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是我第一次來美國,就想去的地方。但是一直拖到這些天才成行,老早就帶來的DK版《舊金山》終於派上用場,實際走過一遍,我發現DK中文版《舊金山》有一些錯誤之處。
按照某人的行程規劃,去程走101接1號公路,這樣就可以看到沿海的風景。他原本預計在靠黃色新聞賺大錢的媒體大亨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興建的赫氏城堡(Hearst Castle,有人翻譯做「赫氏古堡」,但是這個城堡的歷史不到一百年,何來「古」意?)停留一個多小時,然後趕往蒙特利半島(Monterey Peninsula),目的是Carmel和Salinas。前者聽說是個濱海的小鎮,有童話般的氣氛,影星克林伊斯‧威特(Clint Eastwood)曾在此地當過市長,這裡還有一個西班牙人在十八世紀建的傳教據點(mission,有人譯做「教會」);後者則是曾獲諾貝爾文學獎的約翰.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的出生地,史坦貝克在三○年代寫了幾本與加州勞動階級有關的小說,最有名的是曾改編成電影的《憤怒的葡萄》,對加州當時的狀況留下歷史紀錄。
?第一天在早上九點上路後,我們發現這樣的行程太趕,而且冬至未到,現在不到五點,太陽就下山了,若想看Carmel,應該早點到才是,所以放棄赫氏古堡,儘管這是幾乎所有旅行團在安排舊金山行程時,一定會加入的據點。我不覺得特別可惜的原因是,歐洲多的是有歷史、有好收藏品的城堡,若想看城堡,該去歐洲才是,而美國這種城堡只是晚近暴發戶的鸚鵡學舌,可看可不看。Salinas隨後因為行程太趕,也被放棄了。
為了Carmel,我們放棄的景點還有Point Lobos。根據一些旅遊書的介紹,這是山與海交會的絕美風景地點,有本旅遊書還誇大地說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實際的範圍比參觀者能看到的大,因為很大一部分都在水面下,只有潛水者看得到。某人的同事去過,也說相當不錯。但是我們趕路,只好放棄。
在Point Lobos之前,Big Sur也是相當不錯的景點,開車經過時,讓我大嘆有溪頭、杉林溪一帶的感覺。此地同樣有海景,住在小木屋裡看山聽海,想必是很享受的事,據說達倫的蜜月,就是在此露營度過的。我們一路經過許多加州州立公園,以這個人氣最旺。告示牌上畫著熊的圖案,說不定有熊在此出沒。
較小的據點,是一個開車可暫停下車觀賞的海豹聚集地,某人說回程再看,就頭也不回地開車經過了。可是1號公路實在不是一條好走的公路,跟蘇花公路一樣,就在山壁邊,而且有許多連續彎路,時速依道路的彎曲狀況,規定在20~35哩。我在這一帶暈車暈到受不了,明明很想睡,卻因為暈車時應該看路面以避免更暈,勉強撐著不睡的結果,讓我覺得很累又難受,所以跟某人說,回程別走1號了,走5號吧。
我們的運氣很好,從出發到昨天,都碰到晴到多雲的天氣,儘管冬天是加州的雨季。今早我們準備退房返回南加州前,出門到中國城買早餐,才發現下雨了。在下雨的狀況下,走5號公路是正確的選擇,畢竟加州終年少雨,許多人不太會在濕漉漉的道路上開車,而且雨天走山路比較危險,所以走平坦又直的5號公路,比較安全。相較於1號,5號時速可以到70哩,距離也比較短,走這條路也能滿足我們歸心似箭的心情。
四天三夜對於想玩遍舊金山一帶的人來說,畢竟是太短了。尤其舊金山各區的豐富,值得花上半個月來好好看一遍。相形之下,LA實在太無趣了。
照片:舊金山市區一瞥。這是從我們住的Crown Plaza 24樓的房間望出去的景色。
由 Debby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06 10:52 AM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