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4, 2005

Blog Rule:部落格也有「道」

近半年來,繁體中文Blog有如春天的植物,快速繁殖增長。然而,究竟Blog是什麼?應該怎麼看待Blog?怎樣經營Blog?最好尺度的拿捏恐怕還不是多數人可以掌握的,不然,來源不明的「部落格十誡」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共鳴,或我在許久以前寫的〈部落格筆記本〉也不至於經常被翻出來看。

部落格十誡其實很簡單:

1.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ning
2.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
3.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
4.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5.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6.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me too".
7.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e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8.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9.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10.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檢查了一遍,還好,我沒什麼逾越的地方。部落格一直是我的個人筆記本,「寫了自己爽」的成分大於其他,「不爽幹嘛寫?」就算很多人看也沒用,因為自己沒有快感。人氣什麼的,我其實不那麼在意。更何況,我寫東西經常是為了遺忘,寫完就可以很放心地忘記,等需要再查(MT在查詢上,遠遠優於blogger、20six等系統)。至於這些該被忘記的東西,意外地被喜歡或被批評,都是非常不重要的事。

看過我手邊(實體)筆記本的人都知道,我向來都是隨手塗鴉的,寫的東西常常只有我能辨認。筆記本外觀的美麗與否,對我來說,不是非常重要,因此第七點對我根本不是問題,我只放對我來說方便的東西,反而在看到別的blog有一大堆貼紙時,感到不可思議,眼花撩亂,不知道該看什麼。

第八點現在也不會是問題。自從發現太多人會搜尋自己的名字後,我就不太看\寫中文作者的書了,省得麻煩。這樣其實很好,因為會立志要看真正經典以及有益的東西,不必以為某些人是「新銳」,而勉強讀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然後寫了又被找麻煩。我沒那麼多時間應付這些人。

第六點從來都沒困擾我,我並不喜歡轉貼別人的東西,就連短期的訊息發佈,都覺得沒有意義,畢竟這是我的部落格筆記本。日常的行程,只會出現在我的案頭行事曆上,不會出現在網路上。那是私人的部分。

除了部落格十誡,Jeff Wuorio在〈Blogging for business: 7 tips for getting started〉則教人怎麼把部落格當事業來經營:

* Identify your audience
* Decide where your blog should live
* Start talking
* Get into the practice of "blogrolling"
* Emphasize keywords
* Keep it fresh
* Watch your traffic closely

這七點應該是給那些有志於將部落格當作個人媒體事業來經營的人。首先要確認自己的部落格讀者特色,將自己的部落格做定位,與讀者多互動,把可用資源捲入部落格裡,強調關鍵字,時常更新部落格,最後要觀察流量。

我得承認,我在這些方面做得很差。因為自始至終都沒想把部落格弄成個人媒體,雖然很多認識我的人會對我的生活書寫有興趣。部落格從來都只是我個人抒發所用,我幾乎不告訴別人我有部落格,也不希望認識的人知道,以免出現神經大條的人造成我的困擾。即使部落格和BBS本身都是媒體的一種,很容易就被口耳或MSN傳播出去。

似乎應該稍微提一下神經大條的人。這在「群聚型」,也就是呼朋引伴型的部落格常可以看到,由於許多認識的人會留言,於是把彼此聊天中的八卦,或甚至真實世界的身份、名字、職業等細節都扯出來。然而,這終究是網路,在任何人都可以觸及的狀況下,雖然不至於發生身份證字號外洩,而可能被盜用的麻煩和困擾,但終究是令人不舒服的,同時也存在某些風險。就像之前批踢踢的鄉民,在看到有人栽贓已分手的前女友劈腿後,一群人竟然利用網路,把無辜當事人的姓名和照片通通挖出來,然後一大群人加以謾罵。連我都不免碰到神經大條的留言者,更別說那些沒有戒心的部落格了。

這七點裡,我最不擅長第三、四點。當然,像我這樣耍孤僻,但是不可避免,每天引來四、五百人閱讀的部落格,應該還是不少。許久之前寫的〈部落格筆記本〉也就是做自己的心態調整,明白一旦寫出來,任何人都可能看到。

至於第六點完全要看狀況,太忙或生病時,當然沒力氣寫網誌。我始終認為,生活有餘裕,才會想到部落格。當我忙得不可開交時,天塌下來我都不管,更別說部落格了。另外,我有許多管道可以接觸各種東西,以及各種管道和比專業人士切磋,部落格的溝通能量還不如當面談,於是更派不上用場。在時間有限的狀況下,我的部落格是抒發用;看別人部落格,是為了想得到有用的資訊,若不夠優質,連看三分鐘都嫌浪費時間。

在大陸博客看到sumtec寫的〈10 Golden rules for publishing your blog〉,某些部分也很有意思(請別問我為何第0條有兩點,而且不湊出Rule 10):

Rule 0: Always remember what a blog is.
0.1 It's a stage for showing your thinkings, not others'.
0.2 It's not only your matter but also a group's.

Rule 1: Find a good place to host your blog.
Rule 2: Compose your first post as carefully as posible.
Rule 3: Be polite.
Rule 4: Join the arguments.
Rule 5: Keep yourself neutral.
Rule 6: Review your posts before you publish them.
Rule 7: Publish your post in a right time.
Rule 8: Set an attractive title before you post them.
Rule 9: Response to the replies in a correct way.

詹宏志有句令我服氣的話,是這麼說的:「想的不一樣,看到的不一樣;看的不一樣,想的就不一樣。」後來我才發現這話來自西方名人,但一時忘了是誰。在看上面這幾點時,每個人會注意的,當然不同。

後面幾點和Jeff Wuorio的七點,精神類似,都是有意把部落格經營成個人聚落的人,應該注重的。我倒是注意到,前面幾點是基於網路的匿名性而衍生的。有些觀點,我以前也提過類似的,好比〈流彈與蓮花〉、〈批評的基本禮貌〉、〈未經許可的選用(複製)\引用〉、〈衛生紙書寫〉、〈瘋子磁鐵〉。

「Be Polite」被放在第三點,真是同意到不能再同意了。每次看到非常無禮又充滿惡意的留言,我便想,網路不是一條讓任何人都能隨意砍人的路吧!雖然網路秩序未被真實建立,但人與人的相處,從實體世界,搬到虛擬世界,都應該是有跡可尋的。因此在網路上看到那些匿名卻又說三道四的留言時,我往往感到厭惡,這些留言者的內在污穢就算了,還想把這些藏污納垢的角落露出來,甚至潑灑到公共空間。

當我看到阿寶(我只看過,不認識她)對不懷善意的匿名者不耐煩時,相當同情,也很同意她所說:「不耐煩的原因是,我並不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對任何人提出質疑;質疑必須小心,我個人會對有所懷疑的團體或個人保持觀望,直到確定他﹝他們﹞的所做所為再發言,批評之前自己要做很多的功課甚至付出。一個不曾、不願用心了解或參與的人,如果都可以隨便質疑,那只會讓有心做事的人疲於奔命地做解釋、表功績。甚至為此裹足不前!

我想要補充的是,在部落格上質疑可以,踢館可以,但請同時出示網路身份,留下部落格更好,讓我和其他人看看此人過去發表的言論,瞭解此人在網路上的品行如何。(我不太相信一個會到處看部落格、到處留言的人,過去不曾在網路上留下隻字片語。)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又留下惡臭的足跡,那我認為,根本沒有保留的必要。沒有人應該為了假裝開明,或者衝人氣,而讓這種危害心靈的文字留下。更不需要因為這種害群之馬,而讓人不想繼續部落格。

在未經授權前,不能任意轉貼別人的文章,當然也不該假冒別人的id或姓名發表言論,這都該是基本守則。寫出來好像很多餘,但是許多人卻連這些都做不到,Blog Rule的產生的確有必要。

網路,不管是不是在部落格,都如同在真實世界,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無論有沒有Google或其他強大的搜尋引擎監督,自己的良心就是監督者。部落格當然有Blog Rule,真實世界應該掌握的原則,在網路世界裡,一樣都少不了,但是,在網路的部落格世界裡,還有一些不同於真實世界的規範,那是blogger要注意的,這就是部落格的「道」。

由 Debby 發表於 May 24, 2005 01:03 A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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