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0, 2004

桐花都沒了——苗栗西湖一日遊

苗栗西湖國小颱風來臨前的天氣真是悶熱透頂,早上八點多,即感受到那種熱力的強度。

驅車前往苗栗。在車上問起:「苗栗會不會有ㄍㄡ ㄍㄡ ㄉㄧ?」「那是什麼?」其它人不知。童年的記憶真是強大,我也不知道這是哪一種語言。把語言接收器切換成四縣調。我這麼亂問,竟讓人感到肚子餓,於是計畫一到苗栗就先去吃點東西。即使十點多了,「那還要吃中餐嗎?」「當然要啊!」

一下交流道便發現路邊一堆檳榔西施,看到有的甚至只穿內衣,驚訝到差點把臉撞上車窗。這真是台灣獨特的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觀啊,歷久不衰。有條路段的檳榔攤都關了,因為正午時分,鐵皮屋裡非常熱。

苗栗西湖的水晶餃到了苗栗公館的小店,一坐下就看到桌上有份聯合報,想起匆匆出門,都沒空看報哩。看著牆上的價目表,都是二、三十元之譜,隨口叫了魚丸湯和粄條,以為都是小碗。不料東西送上來,看來都是吃正餐的份,頓時胃口少了一半。拍完之後吃了幾口,發現旁邊的人都吃完了,哭喪著臉。「誰叫妳愛拍!真像╳周刊。」沒辦法,跟美食記者混過之後,就養成這種習性。有人又爭著付帳,搶輸的大喊:「給我這裡最貴的東西!」我望一眼牆上:「豬頭肉麵,五十元!」哎,這真是令人感到愉快的鄉下物價。我仍埋頭苦吃,「不管妳了!我們先去逛了!」竟然把我一個人丟在沒冷氣的店裡繼續跟一堆熱食奮戰。(照片是客家水晶餃)

後來去公館市場的小街。聽到有小孩喊著「1!2!1!2!1!2!1!2!」踩著三輪車呼嘯而去,趕緊追過去:「小孩別跑!」他卻迅速地消失在一家豬肉店裡。那裡賣豬肉的方式,跟我童年記憶中的完全相同,就在自家門口賣了起來,一邊顧店,一邊顧家。小孩還是騎著車出來,被我用鏡頭逮到。西湖

去西湖找地陪。依照指引到了五湖村,停下車搖下車窗問五湖國小在哪,路旁的老伯一臉疑惑,以為我們開玩笑,往身後一指,赫然就是五湖國小的招牌!頗有「牧童遙指杏花村」的感覺。不過這個是「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地陪家門口有兩棵芒果樹和波羅蜜,我們趕緊眼巴巴地往樹上望去,看看有沒成熟的。但很失望,沒有。我說沒看\吃過波羅蜜,有人說下次帶給我看\吃,讓我見識一下。

去了一開始我指定的地方,便去泰勝綜合農場覓食(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七鄰114-1號。Tel:037-911340)。說實在,日頭那麼烈,甚至看到有人睡在活動中心門口,我一點都沒胃口。路上經過一個超級陡坡往下,「司機」便說:「待會通通走上來!」之後還得關了冷氣,車子才爬得上去。

苗栗西湖館子一進門就見到一處神壇,停在口遲疑了一下,旁邊有人問:「這是我們該來的地方嗎?」一笑,還是進去了。該處稱農場,主要是放山雞、鴨。

典型的客家餐廳裝潢。小隔間裡都是一張大圓桌,鋪上紅塑膠紙,台灣鄉下餐廳的省事作法。四面牆赫然有三支開瓶器,後來發現其中一支是電扇的拉環。本來只想隨便吃吃,第一道上來的赫然就是堪比盆子的一鍋鴨肉湯,忍不住叫人拿個手機給我拍這鍋湯有多大。看到就覺得更熱了。底下爐火還繼續燒著。陸續吃了大腸、龍鬚菜、炒麵等等。最後上來的是這季節不能錯過的銅鑼厚皮西瓜,汁多又甜,咬起來沙沙的。有人一直想買,但我想起端午節前在辦公室吃西瓜,結果其中一半掉到地上的慘狀,投了反對票。反正在餐館最後都會送上一盤西瓜。

餐廳外頭的放山番鴨,通通躲在花叢或樹蔭下,更何況是我們呢。於是太陽眼鏡不離身,被說是「眼鏡怪客」。忘了擦防曬乳,等著變成黑人,嗚嗚。地陪則已經曬成像蝦子了。有人的衣服濕了又乾,乾了又濕,充滿汗臭,尤其在車裡,味道更可怕,我的鼻子快壞掉了。

苗栗西湖看到有陶製品裝飾的美麗籬笆,便去金龍窯看看。該處生產陶缸、陶甕和生活陶。一個堅實耐用的陶碗,兩百元。有人測試過,跟我說相當不錯。也有客家擂茶的碗、種荷花的陶缸、釀酒的陶瓶等,不一而足。

下午依舊到處晃來晃去,最大的疑惑是:為什麼苗栗這個窮縣,蓋出來的建築物比隔壁的新竹好看許多?聽到不少「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案例。聽當地人說苗栗建設經費最充足的是宋楚瑜當省長的時候,基本上客家人多挺藍,只有李喬那批人才說客家人這次多挺綠。客家人的族群觀念是超越國族的,不管在中國大陸、台灣、東南亞或美國,客家人都說自己是客家人,管它是清朝、民國還什麼。陳水扁在選前在苗栗便說苗栗縣長支持藍營,言下之意便有「那就不給你們錢!」的味道。但是還是有一堆經費亂撥的例子,看「人」給。這種政府。最不可思議的,大概是桐花季雖把此處列入,但政府沒補助,也沒有相關配套,當然不會吸引遊客,因此擁有最大片桐花樹的地主便把樹砍光,然後再種樹,就可以跟林務局(之類)申請經費,讓我大感惋惜,即使沒趕上桐花季,廣告偶爾還可見呢。

樟樹子.jpg到處都有竹籬笆,頗有遮陽功效。開車經過,看到一片綠意,也賞心悅目。有人撿起地上的小果實,要我猜是什麼,我說不知道,他便捏破,往我手臂上磨幾條,味道出來了,原來是樟樹子。抹抹也好,可以防蟲。前幾天被一隻飛速超快的蚊子在腿上叮了三個大包,至今色素未消。

晚上去苗栗市,頓時有進城的感覺,因為西湖實在有點窮鄉僻壤的感覺,沒有人帶,還不知道怎麼玩。在苗栗文化中心中正堂對面的簞食樂(苗栗市北苗里英才路五十號,Tel:037-357428)用餐,這家餐廳獲苗栗縣客家料理風味餐廳認證(吃完才知道,算金招牌啦)。客家小炒不錯,溪蝦也很新鮮。感覺比中餐好很多,可惜我的數位相機沒電,沒得拍。六菜一湯加三瓶啤酒,才吃了一千出頭,比中午還便宜!我們不免讚嘆,真是超值啊!改天再來玩吧。

以下是此行的相關照片:


由 Debby 發表於 11:55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29, 2004

緋聞與私德

我總是容易被理想性格的人所吸引,對於能在污泥滿佈的凡塵裡一身潔白昂然站立的人,總是無限敬佩,我愛那些有勇氣挑戰體制,並且試圖改變規則的人。

——曾維瑜《Dear dear》

曾有位老院士跟我說,一般人以為學術界比商業界的人清高,但沒有這回事!學術界的人沒有特別清高,商業界的人也沒有特別污穢,都差不多。也有人覺得商業界的人腦筋比較靈活,但也未必,沒有那個領域的人特別如何,都是差不多。這些話早在中研院社會所一位研究員被李遠哲說「學位高不代表人品高」之前。他說得非常非常仔細,不只這麼一小段,我忘了當初是談什麼,讓他跟我說那番話。但我這些年來一直記著,他說的是平常心看待所有人、對於問題要慎思和明辨、不要迷信權威或某種人,以及不要抱著「理所當然、想當然爾」的態度去面對人事物。這些話說來很容易,要做到卻不是那麼簡單,我只能盡力,不斷自我提醒。

在這個緋聞氾濫、社會新聞當道,引領媒體品味風向球的島嶼,儘管每個人三不五時就會接觸到一則讓人對人心失望的消息,卻同時醞釀一種對高尚人品的崇拜,這是一體兩面的。

前不久,要送一本林清玄的書給人,卻遭到拒絕,對方的理由是:「他嘴巴講菩提,私底下卻亂搞,噁心!」對於這種反應,我並不意外。其實那件緋聞已經七年了,算夠久了。一九九七年六月爆發時,衝擊力的確相當大。向來健忘的台灣民眾,對他不會輕易忘懷,因為他曾經在好長一段時間是許多人的精神導師,更產生了一批信徒。但當媒體報導他遺棄有病在身的元配,另結新歡,新婚妻子將臨盆時,我想很多人可能遭到強烈的打擊,甚至可能受到一些精神創傷。一個人曾經有被抬得多高,摔下來時,就有多痛。這幾年知道他的人仍多,維持他不低的知名度,但他的書再也不會像以前那麼賣了。這導致他要往中國大陸市場發展,雖沒像幾米那麼紅,倒也打出知名度。不知道中國大陸讀者知不知道他在台灣發生過的風風雨雨,如果知道,會是他們對私德的要求比較低嗎?還是出版商和他根本不提往事?經歷這些,他不是沒有感觸的,但讀者已經不想知道了。

幾個月前,被媒體稱為「慈善家」的溫世仁猝然過世,因為喪事處理,爆發原來他有小老婆,這又造成一些人的失落與愕然,因為不敢相信一個家財萬貫,充滿善心的工作狂,竟然還有另一個家庭。其實沒什麼好意外的,慈善家也有弱點,而且捐款成立黃羊川等,和維持兩個家庭的運作,並沒有衝突,不是零和競爭。但是他的形象良好,不免讓人對他有所期盼,更何況,這是一個容易因為媒體知名度和形象良好,造成少數人被宗教形象化的環境,因此造成與實際的落差。所以公眾人物要潔身自愛,以免做錯誤示範,不是有些人隨便說說而已,而是真會造成某種難以預期的效應。有人在黯然神傷後說:「那麼有錢的男人沒外遇也很難啦!」咦,好熟悉的論調。後來想想,原來是我曾經聽過兩個和我年齡相仿的女生談男人,結論是:「男人有錢就作怪!」所以因應方法是:找一個有點錢的男人,然後控制他的荷包。我不知道想出這個法子的女生成功沒,聽來既不治標更不治本。

「男人有錢就作怪」的說法會不會太輕率了?外遇的起因恐怕不是因為錢,那可能只是誘因,卻不是主因。當成龍讓吳綺莉的肚子大了起來,他說他不過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罵他的不只是女性,我也聽過男性罵他,比較好笑的版本是:「混帳!不要把我們這些好男人都拖下水!」

為什麼許多女生容易迷戀所謂有才華,或者表面看來有理想的男人呢?當我們追求一個兩性平等的社會時,其實應該破除「迷戀」迷思才對。因為迷戀,難免交出自己的主導權;因為迷戀,把自己的標準套在別人身上,容易幻滅;因為迷戀,所以構成一段不平等的關係。等等。

最近朋友圈傳來一則慘烈的消息。一個最近出了一本書的[偽]文藝青年,看似有點社運意識的傢伙,借酒裝瘋,對一個女生上下其手。事後辯稱自己喝醉了,以為對方是他老婆。由於確有其事,於是簽下協議書。至於受害人要求他賠償兩千元,以做為心理醫生診治的費用,他竟討價還價起來,說任何方式都可以接受,但心理諮商費用一次兩千元未免太貴了吧。而市場上心理諮商醫療的費用約是一小時兩千五百元。由於此豬目前就讀美國東岸名校的政治博士班,不會不知道所謂的性騷擾或緋聞對一個人,不管是從政(此豬非常努力地和當局保持良好關係)或擔任教職(名校加上拿到全額獎學金和公費,找到教職不難),會產生相當的負面影響,因此偕同朋友表示希望這事不要聲張,以免破壞當事人的名譽。讓人擔心的是,會性騷擾的傢伙從來不會只犯一次,因為那是性格問題。藉著權力進行的性騷擾,更令人髮指。

此事給我們的警惕是:
一、 不要以為那些能講一些偏左社會學或政治學理論的人都是「進步青年」,更不要輕易認定他們就是左派,也絕不可因而認定他們比所謂的「右派」高尚。事實上,歷史有左派女性遭到左派男性壓迫的前例,讓一些左派女性寧可將「女性」權益擺在「左派」之前,否則她們就被犧牲掉了。不要輕易迷信「左=進步」,那些表面的「左」更不能相信。
二、 迷信高學歷或所謂有才華的人是很危險的。基本上,這些人更容易犧牲女人,把征服女人當作他們魅力的證明。
三、 有老婆的男人並不都是正人君子。
四、 基本的警覺隨時都需要,不管對方是不是認識的人,熟人強暴的案例在實際數字上比例並不低。
五、看來人模人樣,甚至長相斯文的人,未必表裡一致。

在看過這麼多,近距離或遠距離感受那些事件的衝擊力之後,我想起了老院士的話,以及我當時的心得:保持平常心,凡事不要理所當然,對品德還是要有要求。當然,自己做好,永遠比期待別人做典範容易。

由 Debby 發表於 09:23 PM | 迴響 (2) | 引用

June 25, 2004

消失的小王子—自身陰影將有所成?

根據瑪莉—路易斯的分析,其實《小王子》這本著作正是聖艾修伯里將自身陰影個人化的歷程。而我們不得不承認,《小王子》已經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童話,而它繼續影響著下一代人的無意識。

——耿一偉〈女性的分析之道〉(收錄於《童話治療》)


我一直認為,《小王子》和《天地一沙鷗》在某些方面挺相似的,好比兩者的作者都嚮往飛翔,不管是以哪種形式。而這種追求過程,是十足個人化且孤獨的,甚至,自私無情。所以《天地一沙鷗》作者多年後,被兒子認為他拋妻棄子,不負責任,經歷好長的時間,終於有所和解,而寫成《父愛不缺席》。《小王子》作者則神秘地失蹤,為作品增添幾分耐人尋味的色彩,他的飛機殘骸在失蹤六十年後,直到今年四月七日才被人在法國馬賽外海尋獲。

聖修伯里消失了,但他的作品不會,小王子已經替代他存在於這個世界上。《消失的小王子:聖修伯里的最後之旅》(Le dernier voyage de Saint-Exupery)(主標是中文版才加的)書名則認定兩者合為一體:聖修伯里就是小王子,小王子也就是聖修伯里。所以聖修伯里消失,小王子的實體也就消失。但實際上,在此書作者卡爾‧諾哈克筆下,小王子早在聖修伯里認知這個人物前即存在,也一路跟隨著聖修伯里,不管他是否早已離開小王子的星球:「已有好長一段時間,他都沒再想起小王子。……他微微一笑,隨即吃了一驚:小王子,他筆下的人物,秘密的分身,而現在的自己竟酷似小王子的一張圖畫。然而,畫上那個四處旅行的小孩,躺在草地上,卻流淚哭泣著。(p.61)」

聖修伯里生命的最後時刻,終究會思索些什麼。或許是世間瑣事:「給疏遠了的兩個女人留下什麼遺產呢?其中一個將得到一隻纖維製的行李箱,剩下一點點錢就留給另一個吧。(p.72)」這裡「纖維製的」是什麼呢?我不免皺了眉頭,覺得譯文有點不知所云。看到譯者的名字和翻譯作品,想起張娟芬在6月20日聯合報讀書人的《反骨──法國第一女律師的故事》書評提到她的翻譯讓人看不懂。姑且不提譯文,這小段難免讓我覺得小王子雖然一心愛著那朵高傲的玫瑰,但他正是那朵玫瑰啊!也就是說,小王子其實也是有自私、黑暗的一面,只是聖修伯里呈現的方式,是那麼憂傷、惹人憐又與世疏離,那令許多人想起了自己的內在。或許這正是耿一偉所說:「《小王子》這本著作正是聖艾修伯里將自身陰影個人化的歷程。」自身陰影或許成就了創作。但一個藝術家的黑暗面,可以因為他的創作偉大而一筆勾消嗎?就像《天地一沙鷗》作者給兒子的創傷,可以因為他寫出這樣的作品,就不是那麼嚴重嗎?又好比畢卡索鉅作傳世久遠,啟發後人甚多,所以他給情人、妻子兒女的傷害,通通都可以被遺忘嗎?

或者作家不是那麼確定自己的文字會流傳到何時,總有許多未知讓人難安:「他開始思索:自己這一生留下了些什麼。他知道,他著作中的文字都隨他一起消逝,城堡將永遠沈睡,成為廢墟,而他所寫的一切將被遺忘,埋藏其中。昔時,那些字語覓著了他,發現他棲息風中,隨他進入各地狹小的房間,伴他度過孤獨的旅途歲月或短暫的愛戀時光。如今,它們與他一起沈淪,轉眼即將湮滅。(p.73)」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小王子對我來說,除了一個故事,就是許多深藍色商品上的圖案,那千篇一律的圖案,是種商標,小王子在現代社會,不只是精神象徵,早已是物質化的代表人物之一。我不記得我有沒有喜歡過小王子,比較容易想起的,不是小王子和他的玫瑰,反而是蛇肚子裡的大象。這些讓人印象深刻的片段冒出來時,當事人或許也不知道代表什麼。而那正是童話的意義要讓人探究,以及能夠揭露其意涵,表示或許從其中踏了一步走出來,回頭看看當初是怎麼一回事。再現亦即一種自我呈現,再現有時未必那麼個人化,仍會受到社會制約。所以當諾哈克〈我所不認識的聖修伯里〉說:「重讀他的作品時,我經常察覺,從浪漫主義以來即大行其道的四個關鍵特性在字裡行間隱隱發亮:哀愁、疏離、黑夜及東方主義。(p.117)」也代表,這四個特質,正吸引著他。

在諾哈克的後記分析中,《小王子》揭露的聖修伯里,難免有幾分陰沈,於是不斷要馴服黑夜。小王子孩子氣的口吻說著「馴服」,或許是男人內心世界存在一個始終長不大的男孩變形,男人的用詞則是:「征服」。聖修伯里在男孩與男人之間穿梭來回。聖修伯里如他所說,透過他筆下顯露的,而現出原形。對我來說,那個原形過於黑暗及脆弱,又過份耽溺,不管小王子消失與否,都必須遠離。


消失的小王子:聖修伯里的最後之旅
Le dernier voyage de Saint-Exupety

作者:卡爾‧諾哈克/著
譯者:陳太乙
出版社:如何
初版日期:2004 年 05 月 28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02:32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24, 2004

Gmail有什麼了不起?

前幾週即看到Gmail的消息,也風聞有人下高價獲得這個帳號,然後是Yahoo!信箱也加大,各處紛紛張貼如何擴充信箱的文章。

我一直都處於霧水之中。雖有Yahoo!帳號,但沒用到信箱。雖曾按圖索驥,但沒找到「基本資料」,也就做罷。每次進那個信箱,都是按「清空」,然後離開。

而且也沒必要用到一大堆免費信箱,光帳號我就快記不住了,因為每次debby這種菜市場帳號一定很快就被搶走,所以我都要試好久才能找到一個不受人關愛的帳號。

我最關心的,Gmail除了免費、容量大,還有什麼了不起

前幾天進入blogger增加日誌,看到已經出現很久的「Want Gmail?」點下去,弄了弄,就新增一個帳號。當然還是沒申請到debby,因為要六個字元,也沒申請到debbychen,我太慢了。

今天收到兩個邀請,於是開始瞭解成為Gmail user有什麼了不起。在網路上看到一個邀請還可以賣到三、四百的討論,覺得很不可思議。難道我得來太容易,一點感覺都沒有。對著自己的帳號管理區看半天,沒看到哪裡可以發邀請的,更不明白為何有人說邀請發不完(會被罰什麼嗎,還是好康分享心態)?總之,就是一頭霧水啊。

以下是閒扯淡的MSN紀錄:

黛比 說:為何大家覺得Gamil很了不起?
tumi說: 因為可以成為早期的 tester 很厲害吧

黛比說: 喔,那麼無聊的理由啊 (瞌睡臉)
tumi說:所以說學姊不是 programmer 阿
黛比說:(咬牙切齒臉)
tumi-說:/ /逃
tumi 說:(我也不是 programmer 這樣可以吧)
tumi說:(不過我覺得 programmer 這樣想很能理解阿 )
黛比說:why?
tumi說:權限吧
黛比說:也沒啥權限啊,寄信而已

tumi說:電腦系統中的權限是很分明的
黛比說:難道programmer都是權力狂?
tumi 說:某些角色就是有特定的 privilege
tumi 說:對啊。當個系統的 user 多遜啊。
黛比說:所以的確是某種權力狂。
tumi 說:拿到一個 root 就可以做很多很多事情
黛比說:當user被侵入隱私,才叫遜。
tumi 說:對啊。當 root 就可以多一些 privilege,可以防止自己不被入侵啦。就不用像遜遜的 user 坐以待斃。

tumi說:可是我覺得 Gmail 的
黛比說:有Gmail可以防止什麼?
tumi 說:tester 比較像是那種可以進入「俱樂部」的privilege。其實不能完全跟剛剛系統中的使用者權限作類比。
黛比說:喔,那倒適合我,進去看看有啥好玩的
tumi說:還要考量到 "Google" 對於 programmer 的意義是什麼
黛比 說:所以答案是什麼?
tumi說:我絕得比較像是比別人早拿到新上市的熱門電玩
黛比 說:喔,新鮮感
tumi說:yes

tumi說:Gmail 可是要靠邀請的呢 可不是你想要就有的呢
黛比說:我沒靠邀請啊。
tumi說: 可是你是 blog 長輩
黛比 說:.....
黛比 說:妳是誰邀請?
tumi說:我的同事
黛比 說:喔,那他呢?
tumi 說:他是一個典型的 programmer
tumi說:不知,他說某天從網站上收到通知
黛比說:他的上層勒?
黛比說:喔,那跟我有點像嘛 :b
tumi 說:嗯 (他下班了所以問不到)
黛比 說:那就算了。

tumi說:然後 Gmail 還有對於網路 email 來說無法想像的 1GB 容量,而且還是免費的!
黛比說:垃圾信就可以塞爆了。
tumi說:所以把他拿來比喻成大補丸不為過啊。Gmail 檔垃圾信還滿有一套的。網路空間上多出這 1GB 對 user 來說是多大的 privilege 阿
黛比說:嗯,也是啦。
tumi說:空間在網路上也是一種privilege。

歡迎討論,據匿名人士表示會被崇拜Gmail的人踢館 :b
(難道programmers不懂得尊重各種user意見嗎?)

由 Debby 發表於 06:46 PM | 迴響 (3)

June 22, 2004

羅馬復活記(五)在古羅馬廢墟中閱讀的女性旅人

在離羅馬競技場不到十分鐘腳程的古羅馬廢墟(Foro Romano)時,因為復活節假日的關係,遊客非常多。路也不好走,不是石子就是泥土地,可辛苦了坐\推輪椅或娃娃車的人。但是義大利人現在的婦女平均生育率只有1.2,跟台灣一樣,都非常低,因此他們對小孩寶貝地不得了,就算辛苦,也要帶小娃娃出門。而且這跟托育有相當關係,不過對這方面沒研究。總不能把幼兒留在家,不知道這樣在義大利算不算犯法,在美國就算犯法。前不久有個小孩遭到鄰居還什麼熟人殺死,成了好幾天義大利媒體的熱門新聞。這種情形對我們來說,有點難以想像,因為在台灣這種新聞只會上社會版,還未必是社會版頭條呢,除非虐殺的方式非常恐怖尤其最近一年社會新聞老是偏向更極端的煽色腥口味。可見社會關注和新聞價值不一樣。

我們意外地在一個神廟前看到一群日本人,應該是個旅行團吧。我不免大吃一驚,這地方因為要走,而且要好好看的話,所花的時間不短,台灣旅行團多半不會走得很仔細,頂多在競技場晃一晃就離開。而日本團竟然走來了!W聽了就笑說:「台灣人就是不專業又不敬業,旅行團也一樣。」唉,看來的確如此啊。日本人在旅遊上下的功夫,不管是旅遊書或旅行團,都比台灣人強太多。O看了那個神廟的一角,跟我說很像某種食物(這下忘了)。他先前在一處遺跡看到一塊大石頭,跟我說很像tiramisu。看來他有點餓昏了?

如何辨識另一個旅人的來路?看對方手中的旅遊書吧。

在古羅馬廢墟中閱讀的女性旅人羅馬這個觀光大城市,有各種語言版本的觀光指南,於是從「羅馬」怎麼拼的,就可以大概猜想那是哪些國家來的人,畢竟當地的白人旅客還是佔多數,黃種人的話,我們則從穿著特徵就可以分辨。「Rome」是英文或法文或荷蘭文,「Roma」是義大利文或西班牙文或波蘭文,「Rom」則是德文。

通往神廟的路上,我意外地看到一個白人女性坐在路旁看旅遊書,神情專注,絲毫不受熙來攘往的行人影響。從她那本「Rom」旅遊書猜想她是哪國人,當時還不知道「Rom」是德文。

前不久,在一本書名類似「一萬個為什麼」的童書上,看到「義大利(還是羅馬?)是個大博物館」,頗類似紐西蘭是「活的地理教室」的說法。那條目說,義大利(或羅馬)到處都是古蹟,不用門票進入,所以就像是一個巨大的博物館。我心想,騙人啊,到處都要收門票啊,很貴呢,都要好幾百新台幣,就連上廁所都要錢(約20~30台幣左右)。古羅馬遺跡這裡倒是不用門票,是有那麼一點像露天博物館的地方。

少數收門票的地方,大約是中間的小博物館,可以去看很大的手指雕像。通常售票口對面的牆上會貼著圖片,讓人知道裡面賣什麼名堂,據說有個東西本來是在廣場上的,但後來被搬進去,忍不住在心裡抱怨:真商業!因為接近閉館時間,裡頭的東西又不多,就要五或六歐元,實在不便宜,所以就放棄了。決定看圖鑑就好。

這一帶有不少斷垣殘壁,讓我感受到歷史巨輪的力量,人類的渺小,以及說不出的荒涼,即使荒涼因為遊人如織而稍微沖去。看著那些鬼斧神工的鉅作,心想,那些工匠當初都應該是一時之選吧,可我們現在即使能看到部分遺跡,卻不知道那些人的姓名,更別說熟悉他們的生平故事,遑論創作的過程及心路。人生在世,汲汲營營,為的是什麼?生命似鴻鵠,或是螻蟻,未必全然取決於己,人卻不能沒有志向。那些前人的意向,必也塑造他們的生命。後來轉念一想,他們終究留下了這些,才會讓我們在幾千年後,仍能讚嘆他們所到達的藝術高度,那是後世仍會望之興嘆的。而眾多的義大利人,也願意前來觀賞,不只是為了宗教,也是為了歷史和藝術,因為不管從那個領域要前進時,至少要知道過去的人走過哪些路。我再回神一想,明白為何那個女性旅人要停下她的腳步,坐在這區的一角開始讀起旅遊書上的種種,因為不想走馬看花,只是視線掃過去就了事,而想知道更多。「義大利的設計為什麼這麼厲害?」回來後,有人這麼問我。我想,在無數前人證明了他們之後,在當地受震撼和啟發的後進,必也會想盡辦法證明自己,不管是走復古回憶之路,或推陳出新,必定都有不同的視野,來看待這一切。回頭想想我們的歷史,似乎少了很多這樣壯觀的遺跡供後世憑弔。

不用門票,不等於完全免費。自然有人會想法子讓你掏出錢來,那當然是小販囉。在看完這麼多精美、壯觀的建築遺跡後,難免會讓人想帶點什麼回去當紀念品。別擔心,小販都準備好了。攤販就在古羅馬遺跡前,一堆小型複製品就在架上恭候顧客光臨。擺放還有模有樣,不像台灣許多觀光點的路旁攤販,隨便擺個保溫箱和幾瓶飲料就想做生意,義大利小販還講究點美學的,至少東西排列要有層次感,畢竟就在這種注重審美的觀光地區做生意。由於以前在巴黎買了個小型巴黎鐵塔當紀念品,不了幾年後,上面那層金色的漆脫落,斑駁的樣子很難看,因此我不願再上一次當,便不打算買這些東西。倒是,我舉起數位相機要拍時,小販都沒說什麼,但當我拍完,黑人小販跟我說要五歐元,我楞了一下,說「No!」就離開。好在他沒追上來,不然我會認為他是強索。走開仍感些微不悅。

對了,這一帶沒有販售飲料食物,若覺得走路消耗體力,記得自行帶乾糧和礦泉水補充一下。


由 Debby 發表於 07:17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21, 2004

公式化的男性羅曼史——《自由之丘上的春樹》+《一個人不止愛一個人》

你要的女人,可分為兩個類型:第一,你要那些千依百順、小鳥依人的女人,滿足你的大男人心態;第二,你要那些難以觸摸的女人,最好是你的親戚朋友想也想不到你會搭上的,來證明你也懂得一點愛情。」——梁望峰《一個人不止愛一個人》p.140

看了第二本梁望峰的小說《自由之丘上的春樹》,我開始發現他的小說有某種公式:男主角總是和母親關係不好,但出身背景還不差,不管怎麼樣,養活自己和花錢約會都不是問題。若不是男主角花心,就是他有個花心的朋友,總之故事裡少不掉一個花心的男人。男主角的愛情得來向來都很容易,即使大男人又自私、不夠成熟,還是會碰到一個心智成熟又有個性的女人,中間總是因為另一個女人而分手,但最後還是發現真愛是個性女(簡直就是難以想像的好運)。LU對這種情節感到不屑:「真是超蠢的!」

因此我還是認為他寫的都是男性羅曼史。既然女性羅曼史是滿足女性對愛情的想像,因此故事有與現實不合的情節,好比男女階級懸殊,仍愛得死去活來,不顧一切地在一起;男主角不管多大男人,還是會臣服在女主角裙下等等。所以,梁望峰這類「想像」、「渴望」男主角到處留情,但最後仍有一個忠貞女子經歷大風大浪後,願意和他相守的愛情故事,是滿足男性對愛情想像的羅曼史。那麼,對女性讀者來說,也就是對男人幻滅的殘酷小說囉?書摺是這麼認為的:「梁望峰…放棄一批相信『愛情最強』的讀者,寫出令他們對男人憧憬幻滅的小說」。對我來說卻是「可以丟掉的垃圾!」如果小說可以強大到建構讀者的認知,那也給我本有水準一點的小說,而不是這種通俗到不行的小說。

「我們在十字頭的年紀,對處女都有種莫名其妙的渴求,就像要趕在別人之前觀看電影優先場般,但那並不代表是一件絕對的好事;反而,有機會觀賞這些優先場,多數也有附帶條件……總之,你得到了一些,你也一定會被剝削一些。根本沒什麼是不需要成本的。對於處女之身,男人一生至少想擁有一次,但也只有十多歲時才會不顧一切後果想得到,因為我們還未意識要對對方負責任這回事;但你年紀漸大,大約踏入二十字頭開始,你知道自己要負上如引爆核彈般的責任,你就想推卸責任了。(一個人不止愛一個人p.245)」不知道這段文字可以為多少男性代言?從一些案例來看,未必每個男人都是這麼想,至少有五成男性不是這麼想的吧。

「對某些人來說,有沒有在對方身上留下痕跡,可能真的無關痛癢吧。我比較自私,既然花費了金錢感情時間心血在她們身上,我始終不願被她們忘記得那麼徹底。所以,我希望能夠取得她們的第一次,無論是哪樣的第一次也好,第一次被男人拖手啦、初次去某個國家旅行啦……只要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就算她將來患上帕金森症,這也會成了最後一批被她忘掉的東西吧?所以,為了延遲被遺忘的時間,我希望拿得她愈多第一次愈好,最低限度,有人向她問起感情事,她不提起我也不等於記不起我;萬一真的忘記了,我也仍記起由我嚮導她的某一些第一次。即使感情已不堪回首,但美食始終是無法抗拒的。(一個人不止愛一個人p.109)」結果,下面的情節完全推翻這段話,男主角以為他教前女友的,其實是前女友教他的,而且他的第一次戀情也被他自己認為是愚蠢的。做為一個讀者,我要把這些當做是男主角或隱約現形的作者的脆弱嗎?就如作者介紹所說,看來真是一個強烈缺乏安全感的人啊。

「『我哪裡霸道了?』魯豫放下手中的串燒,改以嚴肅的語氣說:『每個人也有自己的愛情原則,我的愛情原則是:不像其它人般,以為委屈自己才是愛情。我愛你的時候你會得到我的全部,你愛我的時候我也要求你只愛我一個。如果你心裡有另一個女人,我不是不容許,只是我不會和你在一起了。我不愛一個男人的時候,他做什麼都不能改變我的決定。所以,你千萬不要令我有不再愛你的一天。(自由之丘上的春樹p.206)』」這段以及其它相關情節讓我覺得其實《自由之丘上的春樹》裡的魯豫,就是《一個人不止愛一個人》和《遇上她忘了你》的沫若。讓我大膽揣測一下,沫若在接下去的第三部還是會因為阿琛中間和別的女人(八成是阿四)有往來而離開他,但最後兩人還是會在一起。儘管沫若一開始就知道阿琛喜歡的兩個類型女性都不是她所屬的(就是首段所引的,看來也是很多男人的寫照),阿琛也覺得被說中,但兩人還是會在一起(孽緣?)。

我不免納悶,花花公子怎麼可能找到真命天女而收山?(而且那個真命天女是不允許對方有二心的人。)就像一個有過性騷擾紀錄的男人,不可能只犯錯一次,因為那是性格缺失。偏偏,最近幾天翻讀葛紅兵《沙床》,發現又是一個浪蕩子被收服的故事,真是毫無說服力啊。兩人也都效法村上春樹的筆法,不過梁望峰和葛紅兵相比,有點吃虧,因為葛紅兵還在《沙床》學了一堆東西方名家,還露臉打著「美男作家」名號賣書,讓我大惑不解,葛稱的上清秀,但不算俊美,長江文藝那批人的審美觀怎麼和台灣人差這麼多?而梁望峰長相和葛紅兵相比,也嫌遜色。(作家最好不要賣長相,「比較」這檔事會沒完沒了)

「只要向單純的女孩搬出村上春樹書中某一段連我也不完全理解的文字,我在她心中就會無限量擴大,並且,村上春樹的小說都暗地裡傳播著一種意識,就是做朋友也可以上床,下床後依然可以朋友相稱。我以為那是男人勾引一個女人上床的最佳手段。(自由之丘上的春樹p.9)」看到這種把單純女孩當白痴的說法,我再度覺得這作者寫的東西好蠢,尤其對我這種討厭村上春樹小說的人來說,更是如此。

為了營造日本或村上味,《自由之丘上的春樹》男主角叫「夏北澤」,LU鄙夷地說:「為什麼不叫『社子島』?」因為下北澤是東京的一個地名,只是把第一個字改成同音的「夏」而已。更別說小說中投書的讀者還化名「發條鳥」等,是村上小說裡的角色。

這兩本小說唯一讓我覺得終於得到點東西的,是知道香港人所說的「公仔麵」是啥玩意。原本從公仔聯想,以為公仔是娃娃,那公仔麵就是像橡皮熊(果汁熊)那樣的麵囉,如果是這樣,也挺可愛的,腦海中浮現一堆小熊或大頭貓躺在碗裡,就像貓耳朵一樣,但是更「有型」。不過,很快就發現公仔麵是泡麵,頓時幻滅。

其中《一個人不止愛一個人》的阿四來台灣時,住在西門町的旅館裡,讓我想起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黃碧雲來台灣時,也是住那一帶。香港通說,那是因為香港旅遊業和西門町旅館業合作所致,所以提供的套裝行程都是下榻西門町。難怪。前不久去西門町晃晃時,頓時發現其實西門町頗適合港人來玩,有很多小店,就像梁望峰小說裡寫的那種會掛親切牌子說明不開店原因的個人化小店。路邊還有許多標題聳動的港報,就算出國旅遊也還能接收到當地資訊。

上回第一次看梁望峰的小說,覺得還可以看,這次看完三本他在皇冠出版的小說之後,決定以後還是不要看好了。我對公式化的小說沒興趣。


自由之丘上的春樹

作者:梁望峰/著
出版社:皇冠
初版日期:2003 年 08 月 05 日


一個人不止愛一個人

作者:梁望峰/著
出版社:皇冠
初版日期:200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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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9, 2004

[short cuts]在羅馬探訪春天的梧桐樹(二)

在羅馬散步,一定要去台伯河畔!

我們來的正是時候,四月的台伯河畔,真是宜人。兩旁的梧桐樹正青綠,緩步走過,感覺特別愜意,這才是度假的心情啊!

天使城(Castel Sant'Angelo)梧桐樹上結著黑色的小果子,我一路尋找,想找個來踩踩看。看看是不是和木棉花一樣會滑腳。L聽了一言不發,一會就拿來一個像黑色毛毛球的果實給我。一撥開,有點像浦公英,飛了。剩下的我就丟在地上,踩過去,嗯,軟軟的,並不會滑腳。

我提及印象中,上海一些租界有梧桐樹。畫家說,中國就有梧桐樹,但是法國梧桐比較有名。至於那個地方比較早有梧桐樹,就不確定了。改天再查查看。

另一個軟軟的東西在台伯河畔也很著名,就是狗屎。這裡也是遛狗的好地方,但好在我們來得早,可能遛狗的人們還沒起床吧,並沒看到狗黃金,只有一地的落葉,挺浪漫的。我們倒是在羅馬市區看到馬糞,馬雖是草食性動物,但牠的排泄物真是臭不可言,讓人遠遠就走避。

經過一座橋,看見對面的建築物真美,趕緊舉起相機連同梧桐樹一起拍下。建築物頂上的裝飾,和艾曼紐二世紀念堂頭上的有幾分相似。但我不知道這座建築物為何,會是天使城嗎?

由 Debby 發表於 04:05 PM | 迴響 (1) | 引用

[short cuts]在羅馬探訪春天(一)

四月時節,台灣人多往日韓賞櫻去了。

忙碌的我,沒空就近上陽明山就近觀賞台北的春天,我倒是在羅馬看到歐洲的春天。

正值春天

在羅馬競技場旁的羅馬古蹟區,看到一樹桃紅色的花,在接近艾曼紐二世紀念堂時,則看到一叢叢紫花。

不太認得植物的我,和友伴猜想這是不是桃花呢?

這是我在羅馬看到的春天景象之一。

由 Debby 發表於 03:34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18, 2004

羅馬復活記(四)Are You Chinese?

好吃的冰淇淋2雖然才吃完三球冰淇淋不久(據說只有十分鐘),但是看到自稱有美食鼻的O在前頭拐進一家冰淇淋店,我趕緊跟著衝進去,看起來比先前那家棒多了,立刻說我要買三球。M因此說我太誇張了,我一點都不以為意,義大利冰淇淋那麼好吃,當然要把握機會啦,可不是天天都有機會經過冰淇淋店的,更不是天天都適合吃冰淇淋的,就像後來在米蘭時,一球都沒吃到;在翡冷翠時,則因為天氣太冷,邊吃邊咳嗽。櫃臺後面那個黑頭髮、黃皮膚,有著東方臉孔的服務生看我一個人衝進去,不像日本人總是呼朋引伴地,於是開口問我:「Are you Chinese?」「Yes!」我沒有遲疑。其實還滿高興的,終於沒被誤認是日本人了。稍後問她同樣的問題,她也說是,我問她是留學生嗎?她說不是,家就住在羅馬。啊,那九成是溫州移民了。但我忙著在五顏六色的冰淇淋裡挑我要吃的,沒多問其它。我看著喜歡的顏色亂指一通,問那是什麼,因為那家不像一些冰淇淋店,怕客人不知道是什麼口味,會貼心地在上面放水果標示。她看到我點到無糖低脂口味,跟我說不要吃那個,「那是減肥的人吃的!」還好,因此選了三個不錯的口味。這是我在羅馬第一次和中國人相遇。

在羅馬的最後一天中午,我們再度出現在西班牙廣場附近。走進一家餐館後,赫然發現裡頭有一男一女兩個中國服務生。那個女服務生幫我們點菜時問我們:「你們從中國哪省來的?」我正在思索這個問題要怎麼回答時,已經有幾個人開口:「台灣!」呃,有人是香港耶。還好在座沒有那種台灣至上論的激進份子,不然可要吵起來了,說我們不愛台灣。我真不想如此敏感,但台灣的氛圍有時真讓人不允許政治神經大條啊。我們反問她從哪來,她說是「你們的對面。」「福建?」「浙江!」有幾個人一頭霧水,浙江是在台灣對面嗎。不用說,九成九是溫州人啦。

這家餐館讓我們很不愉快。L一吃她的麵,不高興馬上寫在臉上:「做得好不用心!」我先前嚷著一定要在義大利吃到方餃,雖然這家沒有,但是有另一種餃子。端上來一看,我們都覺得長得像蛋包飯:外頭是一張麵皮,裡頭包著豆子餡。這盤麵沒讓我吃飽,也不覺得特別可口,但是花了台幣四百多,真是昂貴。L看了帳單,說他們很過份,服務費要台幣一千兩百多,麵包要八百多。但是麵包在餐館根本不用錢,服務費又太貴了,竟然把我們當「呆胞」,真可惡。L因此帶著一張臭臉和我們走出那家餐館。我不明白她在義大利留學期間碰過什麼事,每次碰到黑店或有人要坑我們,她幾乎不會據理力爭,都是帶著一張臭臉離開。可惜我不懂義大利文,不然我就去問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了。我納悶他們怎麼請了兩個中國人,L說這根本就是中國人開的義大利餐館。此後,我們一路閃避中國人,本來在義大利就要吃道地的義大利食物,才不要吃老中口味的義大利菜哩。

後來和媽媽是金門人、爸爸是香港人的O在西西里人開的餐館酒足飯飽後談到,在台灣談問題,動輒都會有人扯到「愛不愛台灣」,很討人厭。他說在香港沒有這個問題,因為認定會選擇留\住在香港,就是愛香港了,不會有人因此質疑一個人的國族認同。欸,這個說法不錯,如果台灣人也這樣就好了,每回聽到「外省人滾回去!」之類的言論,就引起我莫大的反感,人家都已經選擇來台幾十年了,有些甚至是第二、第三代,為何要他們難堪,即使我不是所謂的外省人。他說到兩岸三地的「20-30-40」(不是張艾嘉那部講女人不同年齡的電影):香港是四十歲,什麼都經歷過了,因此對很多事都比較平心靜氣;台北是三十歲,血氣方剛,對很多事都很在意,很容易動怒;上海則是二十歲,剛剛發展,對很多事都感到新鮮。

在翡冷翠沒接觸到中國人,連黃臉孔都沒看到幾張。在米蘭倒是看到很多中國餐館,據說那裡是溫州人的大本營。吃完龍蝦大餐後,我發現那條街附近一堆中國餐館,什麼大華、金獅的。有家餐館的玻璃上還有張中文剪報,我湊過去一看,赫然是老饕蔡瀾在香港蘋果日報專欄寫的推薦文。聽說義大利的中國餐館也有不錯的,但是價格非常高。我自始至終都沒打算在義大利吃中菜,更別說花大錢吃中餐了,要吃好吃的中餐,回台北再說吧。

後來LU提及,最近看村上春樹寫兩千年在雪梨看奧運的經驗,村上是被請去看奧運,有人花十萬日幣幫他買門票(真令人羨慕)讓他看了寫文章。村上在觀眾席被韓國記者認出而被採訪,他的位子被佔時,有人指引他去坐另一個位子。不久,一個氣急敗壞的中國大陸記者出現,表示那是他的位子,他也不認得村上(村上在大陸不是很紅嗎?)。村上只得起身,旁邊的日本記者知道他是何方人士,便挪一挪,給他一個位子,讓他坐在那個中國記者旁邊。那個中國記者仍相當高傲,把兩人共用的螢幕逕自轉到他自己那邊,不給村上看。

這麼一來,我完全釋懷了,對這趟也對過去的遭遇。我說前幾年在倫敦看西貢小姐的音樂劇時,旁邊是個中國大陸來的中年男人,比我早到,因此早就投幣霸著兩人共用的望遠鏡,「先搶先贏」,我完全用不到,坐在最便宜的位子區,沒有望遠鏡,就只能拼命睜大眼睛希望有遠視了。其它的都是兩人共同投幣共享。

認為「中國大陸人不好相處,東南亞人比較和善」的LU對我搖搖頭:「開玩笑,能出國去看奧運或西貢小姐的中國人,都不是好惹的啊!你怎麼拼得過人家!」I can’t agree more.

(圖片是在翡冷翠一家冰淇淋店拍的,在羅馬沒拍冰淇淋店)

由 Debby 發表於 05:57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17, 2004

非洲菫開花了!

最早開的花2004.06.17大姐下午突然跟我說:「花開了,妳知道嗎?」咦,開了?趕緊跑去看。去年八月底在防空演習時種的非洲菫,居然開花了!

綠意叢中一抹紫白那時一口氣種了五盆,但是發展不均勻,開花的那盆從一開始就長得最快也最好,有盆一直到這一個多月,才陸續長出第三片、第四片葉子,讓我納悶它怎麼了?

大姐的非洲菫則在窗台的另一端不斷開花,尤其是冬天時,各色的花都有,讓我好羨慕!


很開心地把花放到桌上時,不小心把當初移植的母葉碰斷了,還好那片葉子發黃了。據說花也有情緒,它可能很氣我,待會應該去道歉一下。受到關愛的花,才會越開越美,甚至就像《發現台灣花精》作者的太太說的,還會唱歌呢!

不到一年就開花,我感到心滿意足,這是第一次種花這麼快就有成果的。或許就如大姐所說,非洲菫嬌生慣養,因此被我們養在冷氣房,又在窗邊有陽光,所以長得不錯。至少,比以前辦公室窗邊的那幾盆非洲菫看來好。當然,養得更好的人多的是,上回看到診所的非洲菫葉子有我的巴掌大,嚇了我一跳。

各位花姊妹,請繼續加油!
花姊妹們,要爭氣啊!

由 Debby 發表於 06:27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16, 2004

蘋果香蕉

去超市的時候,遠遠就看到水果區有一群暗紅色的水果,但一時認不出是什麼。直到走近,赫然發現那是我沒見過的「蘋果香蕉」!

好奇之下,買了一盒回家,想吃吃看這水果是不是就像鳳梨釋枷一樣,就只是有蘋果的顏色或香味而已。

蘋果香蕉1

喜孜孜地跟躺在床上修養的媽獻寶,她覺得我買了一個怪物:「那個會好吃嗎?」我說:「管它的,反正才三根而已!」而且價錢不貴,跟一般香蕉差不多。

我好像比媽更像勇於嘗試的射手座。

因為還不夠熟,所以還沒吃,至今不知道味道如何。聞起來稍帶蘋果味,但沒有真正的蘋果那麼香。我對台灣農人不斷的創新感到驚奇,當然要以實際行動來表現。

由 Debby 發表於 05:40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15, 2004

看了心會變冷—冷山

一看到片頭是妮可基嫚敘述等待的心情,我暗叫不妙,看錯片子了!我一點都不想看一部女性等待男性的電影。雖然《冷山》小說很有名,但是若等待成了故事重要的成分,我就沒興趣了。向來對女等男那種被動、苦守的故事興趣缺缺,就好比一看到《未婚妻的漫長等待》這樣的書名足以引起我強大的反感,而拒絕看它。印象中好像沒看過什麼男性苦候女性的故事,頂多在報紙社會版看到演變成畸戀的可怕癡漢。

電影從倒敘的故事進入戰場。一時之間,我突然想起吳爾芙《達洛威夫人》裡那個戰後發生的砲彈驚嚇症候群的軍人。前不久在一本書看到對這類心理創傷疾病的描述,但一時忘了。電影的砲聲隆隆及屍體遍野中,多少能感受那種淒創的氛圍,因此對男主角選擇逃兵,也就不意外了。

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感支撐他們在那種情況下為對方堅守?逃亡過程中,也有誘惑。而待在故鄉的女人,面臨父親驟逝、收入斷絕,同樣脆弱。如同兩人的信中所述,上戰場前,他們也才初相識,相處的機會並不多。唯一解釋的是,電影中的男主角是那種窮鄉僻壤看來最稱頭的人,女主角亦然。或許在小說裡並不是這麼一回事,但在電影裡,他們的四周好像沒有足以讓對方看上眼的,更別說男主角在逃亡過程中碰到的風騷女人,或女主角苦苦等候時,碰到的鄉野流氓,都不是適合的對象。

這電影真正讓我難受的是結尾。三年多的等候,換來一夜情,然後是更長、更寂寞的守候。

不免想起布萊德彼特演的「真愛一世情Legends Of The Fall」,我至今不懂那部片跟真愛有什麼關係(中文片名真是亂取一通、陳腔濫調)?誰對誰是真愛呢?三兄弟的老么帶回未婚妻,因為長久相處,因此老么在戰場上死後,未婚妻理所當然地投入最放蕩不羈的二哥(布萊德彼特)懷抱,不幸浪子終究是浪子,被拋棄的女人只得嫁給大哥(生活圈太狹窄了),但她還是對浪子不能忘情,尤其因為不能生育,看到後來二哥一家和樂融融,只能獨自在醋海翻騰。

這真是不討人喜歡的故事,我既沒辦法同情那個自憐自艾的女人,更無法欣賞那個自私的浪子。冷山結尾雖不是自怨自艾,看似有了一線希望,但其實那種故事對女人來說,都很殘酷。

我隨口問了W,到底那個比較可憐?是沒有生育能力,看到心愛的男人就在眼前,自己卻嫁給另一個男人,也不可能為所愛的人生孩子的那個女人,還是苦候多時,和愛人一夜溫存之後,愛人即使死了,卻留下遺腹子,當作一輩子回憶的女人比較慘? 不過,我很快又收回這個問題,因為悲劇不應該被比較,這種比較毫無意義可言。 我唯一確定的事,是人生已經夠苦悶了,實在不要自找麻煩,去看這種悲劇,讓自己心情不好。

中文片名:冷山

英文片名:Cold Mountain

北美上映日期:2003/12/25

台灣上映日期:2003/02/20

導演:安東尼明格拉 Anthony Minghella

編劇:安東尼明格拉

演員:裘德洛 Jude Law、妮可基嫚 Nicole Kidman、瑞妮齊薇格 Renee Zellweger

由 Debby 發表於 07:03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14, 2004

看過即丟的一次性旅遊書

「究竟為什麼要出這本書?」、「有多少人會買這本書?」拿著《Between 22℃~24℃——希臘,阿波羅遺落在愛琴海上的鑽石》我大惑不解。

在羅馬的電聯車上,我和去連續去義大利十幾年,足跡行遍全球的O談論旅遊書。即使他小有名氣,出道八年來,也只出過兩本和旅遊有關的書,而且不是那種流水帳的,而是主題式的。得知他每次出國,一天至少拍到三捲,用的是Contax G2,而不是數位相機,不免吒舌:好傷本啊!但是要做出有高品質的彩圖書,是不適合用數位相機拍的。上回和一年出一本豪華彩圖書的P閒聊,她說自己從很久以前就開始學攝影,花了不少錢買器材、試效果,在各種專業上很努力地深入,文字和圖片都要達到相當水準,把書做成藝術品,所出的書絕對不是市面上那種隨隨便便的書可以相比的,她很自豪地說:「我的讀者都不會去看其它的書!」而且她對同樣出彩色旅遊書的張耀也很不屑,哈哈。

O提到有人去一趟希臘,就可以出一本書,不免皺眉頭。並且說,像他要出書的話,多半是從一大堆照片裡頂多挑個一成來用,像那些倉促成軍的旅遊書,看來都用到八九成了。這倒不假,《Between 22℃~24℃》的52頁竟然有張鏡頭晃動到的照片,讓我難以理解,不知道出版社、編輯和作者那個環節出了問題,品管如此不嚴,竟然連模糊的照片都挑進來了?而且一看就知道是用數位相機拍的。

從前看到大塊出的書,多半認為品質有一定水準,但近來幾個例子,讓我越來越失望。從愛琴海到羊肉爐,再到22℃~24℃,即使前兩者在市場上成功,但品質實在讓人不敢領教。既然出了愛琴海,為何還要出《Between 22℃~24℃》呢?同樣都是拍藍與白的景色,看多了,也就千篇一律,貓和狗的圖片,也不是多稀奇,那些其實都是當地景色美,而不是攝影本身好。至於文字,少到很難給人什麼印象,更談不上資訊,完全不可以拿來當作旅遊書,只能當作誘發旅遊的念頭。但這念頭,主動權在自己,對於喜歡旅遊的人,很多書都可以成為啟動器,不必非此書不可。那麼,出這本書的原因是???

如果把旅遊書當作一個人去過某地的畢業紀念冊,變成一些人的運氣作品,那對其它讀者來說,嫌太過輕率,也是打壞市場的作法。在出書如此氾濫的時代,這種書徒然讓人覺得許多旅遊書只有一次性的價值,看過即可丟。

由 Debby 發表於 06:37 PM | 迴響 (0) | 引用

廣告信得了暴肥症

電腦右下角顯示有新信件,移到信箱一看,標題赫然是「聽朋友說你得了暴肥症」,二話不說,馬上刪掉。這當然是廣告信,不知為何,最近的廣告信都得了暴肥症,不但數量變多,而且肥到都沒什麼禮貌。我隔壁胖到走路地板都會震動的同事聽到,笑得有點怪,大概怕自己收到那樣的信吧。

現在收到的英文信件,一看到是「Re:」開頭,一律刪掉,因為99%都是病毒。有天因此差點誤刪一封重要信件。我還是下意識地跟email說:「請說中文」:b

至於廣告信,標題多半都很無俚頭,好處是,標題看過即忘,更不想打開看內容。至於那些「聽說你欠錢」、「聽說你得了暴肥症」、「聽說你沒工作」等的廣告信,讓人不免覺得侵犯別人隱私、管太多、沒禮貌。就算我知道有朋友得了暴肥症、欠錢或沒工作,也不會那麼不識相地寫這種email,甚至在標題就寫了這麼句話。

那些想用廣告信賺錢的人,想利用人性弱點達到訴求,但卻讓我覺得缺乏sense,而且討人厭。

由 Debby 發表於 04:41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13, 2004

陪病日記0613

提早出院雖然省了點錢,但是問題來了:居家護理怎麼辦?如何幫媽洗澡?如何一邊招呼客人一邊注意行動不便的媽?不巧回家之後就是週末假日,父女必須正視這些問題。

以前腳背感染蜂窩組織炎時,洗澡對我來說,真是一件痛苦的事。必須先纏保鮮膜,但是屢屢失敗,水還是會滲進紗布,把傷口弄濕。但我依舊在這過程中,在浴室小心翼翼地抬高受傷的腳,邊洗邊跳、跳、跳的,心裡很怕一不小心就摔成笨蛋。

媽的狀況不一樣,傷口在尾椎,所以就用保鮮膜纏腰部。在醫院時,看護幫她洗,一邊纏一邊跟我保證纏得好就不會弄濕紗布。但是回來之後,我雖然盡可能纏緊,一沖水,紗布還是濕了。爸只得趕緊用吹風機幫媽吹乾紗布。

我在此時才知道為何殘障專用廁所要非常大一間,因為不只要讓輪椅進出,還要讓另外一個人在必要時從旁協助,空間自然必須大得多。偏偏咱家浴室不比醫院的大,三個人擠在一起讓我們感到礙手礙腳的,非常不方便。

為了探病的親友團,我今天非常難得地早起,而且昨晚由於太早睡而失眠,根本就睡眠不足。坐在一旁看客人跟媽聊天,我差點睡著。傍晚兩批客人相繼離去,我和爸真是累壞了。一有機會,我就趕緊去床上躺著休息,像是另外一個病患一樣。

更別說看書了,根本沒力氣啊。看護之所以必須長得孔武有力,是因為照顧病人是非常費力的事,難怪有不少人要全職看護,我們這種業餘的才一兩下就大感吃不消。

爹交代今後不可晚起,要起來幫忙弄媽的食物。

由 Debby 發表於 10:39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12, 2004

陪病日記0612

原來不只是我覺得那個看護太多話了。今早出院前,媽才說,看護說個不停,她只能躺在床上一直點頭,點頭點到後來都沒力了。我大吃一驚:「為什麼不跟她說呢?她是花錢請的呀!」雖然該看護說話很誇張,頗有娛樂效果,可是連聽十二小時,病人也是碰到忍耐極限的。偏偏她如影隨形,媽也沒辦法在我去的時候告訴我,不然我會請她適可而止。這讓我想到,手工藝小姐每回提到一個譯筆很差的譯者,在她與作者見面時,死巴著作者,讓雙方沒有私下談話的機會,更難談什麼翻譯品質的問題。由此看來,別提那些沒有表達能力、不能說話的病人了,碰到會虐待人的看護時,都是有口難言。好比最早隔壁病床的失智老人,總是忘了自己還沒吃飯,看護問她要不要吃,她總說不要,看護問了兩三次得到一樣的回答,便不理她。老人的女兒每回來看她,都抱著母親痛苦流涕,覺得母親委屈了。這個可憐的老人,現在已經被送去安養中心了。

現代人碰到疾病時,才會發現原來自己面臨許多欠缺。一般人子女生得少,加上「養兒防老」觀念式微,很難期待生病時子女完全陪伴在身邊,畢竟這個競爭的社會,很難讓人請太多假。至於老伴嘛,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期待的,如果是老夫少妻配,年輕的妻子往往要有領悟,老夫生病的機會和頻率絕對大的多。若是女方生病,碰到生活白痴的丈夫,也很無奈。若是有一些願意照顧人、陪伴人以及願意花這種時間的朋友,或許也有點幫助。不然,就得要有錢,再有一些運氣,才會碰到好看護加以細心照顧。總之,生病不只是自己受苦,就像隔壁那位大眼睛太太說的,也拖累身邊的人。所以身體健康是對自己負責,也是關愛身邊人的一種表現。古諺即有:「久病床前無孝子」,用疾病考驗和其他人的關係,恐怕是下策。再要不然,就是要有很好的社會福利制度,但台灣在十年內,看來不可能達到。

斜對面的原住民在主治醫生回國後,急忙出院了。他每次在陽光室看無聊的醫院電視節目,看到爹來了,便主動跟他報告媽的情況,好比恢復情形良好等。簡直就像那一區病房的班長,迅速確實地掌握各人動靜。據說他的親友、太太探視他時,都會唱歌,他有時興致來時,也高歌一曲。我們對於原住民在山林間生活而養出的好歌喉與隨時歡樂的DNA,欽羨不已。

媽說有個護士每次來查房見到她,總是不停讚美:「這睡衣好好看喔!先生買的?」「不是,女兒買的。」那個玫瑰花睡衣第二天在看護幫她洗澡時,褲子的鬆緊帶「啪!」一聲就斷了,看護說從沒碰到這情形,要她去買彩券。媽說完後不久,一個護士進來,看到媽就喊「美女!」我便問:「是這個吧?」於是明白為何有病人的兒子在父親住院期間,愛上照顧自己爸爸的護士。

在開刀前,由於資訊缺乏,所有的相關知識都被醫生壟斷,其實讓病人和家屬感到有所疑慮。病房區倒是很好的交流互助管道。好比第一天在一間三人房暫時休息時,我們便見到傳說中的「鐵衣」是怎麼一回事。那些六十來歲的阿媽級病人都穿著背架(鐵衣)拿著輔助架走來走去,不以為意,他們說很快就可以下床了,讓我們鬆了一口氣,先前醫生跟媽說明脊椎開刀的危險性,嚇得媽回家寫遺書,弄得我們全家緊張兮兮的(都是醫生不好!)。其中一個的女兒說他們從屏東枋寮來,現在是「農閒」時期。讓我感到意外,沒想到會在台北市中心聽到「農閒」這兩個字。那個女生聽到媽也五十幾歲,馬上大呼小叫,「你們趕快檢討!人家一樣五十幾歲,看起來這麼年輕!」我在一旁臉上流下黑線條。

看護說爸爸姿勢不正確,媽媽的背架用完可以給爸用,以便充分利用。。。我便跟爸說,跟高中儀隊訓練一樣,每天貼壁一小時好了。不過,很多人看來都有脊椎問題,身邊一堆人都有駝背。上回好像有本關於脊椎健康的書,改天來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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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09, 2004

陪病日記0609

手術後第三天,媽已經可以下床了,靠著背架,可以坐起來,也下過床,因此可以吃一般食物。據說算是恢復挺快的。

一個值得學習的病人範例是斜對面的原住民,在手術房開了12小時,把醫生累壞。但他沒幾天就想出院。爸媽和看護都說聽到他和老婆對唱山歌,到處鼓勵人,十分豁達開朗。

早上背架即送來,看護說那個做背架的老闆「愛錢」,因為一送來就可以拿訂金。而且,她偷偷地跟我說,給媽的主治醫師動手術的病人通通都用背架,隔壁病床的一樣動脊椎變形手術,就不用背架,因為醫師可以拿回扣。

對病人和家屬來說,決定要動手術或住院做重要治療後,對待主治醫生的態度,有點像皈依一個宗教,如果對醫生的話有所質疑,不但醫生會問你為何而來,病人自己也會疑惑為何選這個醫生,所以醫生要求用背架,病人和家屬也不會質疑,畢竟這個領域的知識和權威被壟斷了。尤其是癌症病人,看待醫生更好像看神一樣,直到不管做什麼都無可挽回時,才會徹底幻滅。某大哥夫婦則是例外,她們是我至今看過最有骨氣的病人,要求擁有病人的尊嚴,以及從容面對死亡,連醫生都忍不住問他們是否從國外回來的,得到的答案卻是「正好相反,我們沒在國外待過。」她們都是受傳統教育長大,只在兩岸跑,未完成的願望是身體好起來,去西雙版納煮飯、休養,因為那裡有陽光、純淨的空氣和好水。

或許對待疾病和醫生的態度,是一個人內在的反映,測試一個人的底線和對權威的看法。經歷一段不短時間的「聽病」—聽陪病者談論疾病,以及自己進出醫院的經驗,我實在不覺得醫生有什麼了不起,保持一般態度即可,不需要卑躬屈膝。即使是和信那樣的貴族癌症醫院,醫生都很難預期病人的情形,有的第二天來病房一看,發現病人死了,受的衝擊一樣很大。

看護的態度倒是迥異於病人和病人的家屬,即使她們都在病人身邊一起經歷這些病痛。媽的看護還偷偷地告訴我,韓毅雄一直想退休,因為骨科沒缺,他退休後,才能讓陳水扁女婿趙建銘進來。以及,千萬別找韓毅雄或蔡清霖開刀,前者太大牌,都不探視病人,後者則是個性不夠謹慎。我不知道她的這些消息怎麼獲得,從她說話的內容和方式,常讓我覺得瑣碎,但這正是面對疾病和醫院的態度。至於她談起其它人看護的情形,常讓我和媽覺得好笑但又悲涼。好比一個開完大腸的老太太,不能下床,沒請教其它人的女兒居然拿了男人用的尿桶在床上讓她方便,在隔壁床的看護便聽到:「腳張開一點!再張開一點!」「我張很開啦!而且很痛!」因為男用的尿桶跟女用本有別,男用的是為那一根所設計,那個病人自然沒辦法對準,她的女兒便只好不斷進進出出拿床單去洗。

或許住院前,要請教的人,不是醫院的服務台,而是那些在醫院進進出出的看護,因為她們的位置和態度,反倒和病人息息相關,即使有的未必有同理心,好比最早隔壁床的看護老是大聲嚷嚷,讓隔壁病房的看護都進來跟她說太大聲了,干擾到其它病人。

隔壁床本來是個失智老人,在病房(不是廁所)拉屎完,喊「阿彌陀佛!」就要爬上床,看護便大叫:「我幫妳擦啦!會臭啦!」吃飯時,她每吃一口就「呸!呸!」讓人聽了都沒胃口。後來我才知道,她因為被欣欣客運的公車撞了,摔到大腦,因此短路,看到兒子有時喊「師兄」。官司至今還沒開打。而她很早即守寡的女兒,照顧她到手臂脫臼,然後兒子又突然出事。後來在那個病床住了兩天的,是一個一歲多的女娃娃,跌倒摔斷腿而住院。她剛去時,我聽到隔壁床不斷傳來童音的軟言軟語,以為是病人的小孩,沒想到走過去一看,是個可愛的小女生,乖乖地躺在床上跟抱著她一起睡的媽媽講話,床上還有玩具,她媽媽說:「沒辦法呀!」小朋友都會依賴玩具的,去哪都要帶著。

至於護士,即使在這種大醫院,通通冷漠的很。而且未必專業,看護忘了怎麼裝背架時,我去找護士來,護士指點一兩下走了之後,我們發現好像她把位置指點的不太對,只好重新調整。

由 Debby 發表於 10:46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08, 2004

瘋子磁鐵

「瘋子磁鐵」,這是我主管創的詞。有回看到她拿著幾封瘋子寄來的黑函撕了丟到垃圾桶,皺著眉頭就這麼說了這個詞。說到那黑函,大概隔週或半個月都會見到一次。有回我好奇拿來一看,都是不堪入目的髒話,沒說什麼要點,就只是下流地罵人而已。我說:「這已經構成人身攻擊或騷擾了,可以提出告訴。」「我哪有空理他!」瘋子信可不是人人有獎,大抵是高層主管才會接到。據說以前數量更多,寫這種黑函的瘋子更多,大概是我主管現在比較少拋頭露面,所以持之不懈的瘋子也少了。

這些瘋子當然是某種失敗者,擁有某種難以化解的心結,跟自己過不去。而且長年陷在某種重複罵人的自我混亂裡,毫無長進。

或許是被傳染,我發現我也出現瘋子磁鐵的徵兆,都拜blog所賜。如果有人要就我寫了什麼,就事論事提出他的完整觀點來討論,我也願意花點時間來回應,儘管經常處於過度勞累的狀態(尤其是這段時間),未必能記憶曾經有過的全部想法。但是瘋子往往一出現就劈頭亂罵,進行人身攻擊,甚至連blog配色這種都要批評,讓人覺得真是莫名其妙(而且這篇文章是多久以前的呀!下次要回應請早,省得有些事情改變了)。喂,如果我說我對某種鞋子沒興趣,或者討厭,那是我的喜好,你要穿那種鞋子,是你的事、是你的自由,我當然有我表達意見的自由,你有什麼好把自己連同到被我批評或討厭的鞋子上,然後衝過來咒罵我?更何況,這種事根本沒什麼好討論的,難道我討厭那種鞋子,有人就不穿了嗎?若我因此影響了某些人,那是他們的事,也與我無涉,畢竟是個人意願問題,我不可能強迫誰如何。以及,我早就寫過對各式物品的看法,瘋子緊咬非常片段的某句話來亂罵一通,真是毫無道理。瘋子若有能力,應該在自己的地盤發表他的高見,不需要污染我的網路記事本。(我對網路持續的紀錄在此,不過並不完整,尚未把全部舊文統整於此。)

另外,我的blog寫的是我在特定時間針對特定人事物所記錄的片段想法,自始至終都不是一個完整的論述,更不是無懈可擊,當然有許多可以被挑毛病的漏洞,我之所以不在意,是因為我只記我需要知道或需要記下的東西,然後忘掉,等需要再查。若我要保持一個難以批評的狀況,就不會這麼寫了,會更嚴謹地寫成一個類論文的形式。我把blog當作遠端記事本,讓我在連上網路的時候,可以找到我曾經記錄的東西,以備不時之需,如果其它人也用的到,那更好。至於其它人要怎麼對待他們的blog,不關我的事,即使我對某些言行難以苟同。

我也說過,要批評請注意禮貌,設定一個評論標準先。有些時候我的想法會變,但這點還沒變過。另外一個沒變的,是我喜歡讀有質感的文字,未必是文學作品。

我還說過的,是每個人的作品,不管多麼「乾」,多麼去除主觀的成分,還是相對地呈現己身。這點我始終沒有刻意去除。每個人都有虛弱和強壯的時候,我保持對外在世界的關注時,也不忘映照自我。

曾經對網路有理想的時候,認為網路可以去除許多真實世界基於各人條件產生的偏見。後來我修正這個看法,網路世界依舊有相當多的偏見,從真實世界延伸而來。就好比,網路更容易進同黨同伐異,多數人不會因為上了網路,就用全然毫無偏見的態度去看待一個陌生人,不就事論事者,因此而來。

雖然氣過,也不至於昏了頭跟著來個大混戰,於是除非看到有善意、好的回應,我想以後就不理會回應了。但碰到瘋子仍要心懷感謝,因為每個人一輩子會碰到的瘋子數約莫是固定的,一旦有個瘋子出現,未來會亂咬的瘋子就少了一個。還有,瘋子的瘋言瘋語為人消災解厄,要讓人獻上特別的謝意。

由 Debby 發表於 04:09 PM | 迴響 (0) | 引用

June 07, 2004

脊椎變形圖

以前在圓環等公車時,旁邊有家小醫院,玻璃窗上貼有各種疾病的圖片,雖說有些怪恐怖的,好比感染一些皮膚疾病的樣子。但年紀小、不懂事的我們,經常跑過去看,嚇到就跑走。後來想想,會不會那是小醫院以恐嚇達到顧客上門的效果,於是故意貼出那些圖片?

為了瞭解脊椎變形的護理,也為了自我警惕,於是搜尋相關圖片,沒想到,讓我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

bone.gif

驚恐之餘,只能提醒自己:注意姿勢正確、多喝牛奶補充鈣質、多運動、曬太陽……

由 Debby 發表於 07:31 PM | 迴響 (3) | 引用

June 05, 2004

找到幸福的方法—《傻瓜的幸福與智慧》和《幸福的理由》

小時候,看《小故事大啟示》和《伊索寓言》,除了看故事,也會看後面的寓意說明,剛開始不太能準確抓到中心主旨,看多就明白了。長大之後,或許還是會需要類似的讀物,引領我們解讀這個世界、理解人生,這幾天看完《傻瓜的幸福與智慧》和《幸福的理由》,正是給成人看的寓言故事。

尤杜洛斯基在《傻瓜的幸福與智慧》說故事的方式和內容,常讓我想起奧修,充滿出乎意料的情節和啟示,而且裡面同樣常出現蘇菲教、印度教和佛教,比較特別的,大概是有一些中國人的故事,只是我很難認出它們的原型是哪些故事。不過,明白了故事就會歡喜。那種歡喜是經由瞭解,而回到自己內心的歡喜。「由於我在童年時代沒有得到必要的愛與關注,便時時刻刻想從他人身上找到這份感覺,也因此成天想吸引人的目光要不就是傷害人。然而當我傷人之際,卻也有不少受虐狂圍繞在我身邊,享受著我的憤怒與怨恨。(p.11)」如果一個人可以寫出這麼一段,他勢必已經走出來了。在我讀這些哲理書時,往往會驚嘆,噯,說得真好,人間事就是這麼一回事啊,即使說出來好像很簡單,體察卻不是那麼容易的,更何況是發覺自己的問題。

《傻瓜的幸福與智慧》呈現的方式很像伊索寓言,一則故事後,必有一則說理。不過,對我來說,這本書比當年看伊索寓言時,感受到的豐富許多。或許是尤杜洛斯基的故事,或許是我這些年的經歷,使得我的人生不復童年的輕盈自在。有些短短的話,就足以讓我反芻良久:「有些真理其實是已經沒有鴨肉的湯汁(p.93)」、「許多情況下,最好是以『噗嘶』來回答,要模稜兩可,不要讓理智封閉了自己『(p.123)』、「他教導你的時候,你吸收他的學問,就等於在磨亮你的牆面(p.198)」。

尤杜洛斯基還有一個很像奧修的地方,這本書集合各種宗教的故事,他在最後也表示希望猶太人、基督徒和回教徒有天能夠懂得分享,和樂相處。而奧修的學說同樣也是集合各種宗教的。

* * *

看到《幸福的理由》書封時,馬上認出那個譯者是前不久讓我很喜歡的《春去春又來》譯者,這本當然原是韓文書。這點讓我難免有點既喜又憂。從年初在台北國際書展看到韓國的書製作程度超過台灣不少,除了希望台灣出版商引進更多韓版書,讓台灣人見識一下我們曾以為比不過台灣的韓國,連出版都可能比我們強,另一方面也希望台灣出版社多多加油,儘管已經有少數出版人先一步覺知這件事,並著手進行。憂的,則是不知這樣的東西能否讓台灣人喜愛或警覺。

這本出自韓國暢銷作家鄭浩承的書,跟台灣暢銷作家吳若權、吳淡如之流非常不同,即使談的是類似的東西,和去年開始從電視動畫而紅起來的《蜜蜜甜心派》一樣都走溫馨小故事路線。他雖寫充滿寓意的故事,但不是用雙吳那種俗濫的寫法,而用一種淡雅的寫法,以擬人方式寫器物或動植物,談的都是人世間的感情,有種溫暖的味道。每則故事最後未必那麼明顯地說明意旨,有時說的只是相當簡單的一些道理,回歸很基本的人性。好比:「你傷害別人的就是你所受的傷。你既是刀,同時也是傷痕。(p.100)」、「我終於領悟到生命中必須要有死亡,因為有了死亡,生命才更燦爛…(p.154)」、「在這世上,無論是誰都應該守在自己的位子,才能展開獨特的生命啊!(p.177)」其中倡導扮演好自己角色,不要好高騖遠或妄自菲薄的,就有好幾篇。我最喜歡的,該是140頁的〈自殺巖〉。

《傻瓜的幸福與智慧》和《幸福的理由》繪圖者都是韓國人,可能都是從韓國買版權的吧。前者的圖會讓我想到小時候看的《伊索寓言》,後者的畫風和製版方式讓我再度想起《春去春又來》,看起來很舒服,書名和文字內容都好,自用送人兩相宜。

傻瓜的幸福與智慧:從東方的故事說起,看世界的另一種方式
La Sagesse des Contes

作者:尤杜洛斯基/著
譯者:顏湘如
出版社:大塊文化
初版日期:2004 年 01 月 25 日


幸福的理由
A Train

作者:鄭浩承/著
出版社:木馬文化
初版日期:2004 年 06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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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04, 2004

旅行小蟲不停地抓搔

今天的辦公室非常特別,因為有三個同事分別從巴里島、日本北海道和韓國玩耍回來,於是我先吃了韓國泡菜辣海苔,雖然吃到舌頭好像著火了,本來就愛吃海苔的我,還是吃了好幾片。然後吃了日本蛋糕,有三種口味,包裝真精緻,過度包裝挺不環保的就是了。還收到一個紫色的薰衣草安眠袋,而且有大頭貓圖案!讓我看著「Made in Japan」字樣大喊「原產日本的大頭貓耶」!最後吃了有點腥的巴里島蝦餅,吃了一片就不吃了,這玩意連我去巴里島的時候都沒想吃,其它人則說很純,不像台灣製的有摻水。還有一堆糖果,包括韓國人蔘糖和巴里島咖啡糖,眾人對後者讚不絕口,我倒覺得人蔘乳糖比較合我的胃口。

這三位都是跟團。從北海道回來的問去巴里島的玩得如何,兩人仍處於興奮狀態中,嚷著明年還要去一次,讓我發現,這辦公室又多一個巴里島迷了!此處已經有一個人三不五時就往巴里島跑,足以讓人對巴里島除魅化,宇說:「讓我都對巴里島都沒興趣了」。從韓國回來的,前不久跟我差不多同時去東歐玩,她說:「旅行會上癮!回來之後,就還想再出去!」其它人馬上逼問她又要去哪,我則在一旁充滿同感地點點頭,只是我的假啊,我的荷包啊……

接到某故舊消息,說要嫁給埃及和法國混血的加拿大人,所以就要移居到遙遠的大西洋那端。我充滿羨慕地看著email,心想,用這種方式出國去玩也不錯,哈。可是我還沒瘋狂到那種地步,不會為了夢想放棄原則。為了出國而嫁人,這聽來比較像中國等地會發生的故事,前不久才在嚴歌苓的最新小說《密語者》裡看到一則靠嫁給不愛的美國人離開中國,先前婚姻則偷偷中止的荒謬故事。

晚上翻讀最新一期的網路與書《去玩吧!Have Fun》,其中〈玩樂溫度計〉真是不準,我測到「閒到不型」,有沒有搞錯!其它的旅遊文章則不斷誘發我所豢養的內心旅行小蟲不斷地抓搔著,啃食著我。李欣頻〈旅行的觸媒〉提到會起旅行疹的物品之一赫然是:「一則威尼斯就要沈到海底的新聞」,讓我看了大驚:沒錯!當我還是十幾歲少女的時候,在電視上看到那則新聞,即發誓出國一定要先去威尼斯,以免陸沈了就看不到。後來果然如願,而且在我前不久去義大利前,又看到一則義大利每年都在陸沈的消息,更加深我就算破產也要去的決心(所以就破產了)……

最近在排新的工作計畫,赫然發現未來半年有到台灣其它縣市出差的計畫,在旅遊小蟲騷動之下,我內心暗喜,有所盤算,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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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03, 2004

奇幻羅曼史—魔幻之海

看了開頭,不由得猜測,這又是一個灰姑娘變形版本的故事嗎?在結束《魔幻玩具舖》的閱讀幾小時之後,同樣看到一個十五歲少女的故事,而且都面臨喪親之痛。麥奇莉普的《魔幻之海》開頭,則有那麼一點離世的味道,這味道重複出現在她的故事裡,好比《女巫與幻獸》、「御謎士」三部曲裡。

王子很快地現身在女主角面前,因為他也預備隨時退場。讓我不免把麥奇莉普的小說當作一種我能接受、認同的羅曼史來看:女主角具有女性意識、不柔弱、不是靠美艷臉孔魔鬼身材吸引人的那一型、沒有荒謬的被拯救情節(還反過來拯救王子)、沒有噁心的床戲(這本絕對是普遍級的)、更沒有從此過著幸福快樂日子的灑狗血結尾(通常都會付出一些代價)。況且,奇幻小說本來就是逸出現實之外,和刻板印象的羅曼史有異曲同工之妙,恰好滿足我熱愛故事的心靈,也符合我隨著年紀,不再需要童話,但仍喜歡故事的需求。連英文版封面都很羅曼史夢幻味。

雖然年紀輕,且處在窮鄉僻壤的漁村,但女主角小螺可真早熟,父親出海捕魚而一去不返,她注意到母親的心神也好似從此被帶走,這造成她內心的創痛,因此逃家、獨自居住,甚於錯失青春期會對身材、外貌的注意,直到同伴嘲笑,她才梳理邋遢的外表和頭髮。對大海下咒更是她內心創痛的一種表現,沒想到誤打誤撞,引發一連串事件,讓她被兩個王子和一個魔法師愛上,因禍得福,儘管她未必認知這是一種福,只在第一個愛情種子發芽時,體會自己和大海糾葛的情結,讓她成為被王子愛上的幸運女孩。

「如果妳這麼恨海,幹嘛不乾脆離開這兒?」這是同伴問小螺的,麥奇莉普通常不會讓女主角選擇懦弱地一走了之,那是逃避之道,因此小螺勢必留下,不管是仇恨、對抗、迷戀…,或是她最後經由瞭解而選擇的原諒,釋放了自己,也釋放兩個不屬於這\那個世界的年輕人。

《魔幻玩具舖》的女主角梅勒泥付出很多代價才摸索靠近愛情,而小螺在這方面似乎幸運許多。「『她怎麼能愛著他,同時又對他生氣?』小螺迷惑地問。『這是常有的事。』李歐說。他停下腳步,用修長靈敏的手指撿起一顆瑪瑙石,透過它望向太陽。『愛與憤怒如同陸地與海洋,在諸多歧異上卻有交集。』(p.137)」小螺對大海正是既愛又氣。咒語書說:「要找到通往海底之路,必先找到妳心中慾望之路。」小螺透過愛情找到了。小螺不必像梅勒泥那樣接觸變態的人物,儘管兩者都貧困,從有遺憾或怨憾的愛情事件裡,她學到了有些愛情終究悵然。這也是這個小說最後沒有童話故事結尾的原因吧。

在小螺經歷愛上大海、瞭解大海之後,身心宛如重整,神奇的是,她媽媽也好似從迷戀大海中回神,她也恢復洗頭的基本衛生習慣。若要給一個解釋,那麼,就是創傷之女付出愛、收回愛,治療那創痛,終至漸癒。

書尾的〈作家說〉讓我想起故事中那些漁夫繪聲繪影地談論海上奇聞的片段,腦海中跳出的,卻是《魔戒》裡的酒店,人們也在其中交換八卦、聽聞等。這些都是串場用的片段,依舊讓作家花費不少心力去描繪。麥奇莉普說她喜歡大海,「你只能丟下釣線,看看能勾上什麼;或甚至親自投入大海的懷抱,同時相信自己可以找到路回來。」下回,我會試試看,向大海呼喊和下咒語,會不會得到什麼回來……


魔幻之海
The Changeling Sea

作者:派翠西亞‧麥奇莉普/著
譯者:葉昀/譯
出版社:繆思
初版日期:2004 年 06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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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02, 2004

奇異驚悚的成人童話混合—魔幻玩具舖

乍開書名,我一直以為這是在一個玩具舖裡發生的奇幻故事,由玩具們擔綱演出,好似《木偶奇遇記》+《胡桃鉗》。看了第一章之後,徹徹底底地發現這是一個難以歸類的故事,有那麼一丁點灰姑娘前傳,但又不盡然。

故事一開端,就足以讓許多女性想起少女期探索身體奧妙的過往:「十五歲那年夏天,梅勒泥發現自己的身子是肉做的。哦,我的美洲,我的新大陸。」少女總有對愛情的期待,或許是因為童話故事總以追求結婚開始(不管故事主人翁是否成年,好比睡每人一出生就被談未來的婚事)、以結婚做結束:「梅勒泥吃麵包布丁吃到怕,怕萬一吃太多會變肥沒人愛,到死還是處女。」我忍不住大笑,想起去年看的一部少女小說:《牛仔褲的夏天》,其中有接近女版「美國派」的心情,但故事沒「美國派」那麼荒唐可笑,畢竟不是笑鬧劇做基調,而比較想賺人眼淚。

梅勒妮性早熟地令我瞠目結舌:「她仔細研究那件新娘禮服。這麼盛裝打扮只為失去童貞,似乎很奇怪。她想,不知父母婚前有沒有做過愛。」很多人恐怕沒有想到潔白的婚紗與落紅間的對比關連。她的想法,倒讓我想起在某部電影中,提到印度或某中東地區,十歲出頭的新娘被父母強迫嫁出後,眾人圍著新房,聽新娘在初夜發出的慘叫,然後長輩入房,得意洋洋地出示一塊已經沾滿血跡的白布……婚紗還讓我想起,前不久從傑夫的《慾望熟男日記》,看到他的美國朋友要娶台灣女孩時,碰上要拍婚紗照,讓他寫下這麼一段:「在美國拍結婚照都是在婚禮舉行後,由比較會攝影的朋友或是找來專業的攝影師,將來參加婚禮的一堆親朋好友與新娘、新郎合拍,成為結婚生活照……最重要一點,美國婚禮的習俗是不能在結婚前看到新娘穿白紗的。一輩子只穿一次的新娘白紗,一輩子最美麗、最幸福表情的新娘,當然要在婚禮時第一次看到才能永難忘懷,但是,現在卻要在婚禮前就穿上白紗禮服、拍結婚照,這……這不是破壞了一輩子的美好回憶嗎?」我想,台灣人從來不計較這些吧,反正從來學這學那,都是選擇性的,就像我永遠不明白為何從小學某一年開始,每到中秋節時很多人都會在公寓樓下或蹲在馬路旁烤肉一樣(美國人雖在自家烤肉,但那是因為有大院子啊,公寓為何也要湊這種熱鬧?)。

幸福的梅勒妮還找到媽媽的結婚禮服進行自己的服裝秀,這也會讓很多人想起還是女孩時多麼渴望穿母親的衣服。只是,梅勒妮的幸福到她把禮服扯壞為止,父母墜機的消息,讓她和弟弟妹妹變成孤兒,好似童話裡走進糖果屋的兄妹,她們三個到了倫敦一角的玩具舖,那是邪惡舅舅的家。

梅勒妮從小康之家到了拮据的環境,想像中的王子因而成了不洗澡、髒兮兮、來自下層階級的姻親。而那對兄弟同是孤兒,由於是她舅媽的弟弟,因此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成了共同受邪惡舅舅統治的一群小可憐,寄人籬下,看人眼色。

心理學中總把童年看做無比重要,但童年究竟到何時為止?十五歲還是童年嗎?儘管梅勒妮年紀是三姐弟妹中最大的,但她同樣受到父母驟逝、環境變遷之痛,反倒是妹妹很快地找到寄託,因此越長越胖(不過有些描寫讀起來挺可愛的),弟弟則持續逃進模型的世界,反而成了她的噩夢一部份。

邪惡的菲力普舅舅雖沒毆打過梅勒妮,但他的厲聲、他的恐嚇眼神、他的禁忌……,無疑地都對她造成傷害,那些都是廣義家暴的一部份。看著愛慕她的芬恩遭到毆打,也讓她心痛。更別說這兩人因此相濡以沫,差點拿捏不了兩人間的關係距離。十九歲的男孩和十五歲的女孩,在那麼有限的環境裡,恐怕也只能互相有興趣了,更別說兩人認識不久,芬恩就已經強吻過梅勒妮,讓她胡思亂想好久。我因此一度懷疑這到底是不是「青春傷害」小說,不過「出事」的另有其人。

糖果屋後來進入藍鬍子階段,更加刺激懸疑。藍鬍子對梅勒妮的身材挑剔時,讓人更擔心是不是某事要發生了,芬恩很快就發覺了,倒是梅勒妮又陷在少女的性幻想裡,因此讓芬恩說她的話出自女性雜誌。

逃跑的念頭好似遙遠,直到芬恩的壯舉,才讓一群受迫害者產生落實的決心。藍鬍子的最後一個新娘要是逃跑,大概故事還是沒完沒了吧。所以衝突勢必要解決,就像壞心的巫婆遲早要被推到火堆去一樣。這種讓人好像乘坐雲霄飛車的小說,要是出現一個太完美的結局,恐怕又會讓人不知所措。最後出現一個讓我想起宮崎駿電影裡的那種「逃過一劫,但前途仍茫茫」的結尾,反而讓我覺得「哎呀…這樣也好」。

故事結束才有一篇「導讀」。放書末大概是覺得放前面會破壞讀者看書的樂趣,但放最後面,恐怕也沒有「導讀」的效果,或許改叫「評介」之類比較適當。該評介稱此為「女性成長小說」,因為和童話故事其實有相同的結構。當然,成長小說要比童話故事繁複許多,也可算是成人版童話吧,我所指的「成人」不只給成人讀者看,同時也一些含意是讓成人解讀的,好比其中的「性」謎團,在評介者看來,有佛洛依得式的隱喻。評介者所用的童話裡,沒提到糖果屋,但我認為兩者間也有相似處,儘管主角從兩兄妹變成三姊弟妹,壞蛋從老巫婆變成壞舅舅,基調維持是主角失去父母關愛,遭到情感上的遺棄(不管是積極或消極的)。

安潔拉‧卡特的小說似乎是第一次引進台灣,因此沒辦法從這本讀出她的個人風格,既然被魯西迪說是「英國文學第一流的魔法師,善良的女巫之后」(書腰語),那,我期待她的其它小說繼續被翻譯出來。

magictoyshop2.jpg英文版的封面比中文版的封面更接近書中的味道,中文版封面感覺太平淡了。


魔幻玩具鋪
Magic Toyshop

作者:Angela Carter/著
譯者:嚴韻/譯
出版社:行人
初版日期:2004 年 04 月 12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01:37 PM | 迴響 (0)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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