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09, 2004

看內幕的好機會—《阿達新聞檔案》

「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對資深記者談線上工作內容,就是這麼一回事。范立達一出就是四本「阿達新聞檔案」:《阿達新聞檔案之社會萬象》、《阿達新聞檔案之調查局探案》、《阿達新聞檔案之兩岸故事》、《阿達新聞檔案之調查局內幕》,好大的陣容,對於想看新聞內幕的人來說,真是有得看了。看這種東西的最大好處,是重新回憶以前看過,但因為部分情節冗長,中間常常漏東漏西沒看到的,可以藉此機會從頭到尾詳細瞭解,而且知道更多限於篇幅或被層層關卡刪節而曾經消失無蹤的新聞內容。也可以在他所描述的採訪過程中,學一點別人的獨門功夫,其實范立達本人也很愛看這類的東西吧,有時會讀到他看誰的書又提到什麼的,都是記者一點一滴累積的功夫。另外,在這麼多新聞檔案裡,也可以看到某些人或某些事變化的歷程。

在這麼多新聞檔案裡,對那些犯罪卻未受到懲罰的人,常導向「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結論。但或許這說法顯得太簡略,因為也有檔案顯示另一種人世悲哀:無辜者往生,罪有應得者卻逃逸無蹤或從輕發落,好比「死刑檔案」(收於《兩岸故事》)中提到的行兇者因為捐血,竟被法官輕判(p.153~154)。另外也有小人物身先士卒,而造福後人,因為法律從他們之後修改成符合人性。好比「梁秋蓉檔案」(收於《社會萬象》)那個聲請釋憲,而使民法「父權優先」條款廢止的女子,但她後來卻失去孩子(p.15~19);「女秘書檔案」(收於《調查局內幕》)中受害的女秘書不出現,促成婦女團體呼籲,使強暴案改成公訴罪(p.85);「死刑檔案」提到的死刑犯行刑前原被核可結婚,卻在婚禮前不到一天執行死刑(p.174);「馬曉濱檔案」(收於《兩岸故事》))反共義士馬曉濱因為綁架張榮發之子而被判死刑,之後失效已久的「懲治盜匪條例」才正式廢止等等。

在「女秘書檔案」裡,可以看到就連是應該要明察秋毫辦案的地檢署,碰到一言也不懂得查證,黑白不分。於是范立達寫道:「人家說傳言可怕,一口痰都能傳成一隻鵝,真不是假話。」讓他為了保護名譽而採取行動,那招很不錯(p.95~96)。即使他挖了調查局那麼多骯髒的內幕,還是有有意思的插曲,吳東明在調查局長任內曾說他的「人生哲學」:「要害一個人三個月不安寧,就勸他搬家;要害一個人三年不安寧,就勸他房子就地重建;要害一個人一輩子不安寧,就勸他討小老婆。(《調查局內幕》p.202)」依舊有人是潔身自愛的,即使在那種地方。

范立達七十七年開始跑新聞,在他不同時期的新聞檔案裡,會有特定人物串場,所以可以看這些人的行事作風。好比顏錦福一再照抄他的新聞內容當作質詢稿,如「女秘書檔案」p.71,且質詢內容錯誤不少,范立達因此認為:「真正心態可議的人,其實正是顏錦福。」、「儘管顏錦福這篇質詢稿錯誤百出,可是在當時的情形下,新聞性卻很大。各報幾乎都用了很大的篇幅刊出重點內容,顏錦福也一舉成名。現在想想,政治人物的嗜血性,也不輸給記者嘛!(p.69~72)」還有一則檔案裡,范立達也說顏錦福質詢稿抄新聞。

最值得注意的,還是范立達有意無意著墨的陳水扁,相關篇幅挺多的。在「吳榮根檔案」(收於《兩岸故事》p.47~53;59;65~67;72~73)即顯示(當時還在當律師)他很早就會利用\玩弄媒體,說話反反覆覆,有法西斯傾向(「只要吳榮根不亂說話,我們也不會去主動打擊他。」p.66),攻擊性強。而且,陳水扁這個案子的委託人也是貪婪型的,陳水扁更是因為他們貪婪而變化多端的花招、說詞,而彼此加乘,頻頻對媒體放話、施展各種秘密武器,但都沒把這些相關證物交給檢方,即使他學法律應該知道何者應為,何者不該為。好在最後有個能直搗黃龍查出真相的檢察官,於是陳水扁委託人劉積順一家被通緝。「榮星花園檔案」(收於《調查局探案》)中,律師陳水扁在周伯倫涉入榮星花園弊案後,公開發言:「民進黨人爭取公職,是要以公職為工具,爭取體制進行改革。結果,竟然有人把公職當作是爭取私利的不法勾當。不管是誰也好,師弟也好,都是我們要打倒的對象。(p.p.149)」而今不斷傳出「內線交易」、「運用特權」的陳水扁家庭,可曾記得他這番話呢?「十八標檔案」(收於《調查局探案》)裡,陳水扁搖身成為立委,曾經指責當時交通部長簡又新:「你不肯替人澄清,故意要抹黑人家(p.93~94)」,而今簡又新卻被陳水扁任命為外交部長,讓范立達大嘆:「在政治圈裡,哪有什麼永遠的朋友或是永遠的敵人呢?」我想,最主要還是陳水扁的個人人格問題吧。

倒是,在馬曉濱的判刑過重,一片「治亂世用重典」風氣中,向來挺綠的陳菊,當時的台權會主任,跳出來為他說話:「在馬曉濱身上,有著反共的政治神話和歷史包袱,甚至有嚴重的政治欺騙。與馬曉濱同船逃到南韓,又被接運來台的十九個人,對台灣社會一點也不了解,只是嚮往物質生活,政府讓他們當一天的反共義士,就不再理他們,甚至還對他們刑求。(p.125)」陳菊的這番話算很中肯,接近事實,體察人性,而且她沒有因為自己的政治顏色,就是非曲直不分(這點很重要)。即使她的說法沒有受到太多迴響,馬曉濱還是死了,但我對她的好感多了些。

還有,在「鄭南榕檔案」(收於《社會萬象》)裡,現在被民燼黨當作某種神主牌的鄭南榕,是外省人,而且在生前並不是無條件挺綠的。「他要爭取的,就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所以,他的雜誌批評的對象,除了當權的執政黨和軍系將領外,對於在野的民燼黨,他的火力也不稍減。他曾經批判民燼黨主席黃信介、秘書長張俊宏和美麗島系、前進系等等成員,成為民燼黨最頭痛的人物之一。(p.27)」姑且不論他之後的自焚行為,現在又有多少人是這樣?知識份子本來就應該挑戰不顧人民利益的政客,而不該被政黨色彩妨礙。這檔案應該是在今年520之前寫的,因為葉菊蘭在裡頭還是「客委會主委」。她在鄭南榕死後蛻變的成果令人難忘,我指的,包括在苗栗山區,她去喝的咖啡,竟然要一杯250元,比台北市大多數的咖啡廳還貴。

四本書,有兩本以調查局為主體,其中專業的部分,我就只能看熱鬧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十八標檔案」裡的X先生,以及范立達跑新聞的經過,雖然很辛苦,讀起來卻很過癮。有這種人生,也值得了。

范立達的書裡,最令我訝異的,莫過於《社會萬象》那本出現「陳之藩檔案」。但他是司法記者,對文化圈不熟,而且看內容即知,他當初碰了陳之藩一個大釘子,也不知道找誰問,因此根本不算採到那則新聞,只是事後找了兩本陳之藩和童元方去年出的鴛鴦書,然後天馬行空地從字裡行間猜測。相較於其它檔案,這是寫得最差、最沒味道的一則。至於他為何寫這則,我可想而知。這檔案從頭到尾只有一個重點,就是陳之藩在與童元方兩人結婚前曾被告「妨礙家庭」:「一般來說,這幾條罪名裡,最常被引用的,就是通姦罪。(p.75)」不過,對那些只知道「那個陳之藩」的人來說,這樣就夠了(或許還太過了)。


阿達新聞檔案之社會萬象

作者:范立達/著
出版社:印刻
初版日期:2004 年 06 月 01 日


阿達新聞檔案之調查局探案

作者:范立達/著
出版社:印刻
初版日期:2004 年 06 月 01 日


阿達新聞檔案之兩岸故事

作者:范立達/著
出版社:印刻
初版日期:2004 年 07 月 01 日


阿達新聞檔案之調查局內幕

作者:范立達/著
出版社:印刻
初版日期:2004 年 07 月 01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July 9, 2004 01:50 PM | 引用
迴響


真是太神奇了,這篇在黛比的新世界再度無法儲存,「對不起文章中包含敏感詞語」,直到把陳水扁和鄭南榕那兩段拿掉。

難道我的錯字障眼法已經被識破了?
陳水扁→陳水編→陳╳編→(失敗)
民進黨→民燼黨→(失敗)
美麗島→美莉島→(失敗)

簡又新、葉菊蘭、鄭南榕應該不算「敏感詞語」吧。(不是每個人都有份量到成為「敏感詞語」的)

可是反共義士不是敏感詞語。(差點笑到不行)

Debby 發表於 July 9, 2004 04: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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