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7, 2006

奇文必錄

「中時晚報 / 1997/10/04

  盧‧健‧英/台北報導

  阿扁市長力行掃黃,沒有酒店可去,但本周末及星期日,台北市有很多戶外表演活動,你要不要試試看呢?喜歡電子音樂及古典音樂的市民請鎖定大安森林公園,而喜歡管樂熱鬧、華麗節奏的人,則可到中正紀念堂參加馬拉松式的管樂表演。」

我想了半天,不明白「不能去酒店,改去參加戶外活動」的邏輯是怎麼來的?酒店不都是晚上才開,而上述的戶外表演活動,十之八九是白天舉行的。那些沒法去酒店的人,半夜跑去大安森林公園,大概只能餵蚊子和吸收植物吐出的二氧化碳吧。而且會去酒店的人,和會去聽音樂、看表演的人,很少交集。這段導言擺明硬凹,讀來可笑。

本想這個記者隨著中晚的結束,可能會加入「那一天,我丟了飯碗」的行列。但是一查,此人是某藝文雜誌的總編輯。

資方的不公道、不仁義,會造成勞方的毀滅嗎?這個案例可能說No,因為那反而是一種資本主義的晉升壓力,讓人快速地往下一個位階移動。

由 Debby 發表於 January 17, 2006 11:59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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