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9, 2018

告別樂多部落格

月初的時候,偶然間看到樂多部落格即將於明年四月終止服務的公告,而三月五日樂多部落格就會先變成唯讀模式。在奇摩、無名小站和天空部落等部落格站台關閉之後,樂多終於也走到這一天。這並不讓人意外。從我過了半個多月才偶然看到這消息,我完全沒看到朋友圈裡有人提到這件事情上來看,證明部落格的市場在近年的確是變小很多,因為很多人都改用臉書了,不管是在自己的塗鴉牆寫,或者開粉絲頁,在臉書寫東西得到的回應比部落格多又快,讓人比較有動力。

看了一下我的部落格彙整,不知不覺我已經寫了近十七年的部落格。這些年來,多虧了朋友的幫忙,我才能有個固定的地方一直寫。用過那麼多部落格系統,我還是最習慣Movable Type系統,即便這是陽春版。

這些年之所以沒打算轉移到臉書去,是因為臉書是個爭議太多的地方。人氣多,糾紛也多。在臉書看過太多太多無謂的紛爭,深感那裡不適合做為一個開放性書寫的地方。我也看了一些朋友開的粉絲頁,因為演算法、貼文時間等因素,未必有很多人按讚或回應。雖然用部落格感覺很冷清,但沒有比較就沒壓力,感覺還是比較自在。臉書其實也不是適合寫需要沉澱的東西,或者長文的地方,因為很多人在上頭只是掃資訊的,像我在臉書訂閱了至少幾百個粉絲頁,其實也沒時間通通看完,頂多瞄一瞄想看的東西而已。在部落格上找以前寫過的東西,也比在臉書上找舊文容易多了。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在部落格寫文不用擔心寫了什麼之後,被臉書收集資料,這裡只有被Google收集資料的問題,但這是很難避免的。但我不是完全不用臉書寫東西。要寫給某些臉友看時,我還是會在上頭發文。用臉書打屁聊天比談嚴肅議題容易得多,而且要分享照片也很容易,不需要寫html語法,只要上傳就可以。

前些天把最早的幾百篇文章稍微處理一下,因為以前搬站太多次,圖片沒跟著搬,就在文章裡留下大空洞,拖了十幾年我才有時間把部分空洞消掉。我同時回顧了一下早期寫部落格的痕跡,不免感嘆年輕時精力就是比較旺盛,最高時期可以同時在經營六、七個部落格系統,現在已經沒時間也沒力氣嘗試什麼新東西了,什麼都慢很多拍。

因為樂多沒法再當備份站了,想來想去,可能還是要回頭用blogger,雖然那個系統很難用,但看在它是google的份上,應該可以撐久一點,所以還是選它好了。話說十月底時,我突然心血來潮上blogger看一下,這才發現某位已自殺的作家曾回應我的文章。她在寫了那個回應後兩年自殺身亡,而我過了十幾年才看到那則留言。這是當時用太多部落格的下場,我都沒空把每一個顧好(大汗)。對於遲遲沒給她回應,我覺得很愧疚。不過這種事現在應該不會發生了。

備份站搬家倒數計時。本站一切照舊。

由 Debby 發表於 04:49 PM | 迴響 (2)

February 01, 2015

用部落格還是用臉書?

有天心血來潮,查一下幾個以前看過的親子類部落格,才發現她們不是好久沒更新了,就是關了。不說別人了,我這個寫了十二年有餘的部落格,從大半年前就變成一個月了不起一篇的狀態。嚴格說來,這半年多並不見得比以前忙,我也不是沒在網路上寫東西,閒來無事在臉書和噗浪上隨手寫的東西不算少,只是給朋友看而已。

用慣臉書寫東西,就覺得科技這東西真是一日千里,改變人的習慣。當人習慣新東西的便利後,就很懶得回頭用費事的舊東西。臉書上要貼相片多簡單,選個檔案上傳就好。前年底終於脫離白堊紀手機,改用智慧型手機後,用app上傳寫文更方便,於是就更懶得寫部落格了。因為部落格要貼個相片得寫語法,不貼相片的話,版面又不夠吸引人。

不過也跟我寫部落格的習慣有關。總想在部落格把那些瑣碎的事完整得寫出來,可是我的時間很零碎,久了就懶得寫,不然就是想寫也沒辦法,因為記不全,或感覺沒了。曾想過是否用app,就可以在手機上發文章,或許我可以因此養成在部落格寫短文的習慣,發文頻繁些還能保持流量。不過管理員說要升級到比較新的Movable Type版本才有,目前這個部落格仍用很早期的陽春版本。而且App要付費。既然如此,那就維持原狀,在電腦上寫部落格了。

臉書寫文的好處是,總是會有朋友回應。寫部落格感覺很寂寞,很難知道是誰在看。臉書上的權限設定,也讓文章比較有保障,不會隨隨便便就讓陌生人輕易貼到不認識的網站。

不過我並不想把臉書和部落格串在一起。樂多讓部落格擁有者把帳號和臉書相通,我到現在都不想用這功能。每次看到文章底下出現有人用臉書回應貼廣告,都只能當做沒看到。

話說回來,用部落格寫文的好處是,容易尋找。每次要在臉書上找自己或朋友寫過的一段文字或轉貼過的文章,都覺得在茫茫大海裡撈針,難找得要命!

雖然部落格的讀者不詳,但是偶爾一些留言和線索,讓我知道以前的紀錄,對其他人也許有些幫助,這是關起來的臉書做不到的事。

想了很久,既狠不下心開放臉書,也沒辦法拋下寫了多年的部落格,看來就只好繼續腳踏兩條船了(誤)。

由 Debby 發表於 12:43 AM | 迴響 (0)

May 04, 2007

4/1男性傾向+3/4女性傾向的部落格

 Debby‧療癒之島 

25.0%男性?向,75.0%女性?向
  
??:文章构思曲折精巧,文字清新?俗,婉?中透出洒?,可?淡??抹?相宜。
yodao | 博客男女

我不知道上面這個結果是怎麼評估出來的,但是我覺得它錯了。這個部落格的男性傾向應該不只25%,說不定要到50%才對。

我很清楚自己受過什麼樣的訓練,文字的呈現是怎麼一回事。以前的老闆總是覺得我寫的東西「太硬了、不夠軟」,她指的是不夠平易近人。這讓我想到紀蔚然曾在人間副刊發表過一篇文章,提到他從不在email中用無謂的語助詞,例如:「吧」、「喔」、「啊」之類的,讓收信的朋友覺得他很冷酷無情。他的嘲諷之意很明顯,如果他用了那些語助詞,雖是同一個人、同樣的個性,但是收信的人卻會覺得他很親切,他自己則覺得很蠢。

我有時去看一些所謂的人氣部落格,便會發現我跟紀蔚然有類似的問題。這是一個不親切的部落格,也不想企圖假裝親切。畢竟,我設立部落格的原因,始終來自於我需要一個網路筆記本,而不是討好別人。

至於上面的「評點」,我猜那是機器人從一堆句子裡東挑西檢湊出來的評語,不值得探討。

 

由 Debby 發表於 02:38 PM | 迴響 (2) | 引用

August 16, 2006

wings of Debby加入Google ADsense

幾個月前,看到「首批博客廣告5月投放 博客“數錢時代”不遠」新聞時,挺羨慕大陸部落客的。博客(部落格)廣告該是web 2.0時代,個人部落格獲利模式的開端。看著那麼多熱錢進入大陸的網路市場,身在台灣的我,不免感嘆,網路有時還是有國界啊!

雖說我就算人在大陸,也未必能分得到這些廣告,但越來越多的廣告已經進入博客的領域:「廣告首次大規模投向個人博客 瞄準細分人群」。我想,應該會啟發各界對於部落格營利模式的更多想像。

有天登入荒廢許久的blogger時,發現管理頁面有個Google ADsense的標示,但我沒空細看。後來逛其他部落格時再次看到,於是決定讓Wings of Debby加入Google ADsense,因此也得趕緊補上庫存文章,使這個部落格活回來。

申請時,我發現「台灣」不在國家選項,只好選「中國」,因此收到簡體字的通知:「在等待?批期?,您的网站?展示免?的公益?告。您的申?一?批准,Google ?告??上自??始展示。」這個審核時間,官方說法是一到三天,但我在三個多小時後就收到通知。或許,三年多以前就開始用被Google買走的 blogger.com,多少有幫助吧?

我用過那麼多免費部落格系統,blogger.com雖然不算最好用,但它給我最多好康。像是Gmail,以及Google ADsense的入門許可。

不過,我想要賺到這筆廣告回饋金,大概很難,畢竟會真正去點的人非常少(Google廣告位於Wings of Debby上方,點進去就是Google的搜尋頁)。所以加入的意義在於實驗這種回饋機制。想靠網站賺錢的人,應該加入聯盟網站,Google ADsense這種計畫則要用隨緣的心態看待。

Google ADsense挺聰明的。一開始,我進入的是英文頁面,選完國家,變成簡體中文頁面。所以Google的廣告,從英文變成簡體中文。但後來,我選擇進入正體中文(真希望Google把「繁體中文」改回「正體中文」)管理頁面,所以Google的廣告又變成正體中文字。

位於20six.co.uk的Debby BlogDebby's Trip也都加入Google ADsense,但是,都不是我加入,而是20six加入,所以回饋金不會到我的帳戶。這情形,跟使用樂多和無名小站的人,看到自己的部落格有廣告,但廣告費是到網站的口袋,而不是部落客的口袋一樣,對部落客毫無影響。

台灣似乎有個中間商仲介Google ADsense。但這樣是否會讓中間商賺一手呢?與其如此,我還是寧願直接跟Google打交道。

由 Debby 發表於 11:59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18, 2006

從Blogcn推出自助印書服務看個人出版

即使台灣一年有四萬多種、大陸一年有十六萬種以上的新書出版,「出書」對許多人來說,仍然是個夢想。

在這個web 2.0概念不斷延燒的網路時代,天上諸神紛紛下凡,連往昔高高在上的作家、專家,甚至政客都要寫起部落格。那些原本平凡,因為經營自己的園地得到高人氣的部落客,可以一償出書心願。這些,都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然而,還有許多部落客,不管人氣旺與否,仍希望自己能夠躋身作家之列。部落格變成書的概念,給這些人機會與希望。

這概念不新,也一直有人在做。像印書小舖,就提供數萬元自費印書出版的服務。

聯合線上今年入選新聞局「95年度 補助發行數位出版品」的計畫,也是將部落格(個人出版)轉換為實體書的方案。這個不新的作法,應該是整合聯合報系的資源(數位機器、印刷廠)所產生的,不花太多錢,卻為他們贏得六十萬到一百萬的政府獎金,還有新形象。

國內幾個提供免費部落格的網站,卻沒想到這一塊。而中國博客網(blogcn.com)又早了一步,今日兩次對發文50篇以上的會員,發出以下通告(原本是簡體字的):

Blogcn博文e印答謝廣大用戶活動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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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

由 Debby 發表於 06:45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02, 2006

誰可以是全職部落客?

早在1998年3月開始寫blog的Jason Kottke,去年2月22日宣布放棄月薪一萬美元的網頁設計工作,開始全職寫部落格,並呼籲支持他的網友捐款給他。Kottke的網誌想必受到許多人的喜愛,1450人以捐款支持他的計畫。他很快地在三週內獲得39,900美元,相當於129萬6千多台幣的捐款,比他原本的年薪還高,的確足以支撐他一整年還不差的生活。(美國人年平均所得約為美金四萬出頭,網友給Kottke的捐款稍少於此數而已。)

這樣的成就,想必讓許多人欣羨。很多部落客在勾勒他們全職寫部落格的夢想時,都會想到他(可以參考他那篇文章裡的159則迴響)。但這個全職寫部落格的生涯,在今年2月底屆滿一年時,他宣布終止,理由是:發現這樣的生活受到侷限,個人成長未如預期(收入也是他的考量)。

不管是不是當初大力捐助他的人,有些覺得被耍了。因為Kottke當時表示全職投入寫blog,將使blog的內容更豐富,但實際狀況並非如此,承諾甚至在一年期滿後軋然而止。

在台灣媒體大力報導那些因為部落格紅翻天,進而出書,書又大賣的例子時,Kottke的經歷倒是值得我們反思:究竟什麼人才能專職寫blog?

一般人的生活經驗有限,語言和視野也有限,很難長期產出精彩絕倫的東西。唯有夠精彩、夠吸引人的東西,才可能談專職或商業化。

就算是每天馬不停蹄、見聞不同的記者,要從比一般人多的經驗裡,來寫部落格,其實也有困難。因為他們必須將工作列為第一優先,在本身從事文字或攝影工作,在部落格上,若從自己的利基來發揮,做的事跟他們的日常工作一樣,有些人會覺得簡直就是多做一份工作,未必會勤於寫部落格,而且這跟他們的日常工作一樣,都是一種消耗的過程,本身必須不斷充實,否則寫久了,內容一樣乏善可陳。若能在不妨礙正職的前提下,有額外的誘因,好比滿足自己的書寫或發表欲、增加自己的知名度等,這類人比較容易有長期而且量夠的產出。

當然也有一些「偷吃步」的方法,不用本身有的東西來生產部落格內容。例如每天或定期做網摘,就是一種「偷吃步」,只是把自己看到的一些文章做連結和註解而已。

回頭看Kottke,他在1998年3月14日的第一篇網誌裡,提到他為何要寫部落格:「I decided I needed to start writing things down. Because I forget. Because I think better and feel better when I write. I used to write often but got away from it. So here it is again. But you ask: "Jason, why not keep a private diary?" Because I'd never keep up a private diary...I need to force myself to write this. So, I made it into content. Since it's content, I feel obligated to keep it up-to-date.」

這跟許多人(包括我)寫部落格的理由一樣,用個方式強迫自己把某些事情紀錄下來。這是所謂的初衷。但時間久了,名氣大了,初衷可能稍微被淡忘或改變,所以他去年說要當全職部落客,要大家捐款,進入商業化(不論商業化程度多寡)階段。

部落格做為個人媒體,終究跟一般媒體有別。一般媒體一日沒出報,或者斷訊一小時,可能就有訂戶抗議,認為有損他們的權益。而全職部落格應該用什麼樣的頻率和內容來滿足客戶,目前還沒有夠好的範例。Kottke是走在前面的人物,但這個例子是不及格的。

部落格的商業化,可能要跟第一波網路公司熱一樣,經歷一些教訓。台灣出版社依據人氣程度,來幫一些聳動的部落格出書,可能未來也會得到一些教訓。因為網路未來可能跟紙本、電視、廣播等媒體的界線變得模糊,最終要考驗的,還是內容的豐富程度,和部落客本身有料與否。

這就像一位長得像劉泰英的老先生在誠品信義店跟一位年輕女生說的一樣:「吳×權的書就不必看了,那種兩個禮拜可以寫一本的,沒什麼好看!」那些看似高人氣(不論是否利用各種增加人氣的手段)實際上沒料的部落格,就算商業化或出書之後,要被越來越大量的部落格讀者考驗。短時間可能因為網路上無聊的人太多,而足以支撐。若想走得久、走得長,最後還是得用實力來印證。

由 Debby 發表於 03:39 PM | 迴響 (0) | 引用

February 23, 2006

快十萬人了

雖然這個Blog成立很久以後才裝計數器,數字應該沒什麼意義。

但是,十萬這個數字挺不錯的。(黛比的新世界等待邁向20000中)

若有誰發現自己踩到99999(若是車牌,要花好多錢才能買到啊)、100000,或100001(這數字擁有漂亮的對稱),請按一下「PrtSc」鍵,拍照存到小畫家裡(.jpg),寄給我,謝謝。 :b

由 Debby 發表於 05:58 PM | 迴響 (1) | 引用

February 22, 2006

A的魅力無遠弗屆

今天的country share統計有點異常。

過去,這個部落格的閱讀者主要來自台灣,然後是香港、美國、中國大陸,偶爾有英國等。

但是今天出現非洲國家:甘比亞!另外還有葡萄牙、丹麥、(稍晚出現的)印度、奧地利等過去未曾出現的國家。

原本納悶這些人是不是走錯了,因為我幾乎只寫中文,但在差不多時間一起走錯也挺怪的。仔細研究,發現這些特殊訪客,多半是來自維基百科的一個連結。

顯然A的魅力無遠弗屆。新聞已經過去一陣子了,那篇舊文依舊因為她個人的傳奇,熱度不減,進而使我的部落格收集到這麼多國家的訊息。

只是,對其他國家的人抱歉了,我的英文不好,那篇文章只有繁體中文版。

由 Debby 發表於 07:57 PM | 迴響 (0) | 引用

January 23, 2006

必須拒絕的串聯

上一次,逃開「五項怪癖」的串聯。這一次,我又得拒絕「五位最愛作家」的串聯了。

有人直接擺明:「本網誌不參與任何串聯寫作活動」,很酷。我不會列這串大字在部落格上,但也不準備參與這類串連。稍微說明一下理由好了。

要稍微離題說一件事。幾個月前,一個研究生來信,表明他的指導教授認為我對他的論文題目會有幫助,要他來訪問我。他的指導教授是我大二某堂課的老師,雖然這麼多年沒聯絡,顯然老師知道我做些什麼。只是,我收到他的訪問題綱一看,呃,我不知如何談起,寫了一堆問題反問他。

那不是理論和實務有差距的問題,而是那個研究生自行設想一個與許多人思考脫節的問題,硬要別人解答。很抱歉,我從沒那樣思考過,沒辦法提供任何幫助。我也不願意作答的隻字片語被塞在我無法理解的論文裡,不想參與那種文字演出。這很像那些反智的電視台記者,拿著麥克風問受難者家屬:「請問妳的心情如何?」就算我能靜下來想一下此刻究竟有什麼心情,但我不想告訴你。

我曾親眼見到一個電視台記者,拿著麥克風問小朋友心得,小朋友不知該說什麼,她便先加以指導:「說『好玩』」,小朋友乖乖地答道:「好玩」,麥克風只要收小朋友的音就好了。在電視新聞不到一分鐘的片段,觀眾只會看到小朋友說:「好玩」,以為那是全部的真實。

網誌不是那樣的世界。

在這個文字、圖像和影音皆可用的世界,允許各種剪接,同時也給人思考的空間。Blog給人選擇,可以玩的很幼稚,當然也可以很嚴肅,游移其中者,也沒什麼不可以。

串連當然是網誌的功能之一,但是點名串連的文字遊戲,就「怪癖」一題來看,實在叫人難以回答。我受教育不是為了把自己的怪言怪行拿出來讓別人看吧?更何況,怪癖與否,那是別人定義,自己說怪癖,實在不對勁。

必須拒絕串連遊戲理由之二,我不喜歡被強迫,更不想被強迫想一個沒想過的題目,無法定義那個排名一、二、三、四、五的份量和其他有何不同。或許我可以改個題目再作答,但目前暫時不想答這題。

必須拒絕串連遊戲理由之三,我不喜歡這個遊戲的開頭,也不想接這個球,更不會傳給別人。這看起來很像四、五十歲的老伯伯突然發現可以網誌可以玩學生時代的傳紙條遊戲,為了表示人際圈有多廣,於是開始傳紙條。這對我來說,嫌無聊。

而這些,都跟友情無關。

對了,必須拒絕理由之四,我不必讓人知道我的交友圈。寫部落格,從來不是為了交朋友,這不是我交友的方式。如果想知道誰對某事的看法,我寧可直接問人,而不會點名要他當眾作答。

必須拒絕串連遊戲之五,我不想因為這個遊戲,讓一些無聊人來看,以後三不五時被丟這類水球。

如果不是串連,我只能回答,沒想過這個題目,暫時不會去想。未來如果書讀多一點,可能會稍微歸納一下吧。

由 Debby 發表於 07:28 PM | 迴響 (0) | 引用

December 15, 2005

Blog長蟲了

前幾天發現Flickr會把張貼超過一年的照片清除之後,只好又開始備份,把一些照片搬回很久不用的奇摩相簿去。奇摩相簿雖然不怎麼好用,但好歹是免費的,而且不會隨便讓照片消失。

整理舊相片時,看到以前organicHTML的紀錄,於是把網址再丟進去看看。這次,不再是長了黑花的黑色植物。黑花已經轉白,莖葉開始局部轉藍。最匪夷所思的,大概是有隻蟲子飛來飛去,想對我的blog植物下手。
organicHTML8.JPG

不過是大半年的事,一棵植物居然會改頭換貌。做為不稱職的園丁,我只能抓頭搔腦,不明白這些變化是怎麼開始的。

於是把備份站Debby's Island的網址也丟進去,看看會變成什麼。這回,居然是全黑色的植物,同樣有小蟲子飛來飛去。

想破頭也不知道這兩盆植物哪裡勾蜂引蝶?因為同樣的內容,其他幾個備份站都不長蟲。暫時還是先做個記錄就好。

由 Debby 發表於 11:59 PM | 迴響 (7) | 引用

November 24, 2005

不想用的blog最值錢

在一個號稱可以衡量部落格市場價值的網頁,接連輸入幾個慣用網址。看到數字之後,在心裡忍不住說:「物化啊!」

不過部落格本來就是東西嘛,現在只是有另一個東西衡量它的價值。只是,我不知道那個衡量的標準是什麼。得到的結果跌壞我的眼鏡,我最不想用的部落格,居然最值錢!


My blog is worth $2,258.16.
How much is your blog worth?

同樣位於20six的Debby's Trip雨露均沾:


My blog is worth $1,693.62.
How much is your blog worth?

Wings of Debby稍微值錢:


My blog is worth $564.54.
How much is your blog worth?

原來是架在英、美大型部落格的blog比較值錢,外國的月亮比較圓。我不認為它將Google的Page Rank做了正確的衡量。

至於這裡,它分文不值。

如果妳想試,就在

由 Debby 發表於 01:44 AM | 迴響 (1) | 引用

June 30, 2005

每個人都有部落格的時候

都是因為部落格商業旋風。最近兩個月多了幾個中文部落格網站,「部落格」這三個字似乎開始熱了起來,不但一些LKK開始提起(未必知道真正的意涵),現在連遞名片後,還會被問:「現在很多人都有部落格,妳有沒有部落格?」

第一個問的是位老朋友,往我的名片看了一下,沒有任何網址。我不是會說謊的人,直截了當地說明:「我有,可是不想告訴別人,以免惹來不必要的困擾。」我一點都不想把這當作個人動態新聞發佈台,讓別人知道我在做什麼。(如果妳認識我,也請不要幫我傳播。我討厭八卦公\婆。)

老實說,許多部落格的新聞,讓我覺得有些膩,了無新意,而且,把大眾的焦點帶到不同的方向。

那個白宮發採訪證給兩名部落客的新聞,不值得羨慕。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拿到。全世界不知道有幾百萬(或者更多)部落格,能因此去採訪的,也只有那兩個。要成為那兩個,一樣得「攻頂」,在這點上,並沒有破除傳統遊戲規則。以及,就算進去了,採訪還是各憑本事,這裡就有專業優劣高下之分。

太容易取得的部落格,就像過多的精品報導一樣,讓人以為可以藉此取得人人平等。但真實世界,並非如此。一個沒有見解的blogger,不會因為用了部落格,而變得耳聰目明。有些能力,跟傳統的專業要求,其實差不多。部落格一樣有階層,至少,每個部落格能吸引的人次和素質,就大相逕庭。

讓我困惑的,莫過於某些指導,讓blogger好像全身非掛滿各種電子儀器不可。什麼都拍,甚至錄音,弄得比記者還辛苦。某報誕生時,由於要求記者會寫又能拍,因此被調侃,越來越不重視專業,而且壓榨勞工,領一個人的薪水做兩份工作。現在一些blogger做的事,看起來不只是兩份工作而已。

難道我們不能回到本質?部落格就是很簡單的玩具,讓各人可以抒發自己的想法。想做媒體的人,可以把它當作另類媒體,用文字和少量圖片取勝,至於弄到應用一堆外掛程式,除非時間太多,否則不建議。

七月號《e天下》探討blog的企業運用。看完之後,我心想,照著去做的企業,想必會增加不少時間成本吧,至於效果,也未必完全那麼好。

在這個媒體分散的時代,部落格即使從傳統媒體拉開一些注意力,但因為部落格是分散的,是否能達到快速且有效行銷,得先打個問號。產品若不佳或不討喜,不管再發動多少blogger幫忙宣傳,效果終究有限。許多blogger批評媒體有立場,但blogger的立場更明顯,若沒有習慣查證觀點和訊息,其實也沒比傳統媒體好。

以及,許多人對名氣的認知,仍來自傳統媒體。單純從部落格造成轟動,而傳統媒體一字不提,恐怕也難有什麼影響。

到頭來,部落格可能成為傳統媒體(多樣形式)的新聞來源,但終究不會取代傳統媒體。畢竟某些專業要求、人力和物力等,還不是部落格一時片刻能取代的。

對我來說,仍然堅持初衷,把部落格當筆記本。在這麼忙碌的時候,快速寫下即將被我忘記的東西,然後放心忘掉。

相對於2002年剛開始玩部落格的時候,如今隱身在茫茫部落格海裡,覺得挺安心的。


PS.最初的wings blog這幾天消失了,導致許多舊文的圖片消失。雖然部分有備份,但現在實在沒力氣改,等有空再說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56 PM | 迴響 (9) | 引用

May 24, 2005

Blog Rule:部落格也有「道」

近半年來,繁體中文Blog有如春天的植物,快速繁殖增長。然而,究竟Blog是什麼?應該怎麼看待Blog?怎樣經營Blog?最好尺度的拿捏恐怕還不是多數人可以掌握的,不然,來源不明的「部落格十誡」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共鳴,或我在許久以前寫的〈部落格筆記本〉也不至於經常被翻出來看。

部落格十誡其實很簡單:

1.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ning
2.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
3.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
4.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5.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6.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me too".
7.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e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8.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9.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10.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檢查了一遍,還好,我沒什麼逾越的地方。部落格一直是我的個人筆記本,「寫了自己爽」的成分大於其他,「不爽幹嘛寫?」就算很多人看也沒用,因為自己沒有快感。人氣什麼的,我其實不那麼在意。更何況,我寫東西經常是為了遺忘,寫完就可以很放心地忘記,等需要再查(MT在查詢上,遠遠優於blogger、20six等系統)。至於這些該被忘記的東西,意外地被喜歡或被批評,都是非常不重要的事。

看過我手邊(實體)筆記本的人都知道,我向來都是隨手塗鴉的,寫的東西常常只有我能辨認。筆記本外觀的美麗與否,對我來說,不是非常重要,因此第七點對我根本不是問題,我只放對我來說方便的東西,反而在看到別的blog有一大堆貼紙時,感到不可思議,眼花撩亂,不知道該看什麼。

第八點現在也不會是問題。自從發現太多人會搜尋自己的名字後,我就不太看\寫中文作者的書了,省得麻煩。這樣其實很好,因為會立志要看真正經典以及有益的東西,不必以為某些人是「新銳」,而勉強讀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然後寫了又被找麻煩。我沒那麼多時間應付這些人。

第六點從來都沒困擾我,我並不喜歡轉貼別人的東西,就連短期的訊息發佈,都覺得沒有意義,畢竟這是我的部落格筆記本。日常的行程,只會出現在我的案頭行事曆上,不會出現在網路上。那是私人的部分。

除了部落格十誡,Jeff Wuorio在〈Blogging for business: 7 tips for getting started〉則教人怎麼把部落格當事業來經營:

* Identify your audience
* Decide where your blog should live
* Start talking
* Get into the practice of "blogrolling"
* Emphasize keywords
* Keep it fresh
* Watch your traffic closely

這七點應該是給那些有志於將部落格當作個人媒體事業來經營的人。首先要確認自己的部落格讀者特色,將自己的部落格做定位,與讀者多互動,把可用資源捲入部落格裡,強調關鍵字,時常更新部落格,最後要觀察流量。

我得承認,我在這些方面做得很差。因為自始至終都沒想把部落格弄成個人媒體,雖然很多認識我的人會對我的生活書寫有興趣。部落格從來都只是我個人抒發所用,我幾乎不告訴別人我有部落格,也不希望認識的人知道,以免出現神經大條的人造成我的困擾。即使部落格和BBS本身都是媒體的一種,很容易就被口耳或MSN傳播出去。

似乎應該稍微提一下神經大條的人。這在「群聚型」,也就是呼朋引伴型的部落格常可以看到,由於許多認識的人會留言,於是把彼此聊天中的八卦,或甚至真實世界的身份、名字、職業等細節都扯出來。然而,這終究是網路,在任何人都可以觸及的狀況下,雖然不至於發生身份證字號外洩,而可能被盜用的麻煩和困擾,但終究是令人不舒服的,同時也存在某些風險。就像之前批踢踢的鄉民,在看到有人栽贓已分手的前女友劈腿後,一群人竟然利用網路,把無辜當事人的姓名和照片通通挖出來,然後一大群人加以謾罵。連我都不免碰到神經大條的留言者,更別說那些沒有戒心的部落格了。

這七點裡,我最不擅長第三、四點。當然,像我這樣耍孤僻,但是不可避免,每天引來四、五百人閱讀的部落格,應該還是不少。許久之前寫的〈部落格筆記本〉也就是做自己的心態調整,明白一旦寫出來,任何人都可能看到。

至於第六點完全要看狀況,太忙或生病時,當然沒力氣寫網誌。我始終認為,生活有餘裕,才會想到部落格。當我忙得不可開交時,天塌下來我都不管,更別說部落格了。另外,我有許多管道可以接觸各種東西,以及各種管道和比專業人士切磋,部落格的溝通能量還不如當面談,於是更派不上用場。在時間有限的狀況下,我的部落格是抒發用;看別人部落格,是為了想得到有用的資訊,若不夠優質,連看三分鐘都嫌浪費時間。

在大陸博客看到sumtec寫的〈10 Golden rules for publishing your blog〉,某些部分也很有意思(請別問我為何第0條有兩點,而且不湊出Rule 10):

Rule 0: Always remember what a blog is.
0.1 It's a stage for showing your thinkings, not others'.
0.2 It's not only your matter but also a group's.

Rule 1: Find a good place to host your blog.
Rule 2: Compose your first post as carefully as posible.
Rule 3: Be polite.
Rule 4: Join the arguments.
Rule 5: Keep yourself neutral.
Rule 6: Review your posts before you publish them.
Rule 7: Publish your post in a right time.
Rule 8: Set an attractive title before you post them.
Rule 9: Response to the replies in a correct way.

詹宏志有句令我服氣的話,是這麼說的:「想的不一樣,看到的不一樣;看的不一樣,想的就不一樣。」後來我才發現這話來自西方名人,但一時忘了是誰。在看上面這幾點時,每個人會注意的,當然不同。

後面幾點和Jeff Wuorio的七點,精神類似,都是有意把部落格經營成個人聚落的人,應該注重的。我倒是注意到,前面幾點是基於網路的匿名性而衍生的。有些觀點,我以前也提過類似的,好比〈流彈與蓮花〉、〈批評的基本禮貌〉、〈未經許可的選用(複製)\引用〉、〈衛生紙書寫〉、〈瘋子磁鐵〉。

「Be Polite」被放在第三點,真是同意到不能再同意了。每次看到非常無禮又充滿惡意的留言,我便想,網路不是一條讓任何人都能隨意砍人的路吧!雖然網路秩序未被真實建立,但人與人的相處,從實體世界,搬到虛擬世界,都應該是有跡可尋的。因此在網路上看到那些匿名卻又說三道四的留言時,我往往感到厭惡,這些留言者的內在污穢就算了,還想把這些藏污納垢的角落露出來,甚至潑灑到公共空間。

當我看到阿寶(我只看過,不認識她)對不懷善意的匿名者不耐煩時,相當同情,也很同意她所說:「不耐煩的原因是,我並不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對任何人提出質疑;質疑必須小心,我個人會對有所懷疑的團體或個人保持觀望,直到確定他﹝他們﹞的所做所為再發言,批評之前自己要做很多的功課甚至付出。一個不曾、不願用心了解或參與的人,如果都可以隨便質疑,那只會讓有心做事的人疲於奔命地做解釋、表功績。甚至為此裹足不前!

我想要補充的是,在部落格上質疑可以,踢館可以,但請同時出示網路身份,留下部落格更好,讓我和其他人看看此人過去發表的言論,瞭解此人在網路上的品行如何。(我不太相信一個會到處看部落格、到處留言的人,過去不曾在網路上留下隻字片語。)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又留下惡臭的足跡,那我認為,根本沒有保留的必要。沒有人應該為了假裝開明,或者衝人氣,而讓這種危害心靈的文字留下。更不需要因為這種害群之馬,而讓人不想繼續部落格。

在未經授權前,不能任意轉貼別人的文章,當然也不該假冒別人的id或姓名發表言論,這都該是基本守則。寫出來好像很多餘,但是許多人卻連這些都做不到,Blog Rule的產生的確有必要。

網路,不管是不是在部落格,都如同在真實世界,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無論有沒有Google或其他強大的搜尋引擎監督,自己的良心就是監督者。部落格當然有Blog Rule,真實世界應該掌握的原則,在網路世界裡,一樣都少不了,但是,在網路的部落格世界裡,還有一些不同於真實世界的規範,那是blogger要注意的,這就是部落格的「道」。

由 Debby 發表於 01:03 A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04, 2005

Magic organicHTML—瞧我養出一堆奇花異卉

後來想起自己明明有一堆Blog,於是順手把網址通通丟到organicHTML去分析。

乖乖,不得了,雖然幾乎都是差不多的內容,可是花開得真不一樣!其中Wings of Debby就成了一盆竹子……遭到現世報了。

我最不明白的,還是為何其他blog未必放那麼多照片,種出的盆栽卻比此處鮮豔許多?

這是Wings of Debby

這是幾乎捨棄不用的Debby Blog

這是拿來當備份的Debby's Ocean,也比這裡好看許多:
o04.jpg

這是幾乎沒有圖片的「黛比的新世界」:

這個也是當備份的Debby's Journal

這個是和Debby Blog一樣位於20six.co.uk的Debby's Trip

這個是最新的備份Debby's Island

心得:照顧那麼多植物是很辛苦的事。種在不肥沃土壤(系統難用)上的,我決定讓它投向達爾文的進化論。

又,我把三個新聞網也拿去organicHTML分析,聯合新聞網和中時電子報都開出顏色鮮豔的花,有兩隻小蟲在旁邊飛來飛去,中時的花還會繞好幾圈,長出的植物跟網頁的花俏似乎正面相關。向來靜態的自由時報則只是一個單色的竹子。

僅供參考。(圖已刪)

由 Debby 發表於 06:07 PM | 迴響 (2) | 引用

April 03, 2005

organicHTML真不賞臉

上回organicHTML大概被玩到精疲力竭,不肯為我的blog分析HTML顏色、架構、連結等等。這回終於逮到比較少人上網的時候,看看我的blog究竟會變成什麼樣的植物。不看還好,一看有點傷心……

為什麼是株黑色植物,還有黑色的花呢?看起來很陰沈黑暗啊。而且觸動我才把小盆栽養死的傷心事,organicHTML真是太不賞臉了。

稍可自我安慰的,是還好不是變成一支直挺挺的竹子。(如果有人的blog真的變成竹子,請不要找我算帳)

好了,要認真了,不要再玩網路小玩具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15 PM | 迴響 (2)

SiteMeter抓不住你

在這個瞬息萬變的網路世界,從ip看來源地區,可能還是不免失誤。SiteMeter今天突然有些秀逗,於是在Zone Share項目下呈現前面幾小時造訪人次的分佈時,形成一個奇特的畫面:

中原時間隔壁的時區,主要是中國大陸。但全中國大陸應該都用中原時間才對,非中文使用者也不太可能大量連上來看。

另一個有趣的圖表,大概是4/1突然暴增的人次圖,都是因為有篇舊文提到愚人節的關係。這次SiteMeter抓住那股人潮了。

SiteMeter當然只是參考用,不能當什麼一回事。

由 Debby 發表於 05:38 PM | 迴響 (4)

February 22, 2005

魔高一丈的垃圾trackback——I hate garbage.

在各blog紛紛裝上反垃圾留言的裝置後,幾個月以來,果然暫時平息瘋狂入侵的留言。但是這兩天突然發現這裡多了好幾則垃圾trackback,刪也刪不掉,只能在電腦前大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麻煩的是,既然點不進去,也就不知道是哪幾則的trackback,而且我的文章太多了,不想在大海撈針。不止這裡,位於20six的Debby blog最上面一則同樣遭到攻擊,只好用最簡單的方法:把文章刪了,重貼一次!

四處巡察,wings blog也遭到毒手。現在大概就剩下Wings of Debby這些沒有TrackBack的blog倖免而已。

這下真是無可奈何了。只好等其他人也陸續遭殃,才會有人想出法子整治這些討厭鬼吧!

(英文標題是給丟垃圾到別人家的混蛋看的。)

由 Debby 發表於 05:02 PM | 迴響 (2) | 引用

January 18, 2005

九個時區的關照

若用王勃「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來形容這個畫面,似乎又太過了。因為許多人只是碰巧連過來看看,並不真的想瞭解什麼,更難稱得上心意相通。我只是訝異,哇!九個時區耶!全世界有九個時區的人,都可能練上我的blog瞄一眼,這真是Google大神厲害的地方。以前都說,靠著新聞,「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現在則是網路讓人連房門都不必踏出,就可以瀏覽各國網站、看到各國風景,還可以透過網路打越洋電話跟國外友人抬槓:「我看到你們那邊下雪了……」

這不是使用者分佈在最多時區的一次,上次有過十個時區的。只是這次同(+8)時區的造訪者竟然低於九成,這才是頭一遭。(華人分佈真是廣啊。)

PS.這是SiteMeter的統計圖表。

由 Debby 發表於 01:36 AM | 迴響 (8) | 引用

January 04, 2005

「真正簡單辛迪加」

這七字念起來真像某種咒語,好比「阿里巴巴‧芝麻開門」,差點以為是某種宗教的方便法門。可「真正簡單辛迪加」其實是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當這樣的詞語出現在一則新聞(今天民生報:「網誌讀者人數顯著增多 網路傳播影響越來越大」)中,我真懷疑:其他「圈外人」怎麼看得懂這種「黑話」?新聞不是要給國中程度的人看的嗎? O_o

目前看到的幾種RSS翻譯,有「真正簡單的同步供稿系統」、「真正簡單的聚合」、「真正簡單的串聯」等,以第一個最能讓人望文生義,儘管不知道真正的內容。

詳細的Pew Internet & American Life Project內容,可上她們的網站觀看。這種東西在我看來,畢竟還是分眾的。與華文網路使用者的關連應該不大,部分狀況也有差別。好比美國網誌作者多為較富有和年輕受過良好教育的男性,但台灣的網路人口有接近半數是女性,跟美國的網路使用情形有別。

這導致這則新聞其實也是小眾的,只有被議題設定到的人(例如我),才可能關心,進一步去瞭解。這可以向某些人說明一件事:一個新觀念或新事物的傳布,未必是靠大眾媒體。就算大眾媒體強力報導,仍然有很多人不明白。每個人的生活都有侷限,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裡,我們只是發現自己的吸收能力更加有限,但也不至於有什麼妨礙。

由 Debby 發表於 02:25 PM | 迴響 (1) | 引用

January 03, 2005

Blog被嫌棄了?

在昨天聯合報「年度誤用、過用、無用詞彙 清單出爐」外電報導裡,意外地看到「Blog」一字出現:「同樣被批的還有一些委婉的說法、贅語及簡稱。例如『部落格』(blog)意指網路日誌,但這個字不只令人討厭,還讓人摸不著頭緒。還有『網路研討會』(webinar)一詞,有人認為看起來『很蠢』。」我找了原文來看,有人認為「journal’ and ‘diary’ need to come back.」所以,用「網誌」比用「部落格」或「博客」好瞭解嗎?

「Blog」被嫌棄,不是第一次了。去年10月出,e天下雜誌公布台灣民眾對科技名詞的熟悉度,以Blog的知名度最低,只有36%的受訪者知道它是以網頁方式呈現的個人網路日記。更別說,還有許多人打從心底討厭blog,orkut上就有「anti-blog」社群

做為一個使用blog兩年有餘的人,回頭看看台灣blog社群的發展,我仍認為:成也明日報,敗也明日報。不管怎麼樣,明日報新聞台讓台灣網路使用者知道blog可能是什麼,我最早也是用明日報新聞台的。這兩年多以來,台灣用blog的人口之所以迅速壯大,主要的因素,是明日報新聞台故障率奇高,去年更是屢出狀況,雖然九月底關機進行維修,但之後仍讓很多人用得很辛苦,可以說是最爛的Blog系統之一。關鍵之二,無名小站的適時出現。無名小站之所以能接收明日報新聞台的人口,並且產生新的blog使用者,不外乎最重要的免費,而且有相簿和留言版。相簿對許多人來說,是一大誘因。在數位相機如此普遍,許多人用數位相片頻繁地出示自我、生活內容,有一個大容量,且唾手可得的網路相簿,當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儘管之後成了管理困難的主要來源(這是後話,先按下不表)。這兩個事件的接合,使台灣的blog在2004年迅速發展,然而,還是限於部分網路人口。外圍因素當然包括我開始玩blog時的那批「同學」,包括Jedi的技術說明文件,或者一些人和我的敲邊鼓等等,都有一定程度的幫助,或可說是「種子教官」的角色,畢竟在新手或轉行階段,許多人都需要先行者的說明,以確定不會誤上賊船。

「同學」裡推動blog的,當然有失敗的。好比meerkat在我看來,明顯是失敗的。跟無名小站的使用者數量相比,meerkat的名單太少,且吸納新使用者的誘因太少,造成目前呈現的是相當小一批人,而且是同質性很高的一些人,這些人也產生一些排外性。不能否認的,網路社群的經營,跟人的因素有很大關係。Mmerkat的玩法終究只能小,不會大。現在想要同步化固定名單blog的人,還不如用Bloglines訂閱blog;若是閱讀blog數量沒那麼大,隔一段時間再一一造訪,也不成大問題。

推動blog失敗的,也關乎心態問題。有幾個和我同時期開始玩blog,但不算我「同學」的人,態度相當激烈,好像主流媒體沒報導blog就不夠上進云云。我邊玩邊觀察兩年多,認為很早就玩或知道blog並沒什麼好驕傲,一點都不了不起。就像最早用大哥大的人,現在要是還拿當年的磚頭機,一定會被笑的。現在仍有許多人不知道blog為何物,可絕不能說他們是科技盲或網路盲,因為沒有理由說服他們:為什麼要知道這玩意?為什麼要玩這東西?科技的東西本來就是需要時間,讓人發覺有需要、有必要,自然會去親近,進而使用;沒需要的,就算不知道也不妨礙。就像現在沒手機的人越來越少,就是一種說明。用或不用的人,其實都沒什麼好焦慮,也不用企圖把自己的焦慮傳染給別人。

我也不認為用blog就是先進或坐擁什麼高人一等的位置。某郭敬明牌冬粉(=粉絲=fans)來「嗆聲」後,寫了:「最后要感谢你,你只是在自己的博客里说了,没有到小四的论坛去告诉他,相比那些人,你要高尚得多。」我感到莫名其妙,用blog寫東西是我向來的習慣,早就說了,我把blog當作網路筆記本來寫,沒什麼了不起,自己的記事自然不會貼到什麼論壇去,但竟然有人認為這樣比較高尚,真是讓我錯愕不已。或許冬粉(=粉絲=fans)向來是聚眾型的,而我是獨立的blog(也有群集的blog)。

其次,兩年多前的blog宣傳之一,是用blog,可使自己網站的排名被google放到前面一點的位置。現在看來,這真是差勁且不該鼓勵的宣傳。搜尋的重點不是blog,而是內容啊!我要搜尋時,關心的不是查到一則blog,而是有沒查到我想要的東西。

最早用的blog已經廢棄不用一年半了,但是現在每天平均有244人次造訪,全都是從搜尋引擎來的,因為我在上面堆了相當大量的文章,談論書籍、電影、有的沒的。現在這裡由於先前whiteg可能設了某種屏障,很長一段時間,在google上不是找不到這個網站,就是只能看到網址,沒有Blog名稱,更別說內容摘錄,直到最近一個月左右,才突然解禁,在google上正常顯示。因為難以被尋獲,所以從搜尋引擎來的人少多了,雖然這裡和廢棄的blog有同樣一篇文章,但在google上的位置就差很多了。把我幾個blog的每天造訪人次相加,保守估計約有三、四百人。和一般媒體相比,這算不了什麼,但做為一個網路個人媒體,的確是不小的數量。想像每天至少有三、四百人讀我在不同時期寫下的東西,經歷我走過的人生,感覺滿奇特的。或許有一天,blog應該有一種功能,把超過一定時間的日誌變成封閉型,不能留言,否則,有人在幾百年後回應不知過去多少年的日誌,叫人要從何回應起?我不會記得以前的想法啊,就算當時寫了一點。
DEBBY@google.JPG

回到「journal’ and ‘diary’ need to come back.」,Blog的確是日記的一種變形。每個人的日記都不一樣,有意思的日記是很少的。就像H跟我說的,有程度運用語言、文字的人,本來就只是少數。現在是因為call-in和網路,很多不太會說話、不太會寫文章的人,都可以被接觸到,才使人有錯覺,以為現代人的語文能力下降。我一直都是挑剔的讀者,不好看、沒意思、邏輯混亂、不知所云等的東西,都讓我很快地失去興趣和注意力,甚至沒有耐心(以至於看到小白留言都回得十分不耐煩)。大約一年前,我曾說很多blog都寫肚臍眼,結果有些人對號入座,大概他們覺得自己屬於爛的那種,氣不過便偷偷摸摸匿名來罵我(一看也知道是誰)。我有我的閱讀習慣,又關別人什麼事呢?現在的我,在忙碌的生活裡,還是只瞄很少數的blog,多半收穫少,畢竟每個人的生活關心太不一樣。偶爾可以得到一些資訊,不然,就只是打發時間而已。至於別人嫌棄blog與否,或甚至嫌棄我的blog,我是不關心的。

或許有人對以上有意見。但要回應前,我先提醒,要嘛就用常用的網路代號,不要偷偷摸摸見不得人似的用亂七八糟的假名,最好附上網址,這樣才好讓其他人找到你的東西,看看你是不是像我所說,或者不像我所說,而能反擊我所寫的。如果有人身攻擊,我一定會刪掉。

由 Debby 發表於 03:32 AM | 迴響 (6) | 引用

January 02, 2005

Blog系統提供者的推薦與下場

自從中國博客網在前陣子改版,越形繁複後,我剛好忙得不可開交,沒時間研究。直到最近因為寫了「讀郭敬明《夢裡花落知多少》—大學生單薄的想像」,從12月27晚間開始,遭到大批郭敬明牌冬粉(=粉絲=fans)惡言相向,讓我發現事態有些詭異,以為是像上次寫《幻城》那樣,又被貼到不知道的論壇去,直到昨天出現令我噴飯的留言,我趕緊當網路偵探,發現是中國博客網的推薦所致。這種推薦,跟明日報新聞台的首頁推薦,真是效果類似啊!

blogcnHOT.jpg

被放到這種熱門連結裡,總是會帶來相當人氣,而且是昔日對妳陌生的人。有個重要前提是,寫的是許多人關心的主題,而且能為一般所談論或有管道理解。雖然「悲劇的靈魂—追尋Sylvia and Ted的過往」也被放到「讀書時間」的推薦文章裡,同樣在我不知道的狀況下被改成簡體字放到網站上,但只有一則廣告留言(已刪除),並沒有那麼多冬粉(=粉絲=fans)前來聲討。

blogcnHOT2.jpg

多年前有回在明日報新聞台寫王文華,也是遭到類似下場。看來多數網民對輕文學作家的關心程度強烈過於其他。這些留言,總是讓我開眼界:原來這作家有這種fan屎(fans)啊!雖然有什麼fan屎,是一點都由不得人的,就像我也沒法保證自己的blog不會出現白爛留言。

有個比較嚴重的問題,是大陸對網路引用的觀念還很差(台灣好不到哪去,但比較沒有轉換簡繁體另貼的問題)。六月時,一篇陪病日記被改成簡體字貼出,好幾個月後,我才意外地發現。最近兩次的文章變成簡體字版,我仍慢了好幾拍才知道。儘管都是在中國博客網貼出,可心裡多少覺得不能認同這樣的作法。

由 Debby 發表於 02:43 AM | 迴響 (9) | 引用

November 12, 2004

blogger中文化了

blogger.com突然有了中文。或許不用太意外,既然母公司google都不放棄中文這一塊大餅,那blogger怎會放棄這熱門生意呢?

不知是否因為中文化而增加用量,連線速度似乎變慢了,瀏覽器有時甚至出現無法讀取頁面的狀況。

登入後的管理介面還有部分尚未中文化。

由 Debby 發表於 02:38 AM | 迴響 (1) | 引用

October 18, 2004

Blogcn排行

Blogcn超過一年了,說來慚愧,除了跟系統有關的部分,其他的幾乎沒什麼研究,其實就連系統也不算摸得很熟,因為Blogcn的網頁編輯語法和一般html語法還是有別(所以每次都要特別編輯,不能從別處複製)。因為「BLOGCN專欄」這詞出現在留言版上,於是到處看看,探個究竟。

先前無意中發現這個Blog被列入「「原創文學」精品排行」,但從來都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當時排行約在十名左右,不過最近直直往下落,前次看到成了16名,現在已經是23名了。可並沒很在意,因為我壓根都沒找人來這裡衝人數,我向來隨意,高興寫就寫,有人要看便是,不看也不妨礙。我做想做的事時,從來也不喜歡呼朋喚友,或到處打廣告,即使知道這是一個行銷的時代。我也沒有特別經營所謂的文學,如果是當初設定的分類所致,那恐怕是一場誤會,因為我當初不知道要設何種分類,隨便選了一個,或許應該改成「個人空間」。而且,做為一個台灣的Blogger,總覺得很多人想在BLOGCN曝光,而我只是把這當書寫平台之一,所以如果有人要這個機會,讓出也沒什麼不可。

無意中又點到「地區分類」下面的「Blogger分佈圖」,選了「港澳台」,這三個地區的blog總數竟有891個,高於寧夏、西藏、青海,不是排名最後。我的目前位於第二個,放眼過去,其他多半用簡體字,看來還是以港澳為主。難怪上次我莫名其妙地被某不認識的台灣blogger質疑為何要用Blogcn,因為許多台灣人基於種種理由,不願用Blogcn,偏偏我是例外。那是一個無聊的問題,因為我同時用英國、美國的blog系統,但不會有人質疑,即使這些國家的系統也不好用。每個人選擇自己所要的,不想用就不要用,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好質疑別人的。

逛到電子期刊,發覺這個嘗試比明日報新聞台想做的更多、更多面。中國博客首頁其實有部分的呈現,只是我向來懶得點進去。改天有空再看看內容好了。

由 Debby 發表於 07:07 PM | 迴響 (2) | 引用

October 13, 2004

mBlog宣告取消免費服務

對中文使用者來說,mBlog並不是一個很好的Moveable Type免費提供者,但是,它突如其來的宣布取消免費提供mt blog,還是衝擊到一些人,包括我。

時間要倒回到10月12日下午。許多mBlog的使用者應該跟我一樣,發現自己的blog消失了,原本的頁面被這個訊息取而代之:「
Not Found
The requested document was not found on this server.
Web Server at mblog.com 」這是怎麼一回事?

如果是用Firefox連上www.mblog.com,會出現這樣的畫面,乍看之下,我差點以為mblog被crack了,因為看不出跟mblog有什麼關係:
Resize of mblog2.jpg

可是用IE連上mblog,則是出現一則訊息:「Notice:
mBlog has attempted to provide an exceptional service for the blogging community at no cost. Unfortunately due to member abuse, inability to reach agreement with Moveable Type and hosting cost overhead we have incurred an extremely high deficit. We stand to incur further costs which we hope that our members' gratitude will help us offset. Unfortunately we can no longer offer support or continue this service at penalty to us.

A number of requests from our members have prompted us to offer a restoration service at a nominal fee. To obtain an archive of your files for import into an alternate blogging system please enter your mBlog name below. 」

Resize of mblog1.jpg

做為一個不關心mblog背後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的使用者,這下只能對著電腦螢幕發呆:What kind of member abuse?權限都設那麼低了,還是有人能突破障礙?那他們到底做了什麼?mBlog沒有交代。

那我的mBlog怎麼辦?mblog要求付費取回。在10月12日下午7:30左右,忙線,沒辦法知道網站所謂的「a nominal fee」是多少。現在連上去一看,已經加上paypal機制,我要取回檔案,必須花35元美金。那個項目叫做「Payment For: restore debby」既然「fee」是「nominal」,付錢後唯一能保證的,可能就只是還使用者archieve而已,至於重建在替代的系統上會是怎樣,旁邊列了一堆功能,但沒有進一步說明。有欠說服力。我也找不到已經用paypal付費的人,看不到blog重建後的面貌。

Resize of mblog3.bmp

這實在很諷刺,幾天前,才有一個大陸網友問我mblog的事,因為對mblog的中文亂碼編輯狀態感到困擾,於是想找更好的免費mt blog提供者。也就這幾天的功夫,mblog自己成為我們這種只用免費blog的人的其次其次選擇。mblog不像xanga或20six,在免費的基礎上,鼓勵大家付費使用更多、更好的服務,它是一口氣地,沒有預告地,取消。

不管怎麼樣,都很難讓我接受。既然那裡本來就是備份檔案用,也就算了。我只是可惜有些不錯的回應沒有備份。

那麼,mblog,就此掰掰啦!

由 Debby 發表於 03:37 AM | 迴響 (2) | 引用

July 30, 2004

Blog來Blog去

黛比的新世界又開了,三天前在關站之前,寫了一則留言,說有五六個留言不見了。開站後,不只那幾個留言不見,連那個說有留言不見的留言也消失了。真讓人無言以對。(tidecool之前看到留言消失,以為是我跟他有嫌隙所致。沒想到我自己的留言也沒了。當然就是被Blogcn刪的,莫名其妙,愛搞管制。)

DEBBY這兩天消失了,猜想是whiteg家的網路有問題所致。而whiteg還要幾天才回台灣。暫時只能記在20six、Wings of Debby等這幾個地方吧。

不過最近每天睡眠不到七小時,除了工作,已經累到沒力氣多寫什麼。

要寫,可能就是發洩情緒了。

(這是此處消失期間在Wings of Debby所記)

由 Debby 發表於 04:39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24, 2004

改版Blog,把我們帶到哪裡去?

黛比的新世界中國博客網blogcn改版近十天(原預計不到24小時)後,終於回來了。在這漫長的改版過程中,blogcn發佈兩次公開致歉,似乎修改過程並不順利,以致拖延時間。

在這段時間,我的其他幾個blog系統也有部分更動,但沒有重大到要關站的地步。包括20sixDebby Blog終於有了各月的Archive,可以照時間順序來看文章。原本沒有回應功能的Blogger,幾個月前終於有了回應功能,但我早先就在acer的指點下另外裝了一支程式,所以不知道目前的回應那欄到底是blogger本身的,或是外掛的。上週開始,Blogger則讓人在輸入文章後,可以選擇要不要讓人回應,甚至可以隱藏已有的回應。Blogger的template終於也多了些,但實際上,好像除了顏色、字體大小,其他就大同小異,和MT的比起來,貧乏多了。

blogcn因應blog的圖片趨勢,把圖片上載空間從50K放寬到2MB。原本好像是特殊權限的會員才有那50K的權利,所以我都只能連結到他處去。另外,也有了photoblog,但不算獨立的,而是把上傳的圖片當作一種photoblog的形式。如果photoblog是趨勢,那至晚在今年四月就讓會員新增photoblog的20six,可說是先知先覺,及早行動,而且blog和photoblog完全可以分開,不必受限。

雖然20six對免費Blog做了許多算體貼的更動,但我還是很難專情於那個系統,畢竟小體貼蓋不過大缺點。我在意的大缺點,包括:無法以中文搜尋,而且一用中文搜尋,就會列出我的所有文章,那我從頭到尾慢慢找便是,何必要搜尋?曾有段時間非用IE輸入不可,否則必定成亂碼(竟然有人為留言亂碼來罵我,也不弄明白冤清債主),現在在firefox輸入暫時沒問題了。圖片很難搞定,雖然提供免費空間,我用了一年多,用不到一半,但前陣子超過固定容量,就會強迫修改,而且修改很費事,一不小心就得通通重來,叫人捉狂。分類更受限於Template,難以增加,之前限制四項,換了目前這個面版才有機會再多加一項。還有一項是純粹個人的,我喜歡沒事回頭修改文章(因為經常打同音錯字,卻沒在第一時間發現),但是不喜歡出現修改註記。更重要的,是20six整體修改太困難,受限太多,每次都耗去我大半天的時間,弄得我痛苦不堪,所以現在連動都不想動,光是新增文章就夠花時間了。

付費的20sixPlus目前是2.95英鎊,50MB空間,沒有廣告。20SixPro貴些,6.95英鎊,250MB空間,沒有廣告,可以擁有無數blogphotoblog。算算其實比Upsaid便宜。免費的20six則只有10MB,比blogcn多了五倍(價格不變)。

說到博客中國的圖片,剛才不過上傳一張義大利冰淇淋照片,就「已?使用 0.033 MB, 剩余 1.967 MB ,注意:最大??文件200K (目前支持jpg,gif,bmp,png格式的?象文件)。請勿上傳有關政治、色情等違法犯罪的圖片信息。」一堆警語,頭昏腦脹。

改版後的blogcn並不讓我更喜歡,反而大呼受不了。前不久要輸入文章,發現沒辦法用firefox,開了IE登入之後,要發表文章,會跑出新視窗。而改版後,不時跑出新視窗的情形更頻繁,我便不斷關視窗,浪費時間。而且,以前可以修改文章時間,現在卻不行。更氣人的,是一修改文章,那篇文章就會自動成為最新的,跟明日報一樣。我屬於想保留最初寫作時間的人,對這幾項改變,真是不快至極。

博客中國的系統團隊在改版前似乎沒將所有blog備份到7/13當天,因為改版後,黛比的新世界的瀏覽人次不增反減,顯示是更早之前的備份。我只能慶幸那天我沒有新增文章,否則就會消失了吧?

這些blog變動裡,唯一讓我比較開心的,是把原本當作備份的Wings of Debby換了Template,現在看起來也不像胡亂記事的陽春本子,終於有些「blog模blog樣」,blog也是要注意衣裝的。其它的修改,因為我一直看不懂Blogger的網頁設計,早就宣告放棄。免費Blogger至今沒有上載圖片的功能。

另外兩個,免費mblog一直像是被砍斷手腳的殘缺MT系統,就不想提了,那也當作備份用。Xanga像Upsaid似的,不斷鼓吹人加入會員,我已學會視而不見。Xanga連標題都沒有,還要另外把字加黑、加粗做出區隔才行。它的好處是有獨立的留言版,但我至今尚未去用(現在看Debby’s Ocean的人也沒幾個吧),而且留言、簽guestbook都必須有Xanga帳號才行,討人厭。

其實我最初只是要一個網路寫字簿而已,結果花了那麼多力氣和時間在這些無謂的事情上。各Blog變得更繁複,疲於適應。我從user端出發,只希望好用、可以修改成我需要、想要的模式就好,並不在意其他的。不免思索,如果都跟著這些Blog走,我們會被帶到哪裡去?越來越多人強調圖片的同時,我其實只想強化自己的文字,讓自己有寫好東西的能力、有分辨故事好壞的能力,至於圖片,就只能當作配角來看了。

由 Debby 發表於 06:06 PM | 迴響 (3) | 引用

April 20, 2004

photoblog

20six在我出國前做了些改版,現在有photoblog可以玩,因此我也新增一個:Debby's Trip

旅途中拍的照片,會慢慢新增上去吧。目前還不太確定怎麼玩,就一步一步來了。

雖然理想中的遊記不是這樣呈現,但這算是一種可以在短期內暫時展現照片的方式。而原本的奇摩相簿也改版了,同樣得重新來過。

由 Debby 發表於 06:59 PM | 迴響 (0) | 引用

March 22, 2004

對不起文章中包含敏感詞語

自從「黛比的新世界」停擺幾天之後,開始有新的限制。

不過要貼讀書心得,竟被禁止「對不起文章中包含敏感詞語」。

檢查半天,看不出所以然來。
不知道是文字危險,還是人心敏感?

真是討厭。是不是乾脆就什麼都別寫了?無趣。

由 Debby 發表於 06:29 PM | 迴響 (0) | 引用

February 12, 2004

Who needs orkut?

玩了兩天,我就像個玩膩玩具的小朋友,想把Orkut丟掉。根據媽媽的說法,我小時是那種歡天喜地帶著新玩具出門的小朋友,但是從來不帶回家,總是玩膩了,就拍拍屁股走人。大人出去幫我找時,十之八九都找不回來,但我也不太覺得可惜,因為玩一玩就沒意思了,如果別人拿去玩得開心,也是功德一件;我的忘性大於記性也可見一斑。而Orkut對我來說,也是如此吧。

剛加入Orkut的時候,忍不住抱怨連連,在這種網路上什麼都可以查到的時代,憑什麼要我填那麼多個人資料?對我來說,我的喜好跟我的身份證字號,都一樣私密。有人針對Orkut的照片,做了一番評析。這說法背後也透露一種心態:網路無帥哥,因此猶抱螢幕半遮面、柔焦、人頭放的超小等等,都是為了遮醜或把肥胖身軀切小。而像我這種貼卡通或圖畫之類的,會被認為多半是幼稚、肥胖恐龍級。我看了哈哈大笑,無妨,若被錯認,而避開一些網路白爛,我求之不得呢!

加入Orkut幾小時候,就有位義大利男把我列入他的好友。看他的照片一副暴力狂的樣子,而且興趣是sex,二話不說,立刻按了NO,他才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想認識這種人。他讓我想起以前在IRC碰到(應該說:抓到我)的白爛義大利男。但是後來也看到一位台灣老兄,興趣、活動和運動都是SEX。據心理學家說性上癮是愛情上癮症的一種,也是其它病徵的展現。一個人若滿腦袋都是性,那應該去看心理醫生了。很多人都說外國人比較開放吧,十幾歲就有性經驗。我每次都要給那些人一個衛生眼:誰說的?台灣性開放的青少年也不遑多讓,而美歐的基督教徒其實是很保守的,男女思想守貞的也比比皆是,但我們從媒體及網路白爛接受的訊息,給我們未必符合事實的感覺。

昨天才弄懂「(冰)磚頭」指數是什麼意思,當下的反應是:「奇怪,那我怎麼可能沒(冰)磚頭?」哈!不過,後來發現我的笑臉和磚頭一樣多,所以是:又酷又友善?(思考中)

因為朋友名單有autrijus這種「國際網路名人」,因此就像NOKIA的廣告所說:「connecting people」。Orkut一個有趣的地方,是點到任何人,會標示出此人和自己的人際距離,好比是我的朋友,或我的朋友au的朋友…這頗像一個研究的作法,只是該研究認為人與人間的距離是六度。平均任何人和所有她所認識及不認識的人的距離,是六度。現在想不起來詳細的研究內容,但我的Orkut結果很少有到六個人的距離,或許是我比較不會看到太遙遠的陌生人,除非研究國際社群裡的人。再加上,因為autrijus的關係,很多人透過他,和我就只有兩度的距離。

至於很多某社群的人,把彼此加入好友,讓我覺得無聊透頂,很像小學生送「同班同學」耶誕卡的心態。把誰設為好友、好友的數量等等,不全反應一個人的實際交際狀況,倒反應一個人的心態和個性。我將那種把不管親疏遠近、大小通吃的人,稱為「不甘寂寞型」,實則內心空虛,所以外在行為總要誇大。或許有些人為了怕自己的朋友數量不夠,因此把生活中的所有朋友都找來。老實說,這種事在我眼中看來,挺勉強人的,不是每個人都是網路狂,也未必喜歡網路新玩具,除非十分肯定orkut可以跟一個人至少初次「麻吉」(match),不然都不適合發邀請。就像要別人看自己喜歡的書一樣,可能多少有某種強迫症或內臟疾病,平時總要別人跟自己做一樣的事,不管是用流行、新知、同儕等訴求來表達。

Orkut適合惡搞。一般人的下手目標是個人照片、名稱,我則在相簿放了穿長褲的下半身照,其它人多半是放全身或上半身或臉。我則注意到有兩個人給彼此的Testimonials看來像種惡搞的玩笑。

因為一下就玩膩了,畢竟生活中還有很多其它樂趣,所以不覺得Orkut特別有意思。老實說,我覺得,畢竟Orkut的社群資訊功能目前在我看來並不強。好比旅遊資訊,可能台灣的旅遊討論板更豐富、充足,而且是中文的(這點對我來說非常重要)。而且 Orkut上面一堆怪胎,所以意見未必可信,也不像是大眾品味。最重要的是,無法確定和誰的品味相近,所以誰的意見在可接受的範圍,儘管Orkut有非常詳細的個人興趣嗜好列表要使用者填寫(但是大家都不會乖乖地填,總之,這項應該算是失敗的)。

對於許多Orkut使用者來說,在此處尋得浪漫愛情和理想愛人(God bless them)前,找到一種認同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出現非常多其它地方少見的反對某某社群,因為某某社群可能形塑他們的一種主要情緒或情感,儘管是負面的。好比:I hate perl、python sucks(Anti-Americanism已經消失了)等,以及最引起我注意的:anti-blog。Anti-blog的團呼是「Weblogs = Chat Rooms for Yuppies」。其中2/4一則留言說:「Blogs prove that everyone is an asshole--oh, sorry, I meant everyone has an OPINION, and they are like assholes: they all stink.」儘管這則留言酸臭,但我竟有個衝動想要加入,因為許多blog讀起來的確就像垃圾言論很多的聊天室,但絕對不是雅痞的,因為許多blogger品味並不佳。網際網路上的垃圾資訊本來就很多,自從Blog出現後,更不得了!因為很多Blogger只爭page rank的次序,但不求本身的內容素質,很多Blog因為聳動、煽情,引來大批人潮觀覽,實則沒有任何資訊內容,卻因此提高page rank,形成一種惡性循環。因此我每每用google搜尋,都很費力地把有用的資訊從垃圾blog堆中翻出來,花了不少時間,還不如從新聞資料庫找。Blog常自詡為個人網路媒體,守門人卻不盡職,讓我這個用Blog記錄的人,也不喜歡看其它的Blog。而文字糟到連大學作文程度都沒有的blog,的確透露此人的某種不足。另一方面,blog也使一些人失去了原本應有的人際分際,於是因為blog而丟掉工作、與好友反目成仇的事件也有。

Orkut對我到底有什麼作用?除了看到以上有趣的現象外,好像就沒了。而我的玩興也過了,可以丟到一旁了。

由 Debby 發表於 04:34 PM | 迴響 (0) | 引用

November 29, 2003

明日報新聞台即將改版

遭使用者詬病已久的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終於傳出要改版的消息。

在去年跳槽用Blog後,我曾寫過〈Blog>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多一點彈性和自由〉,文中提出明日報新聞台的多項缺失。雖然從改版聲明看來,並沒有把所有我挑出的缺點都改掉,但至少可以刪除舊文(保證沒有幽靈文章嗎?)和可以修改文章兩點看來,或許是讓我還可以接受的。之前受這兩點制約,讓我對明日報非常不滿,因此不喜歡用明日報新聞台。

明日報所說的新聞台形象圖不知會是怎樣,目前我覺得圖像做得最好的,可能是blogcn。面版選擇多,表情圖案多到讓我眼花撩亂,個人設定的圖案部分複雜到我用了這麼久還不會用。

但說到彈性,仍是Blog彈性較多。即便不同系統的Blog,也各有其受限的地方。就我嘗試過這麼多種不同系統後,至少MT系統還算是不錯的,只是目前很難找到免費又(系統、人事和隱私)穩定的MT。

由 Debby 發表於 05:23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21, 2003

所謂水準

在網路上打滾八年,看到有水準的東西,大概頂多只佔20%,即使我已經挑過會去瀏覽的地方了。每次在網路上逛太久,常覺得自己浪費一天,因為沒看到讓我覺得印象深刻的文章或對話。

對我來說,所謂的「水準」,就是有可讀性,那種文字不是看過就忘,更不能讓我覺得看一百年和看一篇都沒兩樣。許多網路日誌都是不斷重複製造無病呻吟的話題,看了幾次,就不會想造訪。所以我能理解某個blog會說,「大部分的中文weblogs都很乏味」,於是只推薦我的wings blog。即使某處有火車時刻表,但是看很久,都沒想上去的班車,只能轉身離去。

台灣部落格有幾位無聊人士,其中一位說我是捍衛商業媒體,真是大笑話。還不如說我在捍衛心中的那把尺,怎樣的東西是好的,我清楚地很。每天都會收到一大堆新書,那些出版物都有優劣之分,更何況是隨手寫下的網路日誌?不過更怪的是,有些人連別人隨手寫的東西都要抄襲,讓我納悶不已。

有了固定書寫管道後,blog更是我隨手寫的東西。因為既然要把好東西拿去賣錢,就要自己有篩選能力,並不是不拿去賣錢的都不好,而是自己知道不能登上大雅之堂的自知之明。但未必每個人都有自知之明,所以自己要去分辨是非黑白分明,尤其是對那種似是而非的言論。

由 Debby 發表於 04:46 PM | 迴響 (0) | 引用

February 11, 2003

日記的複數人格

今天是國小到高中的開學日。或許因為有人把Blog比做日記,我竟然想起一件陳年往事。小學的時候,週一、三要寫日記甲本,週二、四要寫日記乙本,週五要寫週記。頓時覺得自己小學就好忙碌,除此之外,還有六科習作和補教(忘了是哪家的參考書,總之不是現在最紅的康軒),以及超難的優等數學,小學五年級的時候,經常把老師問倒。

想到日記甲、乙本,是因為有人以為Blog是日記本的概念。而我的角度卻非如此,因此同意mjshieh說的,「因為 weblog 是公開的,私密的事情不會也不該出現。」

我不太記得當年要交給老師的日記本都寫些什麼。從國小到高中,固定的作業裡面總是有日記、週記和札記類的東西。雖然小學和高中時,老師都曾要求我上台念自己寫的東西,我仍想不起自己當時寫了什麼。

我想,就像在網路上寫的東西一樣,知道老師要看規定的日記,必定不可能在上面寫什麼過份私密的心事。然而,我還是想起一件事。小五的某天早上,我請各排排長收日記本,然後我要疊好交給老師時,中間某排排長A男突然大笑,拿了B男的日記要衝到我面前,而B男滿臉通紅地試著追A男,想阻止他。但是A男還是對著我及許多同學念了出來:「昨天音樂課的時候,惹班長生氣,覺得很抱歉,所以今天要送卡片給她。」我很無聊地看著這兩人在教室裡追逐,之後的確收到匿名的耶誕卡,很久之後才遲鈍地知道這兩個同學都喜歡我。現在回想起這件事,心裡納悶的是,既然B不想讓人知道,為何要寫在交給老師批改的日記上?雖然我會認為A的行為很過份,但還是奇怪B會那麼信任老師,因為我似乎都把交出去的日記當作業寫,心裡清楚地知道,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

國中的時候,一個後來到加拿大唸書的同學,曾跟我們說,她有兩本日記,一本是寫給媽媽看,一本是自己真正的日記。之所以有兩本日記,是因為媽媽會偷看,即使上鎖,因此只好寫兩本,給媽媽看的,甚至有編造的情節,然後把真正的日記藏起來。我聽了很疑惑,人的生活怎能切割成想像與真實的紀錄呢?或許有這種經驗的人不少,張曼娟在〈K說L喜歡B〉中也提到:「這日記成了一本連寫作者也解不開的密碼書。到底日記是為了留給自己而寫?或是為了防堵偷窺而寫?」然而,後來發現,其實這點對很多人來說,應該都不困難。尤其在網路逐漸普及之後,這更不是問題。很多人的書寫,或許看來難免有所差異,宛如複數人格的產品,其實還是發自同一個源頭的。

在網路上玩了七八年,其實也累積不少東西。寫過個人板和更私密的東西,也曾用過密碼公開地寫到一些人,事後的確忘記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因此對於分裂式寫作,感到敬謝不敏。現在算是找到自己的書寫分際,不會被別人所干擾。日記照舊寫,但不是在網路上。網路上的東西,就像是一些生活記錄,供以後查閱用的,好比今天機車騎到10000公里,數個月後,再騎到15000公里,會再記錄一筆。這種記錄,就算公開也無妨。人的生活中,總是有一些無關緊要的紀錄,是可以信手寫來的。

其實沒有網路日誌,大多數的人還是會切割自己的生活,就像作家雖然總是要寫些東西公開,依然會保有自己最原始的心情在日記中。新井一二三提到著名的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因為日記的公開,讓人發現他其實不像他筆下吸引許多人的著作呈現的那樣豁達,而是充滿許多受害妄想。我想,每個人在生活的各層面,即便是公開的作品,難免透露自身的真實面貌,然而,最真切的心情,依舊在私密的紀錄中才會存在。

寫日記的是怎樣的人?卜大中以一副油嘴滑舌的口吻,在〈有兩種馬子要閃〉中誇張地提到,其中一種就是會寫日記的女人。他的描述看來像是影射前陣子製造不少新聞的兩位人物。但他的說法其實待質疑,熱戀中的人,大概不會寫那麼多吧,因為約會都沒空了,哪會有那麼多時間詳細記錄說過的情話?而且,事後歸類,分明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了,還要把寫日記的女人當作一種恐怖的類型?或許卜大中本人不寫日記,但他可不能不知道,很多男性都寫日記啊,好比老蔣、小蔣就是。網誌將越來越普及,會寫網誌的人性向更多元,卜大中該改改口吧。

由 Debby 發表於 07:27 PM | 迴響 (0) | 引用

February 07, 2003

Blog>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多一點彈性和自由

Blog跟明日報個人新聞台的差別,ilya曾經說過一些,兩者雖然都算是web log,但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在概念上,受到較多的中央控管,使用者沒辦法輕易整個將自己的東西帶走,Blog相形之下會因為更有個人色彩而更接近公共領域。在使用上,其實也有很大的差別。

會用明日報新聞台的人,大部分圖的就是便利。因為只要註冊成功,自動就會有一個設定好的個人新聞台介面。然而,進一步實際使用時,其實並沒Blog那麼自由和彈性。宛如一個在網頁上的BBS個人板,申請成功後,即可擁有,但比BBS上的個人板更容易被google到,而且台長對自己新聞台的權限太小,無法自行用google法則規避,因此更不隱密。其實說穿了,就只有一開始的便利,之後在許多方面都不可親。

好比在新聞台的介面上,用久了,如果想換,卻只能在四種固定介面上擇一。選來選去,多數人喜歡的,也就是那一兩個。總讓人覺得沒創意,想換也沒辦法。而每一篇文章的版面,同樣被限制在四種。而且圖片大小受到相當的限制,一篇也只能至多放一篇,更不能事後加上。一旦被宣告圖片過大,聽從指示回到上一頁修改的結果,是之前寫的文章全部消失,如沒存檔,會讓人痛心疾首。而且文章一旦存檔送出,除了刪除,沒有修改的可能。對於我這種不時改錯字、改語法、增增減減字句的人來說,真是極其不親切、不方便、不好用。若選擇刪除,也往往不能馬上刪除。雖然通常會被告知一小時後才會消失,其實總是會持續存在,變成「幽靈新聞」。而在管理介面上,也有一個「刪除幽靈新聞」的選項,顯示這是一個明日報新聞台內部也沒辦法處理的bug,讓使用者常感到哭笑不得。在分類方面,只有「新聞、交友、遊戲、網站情報、買賣、校園、追星族、電腦、評論、交換日記」等,對多數人來說,算是相當不實用,大部分都只能放到「交換日記」,幾乎等於沒分類;而且這個分類是和全部人的文章混在明日報新聞台首頁下的分類裡,形同沒有個人的分類。而且文章內不能用html語言,因此不能放連結。至於留言,只能固定在留言版,即使對各篇文章有意見,也只是通通丟到同一個地方,若不去留言版找,很難看到舊文章的相關討論。

相形之下,Blog就活多了。除了有日曆可以讓人知道最近日程有沒紀錄,版面要怎麼改就怎麼改。每篇的版面都可以不一樣,只要主機空間夠,圖片要放幾張就是幾張,分類要怎麼弄都可以,而且有專屬的連結。從Blog名稱、顏色、連結、版面等,想怎麼改,都可以盡情地改,就算加一堆可愛小圖也沒人管。還可以加上許多網頁的功能,好比逆向連結等。而文章結束處就可以留言(comments),最近的留言也可以在首頁顯示,比明日報新聞台來的簡明易懂多了。如果想備份,也可以隨時打包所有的檔案另存或移到其他網站。更重要的是,用Blog不必洩漏自己的姓名、email、身份證字號等個人資料給不明的中央控管機制,在個人隱私和安全上,可以獲得更大的保障。沒有了商業機制的控管,Blog也就不會有討厭的banner廣告,某家Blog系統就大落落地在banner ads的位置放了「Banner ads sucks」的小圖。Blog因此才能稱之為真正的小型個人媒體。若希望Blog更有隱密性,可參考Google法則,加行程式,即可避開Google視線的巡察。個人對自己的Blog有絕對的掌控權,一切操之在己,不必假手他人。綜合以上,再怎麼看,Blog都比明日報新聞台可親、強大又有彈性。

其實Blog有多種系統,更顯出Blog的自由與彈性,不必拘泥於某種固定形式。目前繁體中文Blog中,mt系統是當紅炸子雞,如果有問題,最容易找到人請教。在眾多Blog系統,還有人SnipSnap,也有人用過blogger或blog-city;如果是有更深技術的玩家,可以用MyPHPlog,還有其他許多系統有待開發。SnipSnap比mt顯而易見的特殊之處是有逆向連結、wiki style、single installation和macros extension,根據tcc的說法,就是「保有 wiki-style,不要加複雜的 tags。像引言可以 {quote} .... {quote} ex.blog.tcchou.org/space/Plone。加程式碼可以 {code:java} .... {code}。即SnipSnap只要安裝一個東西,設定一下就好,不必特意顧到Perl、DB、MT等其他東西」,或許mt系統也可以,但是目前沒人熟悉兩者,所以無法比較出所有的差異。然而,SnipSnap的Comments難以一目了然,容易讓人迷路,是讓我捨SnipSnap就mt的重要原因。其他的Blog資源,可參考acer的文章。雖然一開始我也不懂HTML,但開始玩Blog,大概就知道要怎麼用基本的功能,如果更有心,可以用google找HTML教學網頁來自學。

至於Blog會給人的一個困擾是,除非有自己的主機空間,否則不易找到地方安置自己的Blog。目前最為人熟知的是blogspot,它提供網頁空間,而由blogger提供技術,繁體中文使用者也可申請使用。而博客中國則是用blogger的技術和自己的網頁空間,是簡體中文Blog使用者匯集的地方。台灣這邊,目前沒有免費提供Blog空間的地方。然而,一旦越來越多人懂得使用網路,知道Blog的好處,相信未來會更多人投入Blog的使用。若一般人能以較容易的方式取得自己的網頁空間,這就不會是什麼棘手的問題。至於在技術上,很多人以為Blog是要從無中生有的個人網站,於是以為不會HTML,就不能玩Blog。然而,實情並非如此,不懂技術的人,就套用既有的模版,照樣可以只寫文章,不做任何變動,如果有人看到其他人東改西改,可以耐的住氣完全不改的話;否則Blog.elixus.org上已經累積不少人的Blog入門心得新手手冊中文手冊,邊看邊玩,很快就可以上手。一旦摸熟,就可以飆Blog了,絕對比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好玩許多。

由 Debby 發表於 05:10 PM | 迴響 (7) | 引用

January 15, 2003

部落格筆記本

見到越來越多的繁體中文Blog,於是開始思索,部落格對我究竟是什麼?

我想,它該是我的另一本遙控筆記本吧。不管身在何處,只要連的上網路,就可以找到我曾經記過的一些東西,算是私人的Google,專屬於我。

由於Google等搜尋引擎的強大,我始終認為,個人文件並不適宜放在網路上。就算對事物有所耽溺,也不該完全貼近。就像S師跟我說的,「文章不該是我手寫我口」,而要有一些距離,因為文字是種介質。即使生活的部分依靠文字來維持,我謹記著這番話,對事物保持著距離,才有觀察與思索的空間。

然而,近日開始讀起克里希納穆提(J. Krishnamurti),對於他的一些話,感到無比深刻。他認為,人要真實地感受大自然與生活,太多的文字撥弄著理智與情感,只是讓人與真實切開。我思索著,依賴過多文字,過多的紀錄(包括圖片),過多的記憶,的確對真實是種殘害,於是變成依賴過去,卻不見當下的每一種變化。尤其在文字可以矯揉造作的情況下,更不值得信賴。

J. Krishnamurti說:「妳可以和大多數人一樣,累積很多文字,靠文字生活,不過依舊是垃圾,並不能給生活帶來美。……生命的確需要我們認真,因為,只有認真的人才有生命——才有豐富的生命。好奇的人、講究理智的人、感情論者、多愁善感的人,都不會有豐富的生命。」(《自然與生態》p.85)

於是告訴自己,把速度慢下來,不要有太多的文字和記錄,試著用真實感受去代替這一切。如果忘了,就讓它隨風而去吧。因為每一刻的過去,不該妨礙下一刻的生活與感受。所以我也不願讓過多的Google結果,來干擾未來的種種。

那麼,部落格,還能是什麼呢?不同版本的個人歷史?我可以接受「在地發聲」的見解,然而,在此刻,還是暫時把部落格當作一個可以公開的筆記本,記下可以公開的點點滴滴,但,它絕不會是我的生活全部。

別讓片段的見解誤導妳。

由 Debby 發表於 04:39 PM | 迴響 (2)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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