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31, 2015

差點訂到同志旅館

下週又是春假,得帶小孩出去玩。上週訂了一間旅館,後來決定多玩一天,拖到今天,眼看要放春假了,於是小孩都上學後,便在電腦前看旅館評價,準備訂棕櫚泉的旅館。

不知何故,很多旅館都只有國王尺寸大床的房間,好不容易找到一間有兩張皇后尺寸大床的房間,於是就準備下訂。一般旅館都有輸入成人和小孩人數的選項,但那間只有成人人數的選項。把資料都輸入之後,拉下他們的特別說明列,吃力地看那些小字。突然看到有行提到加人要加錢,覺得很納悶,因為我們住過的美國旅館都只要付大人的錢,不像台灣旅館那樣,會要求六歲以上小孩加價之類,於是打電話過去問問。

沒想到,旅館的男性服務人員聽到我說沒地方選小孩人數,又問為何加人要加價,就語氣不善地問我:「妳知道我們是哪種旅館嗎?」我完全沒想到他會這樣問,就反問:「不是一般旅館嗎?」他說他們是專門給男同志的旅館。喔,難怪了,我呆若木雞了一會,趕緊把差點送出的個人資料全部清除,慶幸自己打過電話,不然,要是真的去住,全家豈不是要忍受奇怪眼光和質問。 不過遭受這種對待,我心裡還是很難過,我又不是要故意闖到你們的地方,我根本沒看到哪裡有提到這家是男同志旅館啊。

之後又打了幾個電話問不同的旅館,每次第一個問題都是:「請問你們是家庭旅館嗎?」第二間可能也不是,但接電話的女性比較客氣,很委婉地推薦兩家家庭旅館給我,我感覺就好多了。只是一家評價不好,另一家客滿,一問才知道下週五開始那一帶有音樂節慶,所以很多小旅館都被訂光了。這情況跟去年怎麼這麼類似?去年我們要離開Catalina島,他們才要開始某某節慶,這次音樂節的第一天,我們就要離開了,更別說活動主要在晚上,根本沒可能參加。弄了半天最後只訂到一個也不便宜的次等旅館。真不知道哪裡有網站會列出加州所有即將到來的節慶,若不是當地人或之前去過,很難事先知道哪個旅遊地在何時有大型活動。

晚上某人下班回家後,我很受創地跟他說我訂旅館受阻,被人問「妳知道我們是哪種旅館嗎?」他問我訂哪一州的旅館,因為他以為我要訂內華達州的旅館,那邊除了拉斯維加斯,其他地方的特種行業都合法。不過說到這州,我們曾打算去拉斯維加斯玩,但是找了幾間旅館,都只能訂兩人房,感覺也是給情侶或夫妻檔,不太適合帶小孩去,畢竟小孩不能賭,於是我到現在都沒去過內華達州。

後來再查一下,發現棕櫚泉是美國西岸的同志聚集地,就像紐約是東岸的同志聚集地一樣,所以棕櫚泉有為數不少的同志旅館(舊金山也許數量少於棕櫚泉)。難怪很多旅館都只能住兩個人,頂多三個人。

不過我後來納悶了,現在很多州都允許同志結婚,他們也會領養小孩,像Elton John之類的男同名人都如此。這樣的話,他們帶著小孩住哪?紐約時報有篇「歡迎一切遊客,哪怕你是異性戀」提到,「社群市場的研究結果表明,同性伴侶有了子女之後就會發現,更重要的是尋找兒童友好的酒店,而非LGBT友好的酒店。」該文言下之意,這些同志旅館或場所,慢慢也向異性戀開放。但我想我今天問到的那間旅館應該還沒有這種想法,不然就不會對我那麼不客氣了。>_<

某人聽了倒安慰我,那我又學了一件事,因為他來美國這麼久,從來不知道棕櫚泉是同志勝地,有專門的同志旅館。好吧,這樣來說,那我的確又自己摸索出一件新的美國生活心得。


由 Debby 發表於 10:05 PM | 迴響 (0)

March 21, 2015

日行萬步不容易

農曆年期間,在臉書上看到大學同學貼出她連續三天用小米手環計步的結果,從一萬一千步到一萬五千步,她說雖然走了上萬步,她還是胖了。突然想知道我每天能走幾步。以前在台灣時,我有挺長的走路史,從走路上學到走路上班都有,我覺得自己挺能走的。於是我也下載了計步的app,想看看自己一天到底能走幾步。

沒想到,使用計步app一個月間,我了不起只能走將近八千步(這是在戶外的結果,在家裡的沒計算),這是除了接送小孩、買菜之外,另外快走半小時的結果。如果沒有那額外的半小時,接送小孩的行程只有三千多步,加買菜才有四千多步。於是很好奇同學怎樣走到一萬五千步的。

她說並沒有刻意,就是在家裡上樓下樓跑來跑去、出門買東西、逛百貨公司、遛狗一兩次,這樣就可以上萬步。至於走一萬五千步那次,她陪她媽走公園三圈約三公里,遛狗一公里,所以比另外兩次多四千多步。

我很快地注意到我生活中沒有的關鍵字:遛狗。

這感覺是個可以增加很多運動量的活動。小J有個同學的媽媽每天遛狗數小時,我在不同時間開車到不同地方時,常看到她在遛狗。每天去接小J時,她都帶著狗去接小孩,順便陪狗在公園玩。顯然因為如此,她的體型非常纖細,應該是小J班上最瘦的媽媽吧。

同學對此很有經驗,立刻猜到小J同學家的狗是大狗,因為她們家的狗是隻上了年紀的小型犬,走近一公里就氣喘吁吁,可以回家了。這話不假,小J同學的狗的確是大狗,而且狗主人也說過那隻狗特別精力旺盛,所以每天都要花很多時間在戶外活動,連帶狗主人的活動量因此增大。某人住在洛杉磯日本城的大學同學也養了隻大型的哈士奇,據說每天至少要溜兩小時以上,就算碰到雨雪天都不能停,否則牠會把後院的東西都咬爛。即便如此,牠還是精力旺盛到把主人弄得很慘,經常在外頭時突然就快跑起來,拉都拉不住,某人同學的太太手臂於是有很多遛狗時造成的傷。讓我不禁感嘆,養狗真不容易。

話說回來,我覺得沒有狗的美國生活很容易讓人四體不勤。每次回台灣的時候,我都覺得自己整天都在走路:從旅館走到公車站、從公車站走到捷運站、在捷運站裡繼續走、出了捷運站往目的地走......可惜我沒帶自己的手機回台灣,不然iphone的「健康」app就可以記錄我走路的距離和步數。多虧了大量走路,回台灣時吃了比平常多的東西,居然都沒增加體重,反而是回美國之後才變胖,明明就吃的比在台灣時少。

世界日報曾有篇報導提到,一位四川移民認為,「以前中國大陸移民來美國變胖,是因為吃垃圾食品太多,現在來美國變胖絕對是因為當地美食太豐富。」我很不以為然。台北的美食比洛杉磯多,CNN甚至說台北是貪食之城,但台北人並不比南加州人胖。美國人胖是因為活動量偏低,吃的東西少油又含有太多醣分吧。

不過,我不會因此就動了養狗的念頭。照顧小孩已經夠累了,我可不要再多一個負擔。而且養狗要增加好多花費,要出遠門前還要先費心安排狗的去處,比植物還麻煩。我寧可自己想辦法驅策自己多運動,也不讓狗強迫我運動。

中庸說:「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其實七八千步也不算少,我只要每次多加一點時間,總有一天可以走到一萬步吧。


由 Debby 發表於 02:27 PM | 迴響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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