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幾天看邱小妹妹的新聞,心情鬱悶至極,尤其是前兩天,她的父母簽下同意書,讓她離開這個人世後,看著她生前可愛的照片出現在報端,更是難過。
事件一開端,家暴事件變成醫院失誤,衍生成地方政府的責任,新聞報導開始失焦。核心是家暴,但是被緊盯的是仁愛醫院的失誤,眾人的焦點逐漸被移轉。至於禍首—那個狠心的爹,被報導的,竟是他在牢裡悔恨交加,為女兒念經,好似變成一個酒醉後闖禍的善良父親。
直到邱小妹妹開始傳出可能要被判腦死時,接連幾件重大家暴案傳出,幾名幼童遭殃,當初邱小妹妹事件裡的家暴核心才重新浮現。
許多人顯然搞不清狀況,家暴事件裡的施暴者,並非在知道自己出手太重後,就會悔改的,他們會不斷不斷地出手,沒完沒了。有多少女人被打之後,被老公求著要她原諒,之後不斷上演被打的局面?邱小妹妹若康復,還跟著爹,我想她有很大的機會繼續遭到家暴。邱小妹妹父系的親戚長輩,雖知她的父親狠心,卻也放任這種恐怖的家暴不時上演,卻在她瀕臨死亡時,不知羞恥地說要她入邱家宗祠。生前不知疼惜,死後還用這種父權的思維對待她,形同這件嚴重家暴事件的協同迫害者。
台灣對家暴的處置,顯然太過外行且設想不全。在這起當街施暴的案件發生後,監護權依舊在這個施暴者手上,以致於最後的同意書要由施暴者簽名同意。多數媒體緊咬著要醫院從這個事件開始改革,可也別忘了提醒我們的家暴法和相關機制要開始反思。尤其最近攜子自殺的案例增多,如何防範這些對家庭失望的家長自殘,乃至於傷害兒童,恐怕是立法和社福機構要好好設想的。
在醫院方面,這事件的確把台灣這幾十年來的陳窠顯現,不只是仁愛醫院整體的專業素養欠缺、管理失當而已。
當年我要在事件發生的仁愛醫院出生時,同樣也發生沒有床位的事。更糟的,是主治大夫以要睡覺為由,沒來幫我那當時痛得要命的娘接生,我能生出來,還真是母女兩人福大命大。二十多年後,我娘還記得那個醫生的名字,叫做陳能瑾(反而是我老是忘了)。我想,許多人從此以後都會牢牢記住在這事件裡失職的林致男和劉奇樺的名字吧。在仁愛醫院碰過沒床位的人,更會記住最好不要去這家醫院。
照台灣人的健忘,以及只做表面,未來很有機會如黃崑巖所說,「邱小妹事件,鐵定會重演」。北京的蝴蝶振翅,可以引發紐約的大風雪。那麼,邱小妹妹的生命,能帶給台灣社會什麼樣真實的改變?
由 Debby 發表於 January 25, 2005 11:19 PM | 引用作者對於媒體報導角度的批判,個人深表贊同與敬佩,對於醫界潘朵拉的盒子被掀開後,媒體嗜血且煽情,濫情的報導,不僅失真而且轉移事情焦點,凡事政治化,雖說以檢討的態度來報導,卻以政治的角度來處理新聞,簡直是.....
誰說媒體是第四權???媒體不要太過膨脹自己,自以為是伸張公益的工具,以為自己是無冕王,錯了,如果沒有反省檢討並改進的能力與行動,得不到大眾充其量只不過是一群拿筆寫作文的"人"罷了.
文章的最後一段,將請求原作者同意引用.
謝謝
由 張偉洲 發表於 February 7, 2005 11:20 AM請問要引用到哪?若是你的個人Blog,可,請加上此篇的trackback。
由 Debby 發表於 February 7, 2005 11:02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