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回我們以為小J已經皮到我們受不了時,他很快又會新把戲,不斷挑戰我們的忍耐極限。這在我的原生家庭,常會得到:「別人的小孩都沒這麼皮!」的教訓。我從來都不喜歡這種說法,因為你並不知道別人家的小孩是怎樣的。如果別的小孩行為更不對,眼前這個小孩的行為因為比較不壞,所以可以被接受了嗎?這種訓詞會陷父母的管教步入窮途末路。
前不久,某人跟他的同事提到小J的搗蛋行為,那對夫妻有個剛滿一歲的女兒,他們因此覺得,小J是男生,所以比較皮。
事實上,女生不見得比較乖巧。當某人跟我們隔壁的鄰居打聽水電工時,隔壁的爸爸說,他也想找水電工來,因為他們三歲的女兒把牆壁弄了一個洞,一直沒有修理。其實幼兒不管男女都一樣,他們在這階段就是到處探索、實驗,嘗試各種我們習以為常、而他們卻覺得是開天闢地新發現的東西。有差別的反而是大人的反應和期待。
幾個月前,某人聽到一位西語裔的同事提到他們一歲多的兒子頻出意外,數度讓他們以為腦震盪時,便表示,小J個性比較謹慎,應該不會那樣冒險。那個做媽的立刻回答:「喔,那是因為時候沒到。」現在小J果然到處衝鋒陷陣,成天在家裡冒險犯難。
預設別人家的小孩都比較乖,或者女兒應該比較乖時,很容易發生的狀況,就是現實與預設不合時,當家長的人失控。
最糟的,莫過於家長失控了,把氣出在孩子身上,然後把自己出氣的行為當作「管教」。出氣時,往往很難控制自己的力道,年幼的小孩也不懂反抗。
在臨床工作中處理過許多兒童問題的勞倫思‧柯恩博士(Lawrence J. Cohen, Ph.D.)便提到:
「第二波自信的力量是學步兒說『不』的力量,讓他們發現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如果這樣的力量受到尊重,並穩定受到包容(意即大人給的限制堅定而溫和),那麼在成長中的孩子可以維護他的自我認同。……
當父母親懼怕這種日漸成長的獨立性和自信、並為之困擾時,他們可能會過度打壓以鎮服孩子的心靈。有關受虐兒的研究中有個一致性的發現,那就是當孩子年齡到達十八個月至兩歲時,身體受虐的案例即大幅上升,因為這正是孩子開始有自己意志的時期。這些施虐的成人並不是把學步兒的任性視為一種邁向獨立的健康驅力,反而將它視為一種挑釁、無禮和故意的作對。他們的回應就是會過度的處罰或突發的暴力。但如果父母不給孩子任何限制,學步兒就會騎到大人的頭上,孩子會感覺失控,這又是另一種無力感的反應。中間的做法是承認、甚至欣賞湧現的這種獨立性,同時以清楚的界線提供孩子結構性和安全性。」(《遊戲力》p.89)
前不久,水果日報有一則讓我震驚的新聞,標題是:「慈父打死4歲女 安撫哭鬧不成 失控摑臉10分鐘」。光看那(好爛的)標題,我就戰慄不止。別說是小孩了,就算是一個成年男子在不反抗的前提下,被另一個失控的男子連續摑臉10分鐘,都可能被打到昏迷。
這位45歲的「慈父」,因為女兒一直哭,哭到他抓著女兒衣領搖晃,並對女兒大吼,要她別哭了,之後就失控打他女兒的臉,打到她臉色發青、沒有反應,他才住手。
其他家長或許失控時不會打這麼久,同樣難保孩子的身心安全。我以前有過許多被打的經驗,尤其是被打得一點都不服氣又絕望的血淚經驗,現在回想起來,心裡還是覺得坑坑疤疤的。如今面對小J頑皮的行為,除了要教他,做家長該做的事,同時也記取過去之事,希望避免小J有我以前那種不愉快又缺乏安全的感覺。
這期Parents雜誌在〈Toddlers Behaving Badly(幼兒表現不佳時)〉提到幾點管教的要與不要:
一、不要動手:這讓小孩學會以暴制暴。而且這階段的小孩無法把他的行為連接到你的反應上。
二、不要太常說「不」:幼兒很快會學會這個用法。用告訴他該做的事來代替。
三、不要在他哭的時候讓步:這會留下不好的前例。
四、要保持冷靜:吼叫只會嚇到小孩,而不會改善他的行為。
五、他表現好的時候要讓他知道:當他聽話或表現好的時候,要親他、抱他或讚美他。
六、要有眼神接觸:得到他的尊重和注意。
另外有篇文章提到,幼兒闖禍時,他們也會有罪惡感,於是會躲避大人的眼神。所以當他做錯時,看著他說話,讓他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然後再導正他的行為。
一歲的小孩剛有能力到處移動,想要試著做大人能做的事,所以先提升家裡的安全機制,把該鎖的櫃子鎖上、馬桶蓋關上或鎖上等,也可以有效降低他們闖禍的機率。
美國很常見的管教方式是time out,就是在角落裡反省。這種是管教嚴重失當的行為,必須依年紀而定time out的時間,一歲一分鐘,兩歲兩分鐘……以此類推。但是一歲的小孩根本沒這種概念,叫他待在角落不要動,他照樣到處亂跑,所以我們都把小J放到play pen裡,然後不理他。前述的文章提到,要執行前,要先擺張嚴肅的臉,讓他知道大事不妙,然後數到三,跟他說,如果不停止某種行為,他就要被time out了。然後帶他到安靜的角落,開始計時。時間到的時候,要小孩道歉,然後給他一個擁抱,跟他說你不是生氣。因為幼兒不喜歡跟父母及玩具分開,所以這招對他們來說,會讓他們學會面對行為不當的後果。
寫到這,我突然想到,我的前上司曾提到,她不希望她的孫子「乖」,而是要有「家教」。因為「乖」是指聽父母的話,但父母的話不一定是對的,「家教」卻是普遍接受的合宜行為。
這段話或許值得商榷,因為照她的邏輯,「家教」是在外給別人看的行為,而且多數人會以成人的標準來看幼兒的行為,他們並不清楚什麼樣的行為符合各年紀的發展。同時,幼兒在家時,什麼樣的行為叫做有家教?中文的「乖」的確是定位於聽父母的話,如果再連接到中國人的「棒頭底下出孝子」、「無不是的父母」說法,那「乖孩子」有可能是沒家教的孩子,而且更可能是被過度管教的孩子。
無論如何,在孩子面前,還是要記得,我們是父母,也曾經是個孩子。我們不喜歡的行為,也不要施於孩子身上。
由 Debby 發表於 January 26, 2009 12:5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