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6, 2019

不是老人才能寫傳記

當我說我要去上傳記寫作(Memoir Writing)課時,某人說:「妳才幾歲,要寫memoir?哈哈哈哈哈~」因為memoir的中文翻譯,通常是回憶錄和傳記,似乎都是老人才寫的。我還沒活到那種可以有各種回憶的年紀,這東西應該離我很遠。

但這堂課並不是開給老人的,我這年紀也可以上。所以某人的反應讓我吹鬍子瞪眼,忍不住射了很多眼刀給他。

然後我去查字典"memoir",人家明明是說:"a written record of a person’s knowledge of events or of a person's own experiences." 當然更多人會想到的是這個解釋:"a book or other piece of writing based on the writer's personal knowledge of famous people, places, or events." 不管是哪個,都沒限定年齡啊。

然而,這堂課還是以老人居多,都是老太太。跟我一樣還不能被列為老人的,就一兩個。

當我上完第一堂課後,趕緊跟某人說老師對memoir的看法和解釋。

老師說,回憶錄/傳記不是自傳,不是社交媒體上的一則貼文,不是報復別人的工具,不是一種治療或治療工具,也不是私人日記,因為回憶錄/傳記是有讀者的。不管讀者群是大是小,寫作者從頭到尾都要把讀者放在心中。

正因為回憶錄/傳記是公開的,所以只要是涉及的人物,都要事先取得他們的同意,才能寫,否則可能有不好的結果,更慘的是被告。而且回憶錄/傳記的目的並不是要傷人。

在寫作上,回憶錄/傳記是時間的切片,像是帶有許多回憶的老照片,可以帶著讀者一起回到文中所說的現場。同時寫作者要投注個人情感。

老師帶了很多本名人的回憶錄,念了一些她喜歡的片段給我們聽,包括安東尼波登的《廚房機密檔案:烹飪深處的探險》、雪柔·桑德伯格《Option B》,和她自己的書。

她給我們看的範例也有高中生的作品。所以成人應該都可以寫回憶錄/傳記。

做完介紹之後,老師就要我們列出11個在我們人生之路上留下不可磨滅痕跡的事件。列完之後,她要我們在每項之下,再列出比較大的事件元素。而第二堂課,她要我們列寫作大鋼,哪些放首段,哪些元素放中間,然後最後放什麼。第三堂課她會花十分鐘看每個人的回憶錄/傳記。

基本上,第二和第三堂課對我就比較沒用,因為自從小學四年級後,我寫作文時就不再打草稿了。國高中要準備聯考時,我們被訓練出用短短十幾、二十分鐘寫完一篇作文的能力,那時根本沒時間打草稿。後來上大學後,我們都用電腦寫報告,要刪、要改、要調動段落,在電腦上都很容易,從沒打過草稿。於是我就練就在腦中想一遍大致要寫的方向,就可以打開Word開始寫的能力。

好笑的是,我在課堂上列了很多東西,最後真正要寫時,通通沒用到,因為臨時又換了一個點子,想寫移民初期的艱辛。寫了兩頁,我又轉向,改寫以前給我很多幫忙的美國老太太。這下問題來了,老太太幾年前搬走了,我上哪找她取得同意?只好傳訊問印度鄰居太太還有沒有跟她兒子的三年級老師連絡,但她兒子正在念柏克萊加大,隔那麼多年,也失聯了。這可怎麼辦才好?不過我最後還是順著思路寫完了,也許之後有緣碰到時,我可以跟她說這事。在兩倍行高的狀況下,我一共寫了五頁,這是去年中的研究論文外,我用英文寫過最長的東西。

最後一堂課只有五個人。老師的時間應該很充足,但她只看完我的前三頁,然後就看最後一段,因為她說沒時間。她只點出我的幾個文法或用字錯誤,幾乎沒有改,然後說寫得不錯,在課堂念了第一段。這讓我有點沮喪,覺得沒得到真正的指點。於是我又寄給之前的作文老師,然後也給某人看。某人向來毒舌,每次都打擊我,打擊到我倒地不起,然後我就把那篇東西丟到一邊去。過了兩天,作文老師終於有空看我的東西了,她說她邊看邊幫我修,很入迷地一直往下看,沒注意到有幾頁(以前她要求我們要至少寫一、兩頁),直到看完才發現原來這麼長。她跟我說她很喜歡,也許有天可以出版。於是我又重新燃起希望的光芒。

在最後一堂課,我跟旁邊的老太太和坐在教室最後面的珍妮佛都交換作業閱讀。她們都從機場寫起,珍妮佛寫的是當年她去英國當交換學生,愛上當地一個英國男人,想要延長簽證多待一段時間,沒想到她爸要再婚,要她暑假先回美國。她一到機場,就發現簽證出問題,之後一路波折,最後得到不得再入境英國的悲慘結果。旁邊的老太太則寫1978年,她和夫婿從莫斯科機場要飛美國,但是海關要扣留她們的結婚戒指,她回憶她大學還沒畢業就結婚生子,受不了俄國當時的政治氣氛,於是不顧家人反對,決定移民美國。後來老師又念了一個金髮女性的文章,她從以色列機場開頭,因為要去探望親戚。真有意思,原來機場是個受歡迎的事件起點。可惜我沒有什麼回憶是跟機場有關的,不然也可以寫一篇來湊這個熱鬧。

後來珍妮佛跟我們說,她那篇回憶錄最後有個快樂的結局,因為現在她和那個英國男人在一起,他目前在好萊塢工作,而她終生不能去英國的簽證問題也解決了。聽了這些,突然讓我覺得回憶錄寫作比我想得有意思。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當我們有機會讀到別人的回憶錄時,我們彷彿也參與了那些留下獨特生命印記的時光。

我後來又拿出在課堂上列的那張事件表看一看,有空的時候我可以繼續寫幾篇,或許哪天可以投稿或發表在有很多回憶錄的地方。

由 Debby 發表於 January 26, 2019 1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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