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1, 2005

在歧路

二十歲出頭的時候,她已經名揚國際,白種人媒體稱她為「黃色的閃電」,她是「亞洲飛躍的羚羊」。她這一生最不願意記起的運動會是1970年的曼谷亞運會。那年,所有台灣人都認為她會拿下所有的相關金牌,對當時國際地位低落的台灣,她的成就振奮所有人。在拿下第一面金牌後,她在女子四百公尺決賽時,腿傷嚴重復發,她的身體在第二跑道扭曲著倒下。當她摔倒在一旁時,臉部的表情從痛得扭曲到充滿淚水。田徑運動員的生命就此不復返。

當我在幾十年後重看當年的紀錄,她提到當年領第一面金牌時,大家都很高興,但她心底很難過,因為知道自己腿傷嚴重。她帶著整個島嶼的期盼和祝福上場,把自己的顧慮和健康放到一邊。記錄裡沒有其他人的說法,就算有,大概是表示惋惜,而我心想的是另一件事。

知道自己受傷,仍為了別人的期許上場,恐怕她有些不知自我節制。這些有能力的人,往往是最不知節制的一群人。她們不知節制的資格來自她們的才能,因此承擔著其他人的責任與期許。那些知道自己內在真實聲音,明白自己該面對真正的自我需求,不是外人的眼光,而在外人所謂「生涯的高峰」離開崗位或被稱做「急流勇退」的人,應該是最有智慧、最瞭解自我的人了。她們知道在面對那麼多群眾的時候,更要轉身面對自己。

例如,奧黛莉赫本。她在六○年代三十多歲時為了家庭息影,讓影迷惋惜。就心理學來說,家庭可以給一個人最大的滿足,那些不能從家庭得到心理滿足的人,會從其他方面求取報償。赫本的再復出,即是在與丈夫感情不睦的時候。當她發現票房不如預期,再度息影,而不是選擇沒完沒了地演下去。當奧黛莉赫本在一九九三年過世的時候,世人記得的是她的美麗與尊貴,從不因她兩度息影而有所磨損。

人生的自我價值從來都不是別人的評價可以取代的。在眾多的歧路上,個人面對的是自我,而不是別人。

由 Debby 發表於 March 11, 2005 02:31 PM
迴響

我非常非常喜歡這一篇文章。

不知爲何,覺得應該跟你說謝謝。

那年冬天,你穿的藍色大衣不知爲何一直浮現在我眼前。

革命少女laches 發表於 March 17, 2005 01: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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