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02, 2005

只是一個記者的錯?

今天最令我震驚的事件,莫過於在中國時報頭版頭條看到一則PTT發洩事件的報導。報導處理過於戲劇化也就罷了,中時把這則消息放在頭版頭,顯然是向蘋果日報看齊。

對於這樣一批以大學生為主的網路起鬨者,怎能這樣處理?事情果然有了可怕的發展。前幾天原本是一個使用者痛批女友劈腿,今天卻成了一群使用者痛罵記者,而且把記者的私人資料都揪出來,有人打了電話,得意洋洋地說她的手機鈴聲怎樣,還有人把她的報台也貼出來,一群人上去灌爆留言板……最致命的,莫過於原文者在事情擴大後,發文表示這是他的報復之舉。所以他控訴女友劈腿是一樁假事件。

我為之目瞪口呆。

十年前我開始玩BBS的時候,還沒有Hate板,大概過了兩、三年,這類的看板才越開越多,對於侵犯隱私和流於謾罵的爭議始終不斷。曾經擁有過一些站務權,我非常討厭這樣的看板,不認為這種板對於任何人的身心有什麼益處,也很多年不看這類看板。

看到228那天黑特(Hate)板流量大增的經過,以及今天謾罵該記者的情形,我的感想只有四字:「盲從」和「暴民」。唉,這些人明明多半是大學生,但看不出一點理性。重度使用網路的我,反對網民是愚昧的說法,但是深知網路上什麼人都有,一切要做最保留的打算。就像原本發洩被劈腿的那位,怎麼也沒想到原本打馬賽克的名字,會被一群自以為是柯南的網民找到全名,甚至找出無辜者的照片和名字對號入座吧?始作俑者後來出面請大家高抬貴手也沒用了。報導此事的記者,也沒想到一堆無聊網民基於發洩和盲從吵著要看她的照片。

對於媒體,我認為是中國時報中央編輯台出了大問題,整個生產線都要為此事負責,不該只怪罪寫出報導的記者,畢竟一個記者的力量沒法把中時變成水果日報,但整條主導大權的生產線可以。記者報稿,但上級要這則新聞,之後怎麼安排,做大、做小、放幾版,以及後來怎麼修改內容,都使這個產出結果變成一個通力合作的產品。怪記者偷懶報導網路事件,還不如責怪中時高層為何可以接受這樣的新聞來源和型態,他們對網路生態的陌生與無知可見一斑。在這種情況下,中時要是不挺該記者,恐怕會讓內部員工也看清自己東家的真面目,未來的工作只會更加艱難,誰知道下一個被要求做聳動新聞的會不會是自己?另一種狀況則是,這種粗糙的報導方式透過這次的事件得以調整,但當事者都必須仔細檢討整串環節才有可能。

由於PTT上眾多咒罵之聲,讓人只能嘆息著,中國時報經由記者一廂情願的有聞必錄,加以上流生產線的無知和錯估情勢,而轉型成功,已經變成蘋果的難兄難弟了。而且此事促成一個惡性循環,越多人罵,讓更多人去看。即使當初在228當日回應原文的眾多白爛其實沒資格說中時白爛,回應該文的人和該記者都促成此事的傳播,只有五十步和一百步的距離而已。用多數暴力的方式清算該記者,只是除了增加其他人對這些「鄉民」的惡感,也沒什麼好處。我仍不認同Hate、Grumble板的存在,在網路上發洩只是把自己處理不好的事情往外推。

未來會如何,只能嘆息以對。

由 Debby 發表於 March 2, 2005 06:37 PM | 引用
迴響

就算機會教育吧
台灣還太年輕
還有很多事情沒有經歷過

Hydralisk 發表於 March 7, 2005 08:35 PM

我其實不贊成台灣太年輕的說法,我反倒覺得那些學生,包括最早在Hate版貼文的,太輕忽隨便了。

Debby 發表於 March 8, 2005 0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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