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靈公第十五
『8』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從來都不喜歡論語,即使有「半部論語治天下」之說。然而,在論語過度講究男女尊卑的狀況下,實在沒辦法喜歡這部書。
然而,在交淺言深的感嘆後,我突然想起「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
說穿了,網際網路的關係,不過是人際關係的一種。在網路上認識一個人,不代表真的和一個人熟識,即使彼此的關係可能延伸到生活中。因此,還是留點分寸,留些餘地吧,免得失言又失人。
由 Debby 發表於 December 20, 2002 11:35 PM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