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個多事之秋,某人突然收到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信,要求他在一個月內,把我們家破損的百葉窗換掉,然後把二樓窗外的木頭裝飾重新上漆。這封信著實讓人頭痛,雖然信上的語氣友善,其實是表示強制命令,非照辦不可。我們最近面臨的挑戰已經很多了,突然又多這件麻煩事,讓我們覺得非常棘手。
說起來,美國的社區管理委員會權力大到可能會讓很多亞洲人吃驚。
如果不照辦,社區管理委員會屆時會要屋主罰錢,罰到一定的次數和金額,社區委員會甚至有權把房子拍賣。若屋主之前拒繳罰款,那麼,社區委員會會將賣房子所得的金額撥出一部份繳罰款,剩下的再給屋主。然後,這名不願意遵守社區規則的屋主就被驅逐出境(社區)。
社區委員會之所以有權,是因為買房子時,買主必須同時簽社區委員會的合約,上面羅列這個社區的規則與要求,包括上述的狀況。如果不簽,那就買不到房子。
這樣的模式,恐怕難以在台灣實現。光是聽公公提起台北的鄰居,明明都是一堆高級知識分子,卻有令人難以想像的自私舉動,讓人不免對台灣的社區自治失望。我可以想像,這事(收到社區委員會的信函)若在台灣發生,很多人想必置之不理,有些人甚至可能去罵社區委員會的人,說他們為何要找麻煩云云。某人因此說,還是台灣比較自由。我答道,那不叫自由,那是沒有規矩。
後來討論到另一件事,我提到,許多台灣人的作法會是「抗爭、抗爭、抗爭」。但是在美國,很少聽到有人因此抗爭,因為這是有制度的地方,碰到哪些狀況,該怎麼處理,都有一套標準程序,不是人情可以改變的。這並非沒有壞處與缺陷,然而,在大體上,它保障多數人一定的生活秩序和權利。
社區委員會之所以會要求百葉窗完整,不外乎希望這個社區的景觀有相當水準,可以使這地區的房價不墜,這對我們而言,並不是壞事。從另一個角度想,那些在前屋主時代就破損的百葉窗的確該換了,若不是因為那封信,某人可能沒有動力去更換呢。
由 Debby 發表於 May 29, 2007 02:21 PM | 引用
這事情我也碰過. 一模一樣的情況勒.
我趕快換了百葉窗以後,其實 家也變的舒服多了.
原本的百葉窗材質沒有我們更換的好,間縫也比較大,遮不住陽光。
換上新百葉窗之後,感覺的確好很多。所以,等有空,我們打算把其餘沒損壞的百葉窗,也都換掉。
由 Debby 發表於 May 30, 2007 08:4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