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小J每天跟我在一起,感受到我的喜怒哀樂,他的情緒和感受也會受到影響,這不表示他的所有喜好跟我完全一樣。我們近期最大的分歧之一,大概是對狗的感覺。他很喜歡狗,總是說要去外面看狗。而我一點都不喜歡狗。以前我們家附近有許多人養狗,每到雨天,我一出門就會聞到強烈的狗臊味。很多人遛狗時都不把狗糞便帶走,有時走在路上,眼前突然有個障礙物,讓人得急急煞車,不然一腳踩上去,可是要嘔氣半天。最大的原因,是我曾被狗咬過。
多年前,我在某機構工作時,在一個微雨的陰天,穿過一棟建築物的停車場,往我的辦公室走去。在沒有聽到任何聲音的情況下,我感覺小腿被一個東西「碰到」,而且有點痛。我趕緊回頭一看,原來是隻小狗衝過來咬我,我連忙拿手上的傘當防身武器,之後就一路逃往辦公室。事後我的老闆得知,他說:「被狗咬,一定是妳有錯!」可是我明明什麼事都沒做,被狗咬之前,我根本沒看到牠。我當時的老闆是台灣有名的動保人士,他這樣講,讓我覺得他有點不分青紅皂白,而且不夠體貼。
在台灣,被狗咬過的人一定很多。至少在我家,我弟、我和某人都被咬過。我弟和我還是小學生的時候,有個假日,我們姊弟在家,不知何故,我打開我們家的鐵門,正好我們對面的鄰居也開鐵門,然後他們家的小狗就衝出來咬了我弟一口。那個鄰居把狗抓回去後,並沒道歉(欺負我們是小孩),然後說:「牠也咬我!」等我爸媽知道,大家都氣得要死,我們的鄰居不把狗管好,狗咬人也不道歉。那個鄰居似乎一直把狗關在家裡,很少帶出門,再加上是小型狗,兇性似乎特別強。好在我們兩個都沒染上什麼狂犬病或其他問題,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我被咬之後,隔了一段時間,在我下班時,我居然再次看到那隻狗,牠又對我衝過來。這次我終於看到牠的主人了,是個年輕的男生,應該不到二十歲吧。我要他把狗綁好,既然要帶進某機構遛狗(其實某機構並不對外開放,一年只有一天對外正式開放參觀而已。如果照規定,這人根本不該進入某機構,更別說遛狗),就不應該放任狗隨便咬人。他顯然沒帶繩子,一句話也沒說,就把狗抱著帶走了。
如果「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一朝被狗咬,至少幾年對狗都不會有好感吧。我到美國後,看到狗還是下意識地閃開。不過,推著小J走在路上,我發現很多美國狗主人很友善,看到我們就先把狗拉住,甚至走到馬路上,讓我們得以在人行道上順利行走。我們幾乎每天去的公園有很多人來遛狗,有時有些狗主人沒有把狗綁住(按照公園的規範,一定要用狗鏈綁住),但是他們會緊跟著狗。有回一對沒綁狗的狗主人看到我和公婆帶著小J走出公園,立刻把狗綁住,然後離開,暫時不去公園遛狗了。
我們的經驗因此一直是正面的。直到有一天,我帶著小J照往常的路線進入公園。小J一路跑進去,我推著推車跟在旁邊。突然一隻小黑狗衝出來對著我們狂吠,沒有人跟在牠旁邊。因為牠在我們要走的路線旁,我於是決定繞道。沒想到,牠居然追了過來,而且一路狂吠。我心想,這是公園,又不是你家,叫什麼叫?因為擔心牠咬小J,我趕緊把小J抱起來,然後大聲地問公園裡頭的三個人:「這是誰的狗?能不能把你的狗抱住?」裡頭的那三個人才跑出來。這時,住在公園入口處的一位老先生,也是我們之前常看到的老先生,站在他家的陽台上大聲對狗主人說要綁住狗。那位老先生也養了一隻小狗,他每次都是用狗鏈牽著狗到公園的。
那三個人是兩個小孩和一個大人,都是女性。不知為何,出聲說抱歉的是年紀最大的女孩,看起來大約十二歲左右。那個女人(不確定她與那兩個女孩的關係)把狗抱走,但是沒出聲。她們仍沒把狗上狗繩。
後來小J玩沙玩到一半,那兩個女孩不知跟狗玩什麼遊戲,突然一哄而散,一面呼喊,一面往不同方向跑走,狗則追了出來。牠跑到一半看到我們,立刻往我這衝過來。我很快地想起某人說的,他小時候被一隻狗咬,後來便發誓,要是狗再咬他,他就要把狗殺了。那隻狗再也沒咬過他。我媽也說,狗眼真的會看人低,她們以前養的狗看到村子裡來了乞丐婆,就衝去咬。所以我在原地沒動,立刻大聲以命令的語氣對狗說:「STOP!」狗就停住沒動。然後那兩個女孩立刻跑過來抱住她們的狗。我說我怕牠咬小J。大女孩立刻回答:「我懂。」之後我嚴陣以待,深怕那隻狗再度衝過來。她們過了好一會,才把狗上狗繩。
我那天的情緒因此惡劣,回到家後,氣憤地打電話跟某人說事情的經過。某人說我們如果被咬,記得要打911。我才想到,我之前被狗咬時,都不知道該找什麼單位,現在可以打911,顯然有個比較直接的救濟管道。
為了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我上網查一些關於美國狗咬人的資料。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不像台灣被狗咬之後,往往不了了之,美國人被咬,狗和狗主人必須負責,狗要被相關單位留置察看,嚴重的可能被安樂死。最極端的例子,是一起因為狗咬死人,女主人以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15年後方才可假釋的案例(舊金山)。這個女主人還聲稱自己也被咬,但是陪審團認為她身上的傷根本不能跟死者相比,因為死者的死狀恐怖,令陪審團不忍卒睹。
根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和動物醫療機構的資料,美國每40秒就有一人因被狗咬而就醫。因為狗攻擊,一年導致450萬美國人受傷,其中80萬人需要就醫。在238起因狗咬致死的案例裡,包含25種不同的狗。比特犬(Pit bulls)和羅威納犬(rottweilers)造成半數左右的狗咬致死案例。24%的狗咬致死案例發生在不綁狗的狗主人家外頭。58%的狗咬致死案例發生在不綁狗的狗主人家。
15歲以下的兒童是最主要的受害群,佔了70%。在兒童案例裡,5到9歲的男生佔多數。被狗咬傷對兒童健康的危害大過麻疹、腮腺炎和百日咳。
資料甚至提到,有些地方因此明文規定不得飼養特定狗種。但是此舉無法有效防範狗咬人的意外,因為有很多混種狗無法規範。事實上,任何狗都可能咬人。
在如何防範被狗咬的須知中,包括:不要接近陌生的狗,以及主人不在旁邊的狗。不要接近吃東西、睡覺或保衛東西的狗。不要接近受傷的狗。不要追逐或戲弄狗。不要拍、打、捏、拉狗。先問狗主人,才能摸狗。接近一隻陌生的狗時,不要跑、不要與牠有眼神接觸、像個雕像般安靜站著、狗過來時,大聲以命令語氣叫牠走開。(以上資料來自American Humane)
看完之後,我慶幸我當時做對了一些事。這份資料同時讓我警覺,還是要小心一點,不要以為99%的美國人都會看住狗就掉以輕心。如果因為狗咬人會惹上麻煩的美國都免不了這麼高比例的狗咬人事件,我想流浪狗多到滿街跑的台灣應該更多。相形之下,台灣的人權和狗權都不被重視。
學新聞的人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這句話說明,在西方社會裡,狗咬人有多平常與頻繁。然而,許多案例證明,狗咬人也是新聞。家有小男孩的父母,更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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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被狗咬過,但我也不算喜歡狗。除了台灣常見的狗臊味外,有時聽到拴大型狗的鐵鍊,突然出現的祟動聲,都會讓人緊張不已,深怕被不知從哪兒衝出的脫韁野狗咬一口。
對付失控的狗兒,氣勢真的很重要。我想除了受過訓練的警犬,大部分狂衝過來的野狗,只要威嚇一聲,腳用力踏地嚇阻,應該都能將他們斥退。狗眼真的看人低,動物天生知道誰能欺負,誰不能欺負。
由 阿威 發表於 September 11, 2009 08:52 PM台灣的野狗太多了。被野狗咬,更令人擔心。
好在美國沒有野狗。有資料提到,美國人一旦發現有野狗,會通知相關單位,然後相關單位會派人把狗抓去安樂死。
這招要是在台灣實施,一來抓不到狗,因為不只是狗會知道(台灣的野狗特別靈),有些人也會幫助狗逃走;二來會引起一些動保團體的反對。可是人權和動物權間要怎麼適當拿捏?政府和動保團體似乎沒有都提出一個可行且有效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