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8, 2002

榴槤飄飄

2001.12.10 勁報
> 北京大學生集體包妓 1女陪8郎通通「玩畢」
> 記者張志孝 報導
> 北京大學生幹出好事,研究學問竟研究到床上去!
> 近日北京某大學8名男學生每人出資50元人民幣,從校外找來一位「小姐」偷
> 偷帶回學校宿舍共同淫辱。原本事情應該神鬼不覺,沒想到該位小姐因為輪流伺
> 候8名學生,隔天早上體力嚴重透支,於清晨離去時竟昏倒在學校宿舍大門,事
> 跡才因而敗露,8名學生於是被開除學籍。

看到這則新聞,很難不想起陳果的「榴槤飄飄」。

在那部片中,秦海璐飾演的東北女孩,經過深圳到香港後,每天過的就是賣淫的日子。就連簽證即將到期的前一天,她的生意好到接了37個客人,之後她累倒在床上睡覺時,還想知道自己有沒有打破金氏記錄﹝當然沒有,因為有個新加坡女性鍾愛寶在十小時之內跟251個男人性交,這個記錄後來又被打破〕。醒來時,已經到了該離港的最後一小時了,保鏢問她要不要接一個客人,她本來要走了,後來還是做了。

故事似乎就到這裡,如果照報紙上的介紹的話,她的神女生涯就是這樣。在香港的三個月,除了各處的賓館,哪都沒去,只能買香港風景月曆過過乾癮,告訴自己:來過香港了。

但,真正的故事卻是在那之後。在她回到東北之後。雖然許多介紹一再強調這是陳果的「妓女三部曲」第一部,但我卻認為,它同時呈現一個內地人到外界發展的不易,尤其是女性,很容易就用最原始的本錢--自己的身體,來過活。就這點來看,陳果的想法滿保守的,他並沒有告訴我們女性在這種狀況下,是否能有其他出路。﹝當然,我知道不該對一個生理男導演做這方面的期待〕。

雖然在片中,今年23歲秦海璐所飾演的女孩只有21歲,但逐漸浮出的背景,卻會讓人大吃一驚:她已經結婚了!而且是學國劇的!這樣的女孩,到了香港,做的事,似乎跟沒有受過教育的女性做的事一樣:靠身體吃飯。

香港這趟經歷,改變她的人生。她和原本是劇校同學的丈夫準備離婚。簽字前,她們和劇校的同學,回到過去練功的地方追憶過去時,女伴提起她丈夫要練高難度動作時,她和手帕交躲起來哭,她尷尬地用手肘推推女伴,要她別提了。她和即將簽字離婚的丈夫,各自想著自己的心事。這些心事,在後來她們在路邊放聲唱歌的歌詞中表露無遺。

她的丈夫說要唱發自內心的歌,於是不管眾人,自顧自地唱了:「結婚了吧,傻斃了吧,﹝接下去忘了,大約是指不那麼自由了。離婚了吧,傻斃了吧,想打砲就買單了吧。」真是粗俗啊,眾人一時間都不知如何反應,因為這對即將離散的夫妻都是她們的同學。而女主角也不甘示弱,開始唱起「原始社會真正好」:「原始社會真正好,﹝下面記不清楚,約莫指男女都光著屁股,要性交很方便〕,男的追,女的跑,﹝再來是指追到就在地上做起來〕,達到原始社會的性高潮!」我想女主角聽了丈夫唱那首歌時,心裡的滋味也很複雜吧,因為她在香港就是從事性工作那一行啊。

說實在的,我對這兩首歌都反感至極,後者也是。誰說原始社會是男主動女被動,隨隨便便要上就上?後來看字幕表,歌詞的確是生理男寫的(哼)。

她們在事務所要簽字時,當初介紹她進入神女生涯的老鴇又打她手機叫她回去重操舊業,她一聽就把手機摔在地上,讓原本要勸她們別離婚的公證人以為她很火大就直接簽字了。回東北後,她面臨的茫然困境不只在婚姻生活上。爹娘以為她在香港賺那麼多錢,是因為事業做的好,全然不知她是做妓女,還跟她說,她在香港做什麼,回家鄉也做什麼。這一幕讓觀眾大笑,女主角心裡卻不是滋味吧,因為她根本說不出口她在香港做了什麼。

她的父母並且擺了好幾桌,慶祝她的「衣錦還鄉」。席上,她的阿姨還把學舞蹈的十七歲女兒帶來,要她帶女兒去香港,也賺賺錢、見見世面,謀個發展。顯然,這些人當然不知香港是怎麼一回事,連她娘都一頭熱地要她帶女孩出去,女主角總推說再說吧。但後來,這個未滿十八歲的小女生,還是帶著憧憬坐上往南的火車,前往心中的夢境。而導演卻讓觀眾在心中倒吸一口氣,嘆息又有一個女孩要淪落了。

榴槤呢?就跟「細路祥」裡,小小細路祥把尿加到冰檸檬水裡,流氓們還說好喝一樣,榴槤在這部片中也有雙關意義。表面上很臭的東西,其實很好吃。事物的真實面,跟它顯現的面貌,可能是完全不一樣的。這是小偷渡客阿芬後來察覺的,也是秦海璐的劇中生活所顯現的。雖然人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過去,但也可能重新爬起,讓人生增添不同的光輝色彩。

雖然陳果沒交代這個曾經是妓女的女主角選擇的出路,但他的雙關意義,起碼是我從「細路祥」看到「榴槤飄飄」的一個重要主軸。

由 Debby 發表於 April 28, 2002 05:01 PM | 引用
迴響


原名《社會主義好》
詞曲:佚名

原始社會好

原始社會好 原始社會好
原始社會男女光著屁股跑
男的追 女的跑
追到以後挨在地上搞一搞
搞的女的哇哇叫
掀起了原始社會的性高潮 性高潮

gugod 發表於 May 17, 2003 07:50 AM


結婚瞭吧,傻偪瞭吧,以後要賺錢就兩個人花
離婚瞭吧,傻偪瞭吧,以後要打砲就買單瞭吧

gugod 發表於 May 17, 2003 07:51 AM


gugod真是太厲害了,竟然找到!

Debby 發表於 May 17, 2003 03:06 PM


原始社會的女人應該有權利讓男人追不到:p
結婚離婚打炮都一樣要買單瞭吧!

tmjiang 發表於 May 17, 2003 03: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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