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1, 2019

亦舒讓人冷

前些時日開始讀起亦舒的小說,陸續看了六本。第一本是《我的前半生》,光看書名,以為是她的自傳體散文,讀了第一頁,才發現是小說。若要說她寫的是愛情小說,我不會認同,因為愛情在她這幾本小說裡,都沒佔很重的份量,我倒覺得像是成長小說,而且好幾個男主角\女主角都是中後段才出現,已經看了超過1/2的篇幅了,女主角的真命天子才緩緩出場,反倒像配角,我因此花了些時間適應她的故事,另外也因為她的句子有時讓我有讀西方世界翻譯小說的感覺,不得不讀讀停停。

亦舒筆下的女主角常有極強的自尊,強到有時到了驕傲的地步。這是我覺得中國大陸把《我的前半生》改編成電視劇改失敗的原因。因為在電視劇裡,女主角上半場對抗先生的第三者,下半場她和死黨的男友有了感情,自己成為第三者。我沒興趣看這齣改得面目全非的電視劇,因此也就不多說電視劇的部份。其實在小說裡,女主角羅子君離婚後,要是想要荒唐洩憤,或者重新找個有錢的男人結婚,都沒問題,但她沒有讓自己隨便,也不著急,儘管夜深人靜時,她也會寂寞。她靠著好友的幫助和新培養的興趣,慢慢度過那段最艱難的時光,把自己整理好了,後來遇到一個合適的新對象,那時連她醫生前夫都想回頭了。

這本小說裡,有三個女配角,可做為不同類型女性的參考。一是女主角子君的妹妹子群,喜歡找洋人男友,夢想嫁入豪門過好日子,但現實不盡理想。另一則是女主角的多年好友唐晶,事業有成,獨立自主,不需要男人來提供她的物質生活,因此很長時間都是單身,不過最後也覓得良君,共赴他鄉。三則是女主角前夫的外遇對象辜玲玲,曾在演藝圈待過,但不美也不是大明星,因此選擇靠男人。她的前夫不能提供很好的物質生活,就勾搭上女主角的醫生前夫,然後討好醫生的父母等,想盡辦法拆散女主角和她前夫的婚姻,成功上位。但女主角的醫生前夫再婚後看到女主角的轉變就後悔了,若不是女主角沒興趣吃回頭草,這個第三者可能最後也是一場空。

這樣的布局,在現在來看,並不算太突出。不需要亦舒的提點,我輩有獨立自主、不靠男人觀念的女性,應該比上一輩、上上輩多許多,不然現在的結婚率也不至於如此低。就算是上一輩從小受過傳統教育,沒被太多女性意識薰陶的人,碰到惡夫,也是會成長的。像是以前的邵氏女星蕭瑤,在當紅之際走入婚姻,但經歷被印尼先生家暴,多次逃家,逃出那段婚姻後,她就希望女兒能晚婚些,好好發展自己的事業。

若要說子君跟很多我所知的離婚女性有什麼不同,大概是她的「母性」在離婚後就變少很多,離婚後跟她之前幾乎算溺愛的兒子變得很少接觸,似乎也不太關心在意,因為她忙著自憐、工作和談戀愛,母親這個角色在離婚後就稀釋到不到兩成。亦舒筆下的香港女性多半是生活富裕的那種上層階級女人,生了小孩有保母和傭人幫忙帶,媽媽就像清朝宮廷的后妃一樣,有心情才去理小孩似的,跟小孩總是有種距離。或說她們也想效法英國的上層階級,喜歡把小孩送到寄宿學校,小孩還沒18歲,就不常在身邊。《你的素心》裡難得有個中下階級、為生活所苦的單親媽媽家華,但她的生活有餘裕之後,也是把女兒送到寄宿學校去。我不明白這是亦舒個人的偏好,還是香港普遍的現象?現實生活裡,許多單親媽媽都是帶著孩子的,她們的生活如戰場,要謀生活還要顧及子女的身心,遠遠不如子君那樣順利輕盈。舉一個也是超級早婚的例子,范曉萱的媽媽在17歲生她,19歲變成單親媽媽,靠唱歌扶養她,她們母女的故事和《我的前半生》就有很大的反差。

偶然間看到香港媒體多年前報導亦舒19歲時生下的兒子蔡邊村,在他11歲後,就再也沒見過亦舒,然後在44歲時,拍了一部電影,想要找他的親生母親,想問她許多問題。報導裡引了一段亦舒短篇小說《媽》的文字:「你父親已經浪費了她的前半生,現在你又要去浪費她的後半生?」讀來讓人瞠目結舌,這是一個超級冷血、自我中心的母親才會說的話吧!這裡頭完全沒有愛。後來又看到有報導,一個疑似為亦舒的帳號,在亦舒被指責遺棄兒子後,同樣貼出一段在短篇小說《媽》的文字:「小寶,相信我,我是愛你的。我懷你的時候是那麼年輕,但是我要你活着,甚至我親生的母親叫我去打胎,我不肯,我掩着肚子痛哭,我要你生下來,我只有十八歲。」然而,我認為這是答非所問。蔡邊村在意的是,在他11歲以後,他媽媽都避不見面,到底還在不在乎他,愛不愛他。我相信亦舒在生他時,是愛他的,因為那時她在一段愛情裡,但她離開那段愛情後,還在意自己的親生骨肉嗎?這答案恐怕是傷人殘酷的,否則她不會三十多年對他不聞不問,還被港媒說是怕兒子來要錢,然後在被兒子公開詢問、被他人指責時,貼出一段根本不相關的答案來故弄玄虛。看來亦舒就跟她筆下的子君一樣,愛自己勝於其他。難怪我總覺得她寫的愛情都沒什麼溫度,讀來冷颼颼的。

而她的《愛情慢慢殺死你》是她的低溫愛情小說代表作,這本是寫愛情暴力的社會愛情小說,當中有滿滿的負能量,說是能量吸血鬼也不為過。【以下有雷!】這本書寫的是跑家暴新聞的記者朱禮子採訪多起家暴案,後來在家暴婦女庇護所認識一名非常霸道的醫生,陷入熱戀,甚至訂婚,但那醫生其實就是有暴力傾向的恐怖情人,在一次醫生恐怖的失控後,朱禮子趕緊逃出國外,解除婚約。但她回國後,發現前未婚夫另結新歡,她便藉故結識前未婚夫的新女友,跟蹤她,並匿名發警告信。後來她才知道原來自己是家暴案的受害者,需要心理治療。

當我讀到147頁「書桌上有一張禮禾與禮子合攝照片,一直放在電腦旁邊,此刻平放,銀相架上插著一把冰鑽,直刺在相中禮子的頭上。禮子一看,眼前發黑,那人恨至深力至大,冰鑽插通照相架子直透桌面,牢牢釘在桌上!」覺得恐怖至極!不只是因為這段文字,同時因為想起港媒說亦舒跟岳華交往時,要是看到他跟鄭佩佩的往事被媒體報導,會把他的西裝剪爛,有次還把刀插在他睡的那張床的心口位置!就這來看,亦舒本身就是個恐怖情人!所以這本書不只是單純的師太說教小說,恐怕也在某程度揭露亦舒自己。

這本小說和其他多本一樣,女主角有富裕的媽媽,也有多金但風流的爸爸。這個模式不斷在亦舒小說裡出現,讓我不禁好奇,究竟她寫的是自己家族的狀況,還是她朋友的狀況?

有錢的家族問題多。《你的素心》裡,亦舒就繞了一大圈寫了一個心機深、充滿仇恨的富家女伍福怡,她和她的外婆簡直就是恐怖的復仇女二人組,所以男主角才嚇到回頭去欣賞他本來沒特別喜歡的鄰家單親媽媽。但那是真愛嗎?

有讀者說亦舒總在小說裡要女性獨立自主。但我讀了她好幾本靠家裡的富家女小說。《新女孩》裡的田新雖然有工作,但自知沒靠家裡的關係沒法做生意,便折腰去求大哥,後來她的愛情也是家人暗中佈線成就的。《有你,沒有你》的女主角似乎有嗑藥問題,記憶常流失。古人有黃粱一夢、南柯一夢,整本小說像是維真多夢,每回夢醒時,她都不知道之前發生什麼事,只能被動地順著生命的潮流往前走。所幸都是好事。這大概是有錢人才有的好運。若貧窮女子有嗑藥問題,可沒那麼簡單。之前讀到一個故事,一個離婚女子收養三個小孩,全是同一個女性生的,但他們爸爸不一樣,而那個生母顯然有嗑藥問題,每隔一年生一個小孩遺棄......

《露水的世》的大巧生來就是被期待很廢的:「佔一間海景辦公室寫寫信聊聊天,又有秘書聽電話,一邊學習一邊看風景,可是祖父說人一與錢財廝混,便變得惡濁不堪,尤其是女子,學得粗魯尖刻,故他孫女萬萬不可學做生意,留在家待嫁最好。」但不幸的是,她心儀的表哥從事考古業,在外頭條件非常刻苦的地方弄得髒兮兮不說,身邊還有一票跟他有相同興趣的美女,他住的地方也髒得嚇人,尤其是洗手間:「沒有衛生紙,座廁一圈黃色汙漬,藥櫃鏡子上全是肥皂印,磁盆裡還剩鬍渣」。這本小說讓我想到,在我看的這幾本亦舒小說裡,女主角為她們心儀對象做得最大付出,就是去看他們,此外似乎就沒了。相較之下,喜歡她們的男性,付出的似乎還多些。

《有時他們回家》裡的子成是另一個生活簡單順利的富家女。雖然這本是亦舒少有的談戰爭之作,但整本讀來仍顯得輕,因為感覺是富家女遙想戰地的不切實際之作,若由黃碧雲來寫這種戰爭題材,應該會沉重地讓人難以卒讀。她當中有次突然浪漫地跑去戰地,也是想見她從書信往返中慢慢有好感的男性,但到了戰地才知道他身體有殘缺,且已死亡。這本常讓我覺得奇怪的就是那句「有時他們回家」。這本書要講的兩種「有時他們回家」,一是戰地上的軍人有時客死異鄉,回不了家;另一是應子成爸爸那樣,有時回家,有時花天酒地,外頭另有女人。但我覺得前一種狀況應是「有些人回家,有些人回不了家」。若用「有時」,那主詞應該是同一個,那就不對了,因為他們沒有選擇,不像應子成爸爸那樣高興怎樣就怎樣。

亦舒寫了兩百多本小說,就算是網路寫手,大概很難有這種量。她的題材甚多,不過難免有情節重複的時候。像我至少讀到她在三本小說(《有你,沒有你》、《露水的世》和《新女孩》)裡寫到剛出生的男嬰有八九磅,直接可上學或幼稚園。例如《有你,沒有你》第233頁,「嬰兒順利出生,胖小子重八磅,醫生笑,『你明日可去上學。』」我看到有讀者寫到她以前寫女寶寶都說是「安琪兒」,如今她女兒年紀不小,那這些一出生有八九磅,可直接上幼稚園的,是她外孫嗎?

每次讀亦舒的小說,難免覺得進入失溫狀態。現在已經快進入冬天,不能再讀亦舒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18 PM | 迴響 (0)

February 27, 2012

家庭主婦看《暮光之城》

最近幾年一直看到和聽到《暮光之城》,直到最近,偶然在附近的圖書館發現有中文版小說,才各花了兩天把《暮光之城》和《新月》看完。這部小說雖然披著奇幻外皮,骨子裡的確是言情小說。不過,我覺得《暮光之城》沒有網路上說得那麼不堪,有些評論其實讓我覺得很好笑。似乎痛恨這部電影的,男多於女,我完全可以理解,因為這本來就是從女生角度寫的言情小說啊。

在題材上,我認為作者Stephenie Meyer開創一個新的方向,她把校園青春小說結合吸血鬼的元素,而且把吸血鬼轉化到比較可親的一面,裡頭居然有一群吸血鬼是可以控制不吸人血的(台灣書商在網站上稱他們為「素食」吸血鬼。就書裡描述,他們會去吸動物的血,有時聞到人血也很難控制衝動,所以不算完全吃素)。

不過,這畢竟是本從美國本土生活出發的青春小說,裡面的生活(開車上下學、舞會、像大學一樣的選課上課方式等)讓台灣人覺得陌生遙遠,難怪台灣年輕人看了比較無感,反而痛恨起女主角貝拉在《新月》展現的花癡性格。《新月》消減《暮光之城》呈現的大量校園生活,主要著墨在她與狼人和吸血鬼的三角人怪戀。小說基調還是灰姑娘等待解救的故事,不管她做什麼魯莽的決定、惹了什麼麻煩或者多麼虛弱無法面對挑戰都無妨,反正都有兩個男人搶著救她、幫她收拾殘局,證明他們的愛情。

其實把那些女主角的喃喃自語跳過,不要太在意裡頭的不合理情節(連三千歲的老吸血鬼都被貝拉的特殊折服。這是說這三千年來的人類都很普通嗎?),我這個家庭主婦還是可以看得津津有味。以前我看這種小說一定會抱怨滿天。沒想到我人到中年,居然也能接受這種題材,只能說,家庭主婦的生活實在太陳悶乏味了。我之前還在網路上看完好幾部台灣年輕偶像演的連續劇,如今看這種美國青春小說,也不算什麼啦。不免要提到,數月前我在臉書上唯一玩的FarmVille背後的Zynga公司曾經統計,最主要的玩家就是美國的媽媽。雖然不到3%的玩家(顯然媽媽族佔不少)會花錢買遊戲點數,但是已經讓他們有龐大的利潤。比起喝酒、嗑藥和花錢血拼,看言情小說、連續劇和玩線上遊戲等,都算是相對便宜的抒壓管道吧!

話說Stephenie Meyer開始寫這部書時,就是進入三十歲階段、結婚九年的中年家庭主婦,而且有三個小孩。寫這種全世界都圍著女主角而旋轉的愛情小說,也是抒發她在生活模式已經固定的現實世界無法完成的幻想吧!跟男人喜歡看日本動作片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比較意外的是這兩本算是純愛小說(相比之下,很多市面上的羅曼史等同黃色小說),後來看作者資料,原來她是摩門教徒,難怪了。

另外,當我看到《新月》把場景搬到義大利去時,忍不住羨慕起這些美國暢銷作家。第一本書或任何一本書大賣,他們就可以去歐洲度長假,然後找靈感、找題材寫進下一本小說裡,真好!

在網路上看了相關圖片,才想起「暮光之城」電影這幾年是怎樣鋪天蓋地的席捲美國。連我這種只上超市、不上電影院的家庭主婦,都成天在超市看到Twilight的字眼,最近又有買東西就可以減價買Twilight DVD的廣告。結帳櫃臺旁陳列的八卦雜誌封面動輒提到男女主角假戲真作的情事。不過文字成真,總讓人覺得有落差。我實在不覺得演愛德華和雅各的演員長得帥。

最後我得坦承,看完《新月》,我也想把書往牆上一扔。因為作者安排一個求婚情節,然後就草草了結,擺明是下集待續,讓我非找下一本來讀不可!

由 Debby 發表於 12:24 AM | 迴響 (0)

August 14, 2006

幾許滄桑向青天—《合肥四姊妹》

女人哪,女人滄桑感最強。女人經過幾個男人,經過幾個折騰之後,她對人世滄桑的感受就大了。……女人的滄桑比較personal,比較個人,像藍田玉、金大班,她們的滄桑是非常個人化的,較具隱私性。中國也有這樣的傳統,像那個〈琵琶行〉,「以兒女之情,寄興亡之恨」,我想就是這個東西。

——白先勇。摘自劉俊〈文學創作的個人‧家庭‧歷史‧傳統—訪白先勇〉,印刻文學生活誌31期P.79。

女人的滄桑感也有不經過男人的時候,像是看完《合肥四姊妹》,就讓我心底興起一種滄桑感。

這滄桑,來自於感悟,世間的美好,不過是鏡花水月,曇花一現。一歲一枯榮,再怎麼有權有勢的家族,終究不免有破敗的一天。同樣的,再怎麼美好的愛情,終究有幻滅的時刻。

書背有這麼一段話:「出身名門的張家女子是真正沒落的貴族,體現了二十世紀中國文化菁英在百年間的顛沛流離。」前一句話,是指涉章詒和《最後的貴族(往事並不如煙)》,後一句話,我倒無法完全同意。

《合肥四姊妹》故事從她們的祖父輩張武齡開始。張家原本是下層仕紳,因為太平軍和捻亂,使張武齡往上層移動。發達之後,不管原本才學淺薄或豐厚,當然要想盡辦法顯示自己的文化氣息,以減去暴發戶的色彩:「論學問,這些人不過粗通文字,但財勢雙全以後,也學會了上流仕紳的舉手投足、經商置產之道。他們修篡祖譜,把自己的家世徹底美化,還聘專家替他們蒐集書籍、古董、字畫。他們也投入巨資,修建書院和貢院。(p.25)」

這是一個家族投向文化的過程。然而,這過程中,雖然裨益男子居多,但張元和、張允和、張兆和和張充和這四姊妹,也因為她們的家學淵源,在那個女權不興的年代,逐步撐開她們頭頂上的一片天,乃至於因為文采,吸引了不凡的男子。而她們的才學,也使她們在艱苦的歲月,有了支撐。她們在顛沛流離的歲月裡,比起別人,多了一些內在的寄託。

關於她們的愛情,書中多半是側寫,不太有當事者的說法。在我看來,道理也很明顯。一段感情,乃至於婚姻,要能長久,忍讓居多。一見傾心的激情終究會過去,剩下的日子,自然得平淡度過。有許多,自是不足為外人道。

尤其像嫁給沈從文的張兆和。張兆和原本拒絕沈從文的追求,連胡適說情也沒用。但靠著沈從文三年的情書攻勢,她還是嫁給他。婚後兩人常分隔兩地,也是靠沈從文的情書來維繫感情,她甚至不急著與丈夫相聚,讓沈從文一度以為她另有所愛(參見P.221)。

兩人性格其實有許多差異,因而使張兆和婚後常感失望。沈從文隨心所欲,張兆和務實。這差異在1949年後更加明顯,她很快地傾向赤色政權,但沈從文沒辦法,「早在一九四八年三月,他就隱約知道若是共產革命成功,他在新社會裡會有何種際遇,新的政委會對他有何要求(p.239)」。1949年1月,沈從文得了憂鬱症,一度在信上說要離婚:「我應當離婚了,免得累她和孩子(P.242)」。他持續的抑鬱,部分恐怕來自妻子的政治態度。她是《人民文學》雜誌編輯,出示許多「政治正確」的作品(「你最好能多看幾篇現在作家的新小說,知道一點創作情況和水平」p.248),但他不願意寫那種。一個過去隨心所欲的作家,在這種時代,無法寫自己想寫的,已感痛苦,更別說希望自己寫出樣版文章的,竟是自己的妻子。

張兆和的實際,或許也來自二姊張允和的遭遇。張允和個性直接、衝動,最驚人的事蹟之一,是把未婚懷孕的女同學藏在他們新婚夫妻臥房的內室裡,引來左鄰右舍的流言蜚語,婆媳關係不良。然後她在同學產子後,兩人帶著小孩到男方家鄉杭州,投宿旅社,留下嬰兒,枕下壓一字條說誰是他的祖母。最後孩子的奶奶不承認小孩,使得小孩被送到孤兒院去。這事還上了報(p.171~172)。

張允和在抗戰期間,女兒因為盲腸炎,得不到醫療,硬是撐了兩個月才死,讓硬桿子的張允和都垮了,甚至問女兒怎麼不死了算了(p.175)。之後,唯一的兒子被流彈打到,內臟被穿出六個洞(p.176)。兩個小孩出事時,丈夫都在外地,她一人面對這一切,事情處理完,丈夫才回到家。難怪她說:「大部分危機總是留給女人去處理(p.178)」。

1949年後,她雖曾有工作,但提早下崗,否則,她認為照她的個性,會有許多罪受:「她知道自己無法在共產主義政治及策略下倖存。她太直率、聒噪,太容易義憤填膺,也太過倔強,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原則。因此她雖然喜歡教歷史、編教科書,卻退而求其次,作了家庭婦女」(p.186)。然而,她的夫婿周有光,後來顯然加入將正體中文簡體化的陣營(這書中沒提),這個背景,或許有助於她們少一點黑五類的不政治正確成分。

四姊妹的老么張充和,雖然心醉於中華文化,從小念古書、寫書法,長大後也有詩人卞之琳對她發動情書攻勢(p.269~270),甚至寫到她婚後,為她終身未娶。然而,她都沒像她的三姊那樣被打動。她嫁給了離開德國的猶太人傅漢思,遠離家鄉,到美國加州定居。作者金安平在書中對她的感情歸屬,不免有疑問:「這樁婚事確實很玄:一個沈湎於國學和傳統藝術的女子竟然決定嫁給一個西方人、一個外人,然後離開中國,離開她所愛的家園,到一個風土迥然不同的陌生地去安身。她並未被情勢所迫,卻為何選擇了文姬的命運?(p.282)」。我想到的是,難道喜歡獨處的她超俗到看透人間情愛終歸平淡,於是選擇一個愛她多於被愛,且讓她不感負擔的男子?

她的婚姻使她遠離赤化後的家園,後來重返故土,也不免發出感嘆,表示「還是讓『彈性大、適應力強』的人,去接受社會主義革命吧!(p.283)」也許她指的是三姊。

大姊張元和嫁給昔日的崑曲演員顧傳玠,顧傳玠可能看出「戲子」為人所輕且生活受限,後來改經商,卻不太順遂。1949年左右到了台中,經商不順,債臺高築,「他們在台中住的房子很普通,他在家裡偶爾會唱唱戲,唱的都是悲苦英雄的角色,聽眾只有元和一人(p.158~159)」。張元和後來才感嘆自己葬送丈夫這塊寶玉。或許是暗自感嘆,夫婿可能為了要配合她的家世,因此放棄唱崑曲去從商,結果後半生都不得志。顧傳玠試著實際,在心中恐怕難捨所愛。在某種程度上,他跟沈從文的遭遇相似。

金安平說她用崑曲折子的方式來寫這本書。這個意思大概是指她只呈現最美麗的部分。然而我是個悲觀主義者,禁不住要從這華麗的織錦,去揣測底下真實的針法,試圖看出當初的斑斑血淚。於是我得到的是一股擋不住的滄桑。

我斷斷續續花了六、七個月來讀這本書,鄭至慧的譯文典雅,但不知為何,我卻無法順利地快速讀完,難道來自於我無以形容的文氣問題?



合肥四姐妹

作者:金安平/著
譯者:鄭至慧/譯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05 年 08 月 22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11:58 PM | 迴響 (0) | 引用

February 09, 2006

從男性到女性的人類進化——《樹上的草魚》

比呂司手腕轉動的方式、或是操控方向盤時指尖的動作,讓他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其實這一點,打從剛才他在博物館看見比呂司就察覺到了。動作太過優雅,極其溫婉柔和。說得明白一點,就是女性化。或許是他皮膚白晰柔細,才有這種感覺吧。……現在年輕人的舉止或措辭,也有逐漸走向溫和委婉的趨勢。如果把比呂司的舉止當作年輕人的特徵來看,其實也還不到令人側目的地步。父親也曾提過,比呂司在雙親過世之後,一直是幫傭的老婦人帶大的。可能是這個關係,使得他養成纖細的感性和舉止吧。

~~《樹上的草魚》p.39

自從昨天聯合報粗率地就Audrey網誌內容,披露她的故事後,今天繼續有其他媒體跟進,甚至在醫藥版探討變性慾。

這倒是個好時機可以介紹《樹上的草魚》這個有趣的日本小說,正是關於男性和女性的轉換。

有人說,小孩子是無性別的。在青春期之前,若沒有特別灌輸,小男生和小女生的差異不大。但是大人總會有意無意地給予特定性別符號。從嬰兒時期就開始區分,女寶寶用粉紅色、紅色物品,男寶寶用藍色、綠色,不會混用。若有人忽視這種顏色符號,說不定嬰兒父母還會生氣地說:「喂,這是粉紅色\藍色耶!人家當然是女生\男生啦!」

小朋友稍微長大後,也有樣學樣地跟性別相同的父母選擇同樣的上廁所方式,那是與他們性別最直接關連的一件事。除此之外,男性或女性特徵,對他們的生活影響不大。但對《樹上的草魚》主角之一——比呂司的媽來說,最困擾的一件事,莫過於擔憂這個小男孩的小雞雞為何如此小?這不是成人性能力的擔憂,而是來自性別不明的擔憂。因為在這世上,只聽過男人或女人,幾乎沒聽過男人和女人集一身的身份啊。而這種性別身份,從來也不是打從一開始就能自由選擇的事。

母親的擔憂一直放在心底,畢竟,孩子的父親多麼殷切地盼望擁有一個能傳宗接代的兒子。直到比呂司發生意外,在醫院裡被護士發現「異常」,事情慢慢發酵……「診察的結果,他的陰莖只有連接排泄器官,沒有連接輸精管。女性性器官的功能性比男性性器官來得完整。這種情況,我們會建議固定在性徵比較強的那一邊。」對於不想承認的父母來說,這只是讓人生氣,以至於下逐客令的一番話。
比呂司對這一切並非一無所知。當他還是小男孩時,有次不顧大人的禁令,一個人到處亂跑,就聽到一棵樹出聲恐嚇他:「你的小雞雞會被拿走!」那成為他醒不來的噩夢,日日夜夜跟隨著他,彷彿懲罰他的不聽話。

青春期的比呂司碰上父親政敵的兒子阿亙。就是因為阿亙引起的意外,讓比呂司發現他人生的秘密,從此腳踩在細索上,不知何去何從。因為,他還記得暗戀女同學的滋味,卻又暗地裡被阿亙吸引。有些東西,似乎難以釐清,無法選擇。誰也不知道,選擇與不選擇,人生會發生什麼變化。沒有水晶球可以告訴人確切的未來。

直到意外時,照顧比呂司、偷摸比呂司小雞雞的護士夏惠,化身半夜打猥褻電話的奇怪女人找上門來,和阿亙拆帳似的,一個要勸比呂司當女人,一個堅持比呂司繼續當男人,引發一場女男抉擇的爭論:「我說過女人是陰險的吧。狡猾、陰險、愛哭鬼、沒有用、笨拙、大嘴巴、愛趕流行、只對男人有興趣,像這種人,我也希望世界上不要再增加一個。」「男人呢?粗魯、兇暴、懶散、壞心眼、好色、喜歡大吼大叫、動不動就發飆、自私、而且腳還臭得要命,不是嗎?你要知道,男人和女人是一樣的。誰規定男人就一定是粗暴,女人就一定是愛哭鬼?世界上有這種樣板型的男人和女人嗎?每個人都先有自己,隨後才慢慢地加入所謂男人或是女人社會化的部分吧。」(p.89)

如果這種事真的可以選擇,也就好了,但有時是上天安排,由不得人。比呂司的陰莖、陰囊在身體自己說:「根本派不上用場的打火機,幹嘛一直拿著?」之後,宣告消失(p.99),比呂司從此成為女人。這之後才是這本小說最精彩的地方,因為身為女人的人,只能瞭解女人的奧秘,身為男人的人,也只懂男人身體是怎麼一回事。而比呂司,擁有(過)了兩者,她彷彿得到上帝給予的通行證,得以打開神秘的性別大門,可以知道生理女性和男性的差異,那是人類史上最高深莫測的一章。

比呂司的主治醫生影山,認為比呂司的肉體順利地從男性自動變成女性,是完成人類的進化。過去的人類崇拜男性生殖器、行為粗鄙,但到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男性漸漸變得愛乾淨、個性溫和,和女性相去不遠,同性戀也變多了。而生物界本來就會根據繁殖的必要性做性別轉換,「如果在某個時期,男性企圖朝著女性的方向進化的話,人類可能會基於某些理由而發展為不再需要男性,或者減少男性數量。如果人類朝著這種方式進化的話,或許就是在為現在或數千年、數萬年後即時要發生的某種環境變化做準備,也許是一種對人口過剩現象的應變方式。」(p.116~120)

身體做了決定,比呂司的心理則還沒能接受這個事實,他覺得自己經歷一場死亡,存在體內的「男人」死亡。幫助他的人,不是男性朋友阿亙,而是護士夏惠。因為夏惠過去也曾為男兒身,而且有過與女人的性經驗,她所經歷的性別隔閡,與比呂司相較,更來得巨大。同時因為成為女兒身已久,得以反芻、回顧過去身為男性世界的種種(p.138~143,176)。

阿亙雖然沒能給予比呂司支援,卻持續在比呂司的感情世界擾亂一池春水。比呂司在月經來時,同時感覺消失的陰莖會勃起。比呂司希望得到阿亙的認同,阿亙無從得知她的想法,頑固地覺得她只是換個性別,無損兩人的友情,遲鈍地沒發覺男人變成女人後,與原本熟稔的男人,可能產生另一種情愫。

這實在是作者薄井雄二要讓人佩服的地方。過去對於trans-gender的討論,多半是學術界基於變裝癖、變性手術後的去污名化討論,而這個故事挑戰了「自然\人為」、「男\女」、「生理\心理」、「先天\後天」、「個體\他人」、「理性\慾望」、「掌控\失控」等界線,同時以說故事的引人入勝方式,再三挑戰讀者內心的性別疆界,不斷揣測接下來的故事發展。

頑固的阿亙無從得知比呂司從改名比呂美以後,徹底進入女人的世界,體驗所有關於女人的狀態,由內而外地,從生理到裝扮的全面轉換。他們甚至一度各自詢問再度變為男兒身的可能,甚至相約去看比呂司脫落的陰莖,像拜訪老朋友。

迷惘的比呂美像是擁有兩種性別的靈魂,看到自己的女性身體,卻感覺體內的勃起(p.229)。她理想的男人阿亙,是她認為通向真正女性世界的橋樑。因為阿亙自從看到她漲大的乳房,才體認她真的變成女人的事實。阿亙由她的肉體產生的遐想,是比呂美成為真正女人的現實推進器。

得知陰莖無法再接合回去,是不是男性靈魂的死亡?比呂美最後選擇偷走她的陰莖。原本負責保管的小峰醫生說道:「之前擁有那些陰莖的人都會來拿自己的陰莖。我想那是一種類似歸巢本能或鄉愁之類的情緒吧。」(p.240)

陰莖對男人而言,究竟是壯大自己的武器,或是與他人區別的利器?薄井雄二安排比呂美最後丟棄她昔日的陰莖,是因為阿亙的陰莖進入她的肉體:「今天晚上我失去了一個陰莖,可是卻又得到了另一個陰莖。」(p.260)「當時(年少)的他不知如何率直地表現看到高大的男人時所產生的不可思議的情愫——一種有別於友情的感情(是愛戀之心嗎?),於是便對他刀刃相向。現在她懂了,非常清楚地明白,其實只要老實說就可以了。這是非常簡單的一件事,比動刀、動槍還簡單。女人得到男人的唯一方法就是去喜歡對方,而且把這種情意傳達給對方。(p.266)」我竟想起Nokia那個的廣告:男人從後面進入女人,那正是阿亙讓比呂美放棄陰莖的關鍵行為。

過去女性主義心理學認為,小女生發展的是與他人聯繫的能力,而小男生則是目標導向。《樹上的草魚》最後是原本人際關係技巧拙劣的比呂美,因為性別轉換,將自己企圖與阿亙相連的目標,轉換成使阿亙把她當作情感和肉體的目標,以做為兩人的聯繫,如此男性和女性的利基完美地融合、優缺點適時地互補。

至於這世上要存在多少進化的人類,就讓上天來安排。

樹上的草魚
作者: 薄井雄二/著
譯者: 陳系美、陳蕙莉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04 年 0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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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8, 2005

無謂的感情追索—《沉落的黃昏》

同樣是透過對愛情的虛無,表達對這世間的疏離,江國香織傳達出來的,和村上春樹明顯不同。畢竟,女人和男人是不同的。

一段八年的戀情,在第三者的介入下,嘎然而止。梨果卻因為誰也都不愛的第三者華子入駐生活圈,有了不同的角度,重新看待她和建吾的感情。

跟婚姻同樣因為華子而破裂的勝矢前妻不同,梨果雖然有些迷惘,卻對華子感到著迷,甚至愛憐。她同時面對的,是周遭的人際關係,都因為華子暴風眼,陷入一場無謂的追逐。

建吾、勝矢和中島追著華子跑,梨果和勝矢前妻一時半載,心思還離不開她們的前男友和前夫,同樣執著,不管是以保持距離或緊迫逼人的方式。雖然每個人都被宣告死刑,但內心都祈禱能夠獲得緩刑。

這樣的追逐注定是失敗。

面對一個極端疏離者,所有的外界澆灌,不管是金錢、愛情、友情,通通宣告失敗。

暴風眼消失時,重心重新拉回到自己,梨果和勝矢前妻才會發覺,就算不是華子,她們逝去的愛情,遲早會離她們而去,不管多麼不甘心。畢竟,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

不管曾經是如何心心相印,終究要認清彼此的靈魂印記並不合適。

在華子死後,梨果主動前往建吾家,主動要求上床,並不是要求復和,而是選擇離去。如同華子和不愛的男人都可以上床,梨果用這樣的方式,面對這一切終於結束的決定。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為這段關係採取行動。

許多男人眼中那種沒愛也可以的性關係,到了江國香織筆下,變成一種告別的方式,宣告一段關係的不可能與結束。

沉落的黃昏》用悲涼的方式落幕,對感情,也是對這世界的背離。


沉落的黃昏
作者: 江國香織/著
譯者: 王蘊潔
出版社:麥田
出版日期:2004 年 08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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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31, 2005

走調的性別越界小說嘗試—《花間迷情》

一開始,我以為林雲淵是男人。「然更甚的迷魅來自當安雅從吧台前站起身來打招呼,林雲淵看到了一副女人裡算高、一百六十八公分,豐胸細腰肥臀凹凸有致的全然成熟的女人胴體,那二十來歲的島嶼新成長一代該有的體態,還更熟圓些。(p.30)」那打量,帶著好man的眼神,讓我想起《迷園》裡的林西庚。

(心智年齡未滿十八歲,請勿往下閱讀)

這樣的感覺,讓我非常疑惑,自詡為女性寫故事的李昂,怎會用男人的眼神來說故事?後來,發現我錯了,林雲淵是女人、異性戀,所以難免帶著後天社會化過程中沾染到的男人的眼神。

李昂在自序中,表示這本關於女人和女同志的小說,是她的新嘗試。由於總覺得林雲淵是另一種面貌的林西庚,讓我不由得想起第一次看李昂小說的情景。

那時,我剛踏入青春期,在人間副刊讀到《迷園》時,總是臉紅心跳。李昂的一些描述,在那種有各種禁忌的年代,無疑非常大膽,也不怕家有青少年的家庭抵制、退報。林西庚對世家小姐朱影紅說的話,不但非常男性,還十足粗野:「我知道跟妳在一起很好,妳一定又小又緊……」、「看,我把妳弄得很舒服吧!妳一定沒有這樣被弄過。」《迷園》當然有它的獨特意涵,先按下不表。十五年後,李昂表示《花間迷情》由於尺度的關係,被幾家媒體退稿,但我卻看得波瀾不驚。

從異性戀角度寫入女同性戀的世界,李昂寫的是異性戀女人對同性戀女人的疑惑:「她,林雲淵能不能呼應安雅的肉身慾望,如果她們(安雅與林雲淵)同樣身為女人的身體內,同樣是要求(或希望)被進入。那希望被進入的慾求,是否有所不同?…還是被進入的方式?抑或者上述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來進入的『人』—女人/男人(p.56)」、「有些時候方華有著十足女人的纖細和嫵媚(或許還不到嫵媚,就是一種細膩與細緻),另些時候她卻又有著男人的粗鄙(或許還不到粗鄙,就是一種粗重與大剌剌)。她不知道哪一部份來自原來的方華,哪一部份又可能來自後天的學習。(p.79)」異性戀女人對同性戀女人好奇的,除了「性」的表現方式,還有性交的方式,後者尤其是李昂在這部小說不斷鋪陳的,如她往常所寫的。

林雲淵對同性戀女子安雅和方華的窺探,逐漸變成一種本身的涉入。從好奇到開始嘗試實踐。然而,異性戀的好奇從未休止,所以對女同志成長過程的探討,不論是念女校或對母親的情感,乃至於在女校宿舍裡,大量的女體暴露,是否成就她們的慾念。

然而,這樣的探究,是否終究只是圈外人?這段異性戀涉入的同性感情,之所以產生變奏,在於林雲淵發現該是女同志的安雅墮胎了。安插的是一則傳說,彰顯的無非在女同志圈裡,懷孕女人隆起的肚子不會被看見,因為「這是給男人幹的結果」。這傳說演繹的是雙性戀女人之於同性戀女人的不潔,然而異性戀女人疑惑著,男、女戀人難道不能共同為一個女人營造極致高潮?「安雅難道不可以希望、要求,最好擁有女人、男人;女人的手、男人的陽具。啊!這難道不也是林雲淵(或其他女人)的渴慾?(p.122)」與其說同性戀的故事變奏,還不如說感情的純度變調,同性戀不代表看到一個女人就愛一個女人,雙性戀不是會同時愛上男人和女人,就像異性戀女人也不可能看到一個男人就愛一個男人,除非是花癡。但李昂的詮釋不是這樣,所以故事發展越來越匪夷所思。

李昂寫性別越界的嘗試,在於往下推演要是這一個異性戀女人和兩個同性戀女人都墮過胎,那麼比較T的方華會如何感覺?以及「究竟安雅與男人發生性關係(還懷了孕)讓她更難接受?還是,安雅與別的女人發生性關係(不會懷孕)更讓她難接受?(p.127)」這裡並沒有提供答案。這個問題其實有點像問異性戀女\男:「你的愛人與別人赤裸相擁但沒以性器結合,以及你的愛人與別人交媾,那個讓你比較難受?」

相較於在數個女人中周旋的方華,同樣是T的丁凱瑞,無疑被高度肯定,因為她比方華乾脆與專情:「台灣有百分之七十的T,學的都是男人,不會做自己。可是人家Gay,有自己的風格,了不起夾著屁股走路,但也不會學女人。(p.162)」

劈腿愛上不能專一的同性戀女人,林雲淵的同性感情受挫:「她原來自己的男女關係同樣混亂,但如果不是為追求更美好的情愛,她何需來走這一遭?而隨著複雜的關係她都要對方華感到不潔——方華俯下身逐一去舐過這許多陰戶?(p.182)」然而,不幸的是,這初次即受挫的經驗,也改變她對男人的感覺:「只林雲淵驚訝的發現,與Herman在一起,她居然要感到Herman那一堆雄偉的男性器官如此令人煩心。這東西為什麼得如此龐大且外凸,她甚且不太願意低下口唇來觸及,每每得相當勉強才能做到。而過往多年,它曾帶給她無盡的快樂(p.187)」

相較於過往,《迷園》、《一封未寄的情書》,甚至《北港香爐人人插》,李昂小說裡雖有些我不能接受的東西,但總有些觀念是很獨特的。但此次,或許這些年來,性別學對我有相當程度的滋養,總覺得李昂的觀念反而落後了,許多部分不但不能說是性別越界,更多的,是她無法認識和釐清其中內涵,連隔靴搔癢都談不上。

終曲在我看來,有些荒腔走板。在同性戀中找不到位置,甚至回頭後,連異性戀角色都扮演吃力的林雲淵,最後竟會在大庭廣眾之下親吻一名陌生女性。就算是出櫃的女同志,都未必如此(異性戀伴侶也不見得每對都會在人前人後表演親密舉動),更何況是一個快要迷失自己性別方向的異性戀女子?這故事說得不夠動人,甚至太勉為其難。或許,「不黑暗的李昂」還是回頭寫異性戀的故事,會比較稱職吧!


花間迷情 Bewitching Love

作者:李昂/著
出版社:大塊文化
初版日期:2005 年 03 月 05 日


後記:我對著一盆蘭花看半天,依舊不明白為何小說裡,方華認為蘭花像「女人的陰部」。

由 Debby 發表於 12:23 AM | 迴響 (0) | 引用

December 26, 2004

讀郭敬明《夢裡花落知多少》—大學生單薄的想像

這終究只是一個大學生所寫,同樣是大學生年紀的人看的小說,稍微多個幾歲,便會發覺郭敬明描寫的世界一點都不真實,充其量是大學生天真無知的想像。畢竟,十九歲的人,怎能理解三十歲左右的生活呢?郭敬明實在是太著急了,太急著寫他根本就陌生的人物和生活。

去年看《幻城》,總覺得他把寫的是日本漫畫的中國文字版,原創不足。而《夢裡花落知多少》,同樣原創不足,法院已經判定這是一部抄襲之作。儘管郭敬明要再上訴,可他沒有如後記所說的,證明這不是抄襲或仿作。這部小說的確跟三毛《夢裡花落知多少》不一樣,但終究還是學了另一個人了。如果青春總要讓人學些什麼,那郭敬明可能得學習從他近年得到的虛名跳脫出來,並且下功夫好好地體驗人生,才能寫出自己的東西。

郭敬明一直長於寫花枝招展的作品,《夢裡》也不例外。我才讀了兩頁,就忙著找鉛筆,把對我陌生的詞句圈出來。還有好幾次得上網,把google當字典查,明明就是看中文書,輔助動作卻像看外文書。因為其中呈現的北京人日常語彙,和台灣人所說的,有相當差距,好比「侃昏菜」、「柴火妞」、「狠建倉」、「冷酸靈」等,有幾個到現在還弄不太清楚究竟是什麼。這些詞語之多,讓我懷疑中國大陸的十三億人口是不是每千人就造一個新詞,不然怎麼比台灣的口語豐富這麼多?上回聽在北京唸過書的L說:「土得掉渣!」讓我笑半天,真傳神的形容!這回一邊讀一邊想著,許多台灣人到大陸做生意,發現大陸人幾乎沒有可以相信的,說不定部分原因是他們的語彙比起我們,虛張聲勢的味道多幾分吧。

這部郭敬明以女性第一人稱寫的小說裡,女生總是鬥心機,幾個家世好的男性角色,都是感情侏儒,天性純潔,也喜歡純潔的女生,但最後不是被害死、弄成殘廢,就是被當白痴耍。天底下竟有如此便宜的事?我突然想起前陣子一堆男性去交友中心,結果被貌美女性騙走不少錢的案例,這是一群欠缺生活歷練、只會用下半身思考的人身上活生生的案例。可郭敬明寫的,只是他對這世界瞭解不夠,畢竟大學生腦子裡能裝的,還有限,但他又心急,急著成名,拼命寫了一本又一本,就只能生產如此貧乏的東西。然而郭敬明自以為蒼老,把高中時期當年輕,大學生就老了,我看了只是好笑,想起辛棄疾早在幾百年前就寫了:「少年不識愁滋味,愛上層樓;愛上層樓,為賦新詞強說愁」。如果沒有真實感受,這種強說愁實在不能打動人。另外,在我看來,大學畢業之前,其實只是幼稚,沒什麼好說嘴的,那種沒本錢的年幼實在不能做什麼。而且現代人對於年輕的定義,早就已經拉寬了。

這本小說讓我覺得「假」的,還有那種對於階級和金錢的描寫。雖然女主角林嵐自云她和朋友都是出身高層,爸爸很有來頭,可那種小家子氣的算計,只能說是暴發戶女兒的調調。哪有一個真正有錢的人,喝醉吐了之後,會惋惜自己吐的是「銀子」呢?那些大富豪根本不把錢當錢吧。或許這裡提供我們一個可以觀察大陸的角度,近年有太多人因為經濟轉型,而成了政治或經濟的暴發戶。就算沿海大城市的高樓林立,但是人們的心態和文明進展,依舊改變緩慢,跟不上經濟發展的腳步。

另外,也只有大學生會天真的以為,只要有點才氣,就可以在事業上發展迅速,大展宏圖。受到感情打擊的林嵐,到上海和到深圳,居然都可以迅速地用事業補償她一直混亂的感情生活?不是有自以為是的才氣,世界就聽妳的。不是長的好看,男人都像綿羊般讓妳予取予求。郭敬明這個單薄的故事,實在太無趣,也太不能啟發別人。

我在後青春期感觸最深的,是年輕注定要讓人受苦。因為受挫、受苦,不斷和所生存的世界磨合,才能有所學習,有所成長。勉強看完郭版《夢裡花落知多少》,想起郭敬明的官司,我只能期待,他能夠透過法院的判定和那麼廣大的批評之聲,明瞭寫作不能輕忽,生活不能隨便,那麼,他的青春終究會給他一些報償。

由 Debby 發表於 10:21 PM | 迴響 (10) | 引用

August 03, 2004

侈言談愛—李性蓁《天使之城—小天的深情》

我從不認為選擇更適合的對象有什麼不對,但是如果你選擇了離開、選擇了放棄關係,那麼,說分手的人確實欠對方一個解釋和一個道歉。要道歉的不是我愛上別人,而是應該道歉我辜負了你的感情。要道歉,也要道謝,謝謝你這段時間曾經這樣為我付出。你必須好好地去解決,結束原本的關係,讓對方即使很痛苦,也知道該重新往其它地方走去,而不是始終被晾在原地,像等待自然蒸發的水。
~~《愛情的十種美德》(p.108)

故事一開始,無故被拋棄的小天陷在強烈的失戀悲痛裡,然後變成憂鬱症。或許不善處理感情的人有如過江之鯽,對他們來說,開始一段感情總比好好地給彼此一個交代,然後結束要來得容易許多。而這樣悲慘的愛情故事(尤其對沒有被好好對待的那一方來說),往往成為人們的借鏡,如同譚華齡在《愛情的十種美德》所寫的,「懂得在愛情裡負責的人,才有辦法懂得怎麼樣去好好對待你的情人。」、「在感情上,結束,同樣比開始更重要。這不僅關係著你如何為自己交代,也代表著你要儲存什麼樣的能量前進。(p.134)」然而,「負責」這兩個字早已在一般人心中烙下沈重的負擔,多半人很難瞭解「負責」是種對待自己的態度。

我很討厭看失戀者的喃喃自語,尤其這本以第一人稱敘述,大量無以名之的廢話,無端呻吟,讓我數度看不下去。失戀的人講的話大抵都是同一類,千篇一律,過份自我沈溺,聽多不但很膩,而且無聊透頂,不管是不是以小說的方式呈現。當「挪威的森林」、「村上春樹」等字眼開始從21頁出現時,我慎重考慮是否該放下這本小說,因為不想看到另一本用「村上春樹」來完成自己文藝感的爛小說。這個掙扎持續到我看完,然後恨不得拿個塑膠棒敲自己一下。有爛開頭的小說,通常不會有好的結尾,偏偏這本的開頭和結尾都很糟,尤其是末尾包含像網路小說般拿出死人來成全小說的淒美感,我真是氣憤難當。要是有人要我選今年看過的十本爛小說,我一定毫無猶豫地把這本保送上榜!

李性蓁八成是流行文章寫太多了,所以在這樣的小說裡,三不五時也跳出一個品牌的名稱,商品味過重。更要命的,是她把好多觀念都擣成爛泥一堆:「我感到痛苦,非常痛苦,我需要窗口,我需要解放,我需要自由,我再也無法忍受拘束。我終於明白失眠的來源是:我無法再與狗子入眠。我接受了自己的病症,嚴重的病症。嚴重的藥物依賴,取代了正常生活。我需要空間,我需要的是:放蕩。(p.200)」一堆「我、我、我」,煩死人的「我、我、我」裡,竟然把「自由」等同「放蕩」!真是不可饒恕!另一個不可饒恕的,大概是把憂鬱症當作一種自我失控的藉口。把什麼問題通通推到別人身上,然後自己什麼責任都不擔,還喊著要放蕩,我真看不起這種小說和爛角色啊。這段出現在第兩百頁,也就是女主角聲稱已經度過失戀感之後,可她還繼續沈溺在自己的世界裡。讀者瀕臨崩潰邊緣……

這個小說的故事大綱很簡單:失戀的小天(女)發現一個email,跟她前男友阿始的秘密記號相似,於是不斷寫email到該帳號,稱對方為「阿使」(和她名字合成「天使」),同時在現實生活裡,同事狗子很喜歡她,但她嫌對方是爛桃花,一邊和狗子上床,一邊寫信給小使吐露生活點滴和大談愛是什麼,然後彼此熟悉,以至於最後湊成一對。

我不免疑惑李性蓁怎麼把這個有病的女人的病徵寫得這麼明顯?那病不是憂鬱症,而是自我混亂和不知自愛症,她正是造成自己生活風暴的最大來源。我讀不到其中有一絲一毫對自己的誠懇和瞭解。李欣倫《有病》比較符合誠實的愛情病徵學,但對我來說,文字雕飾仍過重,鑿痕太明顯。

說到狗子那部分,我真的覺得故事裡的女主角病得不清。當她看到阿使提到見面不久即上床的女人說「我愛你」而被他要求滾蛋後,她覺得阿使是人渣,因為阿使強烈否定愛:「妳跟妳的『阿始』之間,所謂的愛情,又是什麼樣子的呢?會不會也只是另外一段因為寂寞、飢渴而產生的錯覺?(p.86)」她生氣,即使她承認自己不是三貞九烈的女子,他在某方面說對。但另一方面,她又和被她認為是「爛桃花」的狗子曖昧不清,終至上床,卻又在明知道狗子的腦袋就是要找一個女朋友的情況下,說他們不是男女朋友:「你是什麼東西?你沒有權力束縛我。」甚至後來還去見狗子的家人,一面反覆在心裡確認並不愛他。如果一個人輕賤自己,那也怪不得會吸引到輕賤的人了。如果阿始無緣無故拋棄她是種爛人,那她在經歷這些之後,仍不懂珍愛自己,也就只能證明她也是爛人了。一個人明知蜂會螫人,卻去捅蜂窩,被螫了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泣訴,旁人只能覺得她活該,而不能浪費一點同情的。於是看她持續和阿使談「愛情」是怎麼一回事,在我看來只是不斷造句而已,毫無內涵可言。

前面病了那麼久,她去一趟法蘭克福書展後,竟然好了大半,於是不跟示好的外國人和狗子上床了。李性蓁寫書展還是跟寫去國外看服裝讀來沒兩樣,實際上,兩者差異可大,去書展絕不像李性蓁筆下寫的那麼簡單,還很輕易地迷倒一個外國人(到底是要顯示現實中的她,還是故事中的她的魅力?)。她的工作好像都很容易,但要她自我控制卻很難。回到亞洲後,雖然沒跟狗子有實際上的親密,但女主角的行為還是很難讓狗子知道他們其實形同分手了。如果阿始當初沒處理好他們的分手,那小天同樣也沒處理好她和狗子的關係,尤其她在狗子面前撲向阿使懷抱。很難相信,她到這個階段已經懂得愛人了。所以當她發現阿使是已經死去的阿始的弟弟,兩人最終找到彼此時,我一點也不覺得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童話結局,反而認為是她下一段病症的開端。她對阿始\阿使的種種,很難說是「深情」,反而是讓他們成就她的自我耽溺。

輕賤愛的人,侈言談愛。


天使之城:小天的深情

作者:李性蓁/著
出版社:寶瓶文化
初版日期:2003 年 08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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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 2004

愛情夭折也是一種幸福—《在世界的中心呼喊愛情》

不到一個半小時即把《在世界的中心呼喊愛情》看完,儘管許多人說好看,甚至感動流淚,我卻除了覺得有點像男版《情書》外,沒有特別的感觸。時報用主演此片的女星柴崎幸所說:「我一口氣的邊哭邊讀完這本書,今後也想談這樣子的戀愛」的話做成書腰,我一滴淚都流不出來後,發現其實她也說過「因為這本書剛發售時我就馬上看完了,所以在拍攝前關於書中詳細的內容幾乎忘了一半」。這表示這本書描寫不深入,很難讓人留下什麼深刻印象吧。

「也想談這樣子的戀愛」?這話其實讓我很疑惑,這不就是puppy love嗎?年紀超過十幾歲,很難再有那種純純又天真的感情吧,而且男主角在同伴的慫恿下,一度竟然想「上」女主角,真是幼稚又不成熟的,只不過因為結局,讓人把這種過程忽視了。而且就像死亡率超高的網路小說,女主角在兩人感情正濃時,得了白血病,因此死去,男主角自然悲痛不已,同時因為是初戀而刻骨銘心。

在我看來,談戀愛到最甜蜜的時候,中途有人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死去,讓兩人沒有經歷生活磨難,也沒有經過克里斯多福‧孟(Christopher Moon)在《親密關係》中所提的對愛情的幻滅、內省階段,真算的上是一種幸福。死亡或許是一種遺憾,但感情破裂或分手,又何嘗不是人生的遺憾或煎熬?在這故事裡,死亡把人的機會切斷,在好的時刻終止,沒有機會嘗到太多苦澀的滋味,真是再好不過的結局。

日本銷售量竟有251萬本,我好奇的是,什麼年齡層的人買這本書?想來還是青少年居多,因為這算是青少年小說吧。


在世界的中心呼喊愛情

作者:片山恭一/著
譯者:楊嵐
出版社:時報出版
初版日期:2004 年 04 月 17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06:38 PM | 迴響 (2) | 引用

May 24, 2004

生產或製造羅曼史?—《深海潛行》

有幾個女人沒看過羅曼史?或許沒看過的人很少,但絕大多數對羅曼史中的男性都不算陌生。李依倩《深海潛行:一個羅曼史譯者的浮沈生活》雖然寫來有點學院味道,倒是把羅曼史中的典型男性形象透過羅曼史譯者的手帕交之口透徹地描述出來:「書裡那些男的在床上都是好情人,從不早洩或太累沒興趣,前戲夠長夠細膩,來真的時姿勢變化多端又持久有力,技術好得沒話可說,保證讓另一半達到高潮——而且是多重高潮……辦完事也不會倒頭就睡,會繼續擁抱愛撫,還會跟女生講心事……(p.90)」。裡頭的男性把羅曼史當作「女人的A書」,雖然書中翻譯羅曼史的女主角不以為然,也不是我當年看羅曼史的原因,但我想了想,其實也不算錯,那是我從高中的時候不再看羅曼史的原因,哈。

這本小說之所以被我認為有學院的味道(聯合文學把這本歸為「青春新浪」系列,實在有點匪夷所思,因為跟其它幾本算很不同),是因為女主角容深本身是歐美羅曼史譯者外,又在某私立大學傳播所念女性主義,課堂談及的理論自是她生活的一部份(p.30,100~101),和出版社改革派不免提到女性主義對羅曼史的看法(p.54~57,214~221),以及羅曼史工業的機制及讀者結構,因此有點像把一個研究融入故事裡,或許作者也不乏這種意圖吧。相形羅曼史讀者的不追求大腦刺激,這本採取意識流的小說倒有點解構的味道,我曾經熟悉的理論和詞彙不時冒出,讓我想起從前當研究生的日子……

其中提到羅曼史的主要讀者是國高中生、上班族及家庭主婦。沒有人解釋為何國高中生會對那種文字粗糙、情節荒謬的(本土)羅曼史感到興趣,一本又一本地看。但就我自己的經驗,這事的發生好像無比自然,當年在學校附近的書店把42本瓊瑤小說當童話故事看完後,自然而然地,往旁邊的書櫃一站,繼續看起西洋羅曼史。雖然部分情節不太明白,但還是看得下去。前不久和一個家中因父母工作而收藏有非常大量羅曼史的女生聊,她說爸媽當年都放在書櫃最高層,但她還是爬上去看,一樣有不懂的,但也不妨礙閱讀。或許這跟國高中男生喜歡看A圖有點類似的心理,都處於一種青春期對異性好奇的階段,只是男女需要的刺激不太一樣,男性偏向視覺,而女性靠文字即可帶動想像,儘管這種說法失之細部的商榷。我曾十分好奇,為何不少成年男性對FHM那種雜誌中故意擺出撩人姿態,卻不裸露的女性圖片有高度興趣?為何不乾脆看《Playboy》、蘋果日報那類幾乎三點都露的?O在米蘭吃龍蝦大餐時,給我的解釋是,大部分男性過了青春期後,會覺得有點露又不太露的,才真正吸引人,畢竟已經「瞭解人體結構」了。後面的話,讓我感到好笑,或許類似的理由可以說明羅曼史對大學以上的女生較沒魅力的緣故,是因為知道羅曼史中的那種男性不可能出現,而對性的好奇也因為管制不再而消退。

想當年,國中有回跟同學借小說來看,不幸被修女學校的老師檢查出那是有色情描述的羅曼史,因此被記了個警告。這是我的「好學生」生涯中最悲慘的一件事(也是唯一的壞記錄)。其實我不過是喜歡看故事而已。而且那時根本是個青黃不接的閱讀年代,看童話又嫌太幼稚,看一些小說又嫌太悶(小五、小六看哈代《黛絲姑娘》那種世界文學名著,讓我因為情節過於悲慘,產生十幾年後仍難以消退的「兒童憤鬱」。)現在的少女則幸福多了,給青少年看的讀物比我當年增加好多。那時候對所謂的「床戲」其實也不是很在意。現在的我還是喜歡看「好的」愛情故事,即使《地海》等奇幻小說裡面的愛情故事成分那麼些微,我仍感到欣慰,也喜歡那樣成分的故事。反倒是雷蒙‧費斯特那幾本《大魔法師》、《神秘銀刺》等,對於愛情情節的描述太像羅曼史(男作家對床戲描寫才噁心勒),而讓我產生拒斥感,看了一年多還是沒動力繼續看完。

37頁到40頁對於羅曼史工業的公式有滿真實的描述,好比譯者為了翻譯床戲,乾脆整理同義詞一覽表,包括性愛、男女性器官、高潮描述、人體部位、標準工具、標準聲音、標準動作、標準反應和標準比喻等,讓我在大開眼界之際,不免覺得好像碩論的一部份,同時覺得好笑,因為看到男性性器的同義詞竟然有「灼熱的堅鋼、溫暖的劍柄、強勁的武器……」,讀來真是怪裡怪氣。

至於翻譯這些東西的副作用,出現在106頁:「首先是說話寫字都不自覺地洋腔洋調……另外一個未經證實的副作用是性變態:譯了上百場千篇一律的男歡女愛,要不是疲憊厭煩而性冷感,就是極度欲求不滿而成為花癡,再不然就是變成SM女王(受夠了書裡那些不可一世的大男人)或是女同志(羅曼史是異性戀天下,缺乏同志愛),甚至發展出戀童癖……」我不免想到許多研究,的確有類似的副作用。好比有回看老師研究A片的論文,看到她提到用制式化的程序和心態,看那些動作制式化的A片,然後去錄影帶店租A片時,又如何藉機觀察老闆或旁人是否對她有奇怪的表情……而且在研究這些東西時,往往又擔心自己的論述跟實際有落差,因此會想要知道「真實的案例」,不是變得沒自信,就是有種象牙塔恐懼症。另外,研究這些東西,一定會對研究過程中大量接觸的東西興趣缺缺,如果是研究討厭的東西,過程當然難熬;研究喜歡的東西,又不免少掉一樣興趣。總之是兩難。

容深與羅曼史出版社老闆就女性主義論述所做的攻防討論,其實像是容深,或說念女性主義的研究生都會面臨的,來自別人(可能是親人)及自己的疑惑與問答。那麼多年之後,我回頭看這些問題,深覺有些問題若讓人感到有壓力,難以回答,或許正表示那是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而壓力的給予者並不是外人,而是自己。每個接受新理論的人,既然超越了原有的範疇(不管是不是女性主義這樣會讓人改變許多對生命看法的學說),難免就要有一些不一樣的自我認知去因應這些自我成長或改變。這麼多年來,我曾見有人打著女性主義名號,卻依舊扮演菟絲花角色;也看過有人在女性面前一個樣子,在男性面前一個樣子……不管別人是什麼樣子,每個人終有內心聲音要求真實的自我應對。

理論終究是理論,動搖不了生活的任何點滴,而有能力改變一切的,是自己。在被各學說洗禮後,研究生往往要面臨如何在固有的世界裡重新定位自己。學習過女性主義的女人,要如何從親子、情愛等關係裡面對改變中的自己?那或許很困難,但最難的,依舊是給自己一個真實的回答,不管是否曾用虛偽作態的方式在別人面前掩飾自己的真正意願。在故事尾聲,容深對曾有好感及ONS關係的顯揚表態:「對我而言,那樣等於轉過身去背對我自己,我的姊妹,我的同類。…也許根本不會有人注意。但是我知道,我在乎,而且我沒辦法忍受那樣的自己。(p.289)」於是這故事裡有羅曼史的部分情節(床戲),卻沒有羅曼史的結局(公主與王子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我反而覺得很好。我喜歡誠實的故事。

有小部分看來是作者很喜歡,但是因為不知道如何放進故事裡,於是變成一塊有點突兀的情節,好比獨角獸和處女的迷思(p.309~309),包括獨角獸的角如何從背部正中央被移到頭上。片段讀來挺有意思的:「獨角獸不是用來辨識處女的,反而是用來消解及轉化處女之身的——角尖那一抹鮮紅,是處女的血所沈澱而成的。牠象徵的不是純潔,而是啟蒙與歡愉——一種神秘、孤獨的、自給自足的、既飛揚又沈靜的歡愉;一種人類男性既無法介入也永遠不可能找到立足之地的歡愉。」換成再白話一點,並不是指人獸交,而是指獨角獸是處女用來替代香蕉(之類)的。

除了羅曼史的部分,其實作者試圖放進有自覺意識的女性對周遭生活的看法,好比婚紗:「令勳承認他低估了女性對婚紗那種異乎尋常的執著,而姿敏也道歉,說她被婚紗迷昏了頭,忘記自己要嫁的是令勳還是婚紗。阿黛在旁邊點點頭,說她從小就喜歡畫穿著新娘禮服的娃娃,可從沒想到旁邊要多畫個新郎,最近陪姿敏去了幾趟婚紗店,更覺得有些女生根本是為了要穿婚紗才逼不得已找個新郎。容深也說要是沒婚紗這東西,搞不好結婚率會大為下降。令勳聽了,說他老早就懷疑自己不過是婚紗的大型配件、拍照用的大道具。(p.139)」

姿敏和阿黛這兩個手帕交的角色,為這本書增添不少女性私房悄悄話,有的限制級對話顯示她們的交情,看來是T會嚮往的那種:「『我覺得很像是阿黛最喜歡的飲料……』姿敏笑得很詭異。『那是什麼?』『精液。』阿黛一臉坦然,緩步上前,俯首湊進一蓬蕾絲花聞了聞後,若有所思地抬起頭來。『你們知道嗎?每個男人的那個,聞起來都不太一樣。』姿敏挑眉撇嘴。『是嗎?那我的經驗還不夠多。』(p.48)」有些則會讓人邊看邊拼命點頭深有同感:「他比姿敏大五歲,交往時身材修長、相貌英挺。這次見面,他胖了至少五公斤,臉像是發過頭的麵糰,俊秀的五官連同姿敏對他的少許浪漫回憶都一起被埋進層層肥肉中。他結婚才不到兩年,還沒生小孩,就已疲態盡現:老婆上賣場購買日用品也不陪著一起去,只次獨坐在車上拼命抽煙,提起家庭生活就不耐煩地冷哼幾聲;樣貌尚可的年輕女孩經過,目光就跟著飄過去;事業好像經營不錯,至少一提就精神百倍……道別時他邀姿敏哪天一起喝咖啡敘舊。姿敏口頭應允,心裡卻想:絕對不要。(p.329)」這些也算是抓住現在屆婚齡的女性對男性的看法吧。

或許像女主角一樣在深海潛行的,不需要非是羅曼史譯者不可。在世間浮浮沈沈過日子的,舉目皆是。當故事進入尾聲,我看見的,竟是昔日在研究生宿舍窗前凝視對面鳳凰木燃燒整片山丘的我。


深海潛行

作者:李依倩/著
出版社:聯合文學
初版日期:2004 年 04 月 23 日

(右上角圖片是今年年初國際書展時,一家生意熱絡的羅曼史書商的大型看板。據說也是日本NHK電視台獵取的鏡頭之一。)

由 Debby 發表於 03:53 PM | 迴響 (0) | 引用

May 15, 2004

追求愛戀與宗教間,有解亦無解?

就如林金郎在《渡僧》自序所說:「有些篇幅我用來思辮佛學的義理,因而讓這本小說增添一些沈重」,對我而言,其實更大的問題是這個小說讀來不夠緊湊。

在這之前,看了《春去春又來》,同樣是含有宗教意旨,但沒引用太多的佛經,即把故事說得很動人,讓人思索輪迴與人生,我十分喜歡,有小品的味道,期待看這部電影。我沒看過金基德以前以暴力和性為賣點的作品,據說這是第一部變得如此平和的,仍有一小部分暴力和性的片段。相形之下,《渡僧》的故事企圖太大,想要放入思辮的部分,反而淡化故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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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的第三、四章較「前世」的第一、二章又顯得份量太重,且情節有時顯得突兀,好似天外飛來;字裡行間醞釀的情緒不如「前世」部分沈潛,有時又寫太多佛學,讓人如鯁在喉。

我最不解的問題,或許是這樣的佛學故事裡,又帶有因卜者之言而受制行動的情節。若一個人能從宗教裡超脫,又何須在意算命者說的?我能做的解釋,唯有反應社會現實吧。而智者角色又顯得太不可思議,即使智者之言確有其理,好比:「一般人隨波逐流,喪失自我,卻反被認為是真實的,這樣的真實卻是虛假的;但像克華這樣堅持自我觀照,強調存在,雖能發覺真實的自我,但如此陷於對自我存在的執著,這樣的真實也是虛假的。」(p.88)

卜者之言導致最後的答案竟是:「遺忘」,讓我頗感詫異。儘管出現這麼一段:「對輪迴的眾生而言,信守承諾的眷侶是神聖的、是救贖的。但對追求佛性空華,大覺圓淨的人來說,眷侶愛戀就跟其它種種無明意識一樣是要丟棄的!多少追求空華本性的人,棄得了貪、嗔、癡,棄得了權、利、名,就是棄不下情!」這段其實也可以說明《春去春又來》所描述的故事,只是宗教沒有解釋的是,為什麼放棄愛戀比放棄權利名聲困難。

我仍不免想,一個小說要把理論和故事塞在一起,未免顯得太擁擠了。就像小說家之所以做不了文學評論家,就是因為中間需要一點距離。讓故事歸故事,文評歸文評吧。


春去春又來(Spring, Summer, Fall, Winter and Spring Again)

作者:金基德,金汶映/著
譯者:金炫辰
出版社:木馬文化
初版日期:2004 年 03 月 01 日

渡僧

作者:林金郎/著
出版社:未來書城
初版日期:2004 年 0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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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4, 2004

自我耽溺或愛情萬歲—《聚離》

光看開頭,我就不喜歡這樣的故事:「二十六歲那年,我愛的男人突然對我提出分手,在我已決定跟他廝手一生的當下,他竟要求分離一年,不再見面、不通電話,央我寫信給他,自己卻不回。」下意識地認定這故事會有一個灑狗血的結尾,若不是男主角心理有病,就是得了絕症,或破產,因為要給愛人一個完美的形象,所以出此「下下之策」。我猜的,八九不離十。

什麼女人會忍受心愛的男人離去一年還提出那樣的條件?「分離一年」看來分明像是一方外遇的托詞,而另一方執迷不悟,不願離開。若不是「央我寫信給他」表示還有玄機,那多半是男人不敢坦承變心而提出的無謂理由,不然就是不肯轉身離去的女主角給自己留下的理由。而這,的的確確是一個情感過份耽溺的故事。不只是女主角,還有她身邊的角色。結局更是太過夢幻、脫離現實,就算愛情萬歲,但這是否真情摯愛,是女主角的判斷窒礙。

濫情是不是一種錯?或許我在意,更多是因為這故事的內涵平庸、不耐讀。總之,是看完必須立刻丟開的網路小說。於是我再度提醒自己:還是看那些經典小說就好吧,省得浪費生命啊。

聚離

作者:陳俞伶/著
出版社:新雨
初版日期:2004 年 0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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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2, 2004

《遇上她忘了你》—港台男性羅曼史?

同樣是香港通俗小說,我倒覺得梁望峰還有可讀性些,雖然那些香港生活的描述有時讓我覺得挺有隔閡的。

這本小說裡用好幾個名人的名字:陸小芬、沫若(不是郭沫若,這是男主角的女友),還有阿扁(對,情節中還有用諸位熟知的那個阿扁來虧故事中的阿扁。但,香港人會叫「阿扁」嗎?)。

通俗小說往往(至少)有三角,這小說裡不只三角,而且因為男主角的前女友後來成拉子,而他前女友的現任女友和他朋友上床(「劉德令我認識到,男人也不全是壞人,若我此生只容許自己跟一個男人上床,劉德是個很好的選擇。」)而更形複雜。所以,顯然是拉子看了會憤怒的故事。但在異性戀的戀情上,他倒是掌握到一些都會戀情的竅門。好比男主角的兩個死黨分屬不同感情型態的男人,一個是立志要百人斬(竟然出現某種日本男人的心態?)的花花公子,一個是外強中乾的一夫一妻支持者。或許男主角屬於那種小賤型異性戀,明明有女友,卻對前女友表現過度友善、差點越軌,直到雙方的女友發出警告。「我相信,做為男人,需要堅持的其中一個人生守則,就是對女人守信用。」人之有善惡掙扎,從不因守則而停止,情慾這檔事亦然。

我真好奇是不是因為梁望峰要把書賣到台灣市場,因此其中談到星座時,男主角竟然看起東森的「開運鑑定團」(就是李明依不能主持的那個節目)。看到後面討論「阿扁」時,感覺更怪。那個阿扁中途失業,成了報章雜誌會提到的那種穿西裝、帶公事包去公園翻報紙找工作的失意男人。台灣最有名的阿扁並不會有這種命運,至少這輩子不會。不過,那幾個男生談到青春期對Beyond的回憶,倒是十足香港。

第233頁揭開的「謎」真是說中異性戀女人對男人的最大不滿之一。不過其實更早在第179頁,就說明男人對自己上半身的需要比對下半身需要的理解陌生太多,而且那種理解竟會因為競爭而起:「原來我比自己以為的更愛沫若多很多。有她在的時候,我總以為自己只是需要她,那種她適合我的感覺蓋過我對她的喜歡;然而,當我感到快要失去她,我忽然一點也感受不到那種需要,我才知道自己原來有多喜歡她。」真不意外,我想起某個愛寫女性感情狀態的生理男作家的實際感情經歷。不過,總有人發覺地太晚,晚到一切無可挽回。

雖然這本小說讀來很像網路小說,尤其是透過網路想猜出對方心情的寫真部分:「我希望自己透過電子郵件進入她的思想世界裡,每天與她共同生活著。即使這是看似很自私的作法,但我一定會常到獨自忍受著替自己保守秘密的痛苦,那就是自作自受的報應了吧。」雖然寫來有點引人同情,在實際發生時,還是讓人難以忍受。

這本小說在故事鋪陳、架構和最基本的文字上,仍比網路小說好些,或許下回有空還是會看梁望峰的小說吧。

遇上她忘了你

作者:梁望峰/著
出版社:皇冠
初版日期:2004 年 04 月 05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07:27 PM | 迴響 (0) | 引用

《當魔鬼談戀愛》—讓人大腦受創

「這是一隻魔鬼。他英俊、富有、才華蓋世。但他的戀愛,總是失敗。」衝著書背的這幾話,讓我覺得有趣,所以破例看起超自戀的深雪作品。但是看了幾頁就覺得大腦受創。先是看到照例她放在最前面的照片,然後寫著「關於外表,沒辦法,就是柔弱纖巧精精細細。」讓我十足反胃,這人未免臉皮太厚,不知道謙虛是什麼就算了,也留一些空間讓人評斷吧,居然自己把話通通說光了,而且是溢美之詞。

故事更讓我覺得大腦受創,即使開頭還不錯,但內容完全不成。關於上帝\耶穌和魔鬼的較勁,西方有許多故事,就連我覺得不太好看的電影「怒犯天條」,故事也比《當魔鬼談戀愛》有看頭。深雪在這本小說裡,把魔鬼和耶穌弄成像香港人,極度拜物、迷戀外在,俗不可耐。尤其是看到魔鬼說耶穌越來越man、魔鬼看到耶穌喝朱古力奶時,說:「當心變肥仔呀!」讓我差點噴飯,真沒格調。

而魔鬼碰到的天使或聖母,一個是拜金女,一個有愛情上癮症,除了她們的外表或名字,內在都虛浮不堪,而這樣的人物竟然讓魔鬼失戀?對我而言,真是缺乏說服力,這個魔鬼的道行未免太差,根本就不是什麼厲害角色。

基本上,我覺得深雪是故事中的魔鬼化身,而不是那個愛買衫而耽誤職責的天使,不然就是兩者的合體,一樣的庸俗。

W覺得深雪用一種突兀的表現。對我來說,與其忍受一個讓我會變笨的故事,我寧可發呆。

當魔鬼談戀愛

作者:深雪/著
出版社:皇冠
初版日期:2004 年 04 月 05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07:19 PM | 迴響 (0) | 引用

October 21, 2003

讀池莉《水與火的纏綿》

初見書名,很難不以為是新生代的羅曼史小說。但打開書頁,發現作者卻是中生代,書寫多年,寫的似乎也不是寫衛慧《上海寶貝》、棉棉《糖》之類的煽情小說,而且像聞人悅閱這種寫作乾淨、細膩(長相也秀氣)的作家會喜歡的,應該不差吧?

但是剛開始的閱讀並不順利,數度忍不住把書放下,心想,這種小說到底為什麼在大陸賣超過二十萬冊?剛開始覺得難看的原因,跟語文有很大的關係。池莉的文字讓我覺得「很大陸」,這絕非把簡體字改成繁體字就能解決。就像香港報紙即使用繁體字,我仍經常猜半天一樣。對於大陸很多用法,實在難以領教。我最受不了的,莫過於「披頭四(The Beatles)」變成「甲殼蟲樂隊」吧,那四人因此每次都在我腦海頓時化為四隻巨大的黑色蟑螂。

後來的閱讀障礙,在於情節。看到曾芒芒被趕鴨子上架,連續相親四五次,被周遭的人覺得「道德\行為瑕疵」,覺得不可思議。這個地方不是號稱已經破四舊什麼有的沒的,怎麼還那麼保守?繼之是曾芒芒和高勇交往時,高勇的大男人及「文不對題」,讓我很想跟曾芒芒說,妳去找上海牌男人好了,如果上海男人像許多人說的那樣賢慧細心做家務任勞任怨不敢得罪老婆大人的話。可是全中國女性和上海男人的比例太不對稱,不是什麼好的解決之道。之後看到他們要辦結婚證的風波,更覺得荒謬,比資本主義社會還麻煩。頓時覺得池莉的小說有種隱而不顯的反諷,雖然功力遠不及韓少功那種隱晦到許多人都看不懂的小說。而且這本小說提了許多政治現象,好比老共領導階級打下江山就「進城了」(沒啥了不起,民進黨執政後也「進城了」,從這點來看,民進黨和「中共」比較像,而不是國親和「中共」相似),還有對六四的描寫,不過是兩個數字,但都不寫出來,就像唐曉白導演的電影「動詞變位」,男女主角經過天安門廣場就無聲,隱隱控訴一些現象。

池莉用「文不對題」和我之前批評人的「中文理解力太差」說的是同一件事,但她的用法精簡許多。其實這個故事還有幾分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的味道,高勇把曾芒芒當「結婚對象」,而真正感興趣的女人則不登婚姻之堂。

在看了超過大半本之後,閱讀才隨著曾芒芒的自我發現、女性意識提高,而順利許多。看到後來,一度以為書名是暗指曾芒芒和常聲遠,最後才發現這是一本可算是女性意識小說。即使開放結局仍讓人認為曾芒芒沒放棄感情這一塊,而是用自己的方式面對真正的感覺、面對自己,但愛一個人終究是比愛許多人困難的。若曾芒芒不經這些磨難,恐怕只會被責任壓死,也難以發覺心中的真愛吧。

用一夜就把這部超過二十萬字的小說看完,看到雞鳴天亮,結果只能繼續精神不振地上班,這就是平常工作日看長篇小說的代價。

由 Debby 發表於 06:41 PM | 迴響 (0) | 引用

April 03, 2003

嫉妒所未知的空白

說到有點年紀女作家與年輕情人的故事,我最先想到的,是莒哈絲。雖然許多人對莒哈絲的認識在於她寫年少時愛上中年男人的《情人》,但她老年時的愛情故事,總像個傳奇。她的生命故事,比小說還令人驚奇。而《嫉妒所未知的空白(L’Occupation)》(大塊,2003)的作者Annie Ernaux,同樣是法國人,同樣有過年紀比自己小許多的情人,也用自己的生命經歷來寫小說,但她的出身背景和莒哈絲相差甚遠,不若莒哈絲那樣出身富裕的家庭,而是下層階級,前一本《位置(La Place)》(皇冠,2000)寫的就是她和父母的故事。而《嫉妒所未知的空白》,則是道出她和相戀六年的年輕情人分手之後的心情。

其實這本書的內容並不太令人意外。Annie Emaux在這本薄薄的書中,寫了自己分手後的心情,包括極盡所能探知前男友現任情人一切、重遊過去和情人走過的地方等,其中做了許多無聊事,像是深夜打電話問人認識不認識前任情人或不出聲,然後她會阿Q地得到某種滿足。這類的題材,網路上其實滿多的。尤其是BBS的個人板,總有人經年累月寫暗戀或分手後的創痛。剛開始,或許還讓人覺得有那麼一絲的同情;畢竟一段感情,尤其是數年的感情,一旦消逝,難免會令人傷痛,畢竟多數人不是那樣寡情寡義,可以馬上就從過去抽離的。但是看久了,就會覺得沒意思,不懂如此耽溺於文字和自憐的心情,對實際生活和現下的體驗,有什麼幫助?更何況,他們想像、耽溺的空白,可能絕大部分並不是真的,純粹是個人徬徨無助的想像。寫多了、自憐久了,就變成一窪酸臭的髒水,而不會是在未來回憶,仍有那麼一絲甘醇的美酒。看了一半,我就開始不耐煩了起來,若非因為這本書很薄,而且正好要消磨時間,我可能就把這本書扔下不看了。

這本書的尾聲,也是她開始覺得這一切不再讓她覺得有意義,以及前任情人也不再和她聯絡了。作為一個讀者,我也跟著鬆口氣,她終於願意饒了自己,也饒了我們這些讀者。

由 Debby 發表於 06:20 PM | 迴響 (0) | 引用

July 16, 2002

極盡媚俗之能事——《61 × 57》

花了一百元的車資,在總共44站的來回程捷運上,看了187頁的《61×57》。這真是適合在捷運上看的書,完全不用花大腦,而且可以轉移注意力,讓人不至於覺得無聊。雖然原本打算有空再看,不想花任何可以做其他正事的時間看這本廁所書。但是,小說就是那種一旦開始看了,就很難停下來的書,除非難看極了,否則我通常還是會看完。因此還是當天就把這本書看完了。

看慣王文華在中時人間副刊賣弄的押韻和痞子氣息,這本書讓我稍微鬆了一口氣,押韻的狀況少了些,但還是痞的過份。看到他動輒賣弄流行音樂、旅行、電影、廣告、商標和服飾,真是有些難以忍受。難道描寫都會愛情,非得動用資本主義的商業模式來加味嗎?即使王文華大可辯白,男主角是廣告人,但我仍會不以為然,因為生活方式是人創造的,書中氣氛自然是作者主宰。男主角還在書中大言不慚地談南美洲革命鬥士格瓦拉,與其他流行文化的蛛絲馬跡相較,顯得作者和此書的矯揉造作。

看著自己最喜歡的雷諾瓦作品之一,在這本書中成為重要的標的物,真是五味雜陳,不知該說什麼。雖然有時愛情的確很俗氣,妳完全不能掌握兩人心裡愛情火花產生的那一瞬間,是什麼觸動兩人的眼神,可能就是一句話或一個動作,在某些流行作家筆下,一件衣服也可以是一段愛情的產生。然而,當我看到自己懸掛在房間多年的一幅畫,成為自己不欣賞的作家書中賣弄文藝腔的重要描述物,還是多少有些不舒服,好像魚刺哽到喉嚨般。

王文華這本書和之前在人間副刊連載的三少四壯集有個類似之處,在於他嘗試從女性角度去寫都會愛情,多少讓我覺得有點仿效「慾望城市」的味道。即使生理性別並不造成書寫異性經驗的困難,我還是忍不住想起看蔡詩萍《妳,這樣寂寞》的不舒適感。那種企圖拆解女性心事,偶爾用女性被訴說者身份自憐一兩下,並且用男性主宰言說者身份暗地得意的心態,是怎麼一回事?

在這本小說裡,看不到徐凱的真正心事,他的想法都要透過對靜惠的說話和書寫來透露,所以即使徐凱有其他女友,也是透過靜惠的眼睛和感覺,讀者才得知另外一幕。至於徐凱真正的生活狀況,對讀者來說,簡直就是霧裡看花。而靜惠的一舉一動,從家世到心事,卻都是作者以第一目擊的方式來論述。讀者看到活生生的靜惠,怎樣在徐凱的愛情下,因為嫉妒、猜忌、懷疑、缺乏自信、沒有安全感,而成為一具血淋淋的愛情行屍走肉。

王文華透過徐凱的化身,在書中為這段感情加了不少浪漫元素,看來是使這本書成為暢銷書的重要原因。但倒不該說這是一種世代差異,正如我不認為他們兩人感情最終的結果,是因為靜惠年齡較大的關係。因為,個性浪漫的人,不管什麼年紀,都可以為另一半創造獨有的浪漫氣氛。因此,兩人的最大距離,該是個性,而非年紀所致。如果靜惠和徐凱年齡相仿,甚至如一般主流論述,符合男大女小的年齡要求,兩人的感情就不會經歷這麼多的波折嗎?不,我可不認為。所以我無法同意李奭學所說「61 乘以 57 所以會出問題,就是因為拆穿了中間那四年的間隔,而這一拆穿所造成的乃兩個世界的差別。」

而王文華在這本書裡創造的是男性羅曼史的華麗氣氛,讓我偶爾想到黃威融那種空洞的歐洲時尚購物指南描繪。或許這本男性羅曼史寶典適合不懂得浪漫的一些台灣男性,好歹看看那種自以為是的男性浪漫,可以到什麼程度吧。

至於為了對應徐凱和靜惠而產生的男女配角程玲和周勝雄,雖然是對照組,似乎差異也大了了。或許因為差異太大,才讓作者在書末留下伏筆,讓靜惠體悟一些事情。而究竟愛情是怎麼一回事?誰對誰錯?怎樣較好?這就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了。

61 × 57
王文華 著
時報 出版
出版日期:2001/7/1

由 Debby 發表於 05:23 PM | 迴響 (0)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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