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5, 2005

「林志玲」是一個牌子?

雖然不太想看報,也拒絕看電視,但太多的來源,逼著我知道「林志玲騎馬受傷」這件事,頻率比照國家元首遭319。接下來的效應,莫過於到處都看到「小林志玲」、「林志玲接班人」的名詞,氾濫到我根本記不住那些看起來都很相似的臉孔。

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之前回顧2004的媒體,曾經指出「名模」、「大師」滿天飛。2005年已經過了一大半,這個現象並未消退。

動不動就聽到或看到有人稱一個沒沒無名的模特兒為「名模」,次數多到,讓我以為「模特兒」已經全數被替換成「名模」了,所以沒幾個人認識的模特兒也可以被稱做「名模」。

全台灣有兩千兩百多萬人,1%的人口也有二十二萬。但是1%人口所認識的人,不應該稱為名人,畢竟1%實在太小了。我懷疑,認識林志玲以外的模特兒的人,根本不到二十二萬。何以每個模特兒都被稱為「名模」?

這麼多人對語言的運用,居然輕忽到這種程度,總是讓我瞠目結舌。

有同事笑說,這麼多人號稱「接班人」,表示林志玲快要過氣。我倒覺得經紀公司把林志玲當作品牌來操作,但是經營得太差了,從優酪賣到減肥中心,中間還有一大堆性質不同的產品。fans以外的一般人很難記住她到底賣了多少東西,更別說衝著她而去買了。就算是fans,這麼多的商品,既然都是同一張臉說話,也就欠缺商品差異性了。許多廣告主的如意算盤未必划算。畢竟當一個人代言太多東西時,消費者只會記住她最早代言的,或者廣告最特別的產品。

林志玲就跟以前的吳念真一樣,什麼都賣。如果不用google,也不問任何人,我只記得吳念真代言維大力。其他通通想不起來,即使他的影像曾經多到可說是「氾濫」的地步。

現在我只希望暫時不要再聽到「名模」或「林志玲」這幾個字了,耳朵都快長繭了。

由 Debby 發表於 July 15, 2005 11:59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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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的是冥魔
#flee

jiing 發表於 July 21, 2005 1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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