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30, 2005

讀池莉《有了快感你就喊》

沒有想到的是,小說甫出,便輿論譁然。討伐的對象首先是《有了快感你就喊》這個書名。報紙說這個書名讓讀者們深感震驚和害臊。我只是在最初接受過記者的電話採訪,因為當時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我聽了記者的提問,愕然久久,之後只回答了一句話,我說:「感到震驚的應該是我。」……那就是:快感即一種審美愉悅。……既然鋪天蓋地的報紙都認定「快感」就只是下半身的那檔子事情,我唯有沈默而已。

——池莉〈讀我文章若受蘭儀(代序)〉

還沒有看書的內容,就先因這個書名而想入非非的人,看到池莉在〈代序〉中的這麼一段,恐怕真的要害臊了吧!對於自己的無知、不明就裡的想像而害臊。

我沒照頁數按部就班的閱讀,而是直接跳到小說後面的「寫作日記」。從這部小說的構想起源:「寫男人,用筆可以疏朗、冷峻、簡潔、幽默,就像剪裁一件冷色調的男式長袍。(p.159)」到大半個月後:「中國男人具有本民族的獨特審美角度,我的《東方青苔》,是要寫出這層層的焦慮感。(p.190)」,再到書名終於誕生:「感謝上帝!一個非常絕妙的小說題目跳出來了:有了快感你就喊!這是一句軍中流傳的格言。二十世紀七○年代,參加越戰的美國大兵們,他們的行囊裡面都有救生包,救生包裡頭必定有一盒火柴,這句格言,就印在火柴盒上。這是一句充滿陽剛之氣的格言。是男人們所追求的精神狀態。(p.214)」到此一切昭然若揭,我像是還沒猜謎,就先揭了謎底似的,但並不妨礙我看小說的興致,反而更好奇池莉描摹的中國男人會擁有什麼樣的個性。而是從這些篇章裡,明白地知道:池莉這本書,絕對不是要刺激一般人的感官的!雖然之前的《水與火的纏綿》的書名也讓我疑惑了一陣。若要看有所刺激的小說,還是去找比她年輕十歲以上的那些身體派作家的作品吧!好比木子美。

小說一開始,男主角卞容大所在的玻璃吹製協會就讓我很有興趣,這機構有如中國大陸許多單位的縮影,尤其是卞容大升官和去職的經過,以及這機構和法國阿迪娜水晶飾品公司的交手。對一個不在這個故事場域的局外人來說,從局內人的描述裡,可以一窺這片土地的思維和運作方式:「嚴名家的套路並不新鮮,在中國官場人人皆知,一般稍具社會經驗的人都不會上當受騙,但是法國人就不懂了。(p.21)」雖然只隔了一個海峽,老實說,在下文解釋之前,我也不懂那個「中國官場人人皆知」的道理。若間雜看張宏杰《滾滾韓流—中國人比韓國人少了些什麼》,會發現張宏杰批判的正是卞容大所處環境的邏輯與民族性。

池莉在序裡說道,她被那個無知的電話氣到之後,便投入農事裡,在屋後種菜。這種生活,對許多台灣人來說,日漸陌生。好比我,再怎麼樣,都沒法找到一小塊地用身體的勞動發洩怒氣,在陽台種幾盆花已是難得。這說明池莉的生活裡,都市的元素比較少,這點同樣投射在她的小說裡。男主角的爹出身農村,陰錯陽差(死心眼加上耍賴佔了一大部分)成了新華書店的一份子,卞容大因而不必賣魚賣蝦,只是,成長的過程裡,仍少不了鄉村邏輯,所以牙齒應該去矯正,卞師傅卻用土法煉鋼,把兒子的牙齒用銅絲綁在椅子上用力拉……以及卞容大在婚前和未婚妻黃新蕾發生男女間該發生的事後,黃新蕾立刻把她私藏的枕套等嫁妝拿給卞容大過目,只是卞容大的腦裡鬧轟轟地想著:「為什麼她不是處女?」

最讓我大開眼界的,莫過於卞容大的文章在報上發表後,他的人氣水漲船高,當地人都把他當才子看。這事肯定在大陸許多地方挺普遍的,韓寒《三重門》也有類似情節。這些人的文章雖只是普通水準,但當地人不懂,所以這些「才子」就被拔擢到他們原本不會有的位置去。

最窩囊的,莫過於卞容大這種男人,想在妻子以外的女人面前裝凱、裝有學問,偏偏失敗了。卞容大失業後的行徑,倒是與台灣近幾年許多失業的男人挺像的,都照樣上班,不太敢讓妻子小孩知道。但偏偏他想要踏出自己的界線,向妻子以外的女人示好時,剛好是失業時。而且還挑到一個根本沒去過的昂貴咖啡館,弄到要付帳時,連自己的份都付不了。池莉認為:「他是一個倍受壓抑的窩囊的陽剛男人。(p.214)」前面兩項形容我都同意,但是陽剛?恐怕要打折扣,應該是外強中乾吧!他當然也不是陰柔型的男人。

卞容大最後以假證件等遊戲方式取得去西藏的工作,得以逃離他的家庭與失業的經濟壓力。池莉這麼期許:「可是他一直在堅持著什麼,一直在追求著什麼,終於,他被迫開始了以逃離為形式的自我堅守與自我救贖。中國男人尤其需要這種精神,人性的,、自由的、堅定的、革命的、悲壯的。(p.214)」老實說,好幾項在卞容大身上都不存在,我更不認為以逃離為形式能夠獲得什麼自我救贖,逃開一時那些現在無法面對的,往後仍要面對。池莉的這部小說,給我一個欠缺說服力的結尾。這個男人,一輩子連快感是什麼都不知道,有快感時怎麼喊得出來?


有了快感你就喊

作者:池莉/著
出版社:北極星
初版日期:2004 年 08 月 27 日

由 Debby 發表於 January 30, 2005 11:53 PM | 引用
迴響

又被blogcn改成簡體字了:http://fl.blogcn.com/wzfl/article/20052/2127.shtml

Debby 發表於 February 17, 2005 12:24 PM

某報竟然把此書列入「下半身寫作」,顯見該記者沒看過內容。真是惡搞。

Debby 發表於 May 16, 2005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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