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9, 2005

在仙跡岩遇到寵物豬

一路追尋月桃花和姑婆芋的蹤跡上仙跡岩。春天的雨後,山林裡的植物看來特別翠綠,眼睛感到舒服。

上一次爬山,好像是研二的事。K師規定修他的課的學生,通通要跟他去爬山,否則當掉。這種要求,很難針對大學生,針對研究生,就容易多了。我從上山到下山,都跟在K師身旁,陪他聊天。其他人越來越落後,讓我們得不時停下等人。老師事後聽說,稱讚我還不錯,「K師每天陪山,他走路那麼快,要跟上他不容易耶!」這是要付出代價的。ㄔ山實在太陡了(還滑了一跤),快到山頂時,我一度因為心跳過快,突然覺得心臟快跳不動,有種即將休克的感覺,於是主動喊停,讓大夥停下來等我稍微恢復。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心臟病發作的感覺,可能是怎麼樣,即使醫師從沒說過我有心藏病。

雖然出門時,天空飄著小雨,我們仍沒打算放棄。才走沒多遠,意外地發現仙跡岩跟我印象中的大不相同!聽到我說上回來,附近的「發現之旅」剛開始施工,在仙跡岩步道上鋪了很難看的鐵板,娘掐指一算,那應該是六年前以上的事了!我居然那麼久沒造訪仙跡岩了。

大學聯考完,有陣子每天被爸爸拖著跟他一起爬仙跡岩,他嫌我身體太爛了,趁著暑假,要我趕緊「固本」一下。但是我很不爭氣,每次爬完山,回家沖個涼,就進房爬枕頭山。這個爬山固本計畫,很快就在「恨鐵不成鋼」的狀況下不了了之。

過去印象中的仙跡岩,總是中老年人的天下,像我這種年紀的,幾乎沒看到,就算有,也不會在大清早五、六點的時候出現。大學時代最後一次爬仙跡岩,沿著仙跡岩蓋的高價住宅區「發現之旅」動工不久。除了鋪鐵板很醜外,這個建築物影響仙跡岩的景觀,以及可能破壞仙跡岩的生態,都是我不樂見的,因此後來就不想去了。

然而,這次舉目所見,鐵板通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新鋪設的步道,主要是以石材為主,可以融入四周的環境。雖然稱不上環保的「綠建築」,但至少能與環境相結合。否則,灰色的鐵板在山林裡,說有多礙眼,就有多礙眼。部分的步道甚至比舊的更好走,有些陡峭的路段,也有欄杆(可惜是鐵的),路滑的地段,則有標誌(但我經過時,即使小心翼翼,還是滑了兩次)。這些據說都是「發現之旅」的建設公司做的,算是社區營造的一部份。

娘說,有段步道甚至用木板鋪成。她由於傷口持續疼痛,要我先走,回頭再會合。於是我一路往上走,大老遠突然見到前方有隻白毛夾雜棕色毛、長得很像「豬」的狗。心裡納悶,狗就算很肥,要長成那樣也不容易,到底是什麼狗?待我再靠近一點,前面有兩個老先生正在談論:

老先生甲:「養這個豬,要有夠大的空間,不然很臭!」
老先生乙:「是啊,在都市不容易。」

我以路人的姿態湊一腳。

路人黛比:「這個是豬啊?」
老先生甲:「是啊!山豬!」
路人黛比:「山豬不都是黑色的?這個怎麼是白色的?」
老先生乙(轉向甲):「好像有棕色的?」

路人黛比心想,可是牠的毛以白色居多,而且看來沒像影片中的山豬那樣一身都是毛刺刺的,甚至有獠牙,應該是寵物豬,而不是山豬吧。

路人黛比:「這是有人養的嗎?」
老先生甲:「有啊!」

老先生甲伸手一指,一個大約三十來歲的男子,正拿著數位相機要拍他的寶貝豬。老先生甲這時突然對我好奇起來:

老先生甲:「妳自個來?妳媽媽沒來?」
路人黛比:「有啊!在後面!」

不認識的過路客,大概以為我認識他,其實根本不是,連我都感到奇怪。據娘和偶然相認的小學同學的說法,我跟小學的樣子差不多。尤其我紮著馬尾,素著一張臉,穿著淺色運動服,的確看不出年紀。難道這個老先生以為我是小學生?不然,一個成人在走山,何必問家長是否隨同?-___-b

往後的50公尺,我一路聽到旁人在討論「豬」。經過一座木製涼亭時,聽到兩位女性以高分貝熱烈地談論這個話題:

女人丙:「以前在某地看到有人賣迷你豬,賣的人說不會長大,但是一養,就變那麼大了!」
女人丁:「是啊!我在某地也看到。有人養在狗籠子裡,就這麼大,那隻豬又長得很肥,擠在籠子裡,很可憐……」

我實在不得不感嘆,雖然爬山的人都是為了運動、鍛鍊身體居多,可許多人終究改不了原本多嘴的習性。另一個亭子則有個老頭正在罵現在的年輕人都不孝順,嗓門之大,讓我趕緊走避。經過議論政治的老頭身旁,我也加緊腳步。我上山的目的,不是要聽這些不悅耳的東西。

不過,這座山向來有很多流浪狗,台北市政府在入口處設牌提醒。很多人也會帶狗上山。經過某處時,我便皺著眉頭:「不知道是什麼鳥的糞便,好臭!」娘說:「不是鳥,是狗大便!」旁邊赫然就是一團狗黃金,在雨中散發惡臭,差點把我燻暈。讓狗隨地大小便,或著把狗丟在路邊和山裡的缺德民眾,總是讓我唾棄。如果不能負責,當初就不該一時興起養寵物。動物倫理和人權,都必須考量環境因素。一個愛狗的人,如果讓鄰居忍受噪音、狗糞便的惡臭和環境的髒污,並不可取。同樣的,一個慈善家虐殺動物,也會使人驚愕。Mary Wollstonecraft(瑪利‧雪萊的媽媽)在《為女權辯護》即談到,一個愛狗的女人,若是為狗而對下人頤指氣使,是不人道的(我當時想到的例子是吳□珍)。

都市實在不是適合養狗的地方,許多貓狗關在水泥叢林裡,得了憂鬱症等精神官能疾病。我和弟弟都曾在毫無防備的狀況下,被有人飼養的瘋狗咬,飽受驚嚇和籠罩在狂犬病的陰影裡。但我仍不認同任意把貓、狗丟棄到山裡,讓牠們自生自滅的不負責任行為。

在那兩個女人談豬的同時,旁邊有個年約五、六十歲的男人正在一旁攀住欄杆使勁地甩腿,不遠處,另一個看來四十多歲的男人則將四肢攀在涼亭的木條上,像蜘蛛人一樣,然後用力地往後甩頭。我看他們的動作,暗自衡量,這樣的動作如果沒有運動傷害,大概是天方夜譚。在那麼多人想健身,卻不得其門而入,反而自己亂動一通的狀況下,未來運動和休閒管理的行業,應該可以很熱門。

還有一種人,我很怕碰到,就是上山還抽煙的人。這些老煙槍,若選擇在自己的空間裡,把肺和其他器官弄成一團烏黑,早死早超生也罷,畢竟那是他們的選擇。但到了山上這種公共空間,所有人因為運動的關係,加速呼吸,一旦有人抽煙,二手煙的傷害就更大,抽煙就從私人的事變成公共議題,妨礙所有人的權利。於是,有缺德的老煙槍抽煙經過時,我便用毛巾蓋住口鼻,一副準備逃生的樣子。

仙跡岩只是因為山上有塊大石頭,有人穿鑿附會,表示是仙人呂洞賓留下的足印。仙人長得如何,以及是否如此巨大,現在通通不可考。當我第一次看到這塊被圍住的大石頭時,十分失望,因為沒法看到石頭的全貌,無法得知傳說中的仙人腳印是否跟我的腳丫印記差不多。這段路程,只是讓人在都市的水泥叢林裡,找到一小片綠色山林,可以深呼吸,釋放身上過多的正電,讓人可以神清氣爽。

這趟山路,我走得很遠,居然走到小學或國中時,第一次爬這座山的目標。那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歲月果真不饒人。不算太短的路程,想起這麼多事,就當作是負離子的功效吧!

由 Debby 發表於 06:02 PM | 迴響 (0) | 引用

May 27, 2005

酒杯跟,害死人不償命!

在某群組看到一群人「圍剿」酒杯跟,「特別是那種一公分的酒杯跟」,我邊揉著腳,邊含淚地對著電腦點頭,真是說中我的心聲啊!自從不慎買到看起來很低的酒杯跟後,我已經把ELLE列入買鞋黑名單了。

話說對我這種每天在外面奔波,有時趕時間,不管穿著高跟鞋,還是得在過馬路時跑步的人來說,好穿的鞋是非常重要的。但限於場合,又不能太隨便,最好能搭各種衣服(這簡直就是天方夜譚)。加上最近常下雨,穿高跟涼鞋時,一旦腳被雨水打濕,真的是舉步維艱,得步步為營,否則當場在大庭廣眾下跌跟四腳朝天,可沒臉見人。加上我不喜歡尖頭鞋,在這麼多因素限制下,每回到了百貨公司鞋區,總是走來走去,很難下決定。

有本很無聊的書《戀鞋的女人總有戀愛談(Kleine Philosophie der Passionen:Schuhe)》(中文書名亂翻一通,嚴重離題,明明是《Small philosophy of the passions:Shoes》)談到她對鞋子的各種癖好,包括從一個人穿的鞋子來評量一個人。其中同時提到她穿一些鞋子的悲慘經驗,包括Gucci這種名牌的昂貴鞋子,如何讓她承受由腳到腦的酷刑。

我記得那天選到那雙黑色酒杯跟皮鞋的時候,猶豫了一下。鞋跟是不高,但是太細了,而且位於鞋底的中央,跟一般鞋跟位於尾端的慣例不同。但由於:一、它是圓頭,造型挺優雅;二、它的皮質挺軟。自從有年冬天被一雙鞋磨破皮,變成蜂窩組織炎後,我非常排斥塑膠和合成硬皮的皮鞋。

興高采烈地買回家後,沒多久,有個重要場合。我穿了黑色洋裝,然後穿著這雙新鞋出門。但是才走兩步路,就發覺不對勁,重心很難抓,一直覺得快要摔跤了,我突然不知道該怎麼走路了。於是趕緊爬回家,換一雙鞋才出門。

之後很勉強地又穿了幾次,有次還發生鞋跟卡在電梯門口的慘劇,害我很狼狽地跟要進電梯的人道歉,連忙把鞋子拔出來。再加上台北市的人行道路面並不平坦,穿這雙酒杯跟的鞋常常讓我扭到,即使鞋跟很低。回到家,把鞋子脫下後,總是大大地鬆了一口氣,同時又望著鞋子發呆,真是可惜,前面長得這麼美,鞋跟卻這麼討人厭。

到底是什麼人發明酒杯跟的?每回出門前巡視一排鞋子,直接跳過那雙酒杯跟的鞋子時,還是不免恨恨地想,那個發明者分明就是要折磨人嘛!但是至今仍在ELLE櫃上看到好多酒杯跟的鞋,連帶地,讓我對該牌其他的鞋都感到畏懼,最後只能選回Magy鞋,至少穿Magy的高跟鞋,我還能在路上飛奔,穿ELLE的低酒杯跟鞋,我連該怎麼走路都忘了!

由 Debby 發表於 11:55 PM | 迴響 (2) | 引用

May 25, 2005

網路殺手就是你

雖說在一個e化的世界裡,用email來聯繫,的確比用實體的紙張寫書信、公文處理等,還要環保。然而,在免費帳號過多,每人數個email帳號,就跟信用卡一樣氾濫的時候,管理一拖拉庫的帳號,就變成很不環保的事,同時要花去許多心力和時間。

若非MSN綑綁在M$系統上,每次登入都會提醒信箱爆掉,或有幾封信(通常都是提醒信箱爆掉),我幾乎不想主動登入。在清空信箱的同時,最近常發現「疑似」朋友透過某主機系統發來的大量信件,剛開始都是毫不猶豫地殺掉,今天忍不住連上去一看,喔,又是社交工程系統,想也不想,拒絕登錄,關掉視窗。

這玩意跟之前的Bebo很像,藉由Gamil或hotmail等大量被使用的帳號,讓使用者有一點點的便利,可以快速散發給朋友,而且以連結通訊為名。然而,便利正是它的危險所在。不知不覺,每個使用者不但養了一個殺手在身邊,自己也成為社交工程駭客借刀殺人的工具。

理由很簡單,當使用者註冊登入,不但輸入一組密碼,同時輸入另一個email和密碼時,可以讓該主機擁有者,方便地獲得大批密碼,得以侵入這些帳號。你不會知道他們拿這些帳號做什麼,當你知道時, 通常後果都很難收拾。

有危機意識的使用者,會很清楚要避開這些陷阱,就算使用這些服務,也不會輸入最常用的email帳號和密碼,以防有心人士有機可趁。如果用了,補救措施就是立刻將常用帳號的密碼改掉。

不過,看到那麼多朋友都發這個玩意給我,可以想見,許多人都毫不猶豫地選擇成為殺手,呃,上當。即使其中有些人的上網資歷只是稍遜於我而已,但這方面的安全意識,還相當缺乏。

由 Debby 發表於 06:19 PM | 迴響 (0) | 引用

May 24, 2005

Blog Rule:部落格也有「道」

近半年來,繁體中文Blog有如春天的植物,快速繁殖增長。然而,究竟Blog是什麼?應該怎麼看待Blog?怎樣經營Blog?最好尺度的拿捏恐怕還不是多數人可以掌握的,不然,來源不明的「部落格十誡」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共鳴,或我在許久以前寫的〈部落格筆記本〉也不至於經常被翻出來看。

部落格十誡其實很簡單:

1.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ning
2.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
3.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
4.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5.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6.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me too".
7.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e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8.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9.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10.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檢查了一遍,還好,我沒什麼逾越的地方。部落格一直是我的個人筆記本,「寫了自己爽」的成分大於其他,「不爽幹嘛寫?」就算很多人看也沒用,因為自己沒有快感。人氣什麼的,我其實不那麼在意。更何況,我寫東西經常是為了遺忘,寫完就可以很放心地忘記,等需要再查(MT在查詢上,遠遠優於blogger、20six等系統)。至於這些該被忘記的東西,意外地被喜歡或被批評,都是非常不重要的事。

看過我手邊(實體)筆記本的人都知道,我向來都是隨手塗鴉的,寫的東西常常只有我能辨認。筆記本外觀的美麗與否,對我來說,不是非常重要,因此第七點對我根本不是問題,我只放對我來說方便的東西,反而在看到別的blog有一大堆貼紙時,感到不可思議,眼花撩亂,不知道該看什麼。

第八點現在也不會是問題。自從發現太多人會搜尋自己的名字後,我就不太看\寫中文作者的書了,省得麻煩。這樣其實很好,因為會立志要看真正經典以及有益的東西,不必以為某些人是「新銳」,而勉強讀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然後寫了又被找麻煩。我沒那麼多時間應付這些人。

第六點從來都沒困擾我,我並不喜歡轉貼別人的東西,就連短期的訊息發佈,都覺得沒有意義,畢竟這是我的部落格筆記本。日常的行程,只會出現在我的案頭行事曆上,不會出現在網路上。那是私人的部分。

除了部落格十誡,Jeff Wuorio在〈Blogging for business: 7 tips for getting started〉則教人怎麼把部落格當事業來經營:

* Identify your audience
* Decide where your blog should live
* Start talking
* Get into the practice of "blogrolling"
* Emphasize keywords
* Keep it fresh
* Watch your traffic closely

這七點應該是給那些有志於將部落格當作個人媒體事業來經營的人。首先要確認自己的部落格讀者特色,將自己的部落格做定位,與讀者多互動,把可用資源捲入部落格裡,強調關鍵字,時常更新部落格,最後要觀察流量。

我得承認,我在這些方面做得很差。因為自始至終都沒想把部落格弄成個人媒體,雖然很多認識我的人會對我的生活書寫有興趣。部落格從來都只是我個人抒發所用,我幾乎不告訴別人我有部落格,也不希望認識的人知道,以免出現神經大條的人造成我的困擾。即使部落格和BBS本身都是媒體的一種,很容易就被口耳或MSN傳播出去。

似乎應該稍微提一下神經大條的人。這在「群聚型」,也就是呼朋引伴型的部落格常可以看到,由於許多認識的人會留言,於是把彼此聊天中的八卦,或甚至真實世界的身份、名字、職業等細節都扯出來。然而,這終究是網路,在任何人都可以觸及的狀況下,雖然不至於發生身份證字號外洩,而可能被盜用的麻煩和困擾,但終究是令人不舒服的,同時也存在某些風險。就像之前批踢踢的鄉民,在看到有人栽贓已分手的前女友劈腿後,一群人竟然利用網路,把無辜當事人的姓名和照片通通挖出來,然後一大群人加以謾罵。連我都不免碰到神經大條的留言者,更別說那些沒有戒心的部落格了。

這七點裡,我最不擅長第三、四點。當然,像我這樣耍孤僻,但是不可避免,每天引來四、五百人閱讀的部落格,應該還是不少。許久之前寫的〈部落格筆記本〉也就是做自己的心態調整,明白一旦寫出來,任何人都可能看到。

至於第六點完全要看狀況,太忙或生病時,當然沒力氣寫網誌。我始終認為,生活有餘裕,才會想到部落格。當我忙得不可開交時,天塌下來我都不管,更別說部落格了。另外,我有許多管道可以接觸各種東西,以及各種管道和比專業人士切磋,部落格的溝通能量還不如當面談,於是更派不上用場。在時間有限的狀況下,我的部落格是抒發用;看別人部落格,是為了想得到有用的資訊,若不夠優質,連看三分鐘都嫌浪費時間。

在大陸博客看到sumtec寫的〈10 Golden rules for publishing your blog〉,某些部分也很有意思(請別問我為何第0條有兩點,而且不湊出Rule 10):

Rule 0: Always remember what a blog is.
0.1 It's a stage for showing your thinkings, not others'.
0.2 It's not only your matter but also a group's.

Rule 1: Find a good place to host your blog.
Rule 2: Compose your first post as carefully as posible.
Rule 3: Be polite.
Rule 4: Join the arguments.
Rule 5: Keep yourself neutral.
Rule 6: Review your posts before you publish them.
Rule 7: Publish your post in a right time.
Rule 8: Set an attractive title before you post them.
Rule 9: Response to the replies in a correct way.

詹宏志有句令我服氣的話,是這麼說的:「想的不一樣,看到的不一樣;看的不一樣,想的就不一樣。」後來我才發現這話來自西方名人,但一時忘了是誰。在看上面這幾點時,每個人會注意的,當然不同。

後面幾點和Jeff Wuorio的七點,精神類似,都是有意把部落格經營成個人聚落的人,應該注重的。我倒是注意到,前面幾點是基於網路的匿名性而衍生的。有些觀點,我以前也提過類似的,好比〈流彈與蓮花〉、〈批評的基本禮貌〉、〈未經許可的選用(複製)\引用〉、〈衛生紙書寫〉、〈瘋子磁鐵〉。

「Be Polite」被放在第三點,真是同意到不能再同意了。每次看到非常無禮又充滿惡意的留言,我便想,網路不是一條讓任何人都能隨意砍人的路吧!雖然網路秩序未被真實建立,但人與人的相處,從實體世界,搬到虛擬世界,都應該是有跡可尋的。因此在網路上看到那些匿名卻又說三道四的留言時,我往往感到厭惡,這些留言者的內在污穢就算了,還想把這些藏污納垢的角落露出來,甚至潑灑到公共空間。

當我看到阿寶(我只看過,不認識她)對不懷善意的匿名者不耐煩時,相當同情,也很同意她所說:「不耐煩的原因是,我並不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對任何人提出質疑;質疑必須小心,我個人會對有所懷疑的團體或個人保持觀望,直到確定他﹝他們﹞的所做所為再發言,批評之前自己要做很多的功課甚至付出。一個不曾、不願用心了解或參與的人,如果都可以隨便質疑,那只會讓有心做事的人疲於奔命地做解釋、表功績。甚至為此裹足不前!

我想要補充的是,在部落格上質疑可以,踢館可以,但請同時出示網路身份,留下部落格更好,讓我和其他人看看此人過去發表的言論,瞭解此人在網路上的品行如何。(我不太相信一個會到處看部落格、到處留言的人,過去不曾在網路上留下隻字片語。)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又留下惡臭的足跡,那我認為,根本沒有保留的必要。沒有人應該為了假裝開明,或者衝人氣,而讓這種危害心靈的文字留下。更不需要因為這種害群之馬,而讓人不想繼續部落格。

在未經授權前,不能任意轉貼別人的文章,當然也不該假冒別人的id或姓名發表言論,這都該是基本守則。寫出來好像很多餘,但是許多人卻連這些都做不到,Blog Rule的產生的確有必要。

網路,不管是不是在部落格,都如同在真實世界,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無論有沒有Google或其他強大的搜尋引擎監督,自己的良心就是監督者。部落格當然有Blog Rule,真實世界應該掌握的原則,在網路世界裡,一樣都少不了,但是,在網路的部落格世界裡,還有一些不同於真實世界的規範,那是blogger要注意的,這就是部落格的「道」。

由 Debby 發表於 01:03 AM | 迴響 (0) | 引用

May 21, 2005

新竹半日遊

抵達清大門口時,距離應到時間還有五十分鐘。趕緊掏出手機打求助電話,詢問附近有什麼地方可以稍微打發時間,我可不想在烈日下漫無目的地亂逛。按照指示,在T字路口附近找到一間書店,還有幾分傳統書店結合文具店的味道,只是……F正巧打來,我劈頭就問:「喂,這裡書店的顧客怎麼都是男的?」我差點以為到了軍營的書店,居然只有店員是女性。在我印象裡,清大的女生應該比交大多不少,怎麼也沒想到會碰到這幅景象。

在我逛了清大一圈之後,又有一個疑惑,由於前車之鑑,寫出來可能遭到不測,因此按下不表。

此刻的清大校園,正是最美的時候,樹木在風中搖曳生姿,充滿生意的綠意,覆蓋大地。尤其是成功湖畔(湖周遭的景致不錯,可惜名字取得太八股),老榕樹的樹鬚多得讓我仰嘆,鳳凰木的綠葉在風中波動,準備迎接鳳凰花開的燦爛。只是,步道兩旁的矮灌木上,有幾許棉屑,我疑惑地抬頭看,沒有找到來源,不知道是什麼樹產生的。倒是想起棉花是第二「毒」的植物,為了種植棉花,農人往往灑下高劑量的農業,據說是全球農藥用量第二大的作物,因此皮膚過敏者,可考慮改穿不用農藥種植的有機棉。扯太遠了。

話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到了新竹,當然要找F聚聚,不然要等這人回台北太困難。今日的話題焦點之一又是台北人和新竹人的身份之爭,這在去年冬天的聚會明明就已經爭論過了。其實某地人之於我,重要性不若「我想做什麼樣的人」。現階段當然是台北人,未來就難說了。照我的生涯發展和個性,誰知道十年後,我會在什麼地方?

「妳想去哪裡?」「城隍廟!」「什麼!妳怎麼跟某同學一樣!」真抱歉,我居然在這城市像觀光客一樣,但我從沒去過城隍廟啊!「可是我不會想買米粉和貢丸回台北。」我不喜歡米粉,貢丸常是不新鮮的肉做的,少吃為妙。

我沒堅持非去城隍廟不可,純粹只是對這城市陌生,隨口說出一個知道的名詞。到了F的秘密基地看了看,吹吹風,在路上看到路標有「青草湖」三字,便嚷著要去:「可以去看張學良被軟禁的地方!」我又是胡謅的,每次看到歷史地點,總有股衝動要去張望一下,雖然臨時決定,並不知道真正的軟禁地在哪,只是依稀知道青草湖是張少帥當年被軟禁時去過的地方。以前去陽明山,見到中山樓,便喊著「這就是草山政爭的地方!」旁人不像我這般歷史狂熱,往往覺得跟我有隔閡。

從小想像青草湖充滿青青綠草,綠茵上有詩意,然而,今日觸目所及,卻是淤泥一灘又一灘,而且散發臭味,著實無趣,若我是被軟禁中的將軍,只會希望自己得失憶症或老人癡呆症,把眼前這一切通通忘掉,眼前這些都是夢魘。這些淤泥是拜上週豪雨成災之賜。

沒有回到原先看到的那家餐館,倒是就近在附近的JR咖啡實尚館坐下。新竹跟台中一樣,餐館的空間都大方許多,比台北的餐館感覺寬敞。上方的燈飾乍看之下還算可愛,但看久就挺無趣的,不耐看。

點了南瓜雞肉焗烤飯。前菜的沙拉(有兩種醬)比主食好些,因為焗烤飯有種味道,讓我想起最討厭的學校蒸飯器味。而且米吃起來是台灣米,焗烤的時間可能過長,飯太軟,雞肉也失去鮮美的味道。倒是F的海鮮披薩相形之下可口多了。

帶著一肚子的沙拉,到景觀步道看新竹的夜色。說實在的,沒有飛機在夜間降落松山或中正機場般好看,也不比一些台北置高點看到的夜景好,但是居然有不少人擠在小小的涼亭裡。我忍不住說:「這麼多新竹人的生活都如此無聊呀!」「是妳的生活步調太快了啦!」說的也是,但是我停不下來,也沒耐心可以在一個狀態好好待著。

這次幫自己帶的禮物,是打發時間時,在若水堂匆忙買的一本簡體字書。但是在車上翻開,我才發現自己做了蠢事。這書最早是台灣出的,而且博客來賣的簡字版價錢比若水堂便宜!以後幫自己買禮物,還是別買書好了。-_-;


JR咖啡食尚館(Just Right)

地址:新竹市明湖路775巷28號
電話:03-5293456
傳真:03-5207199

由 Debby 發表於 11:59 PM | 迴響 (3) | 引用

May 20, 2005

無米樂—最美的稻田故事

我有個習慣,每當聽到別人說幾歲時碰上什麼歷史大事,立刻在腦海打出該歷史事件的年份,然後開始計算那人的年齡。但是,如果別人直接說出他的年齡時,該怎麼辦?

今晚看「無米樂」時,三位樂天知命的老農,根本不介意別人知道他們的年紀,當他們的歲數大剌剌地打在螢幕旁,我楞了一下,反過頭來計算他們是哪一年出身。尤其在崑濱伯提到「三七五減租」等政策時。

其實只是想要知道他們出身的年代,好讓我大略知道該用什麼歷史背景去衡量他們的經歷。

這三位老農和崑濱姆,其實都可以讓我叫「崑濱爺」、「煌明爺」、「文林爺」和「崑濱婆」了。雖然他們的年紀比爺爺、奶奶小一些,但每次崑濱姆的臉部特寫出現,我總是想起奶奶的臉,也是那樣充滿皺紋,生活也是那樣操勞,喜歡碎碎念,即使都有顆豆腐心。

我從大學的時候開始在紀錄片雙年展和各種影展看紀錄片。在我的印象裡,台灣的紀錄片跟國外相比,劇情和技術的純熟度,總是落後一大截。拍得比較好的,往往是八股的官方片。但「無米樂」讓我感到意外,它的畫面真美,聲音和畫面融接也沒太多瑕疵。雖然有時覺得可能因為不只一台機器拍,備用機器的畫質和功能略遜,畫面剪進來時,在大螢幕上顯得顆粒過大、動作不連續,然而,瑕不掩瑜,並不妨礙這部片的劇情。

導演要說的,其實是一個嚴肅的題材,在加入WTO後,台灣的農民怎麼辦?若用生硬的論述,多數觀眾不會有興趣,而「無米樂」從生活切入,讓我們看到烈日下的耕作,他們如何從汗濕的衣衫擠出一大把汗水,以及在機械化後,老農如何費力地耕田,但最後還是回歸人力,不只因為用機器失敗,也是要更親近土地。

對於幼年在農田裡玩耍、抓各種昆蟲來玩的我來說,這部片的故事,對我有相當程度的熟悉感。然而,我依舊看到了農村的變遷,尤其在文林伯牽著牛出現時。我從沒用近距離看過牛,因為我生長的農村早就沒有用牛隻耕作的習慣了。

不只是牛,還有他們家中的陳設,甚至,他們家的門窗,都是幼時熟悉的「古早形式」。我十分意外,不敢相信台灣仍有農村保存這麼多舊日的生活。「無米樂」的兩位導演可真是挖到寶了,因為這三位主角不但有這麼純樸的農村生活,還是相當獨特的農業社會人物縮影。崑濱伯雖七十來歲,卻能寫毛筆字、寫農業日記、唱日本歌謠,還會「講古」,可說是農村社會的地方菁英呢!

「無米樂」相當深入地用鏡頭帶著觀眾的眼睛,走入這三位老農的世界。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如何和妻子「鬥嘴鼓」、和朋友抬槓,以及他們如何看待這個世間。當崑濱伯講到他右眼失明時,他對過往是否做壞事的反省,以及妻子婚後三、五年都沒生小孩,父親要他娶「細姨」時,他如何否決,讓人深深動容。他們雖然生活困苦,依舊保持最純樸的心境,真正做到「敬天愛人」。我想,這種胸懷也深深打動導演的心,不然,崑濱伯出現的段落,不至於比其他人多出這麼多。

雖然曾經在農村生活過,但很多事,我仍透過這部片才看到。好比他們在稻穀收成後,如何賣給商人,如何被評價。當崑濱伯憂心收成期的雨水會壞了價錢時,我的思緒飄到幼年的某個夏天,曬穀時,突然下起大雨,爺爺站在窗前,拼命抽煙不語。。。如今成年的我,才依稀明白爺爺當時的愁容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在遠離了農村之後,「無米樂」的故事,不只是掀開我的記憶,也讓我能更清楚這個我曾經熟悉的族群生活,同時讓我思索,當我轉換位階,回頭看到這個故事,思及無比避免的全球化浪潮時,究竟能貢獻什麼。

在我找到答案之前,或可提醒:此片已於5/20上院線,台北總統、喜滿客,台中萬代福影城,台南國賓影城,高雄十全戲院(稍晚上映)都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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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7, 2005

別罵了,你還不是在看!

這幾天一些朋友火氣特別大,原因不外乎看了電視,而且是與夏禕記者會有關的任何片段。我由於早就放棄看電視了,於是非常慶幸沒浪費時間和心情,但對於這些人邊看邊罵的行為有所不解。

傳統媒體由於競爭激烈,收視率越來越低的狀況下,為了生存,灑狗血、偷窺和八卦成了絕大多數台灣媒體選擇的策略。因為這幾招最有效。

雖然那麼多人罵這些電子媒體浮濫、不專業和新聞綜藝化,但他們‧都‧看‧了。在這麼多人邊看邊罵的同時,收視率(閱讀率)調查的結果,證明這些荒腔走板的「演出」的確有用,於是那些不專業、惡搞的言行當然不會收斂。因為收視率一高,廣告主提高加碼,媒體收到錢很開心,從業者當然會為荷包著想,多搞幾招來提高自己不如往常幾年飽滿的收入。

那些邊看邊罵的閱聽人,其實都是這些過火演出的幫兇,脫離不了那個共犯結構,所以誰罵都沒用。在這些人罵那些記者白痴的同時,眼睛還是盯著電視看個不停,而不會選擇關掉或轉台。而買東西時,很多人都很精明,想要買到最好的,於是到處比較,想知道能否達到自己的最大滿足。但在選擇媒體時,許多人卻不持這種態度,再爛的媒體,他們還是看個不停。在看的同時,他們就是購買者,促成廣告主花錢滿下這些節目的廣告。

在飽受爛媒體侵擾後,選擇看一個媒體前,不妨進行以下思考:

○它讓你愉快嗎?
○它增加你的新知嗎?
○它增加你的專業知識嗎?
○它使你和在乎的人關係更融洽嗎?
○它讓你對生存的環境更瞭解嗎?
○它使你更能掌握自己的生活嗎?

如果以上都是否定,那為何要選擇?如果有些不肯定,那麼再想一想,它能提供的這項功能是否能從其他媒體或來源獲得。

你還在罵那些爛媒體和爛節目嗎?別罵了,你還不是在看!就是因為你看了,台灣才有這些媒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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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6, 2005

窗口的小鳥叫我起床

我一直沒見過在我的窗口唱歌的小鳥。

常常以為自己作夢。總是在半夢半醒間,聽到窗口傳來一陣鳥叫。賴床賴好一會才懶洋洋地起身,拉開窗簾,當然連個影子都看不到。

於是,我只有納悶的份。

好幾次在窗前左右張望,想看看哪個鄰居養鴿子什麼的,卻一無所獲。倒是斜對面的鄰居用各種植物精心妝點的綠意陽台,常讓我衷心讚嘆。加上不知哪來的鳥叫,應該可稱是「鳥語花香」吧!說不定也到「蟲鳴鳥叫」的地步,夏天的蟬鳴快出現了吧!

有時還會聽到「有人」在敲窗外屋簷的塑膠板,我疑惑地轉頭一看,什麼都沒看到。仔細一想,挺像小鳥用喙啄板子的聲音。但牠不是啄木鳥。

只有一次,那僥倖的一次,我瞥見小鳥飛起的身影。像是麻雀。小時候曾想抓一隻麻雀來玩玩,從沒成功過。現在連牠停在鐵窗上的樣子,都沒法好好瞧一眼。難道是都市的麻雀比較機靈?

從前門口的那兩隻貓,雖然很機警,但好歹會躺在我的機車踏板上曬太陽,讓我就近看清楚。現在窗口的麻雀或小鳥,讓我只聞其聲不見其鳥,讓我好生遺憾啊!

還好現在的門口沒有貓,否則,可能不是每天有小鳥叫我起床,而是看到屍首不全的小鳥身軀。別忘了,Discovery播過,就算是最溫馴的家貓,也是最兇殘的獵人。

如果要我選貓和鳥,我選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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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5, 2005

雨夜的高溫

在黑夜與夢境的交界醒來。異常清醒,全身發熱。幾個小時前,娘為我刮痧的頭部痛得要命,尤其是頭頂後腦袋後面的地方(叫做命門和風府、風池?)勉強起身看了時間,三點,正是往昔應該準備就寢的時間,然而,我睡意全無。照之前《康健雜誌》還哪裡的說法,失眠時,應該起身,做點讓自己無聊的事再去睡,但此刻卻沒力氣起身,只能倒在床上翻來覆去。

窗外傳來傾盆大雨的嘩啦啦聲,彷彿要下起青蛙雨。想起大半年前的那個夜晚,在N城的飯店,也是這樣醒來。初到時見到的晴天,早已被連續的陰雨取代,溫度驟然下降。夜裡,我獨自 睡在冷氣房裡,卻帶著滿身大汗醒來。數個小時後,再度醒來,發覺自己已經不能出聲。前些天和J談到此,她說N城很「陰」。我對於留學美國多年的她,說出這樣的話感到訝異。思緒困頓在不適間,我把腿伸出被子外,卻覺得太冷,縮回來,又覺得太熱。蓋與不蓋之間,一時無解。

頭痛欲裂。我無奈地想著,完了,這樣週一還能進辦公室開會嗎?翻來覆去,在雨聲裡,我的意識漸漸退去。直到中午,娘發現我叫不醒,知道我在夜半的狀況,說我(又)發燒了。

下午勉強出門去推拿師那,發現總是有黑眼圈的推拿師也感冒了,不時打噴嚏。但困擾我一、兩個月的左腳腳底的疼痛,總算消除。只是我暫時不環保,不時擤鼻涕,每擤一次,就心疼樹又少了一棵。

身體的溫度調節功能再度失靈。一會流汗,一會又覺得冷。我實在無法承受季節更迭時的雨天,一再在這樣的天氣犯病。

當黑夜再次來臨,要我趕快就寢的催促聲傳來,我不免有些害怕,這一覺醒來,我到底會更加虛弱?還是會往康復的路上邁進?

由 Debby 發表於 11:09 PM | 迴響 (4)

May 14, 2005

憂鬱的諧星

小孩子常扮演的第六種角色稱為滑稽者。這位滑稽者較有幽默感,常常在不順利的時刻充當潤滑劑,當問題開始緊張時,這位成員便可適時說出、做出有趣的動作及話語等使家人轉變心情。滑稽者通常終身扮演這個角色,有些人還會成為職業的表演者(p.203)。」

——《王子與公主真的很幸福—非常親密元素

這幾天像停不下來的陀螺般,瘋狂打轉,連把網路新聞瞄一遍的時間都不太夠,僅粗略地知道這幾天的媒體焦點還是圍繞在諧星自殺,以及孫悟空,呃,是金絲猴……要送的對象。

有人憂心這些天的新聞效應,談起如何幫助憂鬱症患者。我則因緣際會,想起諧星得憂鬱症,其實不是那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前面的引文,在這類論述中,寫的不算好。概要地說,是指小孩子在面臨家庭問題時,會扮演的可能角色至少七種:問題製造者、鼓勵者、追隨者、代罪羔羊、英雄、滑稽者、迷失者等。每個角色會用不同的方式來轉移問題,例如問題製造者可能不斷闖禍,把大家的注意力轉移到自己身上,忽略家庭中的黑暗秘密。英雄屬於用成就光耀門楣,以使外人對這個家庭充滿好印象的人。而滑稽者就是專門用逗趣的方式,企圖讓人忘記問題,或減低身邊人的衝突。這些幼年發展的傾向,可能到成人都沒太大改變。

以上方式的表現,不能代表他們的真正性格。問題製造者未必真正頑劣,滑稽者不一定充滿幽默。我注意過身邊一些喜歡搞笑的朋友,深入觀察後,發現他們有時會出現不下任何人的陰鬱、低沈的一面,但他們表達的方式,不太會讓人注意到他們性格其實很灰色。真正性格開朗的人,不至於這樣費力地撐起自己的笑臉。

然而,在交際頻繁,交情往往不深的圈子,人們很難細察其他人的狀況,更何況,在有競爭的情形下,聲勢水漲船高者,總要防暗箭,更不會把脆弱的一面展現。若身邊沒有支持的穩定力量,諧星或那些我們認知中愛搞笑的人得憂鬱症,其實沒什麼驚訝的。

到頭來,如何鞏固身邊穩定的人際基礎建設,恐怕才是最重要的。

由 Debby 發表於 02:20 AM | 迴響 (1)

May 13, 2005

氣象男失效!

現在外頭下著傾盆大雨,但氣象男頭上頂著幾朵白雲,邊緣露出太陽,與實情不符!看來這玩具也不能參考,不然會誤導人。

昨天下午趁著大雨方歇,在一個美麗的校園裡開心地騎著別人的新車兜圈子,直到大哥喊:「夠了吧!好了吧?」才像貪玩的小孩趕緊放下玩具。然後雨又開始落下。

帶著濕答答的褲角回到辦公室,赫然發現氣象男的圖案呈現晴天,但腳邊的濕意還讓我感到難受。經過電視,看到新竹山區遭大水的消息,頓時更覺得錯亂。

現在禍首很明顯,就是氣象男啦!吼!這個小程式還說根據蔣介石氣象站的資料,根本不準!

由 Debby 發表於 01:41 PM | 迴響 (3) | 引用

May 12, 2005

舊日讀書心得《The Dialectic of Sex》

非常後知後覺地收到Andrea Dworkin過世的消息。

已經忘了當年念了什麼,在舊日檔案裡翻了半天,只找到她和Catharine MacKinnon反色情的部分心得。

繼之找到幾年前讀《The Dialectic of Sex》的心得。摘要的部分不貼,以免被偷懶的學生複製當作業交。

以下:

這本書雖是30年前的著作,閱讀前理所當然地認為已經過時,但現在讀來,仍能發覺其精彩引人之處。好比Shulamith Firestone用生物家庭的壓迫,來解釋美國的種族歧視現象。整章的論述相當有意思,把黑種女人和黑種男人,當作白種男女的小孩,以佛洛依得的精神分析,用來解釋他們的權力不均等的現象和延續的發展,認為黑種男人要得到高一點的地位,就要透過掌控女人、歧視女人來達成,而黑種女人則從頭到尾都居於萬劫不復的底層最劣地位。但是,這樣的論述在第三波女性主義運動之後,難免顯得漏洞百出。美國既然是個大型的沙拉碗,其中的人種不同,同個人種間,也有階級、原本國籍、權力、財富、移民先後次序等的不同,要如何進一步解釋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交錯縱橫的現象,Firestone在這一章並未點明。

Firestone企圖翻轉佛洛依得在女性主義界的地位,但我在閱讀她對佛洛依得精神分析學說的詮釋時,不斷重溯自身經驗,卻覺得有些地方未免太過牽強,無法解釋。好比,小女孩不想認同母親,是因為發覺父親權力比母親高一等的關係。我想了很久,在自身經驗中完全找不到相關的脈絡。更何況,有許多小孩並非由父母親照養,可能是祖父母、保姆等陪伴時間較長,這些人的Oedipus或Electra情結怎麼發展?沒有人的論述有所解釋。

Firestone認為先前第一波女性主義的解決之道太過片面,不能解決女性受壓迫的地位,而提出打破生殖功能的說法。然而,我依舊認為她的想法太過片面且過於簡化事實。就算一個女人不選擇生育、不選擇承擔子宮的功能、不進入婚姻體制、不成為生物家庭的小砝碼,仍不可避免地會被父權社會全面性的制度、文化所歧視、壓迫。就如同為基進女性主義者的Marilyn French在《對抗女人的戰爭》所提,女性主義對抗父權體制,是全面性的抗爭,因為父權體制為了宰制女人,撒下天羅地網,無法以區區一個生物科技就能簡單解決。更何況,在Frances K. Conley的《不與男孩同一國》中也揭露,醫學體系中的男女不平等現象。像神經外科這類比較「高階」的醫學,都為女性設限,女性就算有能力,也難以跨越門檻,更別說進入門檻後受到的委屈、劣等待遇。在這種情況下,生物科技這種具有前瞻性角色,為世界各國所虎視眈眈想要搶先一步發展,同時具有高商業價值的前衛技術,難以被女性掌握,並且如《改變世界的藥丸》所透露的,女人的避孕藥都是男性基於經濟考量而發展,而非基於仁心仁術,更無所謂性別平等的假設。所以,更別談因此而全面改變女人屈辱的附屬地位。

如果此書的價值,因為她對生物科技的錯誤期待,而被全然抹滅,那也太可惜了。對一般女性來說,或許〈Love〉、〈The Culture of Romance〉和〈(Male)Culture〉會有較高的閱讀價值。只是,讀來令人汗斑斑,過去很少思考情愛和最常被認為是女性文化的外表、優雅言行舉止中的性別權力意涵,一旦被揭露,便顯得自身的卑微和不堪,心情沈重無以復加。

由 Debby 發表於 01:14 AM | 迴響 (2)

May 11, 2005

資訊過量

今日難得早起,難得很早開(手)機。下場是,馬不停蹄地到處赴會,也不停地講電話。有時切成靜音,一小時後拿起來一看,八通未接電話,滿臉黑線條。

下班之後,由於資訊過量,整個人累垮,一個字也不想說,早早關機。我又想起某長輩說的,退休後,他最大的解脫,就不用讓人隨時找到。

的確,雖然只是接個電話,也要耗費心神。尤其在同時處理這麼多事情的狀態下,要隨時被切入的聲音打斷,而且分神處理,往往會使人磨去數倍力氣。就像高速運轉的車子突然要轉向,總是需要稍微慢一點,否則很容易因為離心力而甩出軌道。

於是需要關掉。把手機關掉,把MSN關掉。好在沒有電視,否則也要關掉。

把部落格關掉?或許有天也需要。我不希望部落格變成一個閒雜人等和垃圾資訊都能入侵的缺口,也不想要隨時上線管理。

通通關掉,讓我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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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06, 2005

我穿過了你的生命——《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

「時間,不是你以為的那個樣子。」小隊長在艾迪身邊坐下來:「死去?那也不是事物的結束。我們以為死亡就是結束。可是,發生在人世的一切,都只是開端。」

——Mitch Albom《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

有本有意思書名的小說,卻有著讀來有點悶的開頭。就像電視影集《六呎之下》,進入一個無名小卒(或許有人會說「糟老頭」)的意外死亡場景,但是節奏明顯比Six Feet Under慢許多。

這個叫艾迪的靈魂到了另外一個應該叫「天堂」的世界,發現「天堂」不是電影所說的。反而碰到藍色皮膚的人,一個他不認識的人。這是他在天堂碰到的第一個人。在眾多艾迪生日片段裡,我們跟著他,藉由藍色皮膚的人給予的故事片段,赫然發現,我們在每個生命轉角處,都可能因為一個小小的動作,甚至小到這輩子沒有記憶的動作,而改變另一個人的生命。這個結果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是十足悲慘,但我們卻不知道。這位被遺忘的人還提醒:「沒有誰的生命是白白浪費掉的。如果花時間去想著自己有多孤單,那才是浪費時間。(p.75)」即使此人的生命被悲慘地改變數次。

在他的天堂旅程裡,終於有機會看人生的倒帶,而且是從各種角度的倒帶,有點像《駭客任務》裡,造物主看到的一堆螢幕,同時上演一個人的一生。為何要看倒帶?人生難道不是不斷前進?然而,這從來都不是一個線性的人生,死後的倒帶,有如生前的運勢起伏,讓人有機會檢視過往,這才是前進的根基:「在我看來,我們來到此地,為的就是這件事。這就是天堂。天堂,讓你有機會理解你的昨日。(p.139)」

天堂原來不是玫瑰色的,不是流著奶和蜜的應許之地(奧修說地獄才是如此)。在天堂裡,無名小卒重新面對這輩子所有的遭遇,包括那些讓他悔恨交加的傷疤和記憶,這種種,無不讓他情緒有如波濤起伏。但那個闖禍者卻說:「你對於自己的犧牲感到憤怒。你一直想著自己失去了什麼。……犧牲是人生的一部份。犧牲是應該的。犧牲是沒什麼好悔恨的。……有時候,你犧牲了某個珍貴的東西,並不代表你真的失去它,你只不過是把它傳遞給了另一個人。」一直想著失去了什麼,我想起Barry Schwartz說的,人們有時太在乎失去的東西,即使他們得到更大的替代。或許對於人生,我們往往有同樣的毛病。

對許多人來說,最能感同身受的,是第三個故事,談到又愛又恨的父子關係:「經過了這些傷害,儘管有這些傷害,艾迪暗地裡仍然崇拜他的父親。……一個少年在還不懂得忠於上帝或全心愛一個女人之前,他會先效忠自己的父親,效忠到愚蠢的地步,甚至到難以解釋的地步。(p.148)」這樣的關係可能持續一輩子,甚至超越生死:「所有父母都會傷害子女。這是他們共同的人生。忽視。暴力。緘默。而此刻,在死後所來到的某個地方,艾迪抵著一面不鏽鋼牆面,頹然倒下,落在雪堆裡。他再一次感受到錐心刺痛,因為這個男人拒絕了他,而他簡直無法解釋為什麼自己仍然渴望得到他的愛。(p.152)」

這是最艱難,最糾葛的一課。尤其這樣的感情影響了一個人的一輩子。當他閉上眼睛,回顧這一生時,最容易浮現的,是他為了一個不體諒自己的父親,做了這麼大的犧牲,在其他人發達的時候,選擇窩囊一輩子,而且到頭來,還是不被愛。內在的巨大黑洞,把人給吞噬了。

憤怒的解決之道有很多種,其一是寬恕。真心的寬恕,必須透過理解。藉由第三人的引導,當事人終於可以跳脫自身角度的侷限,用另一種角度看待他心目中的巨人。不管年紀多大,當他回顧年幼的記憶,永遠是那麼脆弱。不管父親多麼蒼老,永遠是他兒時記憶裡的巨人。

(為了有人誤讀,過份強調犧牲和崇拜父母,在此提醒,若遭受家暴,請打113婦幼保護專線)

而這個第三人和接下來的第五人經歷的生命故事,說的是同一件事。生命是偶然,也是必然。我們的經歷形塑了我們,而我們才有了這些遭遇。我們是這個有機宇宙的一份子,同樣影響了這個有機宇宙。

如果在天堂沒有遇見心愛的人,那天堂並不足以稱為「天堂」。這位守寡三、四十年的鰥夫,一輩子只有一個女人,仍要面對愛情的功課:如何面對愛的失去:「失去的愛仍然是愛,只不過形式不一樣了。你看不見他們的笑容,不能為他們端上三餐,不能撥弄他們的頭髮,不能擁著他們在舞池裡轉。可是,隨著這些感受的褪去,會有另一種感覺逐漸轉濃。那是記憶。記憶變成你的伴侶。你灌溉它,你擁有它。你與記憶共舞。人生總會結束。愛,沒有終點。(p.236)」

這不止對喪偶的鰥夫是暮鼓晨鐘,也足以讓許多失去摯愛親友的人,得以重新體會,沒有終點的愛與記憶。當我們的生命走到相當程度時,總要面對生死課題,沒有人可以讓所愛的人永遠活著,我們能做的,只是表達我們的感受,珍惜這一切,以及擁有這些回憶。

最後一個功課,是給許多不能躋身財產名列世界Top 100或照片登上雜誌封面等的許多人。我們看來微不足道的事,可能在不經意間,就傷了人。但若我們盡到每日的個人責任,不管是多麼微不足道的工作,都會這個世界、以及許許多多的人,做出貢獻。

闔上書,我想起不知道誰說的。我們之所以成為這樣的人,是因為各自要學一些東西。在我短暫的職業生涯裡,頻繁地接觸那麼多人,漸漸明白,有些人可能就像是那些老生常談,前輩子有福報,因此這輩子比較身份地位財富或長得比較好看等,但不表示,這些人這輩子就不必再做任何努力。而那些資質較好的,天命也比別人高,必須負起比那些資質差的人更多的社會責任。就像印象中,孫中山說過,有能力救一百個人的,要救一百個人;有能力救一千個人的,要救一千個人(原句已忘)。

大學恩師曾說,在當今台灣這種政治紛亂的環境,好人在現世未必有好報,惡人橫行,人們失去各種客觀標準,找不到生活的目標和重心,可能最後還是要靠輪迴的宗教觀,才能得到寄託。我雖不是佛教徒,慢慢能體會,這的確是一種心靈寄託,以及真實的力量。《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不談輪迴,仍有鼓勵人向善的正面作用。

此書的帥哥作者艾爾邦(Mitch Albom)於上個月鬧出捏造假新聞。此事並不妨礙我閱讀和理解這本書,反正我不是他的崇拜者。這個事件,要上一課的,是艾爾邦本人和他背後的媒體。

讀者在看完這個故事後,想想自己被哪些人影響,以及影響了哪些人的生命,要選擇怎樣的人生,比抵制艾爾邦的書,更重要。至於更深入的課程,必須往自己的生命,以及心理學等相關書籍挖掘,《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只是開了頭而已,「發生在人世的一切,都只是開端」。


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
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

作者: 米奇‧艾爾邦(Mitch Albom)/著
出版社:大塊文化
出版日期:2004 年 10 月 27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11:11 PM | 迴響 (6) | 引用

May 05, 2005

學習慢半拍

在我不及格的電視兒童年代裡,「七先生」是我至今還記得的喜劇人物。雖然當時還沒什麼批判意識,偶爾覺得七先生的劇情挺瞧不起某種人的,但全家總是看得哈哈大笑。如今,飾演「七先生」的諧星自殺身亡,震驚影劇圈。看了幾天外人不斷加油添醋的新聞後,唯一看到一則讓我感動的,是倪敏然口述給子女的一封信。

以下摘自〈倪敏然:孩子,爸爸要向你們道歉〉【2005-05-02/民生報/C2版/影劇最前線】

面對人生,許多事都不能以第一反應來處理,要慎思。一個人做事,如果快半拍,那就是機伶。如果慢半拍就是智慧。爸爸就是那種機伶的人,總是急著反應,雖然我以創意聞名,但是,現在六十歲的爸爸卻因此做錯了一些決定,後悔莫及。我正在學習『慢半拍』,事急則緩,慢一步,看清楚,才踏出腳步。

這封信大概是經過整理過,但可以讀出其中的情意真切,而且蘊含人生的智慧。即使倪敏然一直扮演逗人開心的角色,他的人生經歷卻不是表面看來的開心。他的經驗讓我沈思良久,對我這個急驚風來說,他是另一面鏡子。

在我的速度讓別人以及自己吃盡苦頭後,終於想要試著慢下來。然而,天生像火箭的個性,卻常使自己轉眼忘了應該慢半拍的教訓。看看別人的例子,回頭想想自己。要如何拿捏節拍的中庸之道,恐怕要用一輩子來學習。

由 Debby 發表於 11:29 PM | 迴響 (8) | 引用

May 01, 2005

只想買條牛仔褲—我們其實不是聰明的選擇者?

不管是跟我一樣,在「有錢什麼買不到?」情況下,即使逛遍好多家百貨公司,仍很難買到穿起來可以讓大尻(ㄎㄠ)變小尻、小尻變美尻的漂亮版型牛仔褲,或者和作者Barry Schwartz一樣,從只想買一條可以穿好幾年的萬年牛仔褲,卻發現身陷「牛仔褲海」,不知道該選擇哪種款式、顏色等。這些為了貌似眾多的選擇,而百般頭痛的人,不只會被《只想買條牛仔褲—選擇的弔詭(The Paradox of Choice)書名吸引,更會被它的內容深深打動。此書談的,是基於在自由的資本市場,我們每一個人要如何面對自己的選擇哲學和生活感覺,包含我們的購物心態等等。

當今的物質類目,遠比過去幾世紀都還要多,不只是商品,我們連自己的身份、認同、工作等,都可以選擇,就算不滿意政府,移民便是。面對琳瑯滿目的選擇時,我們是否真的因此獲得更多掌控、更加快樂?研究社會理論和社會行為的Schwartz說,那要看妳怎麼選擇囉。

這本書很精準地列舉幾個一般人在做決定時會運用的步驟。對一個美國人來說,看了《消費者報導》,就其中評估的內容,決定自己所要的商品,並且就此不再到處尋覓、比價。那麼,恭喜!這可能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人。但是多數人並非如此,他們的選擇方式,注定要花大量時間、耗費心神,以及找自己麻煩、難以滿足、不快樂,最悲慘的,莫過於認為自己少掉掌控權而得憂鬱症。

最簡單的例子,是百貨公司等商家用來促銷時,誘引消費者「定錨」的號召。在相同方案下,「付現折扣」和「刷卡加成」,只要轉換語句,就會有不同的顧客上當(上門)。

在「心理帳冊」裡,效果最顯著的,是「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失去的傷害比獲得的滿足更強烈,因此即使得到一個爛贈品,失去時,心痛感可能超過因之得到一筆小錢的補償。妳可以看到「心」在玩詭計。這類「詭計」很多,還有一種叫做「沈沒成本」,人們傾向忽視已經付出的,只注意還沒支付的。

如果廣告在這方面稍微推一把,很多人更是掉入陷阱而不自覺。好比那些讓人分期付款,鼓勵人「先享受,後付費」的機制。絕大多數人其實會忘了他們付過這麼大筆款項,在面對下一個誘惑時,往往以為自己面對的是全新的抉擇,於是很快就會發現自己多了許多負債,注定被現金卡等借貸相關的廣告吸引,之後要付出慘痛的代價。而先前付出大筆款項買下的東西,因為新鮮感注定有賞味期限,在還沒付完分期款項時,可能就已經厭倦了,Schwartz稱此為「享樂跑步機」(hedonic treadmill)(p.234)。

這個小發現,讓我在看某外商銀行那支用年老才遊學、買哈雷,鼓勵人借錢的廣告時,特別警覺。夢想是否真的要及早實現?可能未必。因為人不是那麼容易滿足的動物。更何況,一旦有了某層次的滿足,就很難走回頭路。那些為了犒賞自己,而買一、兩件名牌的人,發現名牌帶來的虛榮、質感和身份後,其實不太會繼續買路邊攤或平價物品,逐漸會變成非名牌不用。如果本身財力未達,這樣的需求,帶來的只是痛苦,不管是為消費而變成工作狂,或者借貸度日等。實際階級和消費位階這中間尺度的拿捏,在精品價值被過度渲染的台灣,絕大數人恐怕都很難掌握。

如果不幸屬於需求極大化者,面臨這些消費上的不如意時,容易因為本身對處理負面事物的能力較弱,導致從購物上的不如意,擴散成為對生活的支配能力下降,容易因此不快樂。

Schwartz提醒的另一個重點,是「只有在能真正自由選擇時,選擇才具有表達的功能」。在這前提下,個人必須對自己負起責任。如果基於環境氛圍或集體意志而做選擇,那不能真正代表一個人的意見表達。或許有人或以為Schwartz談的是集權國家,但他反而說美國人的無助感提升。這是由於人的期望總是高於能選擇的,以及,「更多的選擇不一定會帶來更多的操控權」,反而讓人覺得無能為力。最重要的一課,在於「我們要做出最重要的選擇,就是選擇什麼時候要做選擇」(p.149)。

這種精神不只是運用在購物,還有人際關係。如果一個人選擇open relationship,其實本身缺乏穩定性。一個人傾向不斷選擇伴侶的速食關係時時,一不如意就快速跳往下一個對象,本身會疏於經營長久的關係,不懂得如何與人長久相處,更難負起人際責任。在日常選擇耗費我們的力氣時,穩定的人際關係其實是快樂人生的基石。如果在選擇、行動自由和安定、忠誠間做了草率的混合,帶來的只是失落。理由很簡單,你不可能行動飄忽,卻又要求另一個人隨時呼應你的需要(就算是黃任中用錢綁住許多這樣的人,但他也有家財萬貫灑盡的一天)。

如果想著可能擁有的一切(機會成本),好比不買這件衣服,而買另一件,或者選擇那份工作,而不是這一份的話,會讓人覺得手中的鳥(one bird in hand)沒有當初想像的可愛。該做的,是忘記放棄的選擇,而不是惦記著不放,畢竟一切都是過去式。但,因為「缺漏偏差」(omission bias),人常會低估自己放過的東西,就算到頭來,手邊的抉擇其實比較好。Schwartz不斷解釋的,是許多人傾向鑽牛角尖、負面思考的個性。

那些立足點較高的人,更容易比其他人不滿足。例如出身比較富裕的家庭、成長在資訊比較發達的時代。這些人比其他立足點低的人,更喜歡和其他人進行社會比較,動不動就要比收入、比車子、比房子、比配偶出身……沒完沒了。在比較過程中,也對自己施以酷刑,因為不可能每次都比別人強。比較只是找自己麻煩而已,跟極大化者一樣。

在這個注定因為過多抉擇,而導致人們不斷失望、走向憂鬱的世界,Schwartz最後提出他的建議,讓人可以不必自虐。包括減少不必要的選擇、多一點滿足、不要被「更新更好」所迷惑、避免可逆的選擇、有感恩的心、多注意實際生活的美好等等。其實都是老生常談,只是許多人難以通通做到。

在我閱讀這本書的過程中,陳勝鴻和潘彥妃的緋聞沸沸湯湯地鬧了好長一段時間,一打開報紙或上新聞網站就會看到他們的名字,讓我想吐,不明白為何不斷有他們的名字和八卦進入我的視線。讀完《選擇的弔詭》之後,我認清自己時間有限、人生苦短的事實,既然看那麼多垃圾也沒變比較耳聰目明,或者學到更多人生智慧,反而讓我覺得有業障,應該念心經一百遍來彌補:「……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看來以後還是別花那麼多時間在看這些往下沈淪的媒體,把自己的閱讀媒體生活稍微侷限一下,多讀書、少讀報、少掛網、不看電視,可能會讓我愉快一點。生活中的選擇不必太多,如果要選,至也要選擇有益身心的。


只想買條牛仔褲:選擇的弔詭
The Paradox of Choice : Why More is Less

作者: 貝瑞.史瓦茲/著
譯者: 劉世南
出版社:天下雜誌
出版日期:2004 年 11 月 15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10:34 PM | 迴響 (2)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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