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1, 2004

當戰車卡住無法前進的時候,我想了想,似曾相似的局面,但這代表什麼?告訴自己,未必是壞事。

曾在一路顛簸的公車上想起過去種種,發覺生命有其律動,不是我的意志所能干預。而那律動,即使造成我的失敗,也未必是壞事。過後回首一來,我慶幸當年沒成功、不順利。而那些貌似成功的種種,其實也未必是我當初想像的那回事。得與失,好像是股麻花辮,糾纏在一起,很難將它們分開。

想起那年暑假,明明都快要入學了,我還猶豫著。投了兩個應徵信,打算上了任何一家,我就不去念研究所。即使那兩個工作都不讓我喜歡,我只是像無頭蒼蠅般。後來收到其中一家的制式不任用通知,看到上面所寫的職稱,我發現當初把應徵信放錯信封了!我竟然會犯這種不可饒恕的錯誤!之後狠狠嘲笑自己,然後認命地去報到,進入我至今仍不願多回想的苦讀生涯。

我無法想像要是當初沒放錯信封的人生,會是怎麼樣。或許命中注定這一切,但我還是要一試,不管好或壞。畢業後,從來沒有失業過,工作一路相接順利,即使在號稱最不景氣那年失業。未必是好事。但不管怎樣,箇中滋味我自己最清楚。得不到的、分離的,得到的、湊合的,沒有哪個比另一個更令人愉快,最終的結局是一樣的。就像很難說「因誤會而結合」和「因瞭解而分開」究竟哪個比較好一樣。重要的,反而是在這些過程,確認自己。一旦確認了,也就不會反反覆覆,更沒有回頭的理由。

那麼,眼下的擱淺,恐怕也存著某種訊號,讓我去解讀吧!停留在第三象限其實有好一段時間了,想做些什麼改變,但屢次被勸止。就外在條件,我很難改變些什麼。他看著牌,很艱難地想解釋,卻又怕傷了我。而說出來的,多是我知道的,只是用一種方式整理出來。

我們要在多久之後,才能感知這當下的恩賜?朱德庸說他最幸福的時候是當兵時,但那時不知道。我不知道多年以後,我會如何看待這時的擱淺,至少,它給我一個機會停下來思索。衝鋒陷陣的個性,或許可以滿足,但終究需要慢下來,看看周遭經歷些什麼。而這,該是強迫我慢下來的最佳時機吧?不然,它會用其他的手段。

「三十歲看學歷,四十歲看經歷,五十歲看病歷」。我怕,快變成「三十歲看病歷」了。

由 Debby 發表於 04:49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30, 2004

Blog來Blog去

黛比的新世界又開了,三天前在關站之前,寫了一則留言,說有五六個留言不見了。開站後,不只那幾個留言不見,連那個說有留言不見的留言也消失了。真讓人無言以對。(tidecool之前看到留言消失,以為是我跟他有嫌隙所致。沒想到我自己的留言也沒了。當然就是被Blogcn刪的,莫名其妙,愛搞管制。)

DEBBY這兩天消失了,猜想是whiteg家的網路有問題所致。而whiteg還要幾天才回台灣。暫時只能記在20six、Wings of Debby等這幾個地方吧。

不過最近每天睡眠不到七小時,除了工作,已經累到沒力氣多寫什麼。

要寫,可能就是發洩情緒了。

(這是此處消失期間在Wings of Debby所記)

由 Debby 發表於 04:39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26, 2004

羅馬復活記(六)肥胖也是全球化現象?

從前去過歐洲的朋友談到幾個歐洲國家(好比東歐、南歐、法國等)的男人和女人,往往是:男的俊,女的美,但是三十幾歲過後,尤其是女人生過孩子後,身材就往橫的發展。然而,這次我發現,連年輕的男女都比我印象中的胖了許多。難道肥胖也是一種全球化現象?

在羅馬的三、四天,每天都會在西班牙廣場附近繞來繞去,那是聚集最多義大利人的地方之一,尤其在復活節假期的時候,南北義人都有。看到一個又一個義大利少女,身材都有些粗壯,我不免大吃一驚,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那她們的肥胖是怎麼造成的?

許多亞、非國家(包括台灣)的研究,表示有日益擴大的肥胖趨勢,而且往往歸咎於麥當勞這些來自第一世界的跨國速食業大舉入侵所致。然而,麥當勞在義大利並不那麼受歡迎。有這麼多好吃的義大利食物,為何要吃麥當勞呢?很多觀光客會去麥當勞上廁所,而我們連這種機會都沒嘗試。

在義大利,「吃」分很多種。簡單點、便宜些,路邊有平價披薩店可供選擇,許多小店都有蛋糕、咖啡、甜點。咖啡價格便宜,很容易吸引人上門喝一杯,再吃個小點心。有能力吃好一點,自然有各種價位的餐館,可以慢慢挑。所以,其實義大利人是餓不著的,隨時都有補充熱量的機會。

在羅馬地鐵站看到一個胖女孩穿著牛仔褲,褲子在臀部有四個大字:「RICH」,四個字母隨著她走動而上下起伏著。我暗暗納悶:難道義大利人跟中國人一樣,認為屁股大是有錢的象徵?義大利的胖女孩往往是穿著牛仔褲出現,身材更是一覽無遺。

到艾曼紐二世紀念堂的路上,經過一處階梯,我看見有三個可愛小孩,趕緊拿出相機來拍。年紀最小的和最大的都是小女孩,她們溫順地擺好姿勢讓站在台階下的爸媽拍照,中間的小胖男孩則拿著冰淇淋幸福地吃著。在階梯的另一頭,是一對胖子情侶,一個很胖的女子坐在很胖的男子腿上卿卿我我。我們見了,不知該說什麼。即使我一直想拍義大利人浪漫地談情說愛樣,可那時,一點舉起相機的力氣都沒有。旁人倒是為那對男女下了很好的註腳:「一團幸福」。

接連吃了幾天義大利的食物,過類似義大利人的生活,我終於找到他們肥胖的根源。吃那樣大量用起司、奶油、麵粉、糖等的食物,不胖也難啊!在翡冷翠烏非茲美術館看那些文藝復興時期前後的畫作時,感觸更深。以前覺得那些畫家筆下的美女腹部都帶著好幾個「游泳圈」,是因為那時的審美觀使然。在我體驗義大利式生活之後,吃了一堆高熱量的食物,而且晚餐往往很晚才吃,離就寢時間很近,消化時間短,沒幾天就胖了好幾公斤。於是,看了那些畫裡的胖子,真是心有戚戚;如果可以,應該相濡以沫。根本就是義大利食物的錯!

去留學生L的住處參觀時,我一眼就看見地上的體重計,其它人視若無睹,顧左右而言他。我很勇敢地決定站上去,一看到突破以前體重最高紀錄的數字,馬上驚慌失措地跳下來。A.H.安慰我:「妳身上穿那麼多,所以會比較重。」但我心知肚明,至少胖了兩三公斤吧!我的臉都變成麵糰似的。每天更衣都在嘆息。

在這種重視流行時裝的國家,對國人日益擴張的身材,必有因應之道。在米蘭街頭,無意瞥見我最愛的小天使牌就在對街,連忙脫離其它人,趕緊跑進去看。小姐看到我拿起一件小天使T-Shirt,跟我說,我要穿XS的。當時冒了三條小丸子的黑線,因為身上穿著大衣,根本看不出實際胖瘦。如果穿大衣的身材可以穿XS,那最普遍的M號會有多大?

前幾年發現台灣的少女裝M號有越做越大的趨勢,越穿越不合身,於是之後都會先問問到底是幾吋的。答案通通是腰圍26吋,當時覺得很不可思議:現在台灣的女生有那麼胖嗎?於是,身材並不纖細的我,被逼著改穿S號。可是心理很清楚,那絕對不是我比較瘦的緣故,因為這幾年的體重大致維持在一定範圍內,不可能突然變成小號,而是其它人的平均標準改變所致。

歐洲的狀況大概也是如此。好多年前,有回在劍橋試穿童裝的裙子,赫然發現,11歲以上的,通通太長,我只能穿10歲的。當時只能自嘆長的矮,沒話說。後來這次在翡冷翠的百貨公司晃到童裝部時,忍不住再度檢視我「到底是幾歲?」這次的結果更是一記打擊,因為我只能穿8歲的上衣。那15歲發育後的義大利少女,到底平均是多胖呢?我真納悶不解。

即使普遍的身材都往大塊頭發展,義大利時裝「美」的標準,仍舊是追求纖瘦有波(真矛盾)的。所以在台灣等亞洲國家女性拼命追求美白時,她們追求的是纖體,從藥房最大的廣告看板即可知。我在翡冷翠的藥房外,看到一個纖體廣告,是女性把肥肉像脫褲子一樣脫掉。回台灣後,卻看到有個美白廣告是女性在臉上拉一個拉鍊,把外層的黑色素脫去。

義大利的肥胖趨勢,當然有地方差異。好比在米蘭那個時裝重鎮,女性大致比羅馬、翡冷翠要注意外貌,因此胖女孩少了很多。在那裡留學的L更說,米蘭女生愛減肥,多半吃的少。如果一般女生都是如此,更別說那些名模,她們減重的方式,多半是駭人聽聞的。像現在當紅的台灣名模林志玲飯後走半小時的路回家,已經算很健康了。

最後我們只能惋惜,在這種集美食、流行於一身的國家,往往是不能兩全的,選擇了美食,除非保持運動習慣,不然很難保持標準身材,然後穿上最時髦的衣裳;至於選擇華裳的人,自然是得忌口的。

(照片:羅馬遺跡中,兩個大啖零食的遊客。)(已刪)

由 Debby 發表於 07:43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24, 2004

改版Blog,把我們帶到哪裡去?

黛比的新世界中國博客網blogcn改版近十天(原預計不到24小時)後,終於回來了。在這漫長的改版過程中,blogcn發佈兩次公開致歉,似乎修改過程並不順利,以致拖延時間。

在這段時間,我的其他幾個blog系統也有部分更動,但沒有重大到要關站的地步。包括20sixDebby Blog終於有了各月的Archive,可以照時間順序來看文章。原本沒有回應功能的Blogger,幾個月前終於有了回應功能,但我早先就在acer的指點下另外裝了一支程式,所以不知道目前的回應那欄到底是blogger本身的,或是外掛的。上週開始,Blogger則讓人在輸入文章後,可以選擇要不要讓人回應,甚至可以隱藏已有的回應。Blogger的template終於也多了些,但實際上,好像除了顏色、字體大小,其他就大同小異,和MT的比起來,貧乏多了。

blogcn因應blog的圖片趨勢,把圖片上載空間從50K放寬到2MB。原本好像是特殊權限的會員才有那50K的權利,所以我都只能連結到他處去。另外,也有了photoblog,但不算獨立的,而是把上傳的圖片當作一種photoblog的形式。如果photoblog是趨勢,那至晚在今年四月就讓會員新增photoblog的20six,可說是先知先覺,及早行動,而且blog和photoblog完全可以分開,不必受限。

雖然20six對免費Blog做了許多算體貼的更動,但我還是很難專情於那個系統,畢竟小體貼蓋不過大缺點。我在意的大缺點,包括:無法以中文搜尋,而且一用中文搜尋,就會列出我的所有文章,那我從頭到尾慢慢找便是,何必要搜尋?曾有段時間非用IE輸入不可,否則必定成亂碼(竟然有人為留言亂碼來罵我,也不弄明白冤清債主),現在在firefox輸入暫時沒問題了。圖片很難搞定,雖然提供免費空間,我用了一年多,用不到一半,但前陣子超過固定容量,就會強迫修改,而且修改很費事,一不小心就得通通重來,叫人捉狂。分類更受限於Template,難以增加,之前限制四項,換了目前這個面版才有機會再多加一項。還有一項是純粹個人的,我喜歡沒事回頭修改文章(因為經常打同音錯字,卻沒在第一時間發現),但是不喜歡出現修改註記。更重要的,是20six整體修改太困難,受限太多,每次都耗去我大半天的時間,弄得我痛苦不堪,所以現在連動都不想動,光是新增文章就夠花時間了。

付費的20sixPlus目前是2.95英鎊,50MB空間,沒有廣告。20SixPro貴些,6.95英鎊,250MB空間,沒有廣告,可以擁有無數blogphotoblog。算算其實比Upsaid便宜。免費的20six則只有10MB,比blogcn多了五倍(價格不變)。

說到博客中國的圖片,剛才不過上傳一張義大利冰淇淋照片,就「已?使用 0.033 MB, 剩余 1.967 MB ,注意:最大??文件200K (目前支持jpg,gif,bmp,png格式的?象文件)。請勿上傳有關政治、色情等違法犯罪的圖片信息。」一堆警語,頭昏腦脹。

改版後的blogcn並不讓我更喜歡,反而大呼受不了。前不久要輸入文章,發現沒辦法用firefox,開了IE登入之後,要發表文章,會跑出新視窗。而改版後,不時跑出新視窗的情形更頻繁,我便不斷關視窗,浪費時間。而且,以前可以修改文章時間,現在卻不行。更氣人的,是一修改文章,那篇文章就會自動成為最新的,跟明日報一樣。我屬於想保留最初寫作時間的人,對這幾項改變,真是不快至極。

博客中國的系統團隊在改版前似乎沒將所有blog備份到7/13當天,因為改版後,黛比的新世界的瀏覽人次不增反減,顯示是更早之前的備份。我只能慶幸那天我沒有新增文章,否則就會消失了吧?

這些blog變動裡,唯一讓我比較開心的,是把原本當作備份的Wings of Debby換了Template,現在看起來也不像胡亂記事的陽春本子,終於有些「blog模blog樣」,blog也是要注意衣裝的。其它的修改,因為我一直看不懂Blogger的網頁設計,早就宣告放棄。免費Blogger至今沒有上載圖片的功能。

另外兩個,免費mblog一直像是被砍斷手腳的殘缺MT系統,就不想提了,那也當作備份用。Xanga像Upsaid似的,不斷鼓吹人加入會員,我已學會視而不見。Xanga連標題都沒有,還要另外把字加黑、加粗做出區隔才行。它的好處是有獨立的留言版,但我至今尚未去用(現在看Debby’s Ocean的人也沒幾個吧),而且留言、簽guestbook都必須有Xanga帳號才行,討人厭。

其實我最初只是要一個網路寫字簿而已,結果花了那麼多力氣和時間在這些無謂的事情上。各Blog變得更繁複,疲於適應。我從user端出發,只希望好用、可以修改成我需要、想要的模式就好,並不在意其他的。不免思索,如果都跟著這些Blog走,我們會被帶到哪裡去?越來越多人強調圖片的同時,我其實只想強化自己的文字,讓自己有寫好東西的能力、有分辨故事好壞的能力,至於圖片,就只能當作配角來看了。

由 Debby 發表於 06:06 PM | 迴響 (3) | 引用

July 23, 2004

往事並不如煙—章詒和《最後的貴族》

這可能是今年到目前為止讓我覺得最有味道的中文著作之一,另一本是《比我老的老頭》。加上去年看了楊絳《我們仨》,可說是這兩年我瞭解中國大陸那段風暴過往的重要來源。

「那書極迷人。」年初即聽長輩這麼說了,之後又陸續聽到。當然,他們看的是簡體版《往事並不如煙》,部分內容比《最後的貴族》有所節略,網路上有簡繁體版的刪節異同說明。「這書買不到。」「我借妳!」

拿到書之後,便在捷運上讀起來。初讀〈自序〉,便暗嘆章詒和的文字之美、有力,簡短幾句,已流露極深的感情,情感浪頭一下就把人淹沒了:「寂靜的我獨坐在寂靜的夜,那些生活的影子便不期而至,眼窩裡就會湧出淚水,提筆則更是淚流不止,毫無辦法,已成疾。因為一個平淡的詞語,常包藏著無數寒夜裡的心悸。我想,能夠悲傷也是一種權利。」很難不為之動容。「過去,咱們這兒總喊『解放全人類』,卻殘酷地踐踏身邊的人。」讀來更是觸目心驚。

《最後的貴族》做為一部片段回憶之作,當然是主觀的。好比章詒和在第一章說史良在她心目中是個美麗的女人,但翻開前面的照片對照,卻發現,似乎搆不上現在所說的「美麗」標準。但每個人自有對審美的看法。所以章詒和所寫的人、事、物,自然是她觀點裡的正確版本。至於和普遍事實是否相合?那是另一回事了。更何況,在那個時代在那片土地上,有什麼事不可以被改頭換面的?事實亦如此。

我們這一代閱讀這本書的最大障礙,恐怕是政治隔閡太深,我們對中國大陸這幾十年的發展過於陌生,所以許多人名和故事讀來都缺乏脈絡,而章詒和又難免略去中國大陸人會理所當然知道的事。雖然還記得以前背過「三面紅旗」、「大躍進」等等,就只是標語而已,對於內容,是不去詳察的。就算我們出生在中國大陸,會被算作「文革後」出生的,那種心象版圖全然不同於之前的人,更難理解她們身上發生過的事為她們帶來的衝擊,即使可以理解,但很難領會。沒有人喜歡被苦難折磨,但有本事的人,可以把苦難化作成長的沃土。章詒和顯然屬於此種。

另外的閱讀困難,是因為章詒和並非按時間記事,有些事情分散在各篇,必須在陸續讀到時,前後翻閱參照,才能慢慢把事情展延出章詒和所說的全貌。

想要弄清楚那個我們失落的片段,這書可當作補充書籍。章詒和對於充滿牛鬼蛇神的文革年代的寫法,是回憶與她家交往的八個人物的遭遇。從這些人的身上,就可以看到人在那種極端的政治下,可以用哪些態度面對、用什麼方式生存。她所提的例子,未必佔據各個不同光譜,也不至於有兩個極端。即使她覺得史良出賣了自己的父親,她仍提到父親觀察到史良不同的一面:「我滿以為民盟是批鬥我,到了會場才知道,我是個陪鬥。原來今天批鬥的對象是史良。……他們居然把搜去的史良寫給老羅的情書,拿出來當材料宣讀,並質問史良到底和這個大右派是什麼關係。史良直起腰回答:『我愛他。』在中國,一個女人能這樣做,是很不簡單了,也可以說是很了不起的。史良好像又回到了從前。(p.22)」根據章詒和對史良和張伯駒最後的描述,前者過世後沒什麼值錢物可讓後輩繼承,也逐漸為人所淡忘;後者落魄而死,但他的貢獻讓藝術界許多人都感懷在心。章詒和可說是用了史家之筆寓褒貶,也可以說她從這種方式,感到安慰,人事竟是如此無常、無以掌握,一時榮辱算什麼?(老畫家黃永玉《比我老的老頭》也有一篇寫張伯駒)

要閱讀章伯鈞和羅隆基這兩位被當作右派之首的「章羅聯盟」是怎麼一回事,要看儲安平和羅隆基那兩章。羅隆基被自己的愛人難堪地「揭發」,然後成為過去的愛人浦熙修獲得平反,恰好與章伯鈞、李建生夫婦患難與共成一個對照,我不明白是章詒和有意還是無意寫成的。這本書裡,能患難與共的貧賤夫妻,也就只有章伯鈞、李建生和張伯駒、潘素這兩對了,正好是章詒和父母和親近的師長。儲安平和聶紺弩都被寫做戴了綠帽,儲安平太太跟的還是國民黨叛徒宋希濂。而史良的丈夫是仰賴她過活的,比她早過世,雖然這對姊弟配年齡差十歲左右。這給我一種奇特的印象:難道這些女人在那個時代比較善於生存?

章詒和雖說此書涉及八人,不包括她的父母,仍可以讀到她的家庭生活,尤其是家教。子非魚在〈《往事並不如煙》:一個人的歷史〉說章詒和才是最後的貴族,我想,這話不假,但我的理由不是子非魚所說的。章詒和那樣的家教,是相當菁英式的,她有求知慾,加上有對富有才學的父母,而且願意栽培她,所以她對儲安良好奇了,章伯鈞便帶她去看《觀察》雜誌;她想學畫,章伯鈞要為她找最好的國畫老師,一找就找到張伯駒夫婦,開發她的眼界。章詒和要是能力弱些,也就不會成就今天的《最後的貴族》,她的學習能力強,又能浸濡在相關的人事氛圍,以致於開創她的無限機會與能力。她在文中的觀點,當然是知識貴族的,她有這種家教,也有這種能力,無庸置疑。機會與能力是相互創造、彼此賦予的。而她被折磨那麼多年,仍硬挺著,不願就此輕賤自己,更是她的籌碼。好比她在潘素問她是否想繼續學畫時,她當時說:「潘姨,共產黨虧待了我章家兩代人。我不背叛這個政權,就算對得起他們。眼下人家如此輕賤我,我就必須自強。所以,我顧不上跟您學畫了,先得把業務抓起來。(p.162)」相形之下,被她寫做是「最後的貴族」的康同璧之女羅儀鳳,就顯得低調柔弱許多:「我愛花兒,可那些盛開的玫瑰是我在六六年八月被抄家的當天夜裡,流著眼淚親手用開水燒死的。現在,花兒沒有了。我愛香水,香水沒有了。我愛音樂,音樂沒有了。我愛英文詩,詩也沒有了。我從來沒有、也不想妨礙共產黨,可共產黨為什麼要如此侵害我?這場文化大革命對我家來說,是斧底抽薪;對我個人而言,是經脈盡斷哪!(p.220)」

羅儀鳳對共產黨私下的控訴給章詒和的啟示,是:「羅儀鳳的哭訴,卻讓我深深懂得:這種『忍』,原來是最可痛心的,其內裡,有著怎樣的悲涼與沈重。因為任何分寸的『順適』,都要毀損或抑制天性。想到這裡,我暗自發誓:這輩子決定保衛自己的天性,決不『順適』。而後來的情況竟是——我為這樣的決定付出近乎一生的代價。(p.221)」這裡又是輕描淡寫下的深深壓抑,依舊有強大的反彈力量。

再三為此書的文字所震撼,那種文字的強度,很難在我們這一代的作品裡讀到。於是被長輩提醒,那是上一代的人。就像前老闆一直想看一九四九年以後出生的中國大陸人,能把這幾十年的傷痛寫到什麼程度。章詒和是一九四二年出生,即使風雲變天時,她才七、八歲,但足以開始知道事情。好比她初見史良,就是童年時期。

讀完全書後,看到姚錫佩在香港信報所發表的〈為周穎辨正—讀章詒和文後〉,文中呈現的周穎,迥異於章詒和筆下所寫。姚錫佩提到:「她的整篇文章幾乎都是在說紺弩『斯人寂寞』的原因全在於周穎造成的,而且細節描寫活靈活現,從為人,談吐到生活,周穎無一是處,隱私更是觸目驚心。然而,這些又大都不是作者直接親眼所見,親耳所聞。連被章文引話最多的朱靜芳女士,也在今年1月21日給我寄來她寫的《紀念聶紺弩百歲誕辰的回憶》中,申明小愚(章詒和)所說『片斷』,要『留以後再糾正』。」讓甫沈浸於章詒和極有味道文字中的讀者大吃一驚,怎麼兩者所說的「事實」相去甚遠?做為這些歷史事件的局外人,以及讀者,在無可查證的情況下,也就只能退後一步,稍做保留。這保留,也不免擴及章詒和對其它人的論斷。對於她的文筆,仍可以學習的。

另一個謎團,是章詒和的婚姻和《我們仨》錢媛的一樣,讓讀者讀來撲朔迷離。即使我並不特別想知道這部份,卻難免覺得她好似刻意忽略什麼。聽說她正往下寫,期待她的下一本著作,屆時要看看我的疑問是否得到解答。

最初讀借來的《最後的貴族》,看了別人用鉛筆畫線、畫圈的地方,不是我會有興趣或想要記住的,看來每個人唸書會注意的地方,非常不同。後來決定收藏一本,以便不時翻閱,於是跑去Page One買了一本。這本書在香港買是港幣98元,Page One打八折後是378,比在香港買便宜些。後來發現誠品也有,而且同樣打八折,但沒注意價錢是否有所不同,否則可以比較一下這兩家書店的進口書價。


書名 : 最後的貴族
原書名 : 往事並不如煙
著者 :: 章詒和
出版社 : 香港牛津大學
定價 : HK$98.00
出版日期 : 2004/3/1

由 Debby 發表於 02:13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19, 2004

惡搞讓你死也爆笑—追殺比爾二

「追殺比爾2」有八個字大意:「要死容易,想活很難!」這不只是指新娘追殺的那些人,在第一集沒名字的新娘本身就是如此。

非常慶幸上次學乖了,這次沒有帶食物進戲院。否則,碧翠絲幾度被轟掉(而且真容易,第一集超強的主角竟然手無縛雞之力似的),我跟著倒在椅子上時,可能會噎到。和劇中人太有同感,是一件很要命的事。

即使看了第一集,仍完全猜不到昆汀塔倫提諾要玩什麼名堂,屢屢被他嚇一跳,看來他為了「絕無冷場」,費了不少苦思,跳脫正常人的思維。好比,看到碧翠絲怎麼對待ELLE的時候,真是狠狠地被嚇一跳。要是用正常狀況衡量,在那個情況下突然抽手做另一件事,她應該會被ELLE殺傷才對。我從頭猜到尾,對下一步的情節從沒猜對的。下次看昆汀塔倫提諾的電影,應該換一套邏輯來猜才對。

看到號稱是白蓮教的白眉道長說著廣東話出現時,我的腦子一片混亂:白蓮教和武力高強什麼時候連起來過?那些武俠小說裡,正統的派別都在中原,什麼峨眉、武當、少林寺的。這個把少林寺殺到片甲不留的白眉道長竟然是白蓮教?後來猜測,昆汀塔倫提諾八成看太多香港武俠片(而且很多是爛片)了,尤其是黃飛鴻之類的,連色澤都很像以前的港片。用中國歷史的時間去看,很多事實就會錯亂了,讓人哭笑不得。一千年前殺掉一堆少林和尚的白眉道長,應該不是片中這個聽得懂英文的怪老頭吧。我也沒看過武俠片裡有這麼多話的武功高手,吃飯時的教訓有點假假的。最好笑的還是片外花緒,劉家輝告訴昆汀塔倫提諾說,這角色要是由白人來演,會很像聖誕老公公。可就算是也無妨,反正這部片本來就是東西方大拼貼,惡搞到連殺人都有趣味似的。只是我們會更加混亂而已,其它國家的人本來就不熟悉中國歷史,一點也不妨礙。

從被綁在棺材裡,最後能破土而出,也充滿娛樂味。餐廳老闆看到黑夜裡的她帶著一身塵土而來,而她歷經這樣的磨難之後,還保持風度和禮貌,在在讓人感到不可思議。跟第一集要開娼車,腳卻不聽使喚時一樣,碧翠絲在這過程展現驚人的意志力,簡直就是超人。所以就這點,Bill他們兄弟當然要怕她。我比較意外的,是巴德說她應該報仇,他們理應被她殺死後,在那麼窩囊的情況下,竟然對她使出那招。也難怪ELLE會對巴德有所不滿了,若沒有碧翠絲,ELLE也是個可怕的角色,竟然有殺手隨時拿個筆記本寫筆記的,太有求知精神了。

因為白眉道長和肥胖又貧窮的墨西哥女人,「追殺比爾二」看來對中國或墨西哥有些文化偏見,和這兩個國家無關的人比較不會感到奇異的混亂或遭受歧視。

看著BB的出現,觀眾難免和碧翠絲同時一震,Bill真是狠角色,竟然使出那一招。一個普通的女人,怎會想要殺孩子的爹呢?(Bill和碧翠絲這對老少配的年紀,看來差很多?)但是碧翠絲不是普通女人。Bill教養的方式,或許是碧翠絲下定決心的重要原因,因為她說她想要給孩子正常的成長環境,即使殺手這行給她如此多的快感。

BB爹娘Bill和Beatrix(B. Vs. B.)的對談是全片最發人深省的部分。碧翠絲說,在那之前,我覺得最不可能的事,就是你會殺我。比爾回答,那麼,後來證明妳錯了。但,他也承認,那時的確有些誤會。蜿蜒的語句下,是由愛到恨的炙烈。愛有多深,恨當然可以有多深。只是,在這麼大雜燴的拼貼意象裡,那些愛,那些恨,能給多少人留下印象?白眉的「五步穿心指(Five-Point Palm - exploding heart technique。英文翻譯聽來挺好笑的,好硬的英文啊!)」在那種情況下使出,完全讓人始料未及,只能說:昆汀塔倫提諾,服了你!被「穿」的,看來依舊有幾分脫離現實,比較像是扮家家酒似的表演。在這種出奇制勝的電影裡,昆汀塔倫提諾最終帶我們回到人性的一面,於是「想活很難」,我指的是,生活本身是艱難的,要怎麼走下去,從來都是困難重重。

由 Debby 發表於 07:31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17, 2004

正是愛玩的時候—四、六年級婚姻觀對照

辦公室有幾個「超齡未婚」(超過35歲)的同事,在有人過「四十大壽」的時候,話題突然跑到婚姻這回事來了。

年長同事把三十幾歲而未婚的討論一遍後,矛頭突然跑到我這個年紀最小的身上來了。不過,他們都很清楚,我這種六年級生不能和他們當年的狀況相提並論(以上、以下當然是異性戀的看法。同性戀不在此列)。

上司以前就說過我這年紀的這一代,是發育早熟、資訊早熟,但思想晚熟。這種想法的三、四年級主管好似不少。前任老闆曾說過他不喜歡找沒當過兵的男生來做事,因為六、七年級的男生在他眼裡看來對人情世故不夠練達,老是缺了一根筋,當過兵的會好一點。我沒有辦法反駁他,因為實際接觸經驗也是如此,非常偶然才會碰到一、兩個六、七年級男生讓我覺得做事有頭腦,有擔當、有氣度的。當過兵、性別論斷當然有誤,因為六年級女生其實未必夠細心,我也常碰到搞不清狀況的。那些說話不得體、思考不周延的,我碰到時也會大叫受不了,更何況,那些人的工作性質讓我覺得這種情況更難饒恕。

或許整個思考歷程,以及就業的關係,把我們的結婚時間向後延,不管究竟有沒把結婚當一回事。前不久公布的男女(初次)結婚年齡,男生是32.9歲,女生是29.2歲。雖然新聞分析讀起來很緊張,甚至提到「40女人怨婚姻、30女人懼婚姻、20女人拒婚姻」。但我算了一下,現在至少有1/3大學畢業生都會去念研究所,照最低畢業年限來看,女生研究所畢業至少25、26歲了,至少得工作三、四年(如果薪水不高,年限應該增加),奠定經濟基礎(很少六年級男生會認定老婆應該不要工作的,女生也不想買東西看人臉色。我們上一代男女雙方皆有工作的,已經不是少數了)。那麼,女生29歲結婚還算早呢!那幾個寫新聞分析的人想必是五年級以上的。

35歲以後成高齡產婦的說法,逼得許多人把結婚這件事提前,或成了許多長輩逼晚輩及早結婚的正當理由。但35歲以上是否真的成為高齡產婦,以及,高齡產婦的弊病,是否大於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結婚懷孕(或懷孕結婚),尚有疑義,更別說有些人打定主意不生小孩。那這個35歲大限的說法就變成部分人操縱相關輿論的工具。

部門主管認為結婚年齡推遲,高齡懷孕的年齡也會跟著往後推。63年次的M姐姐去年就告訴我,她打算34歲結婚,35歲懷孕,前提當然是那時已經確定屬意之人了。另一種說法,則是把兩者顛倒,34歲懷孕,35歲生小孩。這種作法已不新鮮,越來越多人都是奉子成婚。目前不確定我所接觸的看法和產業有沒有關係。有幾個電子新貴的堂表哥是30歲以後靠相親結婚的,他們還保存被我認為是上一代才有的婚後戀愛方式(4*年次的上司否認相親是他們那代的方式。但是看到有人生活圈固定而無對象的時候,他們還是會說要人幫忙介紹的話),讓我覺得好像是另外一個世界的人。

究竟超齡結婚有沒好處呢?這些前輩都是二十幾歲結婚,在我這個年紀的時候,多半有了小孩,為家庭、車子、房貸等打拼,不像我們還是賺錢養自己。他們普遍認為,35歲以後結婚的人,婚姻多半不會出什麼大問題,就算決定恢復單身,也另有不同於沒結過婚的快樂。聽來跟算命師的說法好像啊!偶爾在電視上看到那些江湖術士說哪種人不宜早婚,他們的解釋是這些人必須經過歷練,個性比較成熟,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35歲不成熟的人,算少了吧,不管多晚熟,在歷經七、八年到十年的社會歷練後,總該醞釀些對自己的認識、對社會的瞭解等等,經濟上也不像初入社會般窘困。所以,當矛頭轉到我身上時,他們立刻說我年紀還小,「正是愛玩的時候」。我沒想辯解,因為的確一心想著這幾年要去哪裡闖闖、看看,對他們關心的話題沒有太大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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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6, 2004

中了義大利冰淇淋的蠱—Asto Gelato

從義大利回來後,有天站在台電大樓對面,意外地發現原本是屈臣氏的那家店,店名赫然是「Asto Gelato」。

我盯著後面的「Gelato」,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檢查,咦,拼對耶!跑過街一看,那家店清楚寫著「義大利冰淇淋」。

一定不好吃,我撇撇嘴。台灣製的義大利冰淇淋,怎麼比得過原產的義大利冰淇淋呢?而且四月底吃過一次大安路的洋緹義大利餐廳賣的義大利冰淇淋,吃了一球哈蜜瓜口味後,雖然稍解饞勁,還是有點遺憾:沒有義大利的好吃!「一球」的量也少了點。而且在冰淇淋櫃前左看右看,也不像那些吸引我的翡冷翠冰淇淋店的美觀誘人,那些用心極了的義大利冰淇淋店會在冰淇淋上放它的水果之類,讓不懂義大利文的人也能知道這是賣什麼碗糕,同時充滿視覺誘惑。

可是,那麼熱的天氣,我真需要冰淇淋。

我記得四歲第一次上陽明山時,大人買給我一支冰淇淋。我開心地邊走邊吃,,即使平時偶爾也會買ㄅㄚˇㄅㄨ。叔公看我快吃完了,跟我說甜筒別吃,手摸過有細菌。我不肯,還是從頭到尾啃光光,然後感受到一種巨大的滿足。那種滿足延伸到二十多年後,至今讓我記憶猶新。至於當年在陽明山看了什麼,早已不復記憶。

有天於是跑過街,到Asto店裡看了看,選了荔枝和芒果口味,一球裝紙盒,一球裝甜筒。選荔枝和芒果的理由是,要吃當然就吃當季的水果,有些口味是任何時候都吃得到的,好比巧克力,就不必選了。而且我本來就特愛水果口味,當然專攻水果的。

荔枝和芒果都是我在義大利沒看到的口味,加上荔枝火氣大,平時不太吃,因此嘗試變成冰淇淋的荔枝。接連吃完之後,感覺十分幸福滿足。荔枝冰淇淋的味道挺濃烈的,先吃荔枝再吃芒果口味後,食道彷彿還有荔枝的味道,芒果的記憶都被荔枝消除了。連著兩週休假都跑去Asto光顧,後來吃了櫻桃口味,也很棒。Asto也有Tiramisu口味,我在羅馬時,未必每次都會看到這個口味。

我在義大利看到的冰淇淋都是略呈流動狀的。第一次看到時,大惑不解,以為要融化了。後來看到店員把剛做好的倒入要販售的容器內時,才發現原來新鮮的義大利冰淇淋就是那樣子。義大利冰淇淋和一般冰淇淋的作法不同,少了牛奶,熱量比較低,味道也比較清爽。(記得我抄過兩者的不同,但是筆記本不見了。)義大利冰淇淋的「自然狀態」明顯地改變我對冰淇淋的看法,所以看到樣子僵硬的冰淇淋,就興趣缺缺。

Asto的外型好似有流動的痕跡,但店員在挖的時候,卻一點也不像我在義大利看到的。我忍不住問櫃臺的那個中年婦女,是怎麼一回事?她說因為天氣太熱,把溫度調很低所致,不然我一拿到手裡,馬上就融化了。

Asto的缺點是,太貴了!比Haagen Dazs還貴。我在義大利吃到最貴的,是三球四歐元,差不多一球五十多台幣而已。Asto一球是95元,買十球仍是單價95元。但Haagen Dazs一球90元,兩球160元,三球200元。

迷上了義大利冰淇淋後,Haagen Dazs給我的口感就差了,味道過於厚重,尤其是香草口味,我偏愛清爽的口味。有天中午吃了三球,飽足感竟然延伸到晚餐都不想吃了。

即使如此,我這週還是不要命似的吃了三次Haagen Dazs。那天端著三球Haagen Dazs,才步出敦南店門口幾步,吃了芒果口味幾口,旁邊還沒開始吃、顏色腥紅的桑椹口味已經拼命流汗了,我想起Asto櫃臺的話,或許降低溫度真的是阻礙冰淇淋自然流動的原因吧。 Asto和洋緹的冰淇淋跟義大利一樣,外賣比店內吃便宜。

(圖片是翡冷翠的冰淇淋店,Asto的沒那麼誘人)

Asto Gelato

電話:2362-7722

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6號

洋緹

電話:2567-2621

地址:台北市大安路一段91號

Haagen Dazs(敦南店)

電話: 2776-9553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73號

由 Debby 發表於 07:15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15, 2004

名字同音之罪

有天接到一個電話,本以為是大學同學,但他說不是,是我的學弟。我一聽聲音陌生,好奇地問是哪個學校,他說是世新,我說我沒唸過世新呀。很快轉念一想,找錯人了,他要找的,是關係企業跟我名字發音很像、年紀差不多的那個女生吧!經我提醒,他趕緊說抱歉撤退。

這事要是只發生一次也就罷了,偏偏不。前幾天接到某業務對象電話,我一接,他就哭訴自己很丟臉,打到跟我名字很像的那個女生那裡去了。這絕對不是第一次,更不會是最後一次。

有次一群人吃下午茶,一個姐姐說某某(好比,Debbie)結婚了,一旁的學姐先是一副受驚樣,然後微笑地望著我,我趕緊補充說明:「那不是我!是○●的!」真是尷尬。

棘手的是,那個女生負責的業務跟我有相當重疊性,這足以混淆視聽了。有次一開機就接到一個電話,問我:「妳起床啦!」然後說我昨天說了什麼,怎麼今天卻沒有?我納悶了一下,前一天我休假沒出門,怎麼可能答應什麼。還好,我馬上想到是她弄錯人了,她卻不知道另有一個人名字跟我十分相近。後來把這事當笑話講,其它人忍不住問我是誰那麼不上道?

今天等了又等,遲遲沒收到另一個業務對象要寄給我的東西,打去一問,說週一已經快遞給我。非常疑惑,衝去總收發查簿子,竟然沒有!我又問,會不會寄去另一個關係企業?一查,果然是!吼!未夠班哪。而且為了追回這件東西,我等了一小時,快要發火了,為什麼在這種追求時間的地方,有人可以不把別人的時間當一回事?

所以那些我應該收到,但是憑空消失無蹤的信件和東西,八成都去了那邊了吧。幾個月前就有人告訴我寄錯了,沒想到這種事不斷發生,真令人苦惱。而且在趕時效的時候,這些事十分惱人。

幾個月前,我又發現關係企業B也有一個名字發音跟我很像的。慶幸的是,她的業務範圍跟我沒有半點重複,不會加入這場名字大混戰,而讓人活活受罪。

由 Debby 發表於 07:15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14, 2004

人人都愛星座運勢?

不知道怎麼一回事,最近常有人跟我說話時,提到:「我的星座運勢說……」
我每週固定觀察六~七份報紙(聯合、聯晚、民生、星報、中晚、中時、自由)星座運勢的結果,好像很難得有說中的,到後來便只是瞄瞄看他們又在胡謅什麼,連續52週寫12種運勢,也挺耗腦筋的。
曾看過有人說時報週刊的滿準,但我沒有看時週的習慣,無從比較。

那麼多媒體都加了星座運勢,或許是因應觀眾需要,大勢所趨;另一方面,也可能使更多人看自己的星座運勢。何為雞?何為蛋?現在已很難辨別。

我的星座運勢目前出現這幾條:「這幾天會講很多話,寫很多東西,不停的在動腦筋。而且你想要做的,大都能如期完成。 」、「這幾天事情多而雜,考驗你的耐性! 」

根本就是雞肋的說法,哪天不是這樣呢?連休假還被公事電話追著跑。唉。聽來跟說我會吃飯、喝水、睡覺一樣無趣。我想知道的,是我不知道而且會發生的事啊。

由 Debby 發表於 06:39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12, 2004

攝影師玩創意美食的地方—食方

食方的菜如果沒有熟客指引,我很難知道這樣的巷子裡,藏著一間玩創意美食的店。而且,這家店生意不差,我猜想跟老闆是攝影師謝春德,而且這裡被報導過數次有關。布置也挺特別,精簡禪風,跟菜一樣。 (進門前,被一個高高瘦瘦、清秀的服務生煞到一下,多看了他一眼。他一身雪白地走出來幫我拿傘,那天下雨。所以我一度疑惑,這是法國餐廳嗎?) 坐下之後,以為這裡賣的是懷石料理。可是問了,卻不是,有人說是以懷石料理的方式來做台菜,老闆朋友則直說是他玩創意的地方,所以綠豆湯裡會有竹筍塊,而且喝起來,味道挺搭的。

它的名字叫「食方」,「C’est Bon」,名字是中法合體的創意台菜餐廳。

吃台菜還要用花布絲巾?乍看桌上那條折疊好的紅色花布,很難想像這就是仿照西餐用的餐巾。有人直接往頸子一圍,綁了個結,不說的話,還真以為是圍巾,不知道那是餐巾。因為這樣,很難說它到底是哪一國的菜了,混和了各種元素。

一道道菜上來後,有時猶豫了一下,這是冷或熱?鹹或甜?看我們滿臉疑惑,先前那位服務生拿出說明牌解釋,這是檳榔花,中間的是甘貝,然後還有營養成分和藥用食療介紹。檳榔花?第一次聽說這玩意可以吃。當然挑的是最嫩的那部分。

每道菜都有特殊的名字,什麼碧玉胡瓜、晨曦鮮魚等。每套食譜也都有老闆拍攝的完整美麗圖片。

飯很特別,是發芽米魯肉飯,有一粒一粒米的感覺,很適合我這種不愛吃黏膩白米飯的人。 美食家特別推薦的是魚,即使冷了,也嚷著像肉凍般好吃。徹底捧場。我下箸跟進,的確不錯。而且絕不像一般台菜那邊油膩。 最特別的是「麻嬰汁」。放心,「麻」不是指「大麻」,也不是要麻痺嬰兒。這道湯用的是黃麻的嫩葉,因此叫黃麻嬰。吃起來略帶青草的感覺。

邊喝邊想,老闆打哪弄來這麼多奇方料理?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去嘗試?對喜歡玩創意的人來說,這些都很有趣。對我這種廚意門外漢來說,光吃和欣賞就好,更幸福。 來這之前,通常得打電話預約,以免客滿。中餐好像非得預約才開門的樣子。

電話:02-2531 6408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33巷23號(可從市民大道進去)

由 Debby 發表於 06:48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10, 2004

近期三大不可能願望

一、每天睡眠充足,不用過度操勞。

二、定時去游泳。

三、看自己真正想看的書就好。

(明明知道通通不可能做到,唉)
(用個大學時代常用的,累得跟條濕毛巾一樣,隨時想找個竿子吊上去,不然就癱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09 PM | 迴響 (5)

July 09, 2004

看內幕的好機會—《阿達新聞檔案》

「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對資深記者談線上工作內容,就是這麼一回事。范立達一出就是四本「阿達新聞檔案」:《阿達新聞檔案之社會萬象》、《阿達新聞檔案之調查局探案》、《阿達新聞檔案之兩岸故事》、《阿達新聞檔案之調查局內幕》,好大的陣容,對於想看新聞內幕的人來說,真是有得看了。看這種東西的最大好處,是重新回憶以前看過,但因為部分情節冗長,中間常常漏東漏西沒看到的,可以藉此機會從頭到尾詳細瞭解,而且知道更多限於篇幅或被層層關卡刪節而曾經消失無蹤的新聞內容。也可以在他所描述的採訪過程中,學一點別人的獨門功夫,其實范立達本人也很愛看這類的東西吧,有時會讀到他看誰的書又提到什麼的,都是記者一點一滴累積的功夫。另外,在這麼多新聞檔案裡,也可以看到某些人或某些事變化的歷程。

在這麼多新聞檔案裡,對那些犯罪卻未受到懲罰的人,常導向「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結論。但或許這說法顯得太簡略,因為也有檔案顯示另一種人世悲哀:無辜者往生,罪有應得者卻逃逸無蹤或從輕發落,好比「死刑檔案」(收於《兩岸故事》)中提到的行兇者因為捐血,竟被法官輕判(p.153~154)。另外也有小人物身先士卒,而造福後人,因為法律從他們之後修改成符合人性。好比「梁秋蓉檔案」(收於《社會萬象》)那個聲請釋憲,而使民法「父權優先」條款廢止的女子,但她後來卻失去孩子(p.15~19);「女秘書檔案」(收於《調查局內幕》)中受害的女秘書不出現,促成婦女團體呼籲,使強暴案改成公訴罪(p.85);「死刑檔案」提到的死刑犯行刑前原被核可結婚,卻在婚禮前不到一天執行死刑(p.174);「馬曉濱檔案」(收於《兩岸故事》))反共義士馬曉濱因為綁架張榮發之子而被判死刑,之後失效已久的「懲治盜匪條例」才正式廢止等等。

在「女秘書檔案」裡,可以看到就連是應該要明察秋毫辦案的地檢署,碰到一言也不懂得查證,黑白不分。於是范立達寫道:「人家說傳言可怕,一口痰都能傳成一隻鵝,真不是假話。」讓他為了保護名譽而採取行動,那招很不錯(p.95~96)。即使他挖了調查局那麼多骯髒的內幕,還是有有意思的插曲,吳東明在調查局長任內曾說他的「人生哲學」:「要害一個人三個月不安寧,就勸他搬家;要害一個人三年不安寧,就勸他房子就地重建;要害一個人一輩子不安寧,就勸他討小老婆。(《調查局內幕》p.202)」依舊有人是潔身自愛的,即使在那種地方。

范立達七十七年開始跑新聞,在他不同時期的新聞檔案裡,會有特定人物串場,所以可以看這些人的行事作風。好比顏錦福一再照抄他的新聞內容當作質詢稿,如「女秘書檔案」p.71,且質詢內容錯誤不少,范立達因此認為:「真正心態可議的人,其實正是顏錦福。」、「儘管顏錦福這篇質詢稿錯誤百出,可是在當時的情形下,新聞性卻很大。各報幾乎都用了很大的篇幅刊出重點內容,顏錦福也一舉成名。現在想想,政治人物的嗜血性,也不輸給記者嘛!(p.69~72)」還有一則檔案裡,范立達也說顏錦福質詢稿抄新聞。

最值得注意的,還是范立達有意無意著墨的陳水扁,相關篇幅挺多的。在「吳榮根檔案」(收於《兩岸故事》p.47~53;59;65~67;72~73)即顯示(當時還在當律師)他很早就會利用\玩弄媒體,說話反反覆覆,有法西斯傾向(「只要吳榮根不亂說話,我們也不會去主動打擊他。」p.66),攻擊性強。而且,陳水扁這個案子的委託人也是貪婪型的,陳水扁更是因為他們貪婪而變化多端的花招、說詞,而彼此加乘,頻頻對媒體放話、施展各種秘密武器,但都沒把這些相關證物交給檢方,即使他學法律應該知道何者應為,何者不該為。好在最後有個能直搗黃龍查出真相的檢察官,於是陳水扁委託人劉積順一家被通緝。「榮星花園檔案」(收於《調查局探案》)中,律師陳水扁在周伯倫涉入榮星花園弊案後,公開發言:「民進黨人爭取公職,是要以公職為工具,爭取體制進行改革。結果,竟然有人把公職當作是爭取私利的不法勾當。不管是誰也好,師弟也好,都是我們要打倒的對象。(p.p.149)」而今不斷傳出「內線交易」、「運用特權」的陳水扁家庭,可曾記得他這番話呢?「十八標檔案」(收於《調查局探案》)裡,陳水扁搖身成為立委,曾經指責當時交通部長簡又新:「你不肯替人澄清,故意要抹黑人家(p.93~94)」,而今簡又新卻被陳水扁任命為外交部長,讓范立達大嘆:「在政治圈裡,哪有什麼永遠的朋友或是永遠的敵人呢?」我想,最主要還是陳水扁的個人人格問題吧。

倒是,在馬曉濱的判刑過重,一片「治亂世用重典」風氣中,向來挺綠的陳菊,當時的台權會主任,跳出來為他說話:「在馬曉濱身上,有著反共的政治神話和歷史包袱,甚至有嚴重的政治欺騙。與馬曉濱同船逃到南韓,又被接運來台的十九個人,對台灣社會一點也不了解,只是嚮往物質生活,政府讓他們當一天的反共義士,就不再理他們,甚至還對他們刑求。(p.125)」陳菊的這番話算很中肯,接近事實,體察人性,而且她沒有因為自己的政治顏色,就是非曲直不分(這點很重要)。即使她的說法沒有受到太多迴響,馬曉濱還是死了,但我對她的好感多了些。

還有,在「鄭南榕檔案」(收於《社會萬象》)裡,現在被民燼黨當作某種神主牌的鄭南榕,是外省人,而且在生前並不是無條件挺綠的。「他要爭取的,就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所以,他的雜誌批評的對象,除了當權的執政黨和軍系將領外,對於在野的民燼黨,他的火力也不稍減。他曾經批判民燼黨主席黃信介、秘書長張俊宏和美麗島系、前進系等等成員,成為民燼黨最頭痛的人物之一。(p.27)」姑且不論他之後的自焚行為,現在又有多少人是這樣?知識份子本來就應該挑戰不顧人民利益的政客,而不該被政黨色彩妨礙。這檔案應該是在今年520之前寫的,因為葉菊蘭在裡頭還是「客委會主委」。她在鄭南榕死後蛻變的成果令人難忘,我指的,包括在苗栗山區,她去喝的咖啡,竟然要一杯250元,比台北市大多數的咖啡廳還貴。

四本書,有兩本以調查局為主體,其中專業的部分,我就只能看熱鬧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十八標檔案」裡的X先生,以及范立達跑新聞的經過,雖然很辛苦,讀起來卻很過癮。有這種人生,也值得了。

范立達的書裡,最令我訝異的,莫過於《社會萬象》那本出現「陳之藩檔案」。但他是司法記者,對文化圈不熟,而且看內容即知,他當初碰了陳之藩一個大釘子,也不知道找誰問,因此根本不算採到那則新聞,只是事後找了兩本陳之藩和童元方去年出的鴛鴦書,然後天馬行空地從字裡行間猜測。相較於其它檔案,這是寫得最差、最沒味道的一則。至於他為何寫這則,我可想而知。這檔案從頭到尾只有一個重點,就是陳之藩在與童元方兩人結婚前曾被告「妨礙家庭」:「一般來說,這幾條罪名裡,最常被引用的,就是通姦罪。(p.75)」不過,對那些只知道「那個陳之藩」的人來說,這樣就夠了(或許還太過了)。


阿達新聞檔案之社會萬象

作者:范立達/著
出版社:印刻
初版日期:2004 年 06 月 01 日


阿達新聞檔案之調查局探案

作者:范立達/著
出版社:印刻
初版日期:2004 年 06 月 01 日


阿達新聞檔案之兩岸故事

作者:范立達/著
出版社:印刻
初版日期:2004 年 07 月 01 日


阿達新聞檔案之調查局內幕

作者:范立達/著
出版社:印刻
初版日期:2004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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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5, 2004

帶NB出國是不是很蠢?

A月中要去英國自助十五天,他說現在最煩惱的問題,就是到底要不要帶NB去,因為肯定要用數位相機。這也是當初我去義大利前煩惱好一陣子的問題。看來,我們這些戀物的e users,通通逃不掉被玩具制約的命運,而不是得到更多的自在。人在玩物的同時,其實也成為被玩的對象。這是那些不用數位相機、筆記型電腦的人,不必面對的困擾。

這問題勢必困擾很多人,於是前陣子我固定看的旅遊版出現「背電腦出國是不是一件很蠢的事?」討論串,引來各方意見較勁。帶電腦的主要考量,都是為了可以存放數位照片,以及可以記一點遊記,邊緣的考量是在機上可以拿來聽mp3什麼的(但是商務艙才有插頭)。有人提出的替代方案,是去租記憶卡(我不知道哪裡有這種店),或者用有讀卡機功能的硬碟外接盒,加上20G的硬碟就可以裝個幾萬張的相片,有人則用X-Driver(不清楚是否跟前者為相同的東西)。有人持不同意見,說行動硬碟不保險,事後才發現照片檔案不完整,而欲哭無淚。另外有人折衷一下,帶硬碟讀卡機和PDA,但這方法對沒有PDA的人來說,並不經濟。我看到有人說以上都不如帶NB,因為他一拍就是8G!

帶NB的擔憂在於安全考量和行李負擔。去美國的萬不可放在大行李箱,有人說因此被偷,即使只是經過海關而已。若住多人混住的青年旅社,沒有保險箱,但NB更是自尋煩惱,洗澡、睡覺都不能鬆懈。如果是磚頭型NB,那更讓人不想帶,因為太重了。

四月去義大利前,由於看到潘妮洛普在義大利拍戲時,有回剛進房間,就發現有賊,嚇得她放聲尖叫。這種明星一定是住五星級飯店,如果五星級的治安都這麼差,那三、四星的怎麼讓我安心?雖然Deaember並不重,約莫1.4公斤左右。但每天帶來帶去,還是很累。光是分神照顧她,就夠我受的。所以,想了想,決定放棄帶她出遠門。替代方案是多帶一張128MB的記憶卡,以及五捲(跟O一天準備三捲比起來,當然是太少了。在義大利買一捲底片,約莫要台幣兩百左右)傻瓜相機用的底片。

我並不想拍到8G的相片。那樣的數字讓我不免疑惑,是不是每到一處就快門閃個沒完沒了?年長一點、不用數位相機的人,多半覺得這樣的旅行啟人疑竇,猛拍相片的人肯定沒法全心全意體會當下的景物和周遭氛圍,而是專注於數位相機的小框框裡。解決方式並不是廣告所說的:「把框框拉大」,而是根本不要框框,也就是要肉眼去看、用心去體會一景一物。

Resize of DSCN0960.JPG兩張128MB加一張16MB,的確不夠拍,所以後來我就很謹慎,除了拍「到此一遊」照,常放棄拍景物,反正固定的景物跟旅遊書差不多。這樣的決定並非沒有後悔,仍會對拍得不夠而稍感遺憾。我無從比較的是,若帶了NB,亂拍一大堆,事後光整理就要花很多時間,光是想那些在哪拍的,就要搜遍腦海,這樣究竟會不會讓我少後悔一點。已經過了快三個月,遊記都還沒寫完。也累得沒空把照片說明補上去,儘管我知道只有我明白那些照片的意義為何。一張拍得再好的照片,若沒有拍攝者的說明,還是會乏味。這是我在看近來大量以旅遊圖片為主的網站或旅遊書時,最大的心得。拍攝者當然覺得很美或很棒,但對一個沒去過那些地方的人,就只是「看看」而已,看過就沒什麼,很難在心版上留下無法磨滅的印象。另外,其實每晚回到飯店都很忙,忙著把數位相機和手機充電,要是NB也插進來的話,大概就別睡了,因為這些東西雖都是鋰電,但電池不宜過充,還是要顧著。不帶NB就稍微不必為這麼多充電的事煩心。有時都已經倒下去了,想到電池還在充電,掙扎著從床上爬起,非常心不甘情不願。

A考慮買Image Tank,替代多帶幾張記憶卡,不到三千即有。我則跟他建議魔鏡相片玩樂機EPSON PhotoPC P-1000 Photo Viewer),去年十月上市時,售價23900元,相當昂貴,快要可以買一台陽春NB了。可是比在歐洲的價格便宜,那邊要699歐元,即超過28000元。首次見到魔鏡,是在同行的E手上,外型比Image Tank好看多了。這玩意可以存幾千張照片(9GB供儲存),然後馬上看(Image Tank不能看相片),另外可以接燒錄機。缺點大概是非常嬌貴,非小心翼翼地平放不可,不然很容易壞;而且傳輸的時間也不短,動輒看到E抱著魔鏡傳相片,吃喝都無心。至今沒看到有人拿到Yahoo或eBay上面賣,大概買的人少,想脫手的更少。

聽到售價,A打退堂鼓地說:「還是帶電腦去吧!」即使我說那是訓練雙肩。其實眾多的替代方案,只是顯示我們役於物的狀況越來越嚴重,為了一、兩個東西,於是買了更多的東西來配合。根本就是自討苦吃、自找麻煩。或許,該回到原點,問一問自己,究竟旅行的本意是什麼,否則,就只是成為一個不在現場的旅行者,落到回家看照片旅行的奇怪下場。

(照片:翡冷翠的夜幕已拉下。這是在著名的舊橋上拍的。)

由 Debby 發表於 06:22 PM | 迴響 (4) | 引用

July 04, 2004

他說他是典範

他在席間說道:「我可以做全台灣男人的典範!」我一愣,想要放聲哈哈大笑,馬上想起作客之道,緊閉嘴巴,把想笑的衝動憋著,然後看著其它人是如何阿諛附和。這簡直就是超級笑話,做那幾件芝麻綠豆小事,就以為自己多了不起。那些芝麻綠豆不過是,女人懷孕時,讓她決定要生下來還是拿掉;以及,給簽過協議書說離婚後雙方不付贍養費給對方的前妻一筆小錢。這些不過是他應該做的事,竟然讓他以為自己情操多麼崇高,還覺得施恩惠於人。他自己都說台灣是個對女性不公平的社會了,那做點該做的事,根本不該拿來說嘴。荒謬、愚蠢的笑話哪。就算離婚率再高,終生和單一伴侶維持表裡一夫一妻制的人,也不能說自己是聖人,因為那只是代表他在某方面克服人性弱點,做到本來就該做的事。而且,「典範」是可以自己說的嗎?有那個真正的典範人物是自己稱讚自己的?

這個開口閉口「台灣」、有點公眾形象的人姑且如此,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個多麼可悲、無藥可救的淺碟式台灣社會,充滿島民心態。看不見世界之大,不知天高地厚。我真懷疑他出國都去瞭解些什麼,難道是去找政治獻金而已?一個有過那些經歷的人,還會這樣,看來他完全沒學到謙卑是怎麼一回事。他的人生經驗似乎有些浪費。

我討厭要別人叫她「美女」的女生,我更討厭做點基本或專業的事,就以為自己多了不起的男人。儘管這是一個強調個人行銷的社會,但有所應為、有所不為。那些自己說自己是一方之霸,或者和小圈圈的人你捧我、我捧你,再或者是夫妻、父子互捧對方是全台灣最了不起的人,通通都不能聽,更不想理會那種人。有些人死後多年都無法蓋棺論定了,更何況是在世的人?那些二十幾歲就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更是人生無望(所以深刻體會,為何郝明義在《工作DNA》提到,在人生起步階段,萬不可拿高薪,不然此生可能就毀了)。人生那麼長,你怎麼知道命運哪天不會嚴格地測試你?又怎麼知道到時不會屈辱難堪?另外,一個人對某行業或特定領域的貢獻,至少要二十年後,由對該產業有瞭解、而且是客觀第三者的人來說,才有參考價值。什麼產業「教父」、「大師」等的,只能見其人多「叫負」。每次碰到這些人,總想拿根探針戳戳看內容物有多深,但是經常戳到氣球。

不過,就像「通關密語」說的,見到這些人,知道人可以多麼荒謬。給自己的,還是要正面的高標準。

由 Debby 發表於 09:38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03, 2004

愛情不用翻譯—「麥迪遜之橋」中年男性旅遊版

看到女大學生在日本旅遊遇害的新聞,讓我想起「愛情不用翻譯(Lost in Translation)」這部前些時日看的電影。我想,沒有人那麼幸運,在異地都能嘗到特別的人生滋味。或許那也是,只是把命給送了。

社會記者報導中提到,日本治安近年變差。這不該是新聞了。幾年前,一個英國女生在日本自助旅行時,遭到殺害,引起英國輿論一片譁然,而認為日本不是一個旅遊安全的國度。而今,舊事某種程度地重演,只是強化事實。或許有些正要啟程遠遊的台灣女生,會受到家裡壓力,認為參團旅行都不安全了,更何況是自助。但我認為,自己相當程度地保持警覺始終是必要的。某些危險的行為,好比錢財露白,在任何地方都是危險的,不能因為某地好似民風純樸,就大膽妄為。

說來奇怪也不怪,Lost in Translation女主角坐在窗邊,飯店外的東京銀座燈光似水、大型看板林立,彷彿一隻巨大的怪獸,隨時要把人吞噬掉。我驚覺那一幕和西門町的西門捷運站出口望向對面的場景,竟有幾分相似。西門町是如此有日本味。這不該驚訝,它的名字本來就是來自日文。只是,我先前看了梁望峰的小說時,覺得西門町有幾分香港味。所以,西門町是又日本又香港?想一想,其實並不衝突,台灣年輕人喜歡新鮮、流行的東西,向來多半來自這兩處。

東京在那麼多人眼裡充滿魅力。但對陪攝影師丈夫來到這滿街黑髮黃皮膚國家的夏綠蒂來說,這裡只有陌生和失落。丈夫出門工作後,她只能漫無目的的亂走。儘管也能找到一些新鮮、特殊的東西,但更多是格格不入,無法填補內心的需要。

而住在同一家飯店的演員鮑伯,為了賺錢,只能忍受日本人拍片時的各種(無俚頭)要求,儘管日本人再荒謬,也得耗下去。討生活嘛。日本人看來崇洋,在這些外國人眼裡,只是包一層糖衣而已,內核還是他們感到陌生、不能理解的日本文化。連語言都很荒謬,這麼一大串翻譯成英文,竟然只有短短幾句?連追問都沒有答案,也就沒什麼好瞭解這個國家了。雖然有些白人的傲慢,但時不我與。

接下去的情節,讓我覺得是中年男性旅遊版的「麥迪遜之橋」。兩個失落、與環境疏離的過客,因為彼此的同感(對異國環境不適、對婚姻失去熱情)、相同身份(美國人),以及相同語言,再加上數次的不期而遇,於是搭上線。

所謂「搭上線」,也不過是一起出遊、共同體驗失眠、分享對這個城市和婚姻等的想法、一起吃飯等等。或許這些對她們的伴侶來說,這已經太超過了,因為有些事,他們都沒向合法婚姻的另一半說過。兩個人的想法在脫離這個城市後,未必有太多交集,很多部分還是格格不入。但是在那種環境和心境下,竟擦槍走火。太私密了,這樣的互動。畢竟,這部片賣的是曖昧,而不是性。

如果變成性,又顯得太容易、太輕浮了。認識→上床→分道揚鑣,這種電影夠多了,Lost in Translation不需要成為另一部。即使這樣曖昧,還是不免有越界的擦槍走火。夏綠蒂發現鮑伯和另一個女人上床後,吃醋了,儘管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名分或承諾。

如同「麥迪遜之橋」的感情有期限,「愛情不用翻譯」也有。假期很快結束,即使早就知道。只是,分開的時候難免會難過。經歷這一場,再也不會是原來的那個人了。

其實這部片之於我沒有太多的觸動。導演Sofia Coppola有名,或者是名導演科波拉的女兒,還有這部片得過獎,只是一回事。不能感動我,是另一回事。我總覺得裡面少了些什麼,失去一點電影會有的高潮或衝擊。


愛情,不用翻譯 Lost in Translation

北美上映日期:2003/09/12
台灣上映日期:2004/02/13

導演、編劇:蘇菲亞柯波拉 Sofia Coppola

演員:比爾莫瑞 Bill Murray、 絲嘉莉裘韓森 Scarlett Johansson、安娜法瑞絲 Anna Faris、喬凡尼雷比西 Giovanni Ribisi

由 Debby 發表於 07:16 PM | 迴響 (0)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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