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毫不避諱地說,我是希望之石的作者李偉涵,在將近半年後才看到您對近期少年作家的發掘出路有所感想,在此,我也想說說我自己的感想。
第一,您說女性主義的問題,就這個問題你提出來,我就知道您一定是出過社會且有事業成就的女強人,見過很多世面,當然會不屑一位位以如此小的年紀就出道的小作家。您向我提出的問題,如果我會生氣大概也是出於羞愧,想找人出氣,那就是我的不對,但我想說,大家,每一位,開始寫作也不過是十六歲十五歲的年紀,所想的問題不如您深刻,像筱桑被強暴的情節,我當時可萬萬沒想到有這麼個女性主義的問題所在,愛情也只不過是空虛,現今想來我也領悟到許多,希望之石果真是拙作一部,當然您可能也認為只要是這個聯合報上刊出的青年作家作品都是拙作,以您看過的書來論斷的話。
第二,您覺得現在的年輕人寫作都不如張愛玲女士了,發掘人性的真實面。我想請問,張愛玲女士是什麼家庭出生的?離散的家庭,虐女的爸爸,挑唆的後母,自然而然會讓她有發掘人性的機會,在我看來他不但是奇才,還是個從小生在不幸中的怪胎。假使您希望每位生在普通小康家庭的青年作家都要像她這樣發掘人性,我個人覺得,這包袱對我們太沉重,我們的家庭也不允許,每位都馬上變成奇才,那為什麼還有人口口聲聲說上帝不公平?您把我們跟張愛玲女士比較,根本上就是不公正。我們,並沒有稱自己是奇才。
第三,我認為這樣的論述一開始就否定了你寫這篇感想的好意,您竟然說到長相上面去了!我真的覺得這樣很不妥,氣質能從相片中看出來嘛?未免流於膚淺。政治無論再亂,彼此黨派意見不同,互打口水,也打不到長相。您這樣的說辭,是不是玷污了您所在這裡發表的文章呢?張曼娟女士也是奇才,天生美麗又有後天裝扮,自然遠勝過我們幾個小毛頭。至於吳淡如女士,我不覺得她有任何氣質。請不要憑一己之快說出不得大體的話,假使有人這麼說您,相信您也有資格不快。
還有,在此澄清,我已脫離看漫畫的年歲,請至我的網站看看我讀過的書,只是不希望別人再用這句話來壓制我。下部作品出出,也請您在讀讀,有何指教,悉聽尊便。
不管您會不會看到,在此只是想說辯一下。
雖然在文中提到一次《希望之石》,但這篇不是只針對該書而寫的,所以很多部分,我就不回覆了,因為跟妳的書無關。妳的書只是一個小例子。
基本上,我是針對一群少女寫作而隨手寫下這篇。
怪胎能成為大作家的,只是鳳毛麟角。我沒有期待這些少女作家都能寫出那樣的作品,而是說,如果我要看,寧可看有那種水準的作品。妳沒有理解我所說的部分。
長相不過是看人的一種方式。這篇是當時隨手寫的,看到照片,難免會對長相有所印象,就像許多人至今仍會談論誰誰誰長得如何,誰是美女作家,誰是美男作家一樣。跟他們的寫作,當然無關緊要。
這裡本來就是我的筆記本而已,隨手寫寫一時片刻的想法,也就不嚴謹。
我沒興趣壓制誰,那只是妳的感覺。我說的漫畫味,另有所指。
由 Debby 發表於 September 10, 2004 02:52 PM