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期間,在臉書上看到大學同學貼出她連續三天用小米手環計步的結果,從一萬一千步到一萬五千步,她說雖然走了上萬步,她還是胖了。突然想知道我每天能走幾步。以前在台灣時,我有挺長的走路史,從走路上學到走路上班都有,我覺得自己挺能走的。於是我也下載了計步的app,想看看自己一天到底能走幾步。
沒想到,使用計步app一個月間,我了不起只能走將近八千步(這是在戶外的結果,在家裡的沒計算),這是除了接送小孩、買菜之外,另外快走半小時的結果。如果沒有那額外的半小時,接送小孩的行程只有三千多步,加買菜才有四千多步。於是很好奇同學怎樣走到一萬五千步的。
她說並沒有刻意,就是在家裡上樓下樓跑來跑去、出門買東西、逛百貨公司、遛狗一兩次,這樣就可以上萬步。至於走一萬五千步那次,她陪她媽走公園三圈約三公里,遛狗一公里,所以比另外兩次多四千多步。
我很快地注意到我生活中沒有的關鍵字:遛狗。
這感覺是個可以增加很多運動量的活動。小J有個同學的媽媽每天遛狗數小時,我在不同時間開車到不同地方時,常看到她在遛狗。每天去接小J時,她都帶著狗去接小孩,順便陪狗在公園玩。顯然因為如此,她的體型非常纖細,應該是小J班上最瘦的媽媽吧。
同學對此很有經驗,立刻猜到小J同學家的狗是大狗,因為她們家的狗是隻上了年紀的小型犬,走近一公里就氣喘吁吁,可以回家了。這話不假,小J同學的狗的確是大狗,而且狗主人也說過那隻狗特別精力旺盛,所以每天都要花很多時間在戶外活動,連帶狗主人的活動量因此增大。某人住在洛杉磯日本城的大學同學也養了隻大型的哈士奇,據說每天至少要溜兩小時以上,就算碰到雨雪天都不能停,否則牠會把後院的東西都咬爛。即便如此,牠還是精力旺盛到把主人弄得很慘,經常在外頭時突然就快跑起來,拉都拉不住,某人同學的太太手臂於是有很多遛狗時造成的傷。讓我不禁感嘆,養狗真不容易。
話說回來,我覺得沒有狗的美國生活很容易讓人四體不勤。每次回台灣的時候,我都覺得自己整天都在走路:從旅館走到公車站、從公車站走到捷運站、在捷運站裡繼續走、出了捷運站往目的地走......可惜我沒帶自己的手機回台灣,不然iphone的「健康」app就可以記錄我走路的距離和步數。多虧了大量走路,回台灣時吃了比平常多的東西,居然都沒增加體重,反而是回美國之後才變胖,明明就吃的比在台灣時少。
世界日報曾有篇報導提到,一位四川移民認為,「以前中國大陸移民來美國變胖,是因為吃垃圾食品太多,現在來美國變胖絕對是因為當地美食太豐富。」我很不以為然。台北的美食比洛杉磯多,CNN甚至說台北是貪食之城,但台北人並不比南加州人胖。美國人胖是因為活動量偏低,吃的東西少油又含有太多醣分吧。
不過,我不會因此就動了養狗的念頭。照顧小孩已經夠累了,我可不要再多一個負擔。而且養狗要增加好多花費,要出遠門前還要先費心安排狗的去處,比植物還麻煩。我寧可自己想辦法驅策自己多運動,也不讓狗強迫我運動。
中庸說:「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其實七八千步也不算少,我只要每次多加一點時間,總有一天可以走到一萬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