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1, 2003

日記的複數人格

今天是國小到高中的開學日。或許因為有人把Blog比做日記,我竟然想起一件陳年往事。小學的時候,週一、三要寫日記甲本,週二、四要寫日記乙本,週五要寫週記。頓時覺得自己小學就好忙碌,除此之外,還有六科習作和補教(忘了是哪家的參考書,總之不是現在最紅的康軒),以及超難的優等數學,小學五年級的時候,經常把老師問倒。

想到日記甲、乙本,是因為有人以為Blog是日記本的概念。而我的角度卻非如此,因此同意mjshieh說的,「因為 weblog 是公開的,私密的事情不會也不該出現。」

我不太記得當年要交給老師的日記本都寫些什麼。從國小到高中,固定的作業裡面總是有日記、週記和札記類的東西。雖然小學和高中時,老師都曾要求我上台念自己寫的東西,我仍想不起自己當時寫了什麼。

我想,就像在網路上寫的東西一樣,知道老師要看規定的日記,必定不可能在上面寫什麼過份私密的心事。然而,我還是想起一件事。小五的某天早上,我請各排排長收日記本,然後我要疊好交給老師時,中間某排排長A男突然大笑,拿了B男的日記要衝到我面前,而B男滿臉通紅地試著追A男,想阻止他。但是A男還是對著我及許多同學念了出來:「昨天音樂課的時候,惹班長生氣,覺得很抱歉,所以今天要送卡片給她。」我很無聊地看著這兩人在教室裡追逐,之後的確收到匿名的耶誕卡,很久之後才遲鈍地知道這兩個同學都喜歡我。現在回想起這件事,心裡納悶的是,既然B不想讓人知道,為何要寫在交給老師批改的日記上?雖然我會認為A的行為很過份,但還是奇怪B會那麼信任老師,因為我似乎都把交出去的日記當作業寫,心裡清楚地知道,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

國中的時候,一個後來到加拿大唸書的同學,曾跟我們說,她有兩本日記,一本是寫給媽媽看,一本是自己真正的日記。之所以有兩本日記,是因為媽媽會偷看,即使上鎖,因此只好寫兩本,給媽媽看的,甚至有編造的情節,然後把真正的日記藏起來。我聽了很疑惑,人的生活怎能切割成想像與真實的紀錄呢?或許有這種經驗的人不少,張曼娟在〈K說L喜歡B〉中也提到:「這日記成了一本連寫作者也解不開的密碼書。到底日記是為了留給自己而寫?或是為了防堵偷窺而寫?」然而,後來發現,其實這點對很多人來說,應該都不困難。尤其在網路逐漸普及之後,這更不是問題。很多人的書寫,或許看來難免有所差異,宛如複數人格的產品,其實還是發自同一個源頭的。

在網路上玩了七八年,其實也累積不少東西。寫過個人板和更私密的東西,也曾用過密碼公開地寫到一些人,事後的確忘記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因此對於分裂式寫作,感到敬謝不敏。現在算是找到自己的書寫分際,不會被別人所干擾。日記照舊寫,但不是在網路上。網路上的東西,就像是一些生活記錄,供以後查閱用的,好比今天機車騎到10000公里,數個月後,再騎到15000公里,會再記錄一筆。這種記錄,就算公開也無妨。人的生活中,總是有一些無關緊要的紀錄,是可以信手寫來的。

其實沒有網路日誌,大多數的人還是會切割自己的生活,就像作家雖然總是要寫些東西公開,依然會保有自己最原始的心情在日記中。新井一二三提到著名的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因為日記的公開,讓人發現他其實不像他筆下吸引許多人的著作呈現的那樣豁達,而是充滿許多受害妄想。我想,每個人在生活的各層面,即便是公開的作品,難免透露自身的真實面貌,然而,最真切的心情,依舊在私密的紀錄中才會存在。

寫日記的是怎樣的人?卜大中以一副油嘴滑舌的口吻,在〈有兩種馬子要閃〉中誇張地提到,其中一種就是會寫日記的女人。他的描述看來像是影射前陣子製造不少新聞的兩位人物。但他的說法其實待質疑,熱戀中的人,大概不會寫那麼多吧,因為約會都沒空了,哪會有那麼多時間詳細記錄說過的情話?而且,事後歸類,分明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了,還要把寫日記的女人當作一種恐怖的類型?或許卜大中本人不寫日記,但他可不能不知道,很多男性都寫日記啊,好比老蔣、小蔣就是。網誌將越來越普及,會寫網誌的人性向更多元,卜大中該改改口吧。

由 Debby 發表於 February 11, 2003 07:27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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