April 30, 2007

摩托車在美國

每回在101高速公路上看到摩托車出現,總會提心吊膽的,雖然開車的不是我。跟台灣一樣,這些摩托車也在汽車中間穿梭,而且換道時,從來不打燈號示意。有次甚至看到一位摩托車,只因前面的汽車不讓他超車,他就按喇吧,顯得有點霸道。

偶爾我們會遇見一票摩托車族,有回居然有大約二十輛摩托車從我們車旁呼嘯而去,讓我大呼意外,第一次見到這景象。這些摩托車族的裝備,通常都是一身黑,後座載的通常是女性。他們讓我想到某兩位大學同學,為了順利找到新戀情,她們有次在網路上看到有摩托車族要聚會,居然跑去參加。其中一位明明知道坐那種摩托車難免會貼到騎士的背,仍堅持坐得直挺挺的,以便保持距離。她後來還是跟那位騎士發展一段故事,而前述的矜持或架子,也編織在她們故事裡。

 

台灣的摩托車族,多半是為了交通,就是要從一地到另一地。然而,美國的摩托車族,則是為了娛樂,這些人就跟買露營車或遊艇之類的人一樣,當人跟著這些昂貴的工具上路,就是找樂子的時候到了。

公婆昨天在德州參觀一位摩托車收藏家的寶貝。其中一輛是Mv Augusta。那輛摩托車並不算太貴,五萬美金。然而,它的價值在於稀少,全世界僅三十輛,而且,義大利的製造商不願意讓這種摩托車聚集在特定的地方。像加州已經有兩個人擁有這種摩托車(其中一位是湯姆‧克魯斯),所以其他的加州人想買,也買不到。那位收藏家因為人在德州,沒有其他德州人擁有,因此順利買到。他說台灣也有一輛,他還知道西班牙國王也有一輛。至於台灣的那輛是誰擁有,我們就不知道了。

公婆在德州還瞥見一樁與摩托車有關的意外。德州似乎跟加州一樣,摩托車可以騎在兩車中間,規矩比較鬆散。有些州,例如印地安那州,就規定摩托車跟汽車一樣,只能騎在車道中央,不准騎在汽車中間,當然也不能隨意在汽車中間穿梭。在這種規定嚴格的州,摩托車族會發生的交通意外應該比較少。

當他們前往NASA參觀時,路上的速度比他們想像地慢,後來看到一群摩托車族在另外一個方向的車道上,然後有警察開道。他們不免納悶是何方神聖,居然讓警察開道,之後才看到,有人受傷了,臉上帶血,所以警察才介入。題外話,幾小時後,當他們正在NASA參觀時,裡頭傳出NASA雇員槍殺同事的事件,讓他們嚇一跳。我可以想見,一天聽聞或目睹兩樁意外,對年紀大的人來說,的確會增加心臟的負擔。

談到美國的摩托車,我不免想到原名《禪與摩托車修護藝術(Zen and the Art of Motorcycle Maintenance)》的《萬里任禪遊》。那是讓我發現摩托車愛好者可以是知識分子的一本書。但是在那之後,我不知道美國是否還有其他摩托車愛好者能寫出這樣有意思的東西。至於《革命前夕的摩托車之旅(Latinoamericana: Un Diario Per Un Viaggio in Motocicletta)》,那是南美洲的故事,不是美國。

對了,那位德州的摩托車收藏家還擁有摩托車比賽冠軍選手的配備,例如安全帽之類。「很花俏嗎?」「沒有耶,並不像台灣看到的安全帽,還畫了火焰之類的。」我在美國看到的摩托車族,的確不太花俏,幾乎都是黑色的裝扮,反而在台灣看到的,比較多花樣和顏色。food channel主持人Rachel Ray在某一次的「$40 a day」節目裡,到一間摩托車相關用品店參觀,那裡的東西也都是黑色居多,她最後買的東西,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就是典型的摩托車族的皮衣。不過,我也曾在 101上面看到一位騎士,騎著重型機車,卻穿得像窮學生,牛仔褲過短,腳上是一雙大球鞋,背著一個看起來有點破的暖色系背包,我突然有個疑問:「這個,該不會是亞洲來的吧?」

至於我在台北騎的那種小綿羊,也就是所謂的50C.C.機車,我不曾在這看過。

 

由 Debby 發表於 11:55 PM | 迴響 (8) | 引用

April 29, 2007

25折再75折的CD櫃

CD跟書一樣,數量多了以後,如何安置,是個大問題。以前我的CD櫃,是大學時從公館的玫瑰唱片搬回家的。那個要DIY的CD櫃,高度超過130公分,因此騎機車帶它回家時,我一路戰戰兢兢,深怕出狀況。不過,一旦裝滿CD,那種組合物就很容易有脊椎側彎的問題。九二一大地震時,據說那個CD櫃晃動得很厲害,但是一堆CD掉落地上,CD櫃本身並沒倒。由於沒有找到好的替代品,至今它仍承載數百片CD的重量。除了本身的空間,櫃子的上頭,也被我堆了好些CD。

某人的CD架,也是學生時代用至今的,一樣是DIY的東西,所以也有脊椎側彎的問題。我每天看到,總覺得很不順眼,非常想找個替代品。

 

前些天在pier 1網站逛來逛去時,正好看到一個Mirrored Media Cabinet特價,原本是149元,現在是37.25元,變成25折。這個價格挺誘人的,功能符合我們所需,可以放CD和DVD等,而且外型也不錯,顏色也能配合我們客廳的其他家具,因此決定買下。

但是線上結帳前一看,運費居然要100元,這樣加起來,跟沒打折差不多。既然距離我們不到四英哩的地方有間pier 1,那就直接過去買吧!

今天下午去華人超市回來的路上,便順道折過去。店裡展示了一個,但是我想要新的。店員查了電腦,跟我說倉庫還有。他找了半天之後,跟我說那恐怕是最後一個了。至於另外一個我更想要的櫃子,下層可以放CD,上層像書櫃的,也已經沒貨了。我看了看,好吧,那就買Mirrored Media Cabinet的展示品吧!

店員幫我把那個小櫃子搬到車後座時,我發現有支腳壞了。他看了之後,跟我說,雖是折扣品,但因為有損壞,所以可以再給我折扣,至少10%吧。於是他拿了我的收據和卡返回店裡,詢問他的主管。那個光頭主管便問損壞的情形,由於店員說不清楚,我便帶那名主管去看一看。他便說給我75折,我自然說好。

最後的價錢加上稅,差不多是30美元,是原價的兩折。這價錢挺划得來的,至於損壞的部分,其實我們可以處理,不太要緊。不然,一般的家具也是要DIY的。美國的家具,有時連DIY的都不便宜,更別說這種成品。所以,花點小錢、費點小工買到成品,是件值得高興的事吧!

pier 1的東西雖說幾乎都是亞洲來的,一堆中國大陸製造,或菲律賓或泰國等,但是我欣賞他們給顧客回饋的制度,那是亞洲少見的。

某人說,因為pier 1是大企業,每季都有提撥固定比例的金額做這類的賠償,所以主管有權力決定賠償的金額多寡。反觀華人的商家,這種權力都在老闆手裡,所以就算跟店員、主管講,都無濟於事。唉,難怪很多人跟華人的商業組織打交道,碰到不合理狀況,都吵著要見老闆。

因為pier 1爽快的態度,我自然樂意繼續與它打交道。

 

由 Debby 發表於 11:50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27, 2007

小人物變天神—Bruce Almighty

bruce_almighty.jpg

從某種角度來看,「Bruce Almighty(台譯:王牌天神)」)中的金凱瑞和「Anger management(台譯:抓狂管訓班)」裡的亞當山德勒有點相似,他們情緒很容易失控(尤其前者),而且事情搞砸(因為EQ不好,衰事特多)之後,都不知如何善後。可是,他們身邊都有一個漂亮且溫柔善體人意的女友。

他們最大的困擾,莫過於升遷問題。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由於他們性格不穩(尤其前者是電視台記者,很容易在鏡頭前捉狂),上司不會想要把他們放在重要位置。

 

金凱瑞飾演Bruce,真是十分恰當,因為Bruce的角色就是那種容易搞笑的人,即使他的情緒不太穩定,但他讓許多人得到歡樂,金凱瑞的確適合這種角色。這讓我想到,許多日本諧星的女友長得很可愛、漂亮,有些人根本無法理解她們怎會願意跟諧星在一起。在我看來,原因很簡單,諧星有本事讓人快樂,他們的女友亦然。懂得讓女人開心的男人不多,所以那是諧星的情場競爭力所在。可是Bruce的女友動輒看到自己的男友在鏡頭前失態,並不好受,那種感覺跟自己出糗差不多,更糟的,她還要面對Bruce下工後的情緒失控。

失控的Bruce沒像「Anger managerment」中的Dave Buznik(亞當‧山德勒飾演),碰到一個屢屢整他、甚至橫刀奪愛的情緒訓練導師Dr. Buddy Rydell(傑克‧尼克森飾演),倒是碰到上帝。

當上帝出現時,我忍不住要說,非裔在美國真是有份量,任何時候,都需要非裔來擔任重要角色,以做為種族平衡。這片裡的上帝,就是非裔摩根‧佛里曼飾演的。我隱約記得還有其他好萊塢片也是由非裔飾演上帝,但是記不起來是哪些片了。

照金凱瑞過去的路數,接下來一定是一串災難,這部片也不例外。一個自我管理有困難的人,要掌管天下人的福祉,的確不易。不過,他的角色仍讓我們可以一窺美國電視台新聞部的生態。

靠著天底下人都沒有的超能力,他一步步靠近他過去想要的主播之職,同時讓過去不理他的美貌女主播注意到他,甚至想要介入他的感情。權力果真是最好的春藥,讓豬頭可以搖身一變,成為王子。

這部片的後半,再度與「Anger management」有雷同處,兩名男主角都失去他們的女友,捉狂到沒法好好工作,一心只想把女友追回來。

明白自己不過是凡人之驅的Bruce,放棄了天神權力,得到的教訓很有趣:上帝要他祈禱!他的女友就是一位潛心信主的人。

不得不相信,美國果真是一個基督教國家,就連在讓人不花大腦的笑片中,也要植入宗教訓示,而且沒有人會抗議。反倒是不信基督的人,開口閉口「Oh!My God!」,會惹毛那些信主的人,所以要改口說「My Goodness」表示禮貌和尊重。

此片導演Tom Shadyac和編劇組合,以及演員摩根‧費里曼、史提夫‧卡爾等人,在此片之後,再度合作,拍了一部Evan Almighty,預計今年夏天會上演。這片理所當然仍有宗教意涵,但是主角不是金凱瑞,而是史提夫‧卡爾(就是Bruce惡整的那位主播),故事也由新聞圈轉到國會去了。

Evan Almighty既然沒有金凱瑞,就不該叫「王牌╳╳」。我不懂台灣的片商為何要把金凱瑞主演的片變成「王牌╳╳」之類的,對票房有幫助嗎?有那多麼多人衝著金凱瑞上電影院嗎?如果當初把片名譯做「全能的布魯斯」或「不全能的小人物」之類的,續集應該就沒有混淆視聽的問題了。

至於Evan Almighty會不會跟Bruce Almighty一樣好笑?要等看了才知道。

 

由 Debby 發表於 11:51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26, 2007

小雨來得正是時候

根據種子袋上的資料,我前些時日播下的種子,短則10天,長則20天就會發芽。然而,明明都超過一個月了,我望穿秋水,沒看到一片綠芽競相出土的畫面,著實失望。每日在院子裡檢查土壤,然後嘆氣,猜想是部分自動灑水系統壞了,所以延遲或破壞它們發芽的時機。這時只好哼起〈蘭花草〉:「我從山中來,帶著蘭花草。種在小園中,希望花開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時過。蘭花卻依然,苞也無一個。」雖然我沒種蘭花草,但是那種盼望到失望的心情,是相仿的。

稍可慰藉的,應是門前的玫瑰花競相開放。紅的、粉的,還有比較小型的粉玫瑰,都開花了。偶爾心血來潮,就剪幾支插在透明水瓶裡。不過,喜歡這些玫瑰的,不只是我,還有黑色的螞蟻和綠色的蚜蟲。為了避免屋內的蟲蟲危機,多半的時候,我都讓玫瑰在枝頭綻放到最後一刻,再用花剪送它們一程。不是為了「花開堪折直須折」,而是要把養分留給其他的花苞。

四月底的南加州,天氣依舊難測。就在前幾天,天色大變,突然下起雨來。

我本來有點懊惱,下雨就不適合出門了。轉念一想,也好,既然自動灑水系統不全然有用,那就讓老天幫院子裡的植物澆澆水,說不定會讓那些不發芽的植物發芽吧!只要雨別下到把草莓弄爛就行了。

雨,斷斷續續下了兩天,省去我用洗米水分區輪流澆花的功夫,而且把每個角落都充分潤濕。雨過天晴時,陽光充分灑在植物、土壤上,讓我暗暗期待,有了空氣、陽光和水,這些植物該發芽了吧!

過了幾天,果然看到幾點小綠芽從土裡竄了出來。春天的雨水,真的很重要。只是,今年初的雨,似乎沒有去年多。一旦下雨,效果就很顯著了。

另外值得高興的,是昨天發現最大的那顆草莓已經開始轉紅啦!旁邊還兩顆小草莓,一起努力長大。

至於上次以為有我2/3高的植物,現在已經到我下巴的高度了,有點嚇人。它的花也開了,是粉紅色的,略開的花形有一點點像朱槿。這科植物的花苞從莖的下部長到頂端,看來會陸續開花,花期應該不短才是。至於這株植物到底是什麼,等一兩週後,懂花的長輩來我們家時,再請他指點一下。

因為小雨來得正是時候,這個春天,有花有綠芽,小小的園子總算不寂寞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57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25, 2007

亞裔在美國很難混?

拜前陣子台灣媒體大肆報導維吉尼亞理工學院槍擊案之賜,打電話回台灣時,我娘突然問我:「黃皮膚、黑頭髮的人,這下在美國很難混吧?」我聽了,一時語塞,不知從何說起。

那幾天我的確瞄了不少相關新聞,而且暗自納悶,聯合報為何在槍擊案的第三天(4/18)做那麼大篇幅的相關報導?而且含有錯誤報導,感覺處理得太粗率(為了速度?)。倒是聯合報系的美國世界日報,當天只有兩則相關報導。就新聞的價值來看,用即時性、接近性、顯著性、影響性、衝突性和人情趣味等來檢驗,這則新聞的確有衝突性,可是跟台灣有多少關係?台灣的民眾會對這則被做大的新聞有興趣嗎?我相當懷疑,那應該只是中央編輯台的偏好而已。

 

但是再過一天,關於事實的報導減少,開始出現一堆自我恐慌的臆測,例如〈血案與族群亞洲很敏感〉(聯合報2007.4.19)、〈槍擊案恐衍生事端 亞裔慎防仇恨犯罪〉(世界日報2007.4.19)。一路看到〈亞裔學生心惶惶台生索Taiwan貼紙〉(聯合報2007.4.20),我已經受不了了,倒在電腦前狂笑。

這麼說吧,人對事件的反應和看法,通常會反射出自身的價值觀和對世界的理解。就事實部分來看,亞裔在美國是少數、一般美國人分不清韓裔、華裔或日裔的區別等,都沒錯。但是,因為發生這麼大的案子,亞裔就會遭殃,成為被「報復」的對象?我不認為。若要「報復」,主體是誰?若是受難者家屬,他們可以從新聞和警方得知,趙承熙當時的精神狀況有問題。如果他們要報復,在正常的狀態下,也是趙承熙本人,但趙已經自殺了。以及,美國好歹是法治的國家,一切依法行事,若有人要滋事,即使只是放話,警察很快會出面處理(這些天已經有好幾個例子被捕了,有的被逮之後說自己是開玩笑。開玩笑?要知道什麼玩笑能開,什麼玩笑不能開啊)。

部分亞裔的恐慌,讓我疑惑,是不是因為亞裔的歷史裡,一直都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事件,所以在異國看到這種事,就會自我投射?最好的例子就是那個跟民燼黨立委要「Taiwan」、「Taipei」字樣或國旗貼紙的留學生,他們讓我想到侯孝賢的電影「悲情城市」裡,一堆操閩南語的台灣人,以「會不會說閩南語」為標準,檢驗每一個路人,如果不會說閩南語,那「一定」是外省人,立刻痛打此人。這段歷史至今仍延續,「中國豬滾回去」的叫囂,從沒在台灣史上絕跡。(所以台灣的豬絕對不會跟隨正名運動變成「台灣豬」)

當然,美國也可能發生暴動,例如1992年的洛杉磯暴動。但那個時候,如果有人真的看亞裔不順眼,就算貼「Taiwan」也沒用,因為黑頭髮、黃皮膚的表徵弄不掉,而且,那時誰管你是Taiwan或Korean或Japan或China(要提醒的是,趙承熙早就是美國公民了,他是韓裔美國人,不是韓國人)?那兩名民燼黨立委所言的台灣留學生,讓我有種感覺,如果他們跟韓國人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然後壞人突然上車要找亞裔麻煩,那些台灣留學生下意識的舉動是指著隔壁的韓國人說:「打他!他是韓國人!我不是!」這種「非我異類都該死」的區分到底要到什麼時候呢?

有個留學生投書說他被黑人說「F*ck you back to Asia...」(這句子像是不太懂英文的人講的),有名在美國新英格蘭區(白人居多)執業的醫生便在第二天投書回應:「如果真的受不了別人種族歧視的言論,那就別到美國去。怕熱就別進廚房。」美國的確有種族歧視,可是,台灣就沒有嗎?這些在美國無法解決這類事情的台灣留學生,恐怕是屬於閩南族群、從不知被歧視是什麼滋味的人吧?

就我和非美國白人交換的心得,他們未必完全沒受到歧視。就算是在美國土生土長的白人,因為各種因素被欺負的,也多的是(可以看電影The loser或影集Law & Order)。這世界多的是不成熟的成人,以及幼稚的小孩,他們慣於欺壓別人,但並非沒有剋星。趙承熙的怒氣與恨意,我相信來自受挫的人際經驗多於感情不順。亞裔的身份,以及父母受限的生活經驗,沒有給他太多的支助,才會使他走上絕路。

 其實,亞裔在美國,至少比在歐洲有力量,這裡畢竟是一個允許移民、需要移民(某些行業的專業工作者特別申請入籍美國,例如護士)的法治國家,而且許多工作機會對各族裔開放,只要能力足夠、條件符合業主所需就行了。反觀歐洲,工作機會少、競爭激烈、失業率高,歐洲人的排外比美國人強烈。這時,適用的法則就是達爾文所言的「適者生存」了。我們都在學習,每一天,在每一個環境裡,都有許多事讓我們感到陌生、無法掌控,可是,為了生存,無論如何都要學習克服困難、適應環境。當一個人或群體在所生存的環境裡變成強者的時候,「種族歧視」就不存在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40 PM | 迴響 (4) | 引用

April 24, 2007

人氣旺盛的韓國豆腐店—Cho Dang Tofu

除了中餐館、越南餐館,若要跟吃素的公婆在外頭吃飯,還有一個選擇是韓國豆腐店。我們最常去,也是到目前為止唯一會去的韓國豆腐店,是位於Cerritos的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這間豆腐店由於價格實惠(幾乎都是7.86美元,只有兩種是13.86元),加上味道不錯,因此總是很多人。若要去,非早點出門不可,否則,就得在冷風中枯等了。

這間豆腐店隔壁,也是韓國餐館,可能因為價位稍高,生意一直不如這間店,已經開開關關數次,換了好幾種經營型態,經營者可能也換了好幾人。

 

寫到韓國豆腐店,不免想到前不久發生的維吉尼亞理工學院校園槍擊案。持槍濫殺,然後自殺的韓裔學生趙承?,家境並不佳,他的父母早期經營洗衣店,一家曾租屋住在別人的地下室。美國的許多洗衣店,都是韓國人經營的。早期許多華人移民開洗衣店,但後來就變成韓國人居多。前不久,我在很舊的《傳記文學》雜誌上,讀到陳紀瀅的無聊文章,其中有段關於這種洗衣店經營者的生態轉變。他對於華人離開這個行業,感到「痛心」,認為應該多花點功夫,堅持下去。殊不知,開洗衣店並不是輕鬆的事,幾乎全年無休,華人的生活環境改善,自然想離開這種辛苦的行業 (別忘了Abercrombie & Fitch前幾年曾以一款T-shirt嘲弄黃種人都是開洗衣店的,就在於這不是什麼好的行業,而陳紀瀅居然希望華人在這行業屹立不搖?)。而環境比較差、比較願意吃苦的韓國人,因此接著華人的腳步,在洗衣業謀口飯吃。

其實不只洗衣店,韓國人在許多行業都顯得很拼。去年感恩節前一天,我們趨車進城,一路上幾乎沒看到有什麼商店營業。我們附近的中國餐館,也休息了,畢竟感恩節是美國人的重要節日,在意義上,接近中國人的農曆年,所以大家都放假去了。然而,Cho Dang Tofu居然不休息!我們前一晚去吃飯時,便看見店門口的玻璃上、供應免費咖啡的機器上,都貼了佈告,表示他們感恩節照常營業。我們看了,再次留下韓國人真的很拼的印象。

如果來得晚,公公都會第一個下車,然後跑去門口的白板上登記姓氏和人數,以便服務生安排位子。人越多的時候,要等越久,通常四個人的位置還好,超過四個人,那就有得等了。如果再碰到某個腦筋不太好的服務生,可就慘了。我們上次就碰到應該輪到我們,卻被跳過不安排座位的事,公公跑去問,那個女服務生用支離破碎、不合文法的英文,表示五個人要等另一區的座位,不然會擋到他們送餐。事實上,她安排的那個座位,才會擋到送餐的人,稍早空出的位子,則沒有這個問題。這個女服務生的臉總是很臭,服務態度又比別人差,有回把婆婆惹到,婆婆正要發火時,另外兩個服務態度比較好的服務生還出面幫她收拾善後。我們不免猜想,那個女服務生可能是老闆的媳婦或親戚之類的,才有這種做得不甘不願的態度。

或許是為了讓等候的人不會等到不耐煩而走掉,也讓用餐的人多一點選擇,豆腐店門口有一台供應免費咖啡的機器,以及一台供應霜淇淋的機器,讓客人任意取用。

每次有台灣的故舊來訪,公婆總是帶他們到這間店。有些人因此跟公公說台灣沒這種韓國豆腐。其實應該有,至少,在我的印象裡,遠東百貨(寶慶店)的美食街似乎就有一家,只是,沒這麼多附加價值。

說起來,這頓7.86元起跳的韓國豆腐餐,挺划算的。除了前述的飲品和甜點,一上桌就有一小碗生菜沙拉,然後是數種韓國小菜。這些小菜吃完可以續盤,不過我們頂多要求兩種續盤而已。小菜包括:炸魚、豆芽、海苔、韓國泡菜、納豆等。韓國泡菜至少有三種,看起來都很紅,好像很辣,因此我幾乎不碰,唯一的一次是有人說某一種不太辣,我才稍嘗一口。至於納豆,很少出現,我們只吃過一次。看到納豆,我就想起不喜歡納豆的蔡康永在某本書提過:「相信我,納豆不會比皮鞋好吃。」納豆雖不怎麼美味,可是也沒那麼難吃,更何況,蔡康永應該沒吃過皮鞋,既然沒真的比較過,那段話很難令人相信。

吃素的公婆,總是點香菇豆腐湯(有洋菇、金針菇和草菇)。我最喜歡牡蠣豆腐湯,偶爾點海鮮豆腐湯(有蛤肉、牡蠣和鮮蝦)、豬肉豆腐湯等。但是有次點海鮮豆腐湯,裡頭居然沒有menu上宣稱應該有的牡蠣,我就再也不點海鮮豆腐湯了。

食量比較大的,可以點他們的Combo special,就是點韓國烤排骨或烤牛肉,然後再任選一種豆腐湯,這樣才13.86元,很划算。如果想要吃比較多的肉,單點韓國烤排骨或烤牛肉,沒有豆腐湯,也是13.86元。這兩種肉類組合,味道都不差。

至於辣度,有:清淡、不辣、小辣、中辣或大辣等五種選擇。我總是選清淡,所以豆腐湯是白的,選了辣的,豆腐湯就變成紅色的。

除了小菜、豆腐湯,他們還會送上用金屬鍋裝盛的白飯,上頭總有幾顆豌豆。想吃鍋巴的人,吃這鍋飯就沒錯了。吃到最後,總是有一層飯會黏在金屬鍋上,用豆腐湯去澆,比較容易刮下來。

或許因為這裡算平價,所以什麼人都有。我有次看到一對年輕的男女帶著一位韓國老太太前來,老太太居然蹲在椅子上吃飯,甚不雅觀。去年聖誕節的中午,我們隔壁桌是一位年輕的女生帶了一對老先生、老太太來吃飯,我猜也是韓國人。那位老太太感冒了,不斷打噴嚏。可怕的是,她從不遮,而且她總是轉頭對著某人的烤牛肉打噴嚏(兩桌的距離很近),我跟某人都吃那盤烤牛肉,因此慘遭飛沫傳染,當天下午,兩個人都全身無力,陸續宣告感冒了。那次是我這半年來,感冒最嚴重的一次。

這時不免感嘆,亞洲人開的餐廳就是這樣,有了美味和平價,可是服務不一定好、氣氛不一定佳、衛生條件不一定充足,就看你要的是什麼了。

以下是完整的照片,點入可看大圖: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14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13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12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11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10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9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8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7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6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5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4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3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2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1

Cho Dang Tofu Restaurant

TEL:(562)924-6099
ADD:12245 E. Artesia Bl., Cerritos, CA 90703

 

由 Debby 發表於 11:36 PM | 迴響 (3) | 引用

April 22, 2007

我與洋豆漿的兩三事

「乳糖不耐症(lactose intolerance)」,這是我在美國才認識的新醫學名詞。我不記得在台灣的時候到底有沒有聽過這個名詞,就算有,我當時恐怕也不是很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但是到美國之後,我可清楚了。

有一段時間,我為乳糖不耐症的症狀所苦,但當時並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直到有一天,在電話中,略微跟朋友提到我對某種食物的不良反應,她便跟我提到這詞。上網一查,Bingo!就是乳糖不耐症這回事啦。

有乳糖不耐症的人,在美國很容易碰到食物地雷,這裡有許多食物都含有牛奶,我又喜歡嘗試沒吃過的食物,三不五時便被食物地雷炸到。雖然超市有標示「lactose free」的牛奶,仍不能解決問題。

其實我挺納悶,為何我會有這種症狀,我明明是那種從小喝牛奶長大的人啊,而且在台灣喝鮮奶,從沒出現這類問題。唯一的解釋,只能用「水土不服」帶過。

醫生建議我吃一種藍色小丸子。那藍色丸子當然不是威而鋼,藍色的藥丸很多種,而且威而鋼對心臟病有辦法,對乳糖不耐症一點都派不上用場。嚴格來說,這種藍色丸子是酵素,並不是藥。

這種藍色丸子雖然一天只要吃一顆就好,但是,必須在吃乳製品之前服用。我經常吃了乳製品之後,才想起來,匆忙補吃一顆藍色小丸子,效果當然有限。

於是,我開始改喝豆漿。華人超市雖都有豆漿,然而,新鮮度不夠。這可能是兩方面的問題,一是生產豆漿的廠商的冷凍系統,二是超市的冷凍系統。我無法確認哪個問題比較大,倒是很清楚我在華人超市買的豆漿,經常有問題,最糟的莫過於華王超市(Sea Palace Supermarket)。

剛開始的時候不知道他們的新鮮度很大,有次豆漿還沒到保存期限,可是一加熱就變成豆花般的凝固狀。我當時覺得奇怪,卻照吃不誤。後來到超市時,仔細一瞧,很多還沒過期的豆漿,裡頭都已經凝固成豆花,而且顏色變得很怪,有時甚至泛紅。婆婆也有類似的經驗,因此我們再也不買華王的豆漿了。

在發現這些華人超市的豆漿有問題前,我每喝豆漿就腹瀉。我以為又是乳糖不耐症作祟,但是,豆漿沒有乳糖。我便猜想我對美國的黃豆過敏,但是吃豆腐後卻沒事。折騰了好一陣,最後才發現是豆漿新鮮度的問題。

我曾喝過越南人開的永康豆漿店賣的每日現做豆漿,也沒有問題。但是永康距離我們太遠,不可能常去。

若要比較超市管理的優劣,洋超市總是比較好。洋超市有洋豆漿,跟華人世界的豆漿不太一樣。華人的豆漿一般只有加糖、不加糖的區別,在早餐店才有加許多料的鹹豆漿。洋豆漿不只是加糖,甚至有加香草和巧克力兩種口味。以知名的silk牌洋豆漿為例,除了原味、巧克力、香草等口味,還有減脂、加鈣、不加糖、給兒童喝的(加多種維生素和鈣)等不同訴求,包裝琳瑯滿目,每回都讓我猶豫半天,不知該買哪一種。最後,我便選加註有「lactose free」的那種,我喝了的確沒出過問題。喔,對了,silk有些豆漿還號稱用有機黃豆做的,這點跟華人超市的豆漿也不一樣。

洋豆漿牌子不少。我喝過一種,加熱後的豆漿殘渣,居然會變成粉狀!婆婆說那是用豆粉泡的。在Artesia有間台灣人開的「迦南美食」,號稱賣台菜和上海菜,週末假日兼賣早點。他們的豆漿,恐怕也是用豆粉沖的。因為我點過一次鹹豆漿,那些鹹料跟豆漿完全不會起化學變化,豆漿是豆漿,鹹料是鹹料,感覺很奇怪,不是一般鹹豆漿該有的樣子。

若要自己沖泡洋豆漿,我喝過Naturade的香草口味Total Soy。它是一些吃素的美國人會用來補充蛋白質和鈣質的健康飲料。這種號稱低膽固醇、有助於減肥的飲品,必須用冷水調勻。喝慣華人世界的豆漿,這種沖泡的大豆飲料,對我來說,並不好喝。

所以,喝來喝去,目前只能喝silk的豆漿,這是對我而言最保險、口味還算可以接受的洋豆漿吧!

 

由 Debby 發表於 04:00 PM | 迴響 (3) | 引用

April 20, 2007

LaLa再見 & MuMu誕生

 第一代的mero長到成長度1200時,可以擁有下一代。第二代以後的mero,則要成長度1400以後,才能擁有下一代。

KiKi花了十個月的時間,才擁有LaLa;但LaLa只花了八個月,就擁有下一代。這是因為KiKi成長期間,我的部落格壞掉許多次,歷時也比較久;而LaLa成長時,這個部落格雖然也壞掉過,但是時間比較短,所以LaLa反而比KiKi先達陣。

LaLa(至少)前天就已經到達成長度1400。雖說預產期已到,但是醫生不現身,沒人幫她接生,所以拖了好幾天。直到今天,同時負責引產和引渡超生的地底黑頭使者終於出現,成長度1416的LaLa終於要擁有下一代了。

說到黑頭使者的任務,不禁讓我好奇mero世界的規則,怎麼有點像資源不豐的愛斯基摩人?新一代出生後,老一代為了避免消耗有限資源,於是要被送去往生。mero世界看起來物質生活挺豐富的,(KiKi、LaLa後來可以一面泡湯一面看電視,旁邊還有蛋糕、牛奶等食物隨時可吃,比我還享受哩)卻有如此令人費解的生存法則。

 

 LaLa的下一代,有六種選擇。上次KiKi的下一代,只有五種選擇。所以,我當然是選那個多出來的,長大之後會戴芋頭色帽子的那個小饅頭。小饅頭看起來挺木訥寡言的,因此名叫MuMu,慕慕,木木也。

LaLa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後,地底來的黑頭使者表情嚴肅地問:「確定囉?」然後就把LaLa送往mero安樂園,就是有香菇屋的那個安樂園,之前KiKi已經先去的地方。

黑頭使者跟小叮噹一樣有超時空任意門,所以LaLa轉眼就到了綠草如茵的mero安樂園。如同KiKi,她也遞給我一封信(遺書?)。

跟上次一樣,我還是看不懂她信上的番文。雖然我們一起度過八個多月,但我始終沒能教會她中文,真令我遺憾。而且,她的信也無法全文選取,不然,我可以請巴貝魚充當翻譯使者,好歹抓到幾個關鍵字句,稍微可以看懂她信中的內容。根據以前看日劇的經驗,當中免不了有許多日本人的客套話吧!

看完信,她便讓我看她最後的露齒笑。LaLa可能覺得她的露齒笑很可愛,我一直忘了提醒她,其實不好看,微笑就好了嘛!

緊接著,她就轉身飛奔前往香菇屋,挺認命的,不會哭鬧說不要去。跟kiki一樣,她也在香菇屋前跌一跤。看來,她跟kiki和我挺像的,膝蓋不好,容易摔跤。

站在香菇屋門口,LaLa最後一次揮手,然後就被紫色香菇屋吸進去消化,塵歸塵,土歸土了。地底來的黑頭使者再次從草原下冒出來,報告任務完成。

好啦,所以現在我有一個三代同堂的mero房間,KiKi、LaLa和剛出生的MuMu可以玩在一起,享受之前LaLa改造和經營的成果。至於未來,就靠MuMu去創造了!


相關:kiki超生 & LaLa誕生(August 1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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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9, 2007

草莓四部曲

四月一到,植物生長的速度勝過以往。每回在院子裡凝視那些花花草草,便由衷感到天地間充滿時間的魔法。幾個月前,像是枯草一樣的植物,轉眼間已經拔高到有2/3個我的高度了,不過,我還在等待那花苞的綻放,以便判斷那是何種植物。

由於之前灑了一些種子,忘了記下它們的位置,所以現在不敢隨意拔草。有些被我認為是「野草」的植物,說不定是我種的某種植物哩。

現在已經結了果實的草莓,就是曾被我當作野草的植物之一。

那天婆婆在院子裡走了一圈,指著牆角那棵「野草」,跟我說那是草莓,她以為是前任屋主種的。公婆家的前任屋主也種過草莓,而且結過三、四顆果實。聽起來挺好玩的。

事後我想了想,應該不是前任屋主種的。如果是的話,早就長更大了。再仔細回憶一下,才想起來,有次我拿一個發芽的馬鈴薯去院子裡種的時候,順便把一顆有點爛掉的草莓也埋到土裡。當時只是好玩,沒想到,真的長出來了!

馬鈴薯前陣子移了一個位置,現在長得比較好。草莓從頭到尾都在土壤貧瘠的牆角長大,但是不影響它的茁壯,前陣子開始,不但開了花,陸續還結了果!

草莓的果實,一開始像小時候我在路邊常見的小野莓,只是,不是紅色,而是淡黃色的。稍微大一點,就有一般草莓的樣子,顏色還是黃色。第一顆長出來的草莓,現在只有一小截女生的小指頭那麼大,不知道何時才會真正成熟到變成紅色。反正,我當初種草莓時,本來也沒想過要吃它。而且我也不是專業種草莓的。真的要吃的話,應該把草莓的果實包起來,避免碰到泥土,否則會爛。Camarillo一帶有很多草莓田,每回經過,看到綠色矮植物底下,有白色塑膠布的,十之八九是草莓。

印地安人說草莓是上天賜給老人的美妙禮物,因為草莓很軟,牙齒不好的老人家,可以輕易地品嚐這種紅色果實的甜美。某人有天看完牙醫回來,跟我說不能吃東西,想起這個傳說,便打主意到院子裡的草莓上。想當然爾,還早哩!

最近超市常有特價草莓,只是,顏色很深,感覺過時或不新鮮,讓我沒興趣。倒是婆婆在Sam's Club買的有機草莓,顏色鮮紅多了,而且很甜。

我已經忘記當初種的是哪種草莓了,多半是超市那種可以長成三胞胎連體嬰的那種胖草莓吧!至於真正的答案,還得等著草莓轉紅才能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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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8, 2007

車尾的趣味裝飾

加州人生活很大的一部份,是在汽車裡度過的。開車或坐車,其實都很無聊。許多人深知這一點,於是在後車窗上做了些文章,顯示自己的個性,同時也娛樂他人。例如這種顯示家庭成員及寵物數量的貼紙。

這個車主配合汽車的顏色,精心挑選了黃色貼紙,貼紙下方還有名字。不過,我看過的,大多數是白色,而且下方沒有名字。這個黃車是比較細心也花比較多錢的例子。

 

從這種貼家庭貼紙的汽車來看,有些美國人挺重視家庭,而且人丁旺盛到要令人訝異。相對於以前台灣人「一個不嫌少,兩個恰恰好」的生育計畫觀念,美國人可是多產的,尤其是天主教徒。去年一則新聞就提過一個生了十八個小孩的美國媽。我看了忍不住驚叫,天哪,那比我的祖母輩還要多產,那個媽媽好像生完一個又一個似的,實在難以想像。另一方面,美國人很容易生雙胞胎,乃至於多胞胎(有人說媽媽年紀越大,越容易生多胞胎),在路上常看到雙胞胎的娃娃車。所以對美國人來說,一家有四個小孩,也是常態。

有回在路上,某人跟我說,右前方那輛車的家裡有好多人!我跟他說,那家沒有很多人,那上面貼的是:男人、女人、貓、貓、貓、貓、貓!一共五隻貓!如果不生小孩,夫妻兩人的小家庭生活,顯然太寂寞了,所以多半會養寵物。我們至今沒看過單貼夫妻兩人的貼紙,一定都有小孩或寵物。

車尾有另外一種趣味,是在車牌。有些美國人喜歡不一樣的車牌,於是會花錢弄一個跟別人絕對不一樣的。如果看到一串「8」結尾,我多半會轉頭注意車內是不是亞洲人。洋人不是用數字,有些人會把自己的名字或姓標在車牌上,有些人則在車牌上示愛。我們看過比較有意思的,是「OH MICKY」、「GOD●ver」(●應是心型圖案)、「TOM LUCK」、「POP ART」等。偶爾看到「S6E」這類呈現的,我會猜車主是個常上網的人,只是,我沒辦法猜到他放在車牌上的字,究竟原本是哪個字。

相較之下,台灣的後車窗,好像比較少這類有趣呈現。唯一常見的貼紙,大概是「Baby in Car」,但我從沒在美國汽車上看到,即使美國人如此多產。而且,貼「Baby in Car」的意義是什麼,我也不太清楚。讓別人不撞過來?在正常的情形下,一般正常人不會想撞別人的車,有沒有那種貼紙都無所謂。碰到不正常的情況或不正常的人,有那個貼紙也無濟於事。那麼,貼「Baby in Car」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參考:Stick Family Labels
Stick Family
Stick Family Stickers

 

由 Debby 發表於 09:06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17, 2007

旅途中的美味發現—Taste Cafe & Bistro

 我們抵達舊金山的前一晚,住在蒙特利半島(Monterey Peninsula)。在這之前,我們在一個可愛的小城Carmel-by-the-Sea停留。我們原本打算在充滿歐洲風情的Carmel用餐,但是逛了一圈,發現那裡太像威尼斯了,一到下班時間,當地幾乎只剩觀光客,因此餐廳看來都是做觀光客生意的。這樣的餐廳,多半食物普通,但是價格很高。我們經過的餐館都不超過一桌客人,唯一最多人的,是咖啡館。由於幾個小時前才在幾乎沒人的小餐館吃到難吃的義大利肉球三明治,我們這次不敢再冒險,人多是餐館能吃與否的重要指標。於是我們立刻趨車離開,前往蒙特利半島,先去Motel放行李,然後再開車出來找餐館。

當時還不到聖誕旅遊旺季,因此路上都黑漆漆的,當地人都回家了,沒有太多人在戶外逗留,這是典型的加州郊區。我們差點死心了,準備去超市買點東西隨便裹腹。不過,就在幾間超市附近,我瞥見有家餐館似乎不少人,便跟某人說過去看看。我們因此踏進了Taste Cafe & Bistro

 

一開門,就發現這間餐館挺有氣氛的,俊美但態度有些漫不經心的白人侍者問我們有沒有訂位,看來是吃大餐的地方?我訝異地瞥見有家回教徒也在此用餐,這是我第一次發現我到的餐館有回教徒。

因為入口處的侍者,我原本有點擔心這裡的服務不會太好。但之後來了一位態度很好的女服務生,不論問什麼,都先問我而不是某人,這跟很多餐館的服務生習性不太一樣,於是我暗暗又把這家餐館加了一些分數(嘿)。

舊金山的特產是海鮮,蒙特利半島也是。因此菜單上有許多海鮮類,當中有一堆屬於我不能吃的東西,讓我考慮很久,到底要吃什麼。最後我們點了一個炸花枝(Crispy Calamari )當前菜,然後我的主菜是羊小排(Marinated Lamb Filets),某人點雞肉(Chicken Dijionaise)。從名稱來看,我們覺得這裡的菜有點偏南歐式料理,但不全是,所以無法下定論這裡到底是哪種菜。

我們等了好一會,前菜才上桌,畢竟客人不算少。這道前菜讓我們吃得很開心,開了一天的車,中午吃了難吃的東西,這會終於有東西稍微慰藉我們疲憊的心情。

主菜上桌後,某人更開心,因為他那道雞肉加了他喜歡的酒,味道獨特,非常美味,讓他大呼物超所值(他那道是USD 14.95,我的是USD 22.00)!他其實不喜歡吃雞肉,原本是我要點那道雞肉的,但是我又想點羊小排,因此他讓我點羊小排,他點雞肉。

而我的羊小排,讓我有些失望,因為上頭有一小堆乾癟的炸洋蔥圈,我一看就覺得是French's的罐頭洋蔥圈,這是我們在這裡用餐碰到唯一的敗筆。但是羊小排本身倒是不錯,份量也足夠。

這幾道食物,加上一杯紅酒,不含小費,一共是五十多美元。我後來在Motel的地區餐館簡介看到Taste Cafe & Bistro的介紹,這裡被列為中價位餐館,屬於加州菜。所謂加州菜,就是一種混合的菜式,難怪我們一時分不出它的類別,但是加州菜的特點也包括用新鮮的食材,那為何會出現罐頭洋蔥圈?廚師不該因為客人多而打混啊。至於中價位,表示我們沒有花太多錢在實驗陌生餐館。

上了Bistro的網站,才發現他們得過好幾個獎,去年拿到地區的Restaurant of the year。我真高興當時選對了。

這是一家我們會想再去的餐館。可惜,它離我們太遠了,至少要開車八小時才能到達。在油價昂貴的加州,我們也就只能在記憶裡回味Bistro的好。


Taste Cafe & Bistro

ADD:1199 Forest Ave, Pacific Grove, CA 93950
TEL:(831)655-0324

Restaurant, full Bar, Banquet.

Lunch 11:30AM~3:30 PM
Dinner 3:30PM~9: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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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6, 2007

吃了會口乾的素菜館——妙香林

想要找個不錯的素菜館替每日掌廚的公公過生日,不是易事。在台北的話,就簡單多了,我們會去蓮池閣。而在洛杉磯,雖也有不少素菜館,但分佈不均,大部分都離我們很遠。最令我們困擾的,莫過於不知哪家好。大抵吃素的人,都不興寫部落格這檔事。畢竟,要吃又要拍照,事後還要搜索枯腸,對食物著墨幾分,實在累人。寫完之後,還可能引來陌生人攻擊批評,要選擇默默承受、起身招架或迎戰,恐怕都要費去不少心思。無心惹塵埃的人,當然避之不及。

我最後還是勉強找到一則多年前的評語,留言人提到妙香林是她唯一會再去的素菜館。於是,公公的生日晚餐,就決定在這了。

妙香林是間不小的素餐廳。一進門,我就瞥見有桌出家人正在用餐,門口擺了不少免費的佛書。不知道這是哪個佛教系統的餐廳,我沒深究。

打開菜單,我嚇了一跳,差點以為在一般餐廳,因為我居然看到一堆葷菜的名稱。把視線往上移,那個分類是「Vegetarian Meat」,另一頁則是「Vegetarian Seafood」。每次看到這種東西,我都納悶,那些需要吃這種偽裝成葷食的素菜的人,是怎麼一回事?最離譜的,莫過於聽到高中同學提到,她去吃素食婚宴時,看到桌上的魚肉裡,赫然有用竹籤做成的魚刺!

因為菜單上太多這類的菜,所以我們也不免會點到。一共是四菜一湯:素黃雀、蒟蒻炒唐芹、蓮藕炒雪豆片、客家酸菜肉絲,和竹笙三絲湯。

湯最先上桌,服務生幫我們分了湯,這是唯一一道服務生會分菜的。這道湯雖清淡,可是挺好喝的。其他幾道就沒這麼清淡了。

因為我們至今沒在美國吃到好吃的素黃雀,於是點了這道來看看妙香林的功力。然而,還是不怎麼樣。所謂的素黃雀,就是用豆皮包蔬菜和素料,弄成一個黃雀形。有些人或餐廳會用炸的,而妙香林不是。雖不是用炸的,油還是挺多的。這四道菜,沒有一道是比較清爽的。在美國的華人素菜館,想吃到不油膩的菜,好像是件難事。

蓮藕是我點的,我並不滿意。通常炒菜的蓮藕,應該是嫩藕;煮湯則用老藕。然而,這道蓮藕,不夠嫩,煮湯又嫌不夠老。公公後來便跟我講古,提到某人念高中時,他們曾短暫地住在廈門街一帶,當時因此有機會去中央市場買菜。裡頭有位賣蓮藕的太太,非常厲害,只要客人說要哪一種藕,不論老或嫩,她立刻能從一灘爛泥中挖出那一種蓮藕。

素黃雀、蒟蒻炒唐芹和蓮藕炒雪豆片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芶欠太多。我並不完全反對芶欠,有些菜的確需要芶欠。然而,這幾道加了芶欠,在我看來,是做表面功夫,是做假,讓菜看起來比較油亮好看,但是熱量變高,不利健康。

最糟糕的,應該是廚子在菜裡加了味精,或者類似味精的東西。吃完這頓飯,我覺得口變得非常非常乾,想要不停地喝水。

再過幾個月,婆婆生日的時候,我看還是換別家餐廳吃飯吧!

妙香林素餐廳
Vegetarian Wok Chinese Restaurant

ADD:529 E. Valley Blvd. #128, San Gabriel, CA 91776
TEL: (626) 288-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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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5, 2007

素蛋糕像發糕?——鑽石餅家

為了替吃素的公公過生日,免不了要買個蛋糕。但是,洛杉磯一帶哪裡有素蛋糕?我記得我以前從世界日報剪貼過一則新聞,提到洛杉磯的一家素食糕餅店。然而,找了半天卻找不到。婆婆說,沒關係,她知道鑽石餅家有,只是至少要在兩天前訂。於是,素蛋糕的問題解決了。

蛋糕拿回來後,我們都很期待,尤其是嗜吃甜食的公公。

在美國吃亞洲素,很難滿足口腹之慾。即使在洛杉磯這種華人很多的地方,仍相當不方便,不但店家比台北少許多,價格也不便宜。這個八吋的蛋糕,居然要27美金,差不多就是新台幣900元左右。

盒子打開後,期待值立刻下降一半。不是我要說,佛要金裝,人要衣裝,蛋糕也要有漂亮的外表,才能勾動食慾。這個蛋糕實在很「素」,表面是純白的,除了紅色的「生日快樂」,沒有一點其他顏色的裝飾,而且,那「生日快樂」四字,寫得很醜,比小學生的字還難看。

這個蛋糕不好切,吃了才知道原因。因為口感很像發糕,比一般加了蛋的蛋糕要硬許多。雖然中間加了一些草莓,外觀與蛋糕無異,但是吃起來就是遜色許多。

聽說在西來寺附近,有間越南人開的糕餅店,也賣素蛋糕,而且口感和質地細緻許多。我沒機會吃那邊的素蛋糕,但是我記得台北蓮池閣(台北市信義路4段 153號地下1樓)的素蛋糕,比這個好吃許多。當時,剛用餐時看到甜點區有很多蛋糕,並不急著拿,等我要吃的時候,卻沒了。經歷一兩次這種狀況,後來去蓮池閣,我便記得要先拿一份蛋糕,尤其是巧克力口味的。蓮池閣的素蛋糕,吃起來口感跟一般的蛋糕無異,絕不像發糕,外觀也誘人許多。

在這麼晚的時候寫這種回憶真是自找麻煩,就算口水流滿地,也沒辦法找到替代品。唉。

由 Debby 發表於 11:27 PM | 迴響 (2) | 引用

April 12, 2007

美國的確有「Forget you」的說法

今早某人問我:「妳看電視時,聽過有人說f**k you嗎?」
我回答:「只有看reality show的時候,但是多半會被馬賽克。基本上,他們要罵人的話,比較常講s**t。」

我們之所以討論這個,是因為前幾天台灣有則新聞「美籍婦『操』洋罵還硬拗 判罰六千」(2007/04/11 聯合報),當中提到:

「但法官認為,稍懂英語的人都知道,英語是以『Forget it!』表達不想理會之意,並無『Forget you!』的用法,鮑女既是美國人,更不可能不知道,況且『Fuck』與『Forget you』發音截然不同,周女及證人不可能誤聽,駁回鮑女上訴,全案定讞。

一名教授英語的外籍老師認同法官的說法表示,未聽聞有用『Forget you!』來表達不理會的意思,認為是鮑女『硬拗』。」

非常喜歡看美國影集的某人說,影集中常用moron之類的詞來罵人低能、智障,而不是用「f**k you」這種粗話。「Forget you」這種說法也有,表示「懶得理你」,不想跟對方多費唇舌,這當中已經有輕視的意思了,而且發音跟「F**k you」挺接近的(試著念快一點就知道了)。至於喜歡用「f**k you」罵人的,恐怕台灣人比美國人的。這讓我想到,我昨天看的影集,的確有好些人不斷叫囂「moron」這字的。

多半的台灣人不是生活在英文的脈絡裡,就算查字典,也未必找得到這類用法。字典的更新,永遠跟不上時代。然而,法官就此將全案定讞,難怪那個美國女性看到判決書時氣到要飆淚了。

由 Debby 發表於 09:29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11, 2007

愛情裡沒有規則可言——絕配冤家

how-to-lose-a-guy-in-10-days.jpg同樣對嚴肅議題有興趣,而且都在女性雜誌工作,「絕配冤家(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的女主角Andi和「穿著Prada的惡魔(The Devil Wears Prada)」的女主角,有不同的發展途徑。

後者由於是菜鳥,因此很努力地想獲得上司的認可;而前者工作時間長一些,已經獲得上司的欣賞,只是沒法寫她想寫的政治、環保等嚴肅議題的東西,畢竟,她的頂頭上司認為,她們的刊物是以女性有興趣的時尚、美容、愛情、八卦等東西為主。於是,在原本提的題目被打回票之後,她意外地認養一個「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的題目。這是那個雜誌的「How to」系列,專門教導女性讀者如何在特定領域裡勝任愉快。

這個題目的源頭,是她們一位剛失戀的同事。那個和心儀對象交往不到一週就被甩的女生,哭哭啼啼地訴說自己的經歷時,Andi和另一位同事認為她觸碰太多「地雷」,所以才不明不白地被甩,因而有了那個題目的點子。

至於人選,她誤打誤撞地在酒吧碰到一個在廣告公司工作的帥哥Benjamin,兩人於是開啟他們的十日戀曲。這個廣告人會跟她搭訕,其實也是有目的的,他跟同事打賭,只要能跟她們指定的女生交往超過十天,讓對方愛上他,那他就可以得到他想要的工作。於是各懷鬼胎的兩人,就這樣在一起,十天為期。

這個俊男(Matthew McConaughey)美女(Kate Hudson)的組合,接下來便上演各種爆笑的情節。一個處心積慮想要破壞對方對她的感覺,以便使戀情在十天內破局,然後可以寫文章以交差。另一方則想盡辦法拖延交往時間,才有機會贏得賭注。男方一度被女方氣到受不了,說分手,但是被同事兼死黨提醒,立刻又把女方追回來要復和。本來很高興這一切終於結束的女主角,只好繼續演戲。

如果不是因為男女主角都長得好看,這種劇情恐怕沒人要看,因為分明是一齣爛戲,女主角原本是個聰明的女孩,卻要把自己弄得歇斯底里、怪裡怪氣的。這可以想見,跟隨那些女性雜誌、愛情教戰書學步的人,遲早也會變得怪裡怪氣、不像自己。

由日本漫畫改編的「娜娜NaNa」,當中有個為愛上東京的女主角,似乎也是女性雜誌的忠實讀者,把這類刊物當作人生的聖經。然而,當她的男友移情別戀時,她倚靠的是友情,而不是女性刊物。畢竟,那些刊物上的東西,只能當作娛樂文章來讀,它們從不可能對人生起什麼作用,更別說對誰的生命負責。在適當的時間碰到適當的對象前,這些刊物就算提供一千個方法,恐怕沒有半個會奏效。人生是需要自己去嘗試,而不是等待別人給建議的。這從「Sex and the City」的女主角Carrie身上也可以明白,她自己雖然寫許多文章給別人參考,可是自己同樣在情海裡浮浮沈沈,別忘了她還有三個好友隨時提供各種故事和建議。雖說「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但是時候未到、歷練不夠,仍沒法摘到愛情的果實。

這類文章的獲益者,往往是作者和刊登的雜誌,兩者都藉此得到實際利益。Andi順利完成這篇文章後,倒是在工作上獲得不小的進展。雖然這過程對實際的工作描寫不多,結果卻也符合「穿著Prada的惡魔」裡的說法:當愛情不順時,工作就有斬獲了。這道理很簡單,每個人都只有二十四小時,在有挑戰性的工作環境裡,很少人能滿足身邊所有人的要求,自己也沒法處理所有的瑣事和壓力。

然而,此片的編劇最後還是仁慈地寫了甜蜜結局。當男主角追到橋上時,他對女主角說:「妳可以在任何地方寫任何文章。」她不會相信這是真的,因為,媒體的規模和性質決定一隻筆的戰場,脫離了媒體,她可能失去戰場(即使在網路時代,媒體的網站仍是人氣高於其他)。她只是跟許多美國女性一樣,選擇了愛情,選擇了跟另外一半待在同一個城市。

至於她未來的戰場,就不得而知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13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10, 2007

華人醫生在美怪現狀

?找會說中文的醫生,似乎是此地許多台灣人的寫照。就連某人的同事H,在美國唸完博士學位的,工作許多年了,卻要開車到大老遠的Chinatown去看中國醫生。這點令我不解,在美國這麼久,他的英文不是理所當然可以應付日常生活對話,包括醫療間的對話嗎?或許,跟醫生講中文,不管英文程度好壞,還是比較自在吧!

但是,趕快提升英文能力,以便脫離華人醫生,已經成了我現在的目標之一。這是拜我在美國碰到的第一個華人(台灣)醫生J所賜。

J醫生和另外兩個醫生合組一個醫療群,他是三人之中年紀最輕、學校也最好的。他是台大醫學院畢業,而另外兩個分別畢業自北醫和中山醫。

由於他和我及某人有同鄉、校友、同姓等關係,再加上那個醫療群的主要客戶\病患都是西裔,所以碰到我們,便很高興地講了許多無關醫療的話。第一次見面,我們就得知他的外祖父也是醫生(所以他自稱出身自醫生世家),他的女兒在Google工作,他的兒子自UCLA畢業後,要去B企管顧問公司(雖然沒有麥肯錫有名,但也是很有規模的,他強調)工作。

我在台灣的時候,從來不曾聽到一個醫生提他的個人背景,但是他提了也無妨,知道一些他的個人訊息,有助於我們認識這個醫生,以及建立信任感。

我們沒料到的是,每次見面就跟我們談他個人的事,似乎成了常態。每次走進診間一看到我,他就坐下來,開始滔滔不絕地講他的私事。所以看診三次,我們已經聽他提過他的外祖父、媽媽、岳母、岳父、表妹、兒子和女兒了,希望他不是準備把祖宗八代都跟我們交代完畢。我問過其他找白人醫生的朋友,沒有人碰過這種拼命把「我、我、我」擺在病人前的醫生。我很好奇,他跟西裔病患見面時,也會講這些嗎?

如果他在醫療方面夠專業,我還能原諒他這種行為,即使他的漫天亂談佔去我們不少時間。然而,最近兩次我問他問題,他都好似沒準備,亂答一通,甚至答非所問。有一次還跟我說:「你先生是學╳╳的,問他就好了!」如果我要問某人,隨時都可以問,不需要花錢;更何況,我問的是與他專業有關的問題,他居然想丟給別人去答。更糟的是,正因為他提到的部分東西屬於某人的專業,所以某人一聽就知道他完全講錯。

同樣一個醫療系統裡,他看不起的北醫畢業的醫生T,雖然一開始給我們的感覺不佳,有那種台灣醫生典型、不自覺的輕佻(我們把此歸咎於台灣的醫療教育),但是對待病患的態度,顯得認真許多。有次我列了十個問題,他全數仔細回答。而我才問J醫生兩、三個問題,他都亂答一通,沒有一個回答讓我覺得解惑了。

我們相信,J醫生是個聰明人,但他的態度讓我不能苟同。另一種華人醫生的態度,我也沒法苟同的,是利用病患詐領醫療保險。

那是我只看過一次的華人醫生。我不知道他是哪一國來的,只知道他在菲律賓受醫學院教育,會說中文,所以猜測他原是某個東南亞國家的華僑。

美國的醫療帳單通常都是事後寄來。我接到他的帳單時,覺得很奇怪,他居然填了我沒做過的醫療行為,以此跟保險公司要錢。雖然我不必多付錢,但他的行為讓我不開心,因此決定從此不去看他,換了一個日本醫生。

我們認識的一個長輩,最近也把她的牙醫從華人醫生,換成日本醫生,原因同樣也是那個華人醫生會利用病患當人頭,填寫病患沒從事的醫療,然後跟保險公司要錢。那個診所的護士甚至說,離開的病人,遲早都會回來,因為這個醫生要病人付的錢比較少。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就算有那個護士說的情形,我仍寧願花多一點錢做對的事,也不願意幫助這種醫生詐領保險金。明明知道這個醫生會這樣做,還自己送上門去當他的人頭,在我看來,根本就是共犯。我非常不喜歡華人圈屢屢傳出這類的佔人便宜又自我合理化的事。我記得幾個月前洛杉磯的華人地區就有不少華人因為詐領醫療保險被逮,針對這類行為,刑罰是不可能太輕的。

另外一種當這類醫生共犯的,是偷偷摸摸以觀光名義到美國(月子中心)生美國寶寶的產婦,她們得付現金給醫生,這表示幫助醫生逃漏稅,而她們本身利用到加州納稅人的醫療資源,另一方面,她們的醫生可能是美國沒有執照,過程中要是出了問題,那些醫生和產婦若沒法及時離開美國,鐵定吃不完兜著走。而在她們出問題前,倒楣的,就是像某人這種每年辛辛苦苦工作,然後交很重的稅的加州人。

至於我那個日本醫生,態度跟其他所有的華人醫生都不一樣。美國的醫生也是很競爭的行業,每個人都要想辦法開闢客源,所以每個華人醫生第一次見到我,都問我:「妳從哪知道我的?」然而,他們的行為,並不讓我覺得他們很努力地留住客人。而那個日本醫生,則是兩者都做到的那種。不論我講什麼,他都很認真地聽,然後仔細回答,態度不輕佻,很客氣,把病患的大小問題都當一回事,企圖與人拉近距離。至於私事,他壓根沒提過。

比較起來,我們覺得台灣的醫療教育有太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了,最讓我們詬病的,是專業態度。通常一個專業工作者奠定專業態度的關鍵時期,是工作的前幾年,而我們碰到的台灣醫生,顯然都是有點年紀才到美國的,那時他們的專業態度早已定型。即使他們在美國行醫,必須遵守美國的醫療規範,但「態度」還是很難改的。

台灣醫生種種不專業的怪現狀,我在台灣時,體會已經夠多了,實在不需要在美國繼續增加這方面的data。雖然有語言的障礙,美國仍是一個可以找到比較專業、態度比較正確的醫生的地方。所以,開始收集醫療英文詞彙吧!

由 Debby 發表於 11:14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09, 2007

「台灣的醫生有沒有告訴你?」

習慣了台灣的醫療方式,總覺得在美國看醫生是件大事。初次看診的新病患,得自行搜尋各科的醫生,決定好醫生之後,再打電話去預約,然後準時報到。受限於英文能力,我目前多半找會說中文的醫生。不然,光是填初診的表格,一堆各種疾病的名稱,就夠我看得頭暈腦脹,更別說用英文表達真正的感受,以及詳述過去的病歷了。

不知道是幸或者不幸,目前碰到的醫生,主要是來自台灣的。他們的年紀多半不小,在台灣有行醫經驗,到了美國,一樣得符合美國的要求,乖乖地經過固定時間的訓練、考試,才拿得到執照。乍聽之下,似乎比台灣看醫生還有保障,至少不會碰到新手醫生,把病患當實驗品。還有一點很重要,在病人問完問題前,這些醫生都不會像台灣的醫生那樣趕人,或者把下一個病患請進候診間。這裡起碼還有隱私和基本的尊重。

這些醫生,不管是台大醫學院或台北醫學院畢業的,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很不滿意我之前的(台灣)醫生。他們都曾皺著眉頭問我:「妳之前的台灣醫生難道沒有告訴妳……?」他們認為我之前的醫生應該告訴我的事,我都不知道,他們因此覺得台灣的醫生很不負責。他們發現台灣醫生粗糙的醫療後,有時甚至以為我是來自中國大陸的,儘管之前我已經說我來自台灣了。

每次都要提醒我他當年是台大醫學院高材生的J醫生,有次便跟我們大大抱怨台灣的健保制度:「對你們這種中產階級,一點好處都沒有,候診時間變長,每個醫生都要看幾百個病人,所以每個人頂多看五分鐘。唯一的好處是需要洗腎的病人,不需要花太多錢。」然後跟我們說,他的岳父、表妹,都是被現行的健保制度害死的。前者有心臟病或高血壓,送急診時,急診室的實習醫生沒看病歷,就給他打大針,適得其反,使他岳父一命嗚呼。而他的表妹,前三次被健保鼓勵看小病的地方診所醫生誤判,第四次才發現是嚴重糖尿病,趕緊送大醫院,但是來不及了,三十幾歲就過世。

我跟他提到,有些醫學院教授,主要是外科等的,都抱怨現在醫學院學生素質變差,而且吃不了苦,寧願選皮膚科、耳鼻喉科這種相對輕鬆、容易自行開業賺比較多錢的科,而不願意選外科、婦產科等過去成績很好的學生才選得到的科,所以為了怕少少的幾個學生跑走,老師都不敢施以太多壓力,造成這些科的畢業生水準比以往降低許多。這些再過不久就要退休的醫學院教授,很擔心自己年老生病時,沒有適當的醫生來幫他們開刀。因為一般人不懂內情,不會選醫生;而他們很清楚實際的狀況,到時同樣也不知道該選哪個醫生。他點頭說,的確是這樣。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的聯合晚報,有則報導是「婦產醫師荒能站2小時就收」。當中提到:「由於婦產科培養醫師出現斷層,一些中小型醫院已經開始找菲律賓等東南亞籍的醫師,有些大陸醫師也有意願,以後在婦產科門診可能聽到的是外國腔。」我頓時有種異國感,看起來,台灣混亂的現行健保制度和欲振乏力的經濟環境,已經使台灣的醫院走向「國際化」。或許,有一天,在台灣的醫院看病,也得懂外國語言才行。這麼看來,我在美國看醫生,雖然有時得講英文,因為這裡的醫療制度保障有健保的人,所以我似乎還享受到比台灣好的醫療品質?

兩相比較間,我不是沒有憂慮和擔心的,畢竟,我的家人都得靠台灣的醫療系統。付了錢,卻享受不到像樣的待遇,而且這是政府造成的局面,除了祈禱不生病,還能怎麼辦呢?

由 Debby 發表於 11:43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08, 2007

初嚐越南河粉—Pho Saigon

?我一直很想嚐嚐越南人做的河粉,這週終於讓我吃到了。

美國不算是素食者的天堂。亞洲出身的素食者,如果不想吃洋人的素食,除了油多到會讓人反胃的素食中餐廳,另外的選擇,是口味比較清淡的越南餐廳。而Pho Saigon,就是吃素的公婆領路帶我們前往的。

許多美國的越南河粉店,都是以「PHO」加上一個數字做招牌。據說,後面的數字,有些是代表他們逃出越南的年份(紀念重生),有些是河粉店開幕的年份,有些是店主人的吉利數字,有些則是他們當初在越南開河粉店時的街道數字。不過,這家河粉店後面接的是「西貢」,不是數字。

公婆第一次到Pho Saigon,是帶著冒險的心理,因為中午時分,店裡一堆洋人,不少都是有點年紀的。然而,他們點起菜來,似乎頗清楚越南菜的門道,好似在越南待過一樣。這讓我們不禁猜測,說不定很多參加過越戰的美國人,後來也三不五十到這種越南餐廳,藉由飲食,回味當年他們的經歷。這個話頭,讓我們這頓飯(河粉)吃得很起勁,之後邊吃河粉邊討論越南的歷史、政治和越戰。

有些河粉店只賣少少幾種河粉,上桌速度可以很快。這家兼賣越南菜,但是我們專程來吃河粉。我和某人分別點了熟牛肉和生牛肉河粉。越南河粉以生牛肉河粉最有特色,但這間店的衛生評比只有B(之前是C),所以我決定等到A級的河粉店再點生牛肉河粉,會比較保險。公婆則點素食者的蔬菜河粉,一個是湯河粉,一個是炒河粉。由於我們在傍晚五點多,幾乎沒什麼客人的時候抵達,所以食物很快就來了。

先上來的是配料:九層塔、豆芽、檸檬和青辣椒。這些都是可以放到湯河粉裡的。我們熱呼呼的湯河粉上桌後,便趕緊把九層塔葉摘下來,連同生豆芽等,放到河粉裡攪拌。尤其需要利用熱湯攪拌的是生牛肉河粉,但某人說他的湯不夠滾燙,所以效果不佳。

越南河粉最令人難忘的是牛肉湯頭。越南人會用牛大骨、牛腩及各種香料,熬煮成牛肉清湯。湯雖清,味道卻雋永,讓人喝了還想再喝。

在台灣吃的河粉,都是寬的,但這裡的河粉有寬有細。像我們吃的湯河粉,就是細的,而婆婆吃的炒河粉,則是寬的。我也嘗了些蔬菜炒河粉,味道比湯河粉遜色不少。而且炒河粉有芶欠,感覺跟中式的作法挺像的,對我來說,沒什麼特色。

嗜辣的人,可以加一些「是拉差香甜辣椒醬」。我看著那瓶寫了中文、有奇怪名字的辣椒醬,聽到兩個嗜辣的人大力讚賞,跟我說不辣,於是好奇地加了點。一吃就發現,我被騙了!還好沒加太多,還有挽救的餘地,不然,就像公公的湯河粉一樣,整碗都變成紅色,那會毀了我喜歡的牛肉清湯味。

喔,對了,我點了他們的Lemon Soda。這裡有加鹽的Lemon Soda,但我點的是不加鹽的,送上來時,杯底一堆待攪云的白砂糖。味道跟我在別處喝的不太一樣,讓我不禁好奇,加鹽的LEmon Soda喝起來會是什麼味道,以後有機會再喝喝看。

我們離開前,公公拿著信用卡到櫃臺結帳。總是笑瞇瞇的店主人看了公公的姓氏,於是跟他攀談起來。原來,這個店主人算是華僑,他的爺爺和爸爸都會說中文,但他不會說。他對自己的姓氏好奇,很想知道在中文裡是哪個字。不過,越南華僑主要是潮州人,而且用潮州話拼寫他們的中文名字,因此跟我們的拼法不太一樣。公公說,姓陳的越南人,都拼做「Tan」,而不是「Chen」。我一念才發現,潮州話跟許多台灣人講的閩南話(廈門話)發音挺像的。

這家河粉店的水準只是普通而已。然而,無妨,因為這只是個開端,讓我們往後有動力繼續尋覓更好的越南河粉店。如果一開始就吃到讓我們驚為天人的越南河粉,有人可能就不願意嘗試新的河粉店了:b

Pho Saigon的生牛肉河粉

Pho Saigon的熟牛肉河粉

蔬菜炒河粉

蔬菜湯河粉

Pho Saigon的配料2

Pho Saigon的配料

Pho Saigon的吧台?

Pho Saigon的櫃臺


Pho Saigon
(Vietnamese Cuisine Restaurant)

ADD:6514 E. South St., Lakewood, CA 90713
Tel:(562)461-1007

Open 7 days
9:30 AM~9:00PM

由 Debby 發表於 11:18 PM | 迴響 (3) | 引用

April 05, 2007

最好吃,或者最會搞行銷?——In-n-Out

到美國不久,我就聽人提到:「In-N-Out的漢堡最好吃」。基本上,我不會主動去嘗試速食,但是聽到「最好吃」三個字,立刻激發我的好奇心,於是決定找機會瞭解一下所謂「美國最好吃的漢堡」。

套句某人的話:「從沒聽人提過麥當勞好吃,只聽過有人說In-N-Out好吃。」在(私下)判美國的速食死刑之前,我決定還是先吃再決定比較好。

第一次吃In-N-Out,是某人負責點餐,畢竟他比我熟。

當一大盤漢堡和薯條上桌,我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特別,看起來很普通嘛!某人便跟我解釋,In-N-Out最有名的,就是可以在漢堡裡加入烤過的洋蔥,所以在這家漢堡店四周,可以聞到那獨特的烤洋蔥味。他點的是份量最大的double-double,就是兩層起司和兩層牛肉。

味道如何?我迫不及待地張大口吃起來,因為這個漢堡對我而言,實在太「高」了。我一直有不知該如何吃大漢堡的困擾,這不是能讓人有好看吃相的食物。

吃了之後,覺得很失望。還好嘛!因為烤過的洋蔥,整體的味道是不一樣,但是牛肉可以有很多更美味的作法,我不會說這是好吃的東西。

後來跟洋人朋友討教,哪家的漢堡最好吃,得到的答案又是In-N-Out。C還跟我說:「他們的薯條是用新鮮的馬鈴薯去炸的,不像其他家是用冷凍馬鈴薯炸出來的。」事後,我跟某人說,這是In-N-Out的宣傳詞,怎麼從消費者的口中跑出來了?他說,他們洋人大概真的能分辨新鮮馬鈴薯和冷凍馬鈴薯做的薯條的不同吧。或許因為我把它們都歸類為垃圾食物,通通都是油炸物,所以沒有辦法分別哪一個比較「不垃圾」。

據說,就是因為In-N-Out的食物來源都是新鮮的蔬菜、肉類,所以擴張非常慢,至今只有加州、亞利桑納州和內華達州等三州有分店。不像麥當勞等其他速食業者,靠冷凍原料,可以賣到全世界各地去。

由於想試試看能不能分出來新鮮馬鈴薯和冷凍馬鈴薯炸出來的薯條,我們後來又去了一次In-N-Out。這次我負責點餐,因為我看了secret menu,嚷著要點Animal Style的double-double。某人說他沒聽過什麼Animal Style,他只要human style。

那天是週六早上十一點多,In-N-Out小小的店面早已擠滿人。生意真好,令人難以置信。於是我們等了很久,才拿到我點的食物。

Animal Style是指有生菜(In-N-Out通常會特別強調是用手摘葉,而不是機器切的)、蕃茄(In-N-Out強調是用手切的,而不是機器切的)、加了芥末的牛肉餅、酸黃瓜,以及烤過的洋蔥。而一般的double-double沒有酸黃瓜,沒加芥末,如果沒有特別交代,洋蔥是生的(也可以不要洋蔥)。

我吃了大半個之後,就吃不下了,於是某人把剩下的吃完,然後跟我說:「Animal Style比較好吃耶!」當然啦,料比較多,生菜和蕃茄份量也多一點,更重要的是,價格不變,加了薯條和飲料,都是五塊多美金(如果是要求3╳3或 4╳4,價格就會增加了)。這次,我仍然沒辦法把它歸類在我的美味經驗裡,也不知道新鮮馬鈴薯和冷凍馬鈴薯做的薯條差異,唯一可以判斷的,是它們的短、小、過渡油炸的薯條數量比較少。

薯條也可以做成Animal Style,就是加了起司、烤洋蔥和千島沙拉醬,因為加了不少料,所以比一般薯條多一塊多。吃慣一般薯條的人,不妨試試看。(沒有照片,因為這種薯條的樣子不好看)

Secret Menu上有六種不同吃法,除了Animal Style、3╳3(三層肉三層起司)、4╳4(四層肉四層起司)外,比較特別的,是1954年就開始出現的Protein Style,這相當於Carl's Jr.的The low carb six dollar burger,就是外層不用圓麵包,而是用生菜包中間的各種漢堡餡料,適合想要減肥的人。

除了三種漢堡(漢堡、起司堡、雙層肉和起司堡)、薯條、奶昔和飲料之外,這家1948年在加州開始的速食店,沒賣其他的食物了。跟別家速食店比起來,東西少得可憐。然而,它卻被許多人讚揚說好吃。這些人,包括許多好萊塢明星,例如安潔莉娜‧裘莉、湯姆‧克魯斯、派瑞絲‧希爾頓等。

湯姆‧克魯斯拍片時,通常都有一輛In-N-Out的餐車在現場,隨時製作漢堡給他吃。安潔莉娜‧裘莉有年提早離開奧斯卡金像獎頒獎典禮,然後穿著晚禮服跑去In-N-Out買漢堡吃。向來脫線的派瑞絲‧希爾頓最誇張,身為Carl's Jr.的廣告代言人,去年因為超速被捕時,她說是要去In-N-Out。還有一個搖滾樂團的鼓手Neil Peart,表示自從他看了《Fast Food Nation: the dark side of the all-american meal》之後,In-N-Out是他唯一願意吃的速食。(不過,In-N-Out有項爭議,就是沒有提供生菜沙拉、果汁之類比較健康的食物,以及他們的可樂、汽水等飲料都是大杯裝的)。另外,有個美國大兵,從塞爾維亞戰俘營回到美國,第一件事就是說要吃In-N-Out!(當他媽媽遞給他之後,他當著媒體的面,就先吃了起來,而不是先接受訪問。)

In-N-Out很少做廣告,但是以上這些就夠了。像安潔莉娜‧裘莉、湯姆‧克魯斯等人,是大小媒體追逐的對象,現在還有各種部落客隨時記下他們見到大明星的一舉一動,這些聽起來很誇張的素材就是最好的口碑行銷了。我甚至曾懷疑,難道是In-N-Out私下付錢給這些名人的嗎?因為他們不可能不知道自己這些行為傳出去能達到的效果。

在美國,In-N-Out因為分佈地區有限,所以成了那些反速食拖拉斯(尤其是指比In-N-Out早八年成立的麥當勞)的人的最佳選項。所以麥當勞無法進入舊金山漁人碼頭一帶,那裡的速食店只有In-N-Out(請看右圖)。

In-N-Out另一項特點,就是他們付的時薪比美國和州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還要高,所以許多年輕的白人都搶著到這裡打工。每回到In-N-Out,都會看到幾個長得不錯的俊男美女店員。至於其他速食店,在加州,幾乎都是西裔的天下。

究竟In-N-Out是美國最好吃的速食,還是最懂行銷的速食?請看倌自行判斷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48 PM | 迴響 (11) | 引用

April 04, 2007

麥當勞欠我一個飲料

?有經驗的人大抵知道,在外地旅行或觀光,若要找比較乾淨的洗手間,大型速食店是一個目標,因為他們有專人負責打掃。從蒙特利半島開往舊金山途中,我因此到了麥當勞。

那天我們早早就出門,什麼都沒吃,飢腸轆轆地上路。既然到了麥當勞,我就順便去買點東西填肚子。不過,有個小問題,之前幾乎不吃速食的我,不知道該點什麼。麥當勞有什麼可以吃的?(我是指比較好吃的。)我一點譜都沒有。

人的味蕾經驗與偏好,跟幼年有相當大的關係。而一般的兒童,都由母親決定哪些東西可以吃,哪些不能吃。麥當勞進入台灣時,我娘已經跨越三十歲的那條線。據一些占星學的說法,人在三十五歲以後,由上升星座決定行為模式。我娘那時已經有明顯的上升處女座性格了,非常注意健康議題,而且掌管一家大小的飲食健康等相關問題。速食這種東西,既然被她認定為不健康,那當然不能吃。她頂多偶爾在家炸個雞塊給我們,算是讓我們對「速食」有一點點的概念。

往後我就學的地方都不在市區,附近沒有速食店,自然也沒有機會親近速食。後來因為種種緣故,吃遍各種食物,知道所謂的「美食」是怎麼一回事。又因為工作繁重,把身體弄壞,食物的選擇受限,離速食就越來越遠了。

因此,當我站在麥當勞櫃臺前,看了半天,還是不知道該點什麼。我一點都不想吃漢堡薯條奶昔等東西。好吧,既然要吃早點,那就看麥當勞的早餐選項吧。從圖片來看,Deluxe Breakfast份量似乎太大,因此我最後決定點一份Big Breakfast,這是六個早餐選項中,份量第二大的。然後我說要外帶。

當時那家店的生意不算很好,沒什麼人。西裔的店員很快地幫我把我的食物裝在一個紙袋裡,然後放在櫃臺上,跟我說好了。我問她,這是全部嗎?她說是。於是我便拿著袋子往外走。正巧發現某人已經下車也到店裡來了,於是我們就在麥當勞解決那頓早餐。

某人看了我買的東西,狐疑地問我:「沒有飲料?」「沒有啊,應該要有嗎?」「是啊!」我立刻想回頭去問,但他阻止我,說算了,因為已經過了一會,沒有證據好對證。

那份早餐讓我非常失望。少了飲料不說,打開大大的保利龍盒一看,食物比我想像中的小,實在不夠吃,不知道點份量較小四個選項的人,是哪些人,我可不相信美國人食量這麼小。早知道就點漢堡算了。我嚼著那難吃的食物,內心難掩對麥當勞的失望之情。

因為我們家附近沒有麥當勞,無法實地瞭解到底麥當勞的Big Breakfast是不是含飲料。但是在網路上搜尋一陣,發現Big Breakfast的確附帶飲料。哼,可惡的店員,居然不告訴我。往後就把麥當勞列為拒絕往來戶了,反正美國多的是速食店。

我們吃完份量很少的Big Breakfast後,我發現紙袋上赫然有英文、中文和西班牙文等不同語言的宣傳詞,就是沒有日文。某人便跟我說:「大概因為日本人不屑吃這種難吃的速食吧!」進軍過台灣的美式速食中,麥當勞不是最好吃的,卻是生意最好的。我只能揣測,大概是台灣麥當勞很會搞行銷吧!至於在美國,麥當勞應該不算是最會搞行銷的速食店了(下回再討論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0:49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03, 2007

金門大橋和關渡橋,是誰學誰?

「要不要去金門大橋?」
「當然要啊,到了舊金山,沒道理不去金門大橋,畢竟那是舊金山的重要地標!」
當某人看地圖研究開車路線,發現金門大橋的位置有些偏遠後,與我有上述的對話。

然而,一直到在舊金山過了一夜,我們心裡仍沒有譜,不知道該怎麼安排金門大橋這個景點。相對於其他地區,位於舊金山西北角的金門大橋,實在太偏僻了,交通路線要如何安排,是個棘手的問題。

我曾經提過,如果真的安插不了在舊金山市區的行程中,那就最後一天開車前往金門大橋,再開回南加州。但是,這對我們是很大的風險,畢竟我們不熟舊金山的市區和路線,從旅館到金門大橋,可能迷路很多次,那勢必會花去許多時間。另一方面,我們開了兩天的車,才到舊金山,回程準備用一天的時間開回家,所以沒有多餘的時間在路上耽擱,更別說迷路了。

後來,到了藝術宮,我們發現附近有前往金門大橋的公車,於是縮減在藝術宮和探索館(Exploratorium)停留的時間,趕緊尋路前往。

在接近傍晚時分,我們終於親眼見到往昔在各種媒體上看到的金門大橋。看到這座寫下許多記錄的紅色大橋,我的腦海突然浮現另一座紅色橋的印象,那是關渡橋。不過,1937年啟用的金門大橋絕不可能複製或模仿關渡橋,後者才有可能,而且達到某種混淆視聽的效果。我一度走上金門大橋,感覺一下這座橋交通繁忙的狀況,這裡是兩條交通路線會經過的地方,據說每天有12萬輛車從此經過,而且這裡是六線車道和一條人行步道,橋面非常寬。吸了很多廢氣,不斷感受到腳底的震動後,我終於放棄往前走,於是走下金門大橋。

在這一帶,讓我印象深刻的兩件事,其一是看到遊客禮品中心有個為日本遊客設立的「土產屋」招牌。由於寫的是漢字,所以讓我不免猜想,「土產」二字可能不是中文,而是來自日文,最後變成中文裡的「外來詞彙」。

其二是等公車準備回市區時,瞥見一大批鳥在地上移動,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名穿深色衣服的餵鳥人從我身旁經過。他邊走邊丟飼料,所以他的身後一直有一大批鳥跟著。這情節比德國童話「吹笛人」更合理,俗諺不是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嗎?看到這一幕,便覺得那句俗諺非常寫實。

至於金門大橋公園,就沒有空去了,這應該可以給我再訪舊金山的理由吧!


以下是在金門大橋拍的相片,點入可看大圖:

舊金山灣區的黃昏

寫下記錄的金門大橋

金門大橋旁的餵鳥人

金門大橋旁的「土產屋」

金門大橋的工程師雕像

金門大橋

由 Debby 發表於 11:57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01, 2007

油價貴爆,美國人快瘋了

這週末出門,赫然發現每加侖汽油已經高達3.21元以上了!某人說,兩年前他碰到最高的油價是3.25,現在已經逼近了。而去年底,期中大選前,我隱約記得最便宜的油價,似乎是不到2.3元。共和黨輸掉期中大選後,油價立刻上漲。才短短幾個月,至今居然漲了一元!

早在一個月前,油價漲到每加侖3元的時候,許多美國人已經抱怨,說油價太貴太誇張了。而漲勢至今沒停,也不知道會升到多少。

對於美國這種版圖廣大且公共交通網絡不繁密的國家,油價一上漲,人民的痛苦指數只會不斷攀升。因為不可能不開車出門。而一開車出門,表示口袋裡的現金就要跟不斷攀升的油價搏鬥,下場當然是落敗。

我因為不會開車也沒車,至今過著「沒有腳」的日子,必須依賴別人開車載我。但是,最近的油價太貴,許多人寧可沒有腳,否則,一出門就得花大錢在交通上。

相形之下,台北人的選擇就多一點。油價貴的時候,靠捷運和公車,依然可以在大台北地區暢行無阻。只有出了大台北,才會碰到美國人現在的窘境。

此時只得期待那些研發油電混合車(例如Prius)的廠商(例如豐田),在技術和成本上,能有相當的突破,這樣未來人們對石油的依賴可以降低,也能達到環保、省錢的目的。

由 Debby 發表於 11:58 PM | 迴響 (0)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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